换句话说,没有必要冒着这么大的风险上京去找秀才。在逃荒路上死的人,不计其数。再退一步万讲,哪怕是成功进京,见到了秀才,对方也未必会给他们母子好日子过,反倒要重新受苦受累。
陆溪没兴趣当受气包,与其靠别人施舍,还不如靠自己的双手。
至于秀才……找还是要找的,就是不是现在。
此时温饱都顾不上了,陆溪暂时只能把和秀才的婚事,以及受的欺负都抛之脑后。要秋后算账,也只能等活下来,安定下来以后。
母子两人在秀才家受了那么大的委屈,讨公道自不必说,日子是过不下去的了,陆溪总得找个法子和离。
等到第三天的时候,陆溪的身体差不多全部恢复了。
因为有了兔子做储备粮,所以陆溪并不着急着去找吃的,而是出门去寻找草药。
有“格斗家”和“舞蹈家”的加持,她的体质得到了改善,身手无比的灵敏。有了自保的本领,此时把英哥一个人放在山洞里,反倒是不安全的了。
陆溪带上他,一块出门去。
英哥乖巧跟在她的身后,本能对大山感到害怕。
只不过身边有了陆溪,他有生出无限的勇气。
“娘,我们干嘛去呀?“英哥问道,这几天他都已经把山洞当家了。
“找草药,治治你身上的伤。”陆溪以前当过医生,一些基本的草药还是认得的。
虽然现在没有外科,但是“初级外科术”想必也对她有不小的帮助。
第144章 苦情剧里的后娘(三)
陆溪他们一行来到这里,已经离家算远了。
即便接收剧情,知道后续潮水会退,是好年景,陆溪也没想过要回去。
祖产是秀才的祖产,田地是秀才的田地,这一切和陆溪没什么关系。哪怕她此时不远万里的回去,把被洪水淹没的田地打理好,最终都不是她得到甜头。
辛辛苦苦到头来,全是为他人做嫁衣裳,何必呢?
已经打定主意要和秀才断绝关系,陆溪就没想过要给自己揽下这种活。
此后,陆溪就以山洞为家,在山上扎根了。
现在流民四处流窜,没有人会留在山上等死。他们母子二人,倒是过了一段神仙日子。
无人打扰,无人欺辱,不管做什么都自由自在,没有人来管。
英哥是个沉稳内敛的孩子,他长这么大第一件学会的事情就是怎么独处,所以在山上的日子并不难熬,他甚至自得其乐起来。有时候会在心里想,如果一辈子都住在这里,也不错。
过了大概半个月,在山洞里的肉类和粮食已经足够他们母子吃两三个月的了。
打猎得来的肉类,都被陆溪腊了保存起来,等风干。
一些野生的种子也被陆溪收集起来,等着当主食吃。
吃动物剥下的皮就拿到镇上去换钱,换来一些棉花和布帛,自己做衣裳。给孩子做一件,自己也做一件。
陆溪把日子打理得井井有条,把自己和孩子照顾得很好。
储存好了所有的粮食和御寒的衣物,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很快就来到了大雪纷飞的冬天。
这个时候,山里的动物大部分都不会出没,出去也打不到什么好猎了。
陆溪没有贪心,就把整个冬季都用来给英哥教文习武。
在山洞里,她交给英哥千字文和三字经,叫他写自己的名字,还有一些简单的字。
英哥是个聪慧的孩子,他这个年纪的男孩子难免还很皮,坐不住,天天就想着要玩。英哥不一样,他很安静,陆溪教他的那些字,哪怕不认识,他也死记硬背。这样一两个月下来,教学成果比得上别人一两年了。
除此之外,陆溪格外注重身体素质。
虽然有“格斗家”、“舞蹈家”加持,让她的体质比常人要强很多,却依旧不敢大意。不仅是自己每天勤于锻炼,还带上英哥一起。
母子两人天天在山洞里打拳跳操,小日子过得十分快活。
等到来年春天时,陆溪便发现,英哥的身子骨强壮了很多。最明显的变化是,刚做了不久的衣服,很快就小了很多。
英哥一脸羞愧的样子,觉得他这样给母亲添麻烦了。
陆溪却道:“不错,小孩子见风就长,你这样很好。长得高一点,壮一点,就能保护我了。”
听到这句话,英哥才露出一抹笑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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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日渐转暖,山里的物资也逐渐丰富了起来。
陆溪重新打起了猎。
这一次,她不仅要让娘俩吃饱,还要有富裕。存下来的东西,却不是为了来年过冬,而是为了攒盘缠。
她要上京,她要找秀才。
一是解除了这桩婚约,二是给自己和孩子讨个公道。
日子逐渐变得忙碌起来,英哥会帮陆溪干活,懂事得不行。
直到暮春时节,陆溪才准备好要上京。
下山时,她在山洞埋下了一个火折子,还有一瓶酒。
这是猎户的规矩,她用了人家的东西,就得遵守人家的规矩。
英哥也是个知恩图报的好孩子,见此也随着陆溪的动作,对着山洞拜拜,感谢这个山洞在他们母子两人最艰苦的时候,拯救了他们一命。
“娘,我们这一去,什么时候才回来啊?”英哥恋旧,下山的时候一步三回头,面上写满了不舍。
陆溪无法回答他,因为这个时候的陆溪也不知道,这一去还回不回来。
“不知道,不过有我在的地方,就是你的家。”
“嗯!”
母子两人便下山去了。
英哥在前头跑着,叫着,十分的欢快雀跃。
陆溪看着他的背影,嘴角露出一抹笑意来。
和她刚刚穿过来相比,英哥变了很多。
以前话都不会说,胆小怯懦,阴郁自卑,现在不一样了。他变得活泼开朗,再也不是当初那个小豆芽菜风一吹就倒了的样子。
这孩子好养活,她给了他一点活下去的希望,就迸发出勃勃生机,呈现出一种向上的姿态来。
英哥很少到城镇里来,一进城后,忍不住惊呼一声,看这个也惊奇,看那个也好看,总算透出小孩子的天真憨厚来。
而陆溪则是在观察城镇上行人的变化。
年景确实变好了,潮水褪去之后,背井离乡的人就开始返回家乡。镇上的人多了起来,而且乞丐和流民也变得少了很多,呈现出完全焕然一新的面貌。
陆溪记得在原剧情中,正是今年的春闱,秀才考中了进士。
这可是光耀门楣的时候,可谓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秀才得到了赏赐,安顿了自己的家人,再也没有回到家乡,而作为一个高中进士的人前途自然无量。离开家乡后,没有人知道他克妻的流言,也不会有人在意,所以多的是财主员外愿意把女儿许配给秀才。
至此,秀才的人生算是走上巅峰,彻底的改头换面了。
至于陆溪……没有人记得她姓甚名谁。
秀才只当她死了,埋在了路边,他是一个丧气的鳏夫,再娶是很正常的。
所以最终只是给她立了个排位,连名字都没有,只有“陆氏”两个字。
对一般人来说,被丢弃在路边,还是那样凶险的时候,还真就只有死路一条了,奈何陆溪生命顽强,硬是撑到了现在。不仅没有死,还越活越好,所以她一定不会让原来的剧情再次发生的。
陆溪抿抿唇,然后拿着自己打猎来的动物皮毛进了当铺,卖了五两银子。还有冬天吃不完的腊肉也卖给了酒馆,卖了三两银子。
现在这个时候,二两银子足够三口之家吃一年的了,所以一共八两银子,应该勉强能撑到他们母子两人上京。
至于之后的事情,只能之后再说了。
拿到钱之后,陆溪第一件事就是带着英哥去了酒馆吃饭。
陆溪点了二两牛肉,两碗面,好好的吃了一顿!
在山上的这大半年来,有肉吃自然是极好,可是缺少主食,陆溪快要憋疯了。
英哥也是看到面条就亮眼放光,呲溜呲溜的埋头吸面条,别的事情再也注意不上。
没多久,母子两人吃完了面后,结账。
陆溪直接在这个店里住下了,过了一晚上。
第二天起来,陆溪找到掌柜,说道:“我想雇一辆马车上京去,不知道哪里有交易的行当?”
掌柜的给她指了个地方,让她去,之后就埋头打算盘,不管她了。
陆溪道谢后,带着英哥去了驿站。
一问才知道,马车是不能单独雇的,要雇还得再雇个人。这样价格就是五两。
太贵了。陆溪皱眉头。
接着,那老板又说了,如果不想付这个钱,还可以直接跟着队伍上京去。人多,壮胆,也不怕山贼强盗,走一路,护一路,每个人之需要交一两银子,就有人护送他们上京去。
就和镖局差不多。
只不过,这个驿站护的不是物品,是人罢了。
陆溪在心里稍微一盘算,觉得这个价格还算合理不算离谱,然后就爽快交了钱,报了名。
她和英哥两人,交的是二两银子。
干粮自负,驿站的人只负责护送,路上的吃喝是一概不管的。
陆溪点点头表示明白,然后又问清楚了,大概是什么时候启程之后,就带着英哥去准备干粮了。
如果有厨房,自然是可以准备干粮,可如今他们身上只有这几两银子,自然只能买现成的。贵是贵了点,但如今也挑剔不得了。
陆溪买了一篮子的馒头,芝麻饼也买了十几个。除此之外,还拿了一篮子的鸡蛋,鸡蛋都是生的,方便保存,在路上如果饿了,就可以煮了吃。
除此之外,她还买了一个水囊等着装水路上喝。
东西准备好了之后,陆溪就回到了驿站里,等着下午启程。
约莫是下午两三点的时候,所有人都到齐了。
陆溪数了数人头,这一队要上京的人一共有二十来个。
加上护送的人,一共三十多个人。
乌泱泱的挤在一起,那场面看上去十足的壮观。
而这三十多个人,挤在三辆马车上。
马车除了载人,还载物,那过程什么滋味就不必多说了,难受得厉害。
陆溪抱着英哥,挤上了马车去。
好在她身形灵敏,占到了一个好位置,坐下来还算不难受的。
怕英哥一个小孩子被挤成肉饼,陆溪干脆就抱住他,不让他下来。
“你先睡一会儿,等到了新的驿站或者酒馆,娘叫你起来。”陆溪温声说道。
英哥点点头,然后脑袋一歪,靠在陆溪的胸口上,很快就响起了均匀的呼吸声。
陆溪低头一看,发现他果然睡着了。
小孩子唇红齿白,这些日子来,吃好睡好,被她养得十分白净好看。现在看上去白白嫩嫩的,就像个糯米团似的。
陆溪笑了笑,忍不住在他肉乎乎的脸上亲了一口。
小孩子香软的脸颊肉乎乎的,很弹,口感十分好。陆溪着了魔一眼,又亲了一口。
旁边的人看见了,问道:“闺女,这是你孩子啊?”
陆溪一怔,本来本能的防备起来。可一想到她为了安全,已经做了伪装,如今脸上黑乎乎的,看上去一点也不清秀,就是个朴实的、看上去其貌不扬的农妇。
陆溪点点头,哑着声音说:“是,我的娃。”
“这娃长得可真好。这眉眼,我一看就觉得又灵气,今年几岁了啊?多大了?”
“七岁。”
找了可以搭话的人,那大娘喋喋不休,一路上都和陆溪说了一通话,热情得就像磕家常一样,明明两人还没认识多久。
陆溪有点消受不了这种热情,却也耐着性子听了下来。
上京要走一段很长的时间,大家以后也和邻居差不多了,如果把关系搞僵了,以后指不定会闹得多么难看呢。
陆溪含笑听着,大娘说什么,她就答什么,气氛都是十分和谐。
过了一会儿,那大娘不知道想起什么,一拍脑袋:“诶呀,怪我这个记性,缠着你说了这么久的话,都把你男人给忘了。你男人是哪个呀?我看看好不好相与。”
“……”
陆溪沉默了一下,露出一抹尴尬的笑容来:“我男人……就在京城里。”
“啊?京城啊?”
“是啊,这一次就是投奔他去的。”陆溪道。
大娘是有阅历的人,她看了陆溪一眼,又看了看她怀中的孩子,犹豫了一会儿,问道:“这……你们夫妻两人,分开都多久了?京城离这儿可远着呢!”
陆溪随意胡诌了个数:“五六年吧。”
“五六年?”大娘掐着手指头数了数,好一会儿,终于数明白了,“那在你孩子没生的时候,他就上京去了呀?你当初,怎么就不和他一起去京城呢?听说京城遍地黄金,就连地上铺的砖头,都是用黄金做的呢!”
看来这大娘也是第一次上京的嘛。
陆溪笑了笑,继续胡说八道:“当时怀着身子,没方便行动,就没去。”
“哦哦哦,那倒是,那大肚子,不好走路,容易掉孩子。”大娘又看了她几眼,一张嘴继续叭叭个不停。
“对了,我这一次是去找我儿子。”大娘谈论起她的儿子,神采顿时飞扬起来,“他在京城里买了铺子,现在是个有钱人了。让我过去投奔他,过好日子去。孝顺吧?”
陆溪笑着点点头。
“你男人上京干什么去呀?”
“做生意。”陆溪眼皮眨也不眨。
好不容易大娘失去了交谈的兴趣,眼皮子开始打架起来。她便也歪着身子,靠在车上睡了过去。
陆溪也想稍微休息一下,正把脑袋靠到车上,忽然一双温热的小手摸上她的耳垂。
出于警惕的本能,陆溪立即睁开眼睛,警惕的看了四周一眼。
……却不是别人,而是她的儿子英哥捏捏她的耳朵。
陆溪松了一口气,问道:“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