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冬麦一听这话就觉得委屈。
她并不喜欢林荣棠在这里和稀泥,诸如“为了我们好”,“刀子嘴豆腐心”,“毕竟是长辈”,“看我面子”,“别往心里去”,这些话,排列组合一下,当婆婆的便可以无限度地被包容,至于她的委屈,却是连“往心里去”都不能了。
不过她也知道,就农村里的这些大老爷们来说,林荣棠已经足够好了,如果是别的男人,未必就会和自己媳妇低声下气说这番话,人家会觉得婆婆骂你几句怎么了。
冬麦鼻子里酸酸的,不过也说不上来谁做错了什么,一时又会觉得,也许真怪自己,谁让自己没有尽快怀上身子呢。
怀上了,不就没事了。
“好了,别难过,明儿给你去陵城买衣服,上次去城里,我听二嫂说,人家有那种出口转内销的衣服,比咱们的衣服洋气多了。”
冬麦眼圈红了下,推开林荣棠:“算了,别乱花钱了,回头娘又得说了,你出去吧,这里太热了,我做好了鱼,我们就吃饭。”
林荣棠看她这样子,终究不放心,要陪着她一起在灶房里烧火,冬麦自然把他赶出去了。
她生不出孩子,已经是大过错,若是让婆婆看到自己让丈夫做饭,还不得骂死。
第4章 鱼汤和晚间的响儿
炖好了鱼,冬麦想起这鱼是人家沈烈给的,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人家遇上这事,又把鱼给咱,想想也怪不容易的。”
林荣棠扒拉了一口饭:“我刚要和你说,盛两碗鱼汤在那个黑瓷罐里,我给沈烈端过去,他估计现在还没吃饭呢。”
冬麦点头:“行。”
说着,利索地盛了,放在黑瓷罐里,又挑了几块好的鱼肉在里面,那鱼肉都炖得白烂如泥了,勺子一进去,便没在粘稠乳白的鱼汤中了。
冬麦又添了几块豆腐并一些青菜叶子在里面,有荤有素,才让林荣棠端过去。
林荣棠过去的时候,沈烈家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了,之前借的桌子凳子碗还给人家了,那些吃食该退的退,该送的送,乍一看,除了墙上贴着的红喜字还有地上的碎炮仗皮,几乎看不出来这里办过一场喜事。
沈烈见林荣棠看着那红喜字,便走过去,将窗户门上贴着的喜字都扯下来,揉成一团扔角落里了。
“好了,这下子算是过去了。”他笑着这么说。
“你啊你!”林荣棠看他竟然跟没事人一样还在笑,也是不知道说什么了。
“还能怎么着,我非得难过地喝酒撒泼?”沈烈挑了挑眉,一脸无所谓。
“孙家那边怎么说,不能就这么算了吧?咱办喜事的钱,得让他们赔吧!”林荣棠觉得如果不找孙家赔,也太便宜他们家了吧?这不是故意坑人吗?
“彩礼二百块钱,退回来,其它的不要了。”
“就这?不让他们赔?”
“他们家哪有钱赔?再说还是算了,人家没看上我,临结婚后悔了,我也不是说离了她家就要打一辈子光棍,找人家要钱,倒像是赖上人家,太难看,犯不着。”
说着这话,沈烈打开了黑瓷罐,鱼汤的鲜香便扑鼻而来,里面的鱼汤粘稠白浓,让沈烈想起以前在部队出任务受伤,医院里给补的牛奶,鱼汤里面有豆腐,看着就滑嫩,还浮着翠绿的荠菜叶子。
他拿勺子舀了一勺,勺子旁溢出的鱼汤点滴成珠,尝了口,味道自是醇美。
沈烈有些意外:“谁做的?”
林荣棠便有些得意了:“还能谁,我媳妇呗。”
沈烈:“看不出来,嫂子手艺这么好。”
林荣棠比沈烈大几个月。
林荣棠:“她娘家祖上开过饭馆,做鱼汤面是一绝,她这是跟她爹学的。”
提起冬麦,沈烈就想起白天听到的,王秀菊大骂的那段。
林荣棠显然也是想起来了,面上有些尴尬:“孩子的事,其实我们也不着急,就是我娘急,你说年纪轻轻的,能有什么毛病呢,就是看运气呗。”
沈烈点头:“是,才结婚半年,这个真不用着急,不过你也哄哄嫂子吧,说实话,伯母骂的那几句,也实在不好听。”
说着这话,他想起最初见到冬麦的情境,当初还复员回家,折腾了一路,凌晨时候才到家,谁知道一到家就看到冬麦,穿着掐腰小翠花棉袄,在冬天朦胧的早晨,看着像一株带着露水的小树。
当时他就随口调侃了一句,后来知道这是林荣棠才娶进门的媳妇,倒是有些过意不去,因这点过意不去,他也就很少和她说话。
林荣棠想起自己娘说的话,心里多少有些难堪,叹了口气:“我知道,我娘就那脾气,我只能两头哄着,还能怎么样呢,你说是吧!”
沈烈笑了下,拍了拍他的肩膀,也就不提这事了。
**************
晚上时候,冬麦提了水,趁着天黑,洗了个澡,林荣棠也洗了,之后两个人便抱着上了炕。
林荣棠大口呼气,掐冬麦,掐得冬麦哭起来,冬麦疼得难受,又哭起来。
冬麦趴在炕头上,委屈地咬着被角,拼命地不让自己的哭声漏出来,可哪里忍得住。
林荣棠有些挫败地抱着冬麦,颓然地倒在那里,算是完事了。
夏日的晚上,月亮只是一个月牙儿,稀薄的月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这贴有红喜字的窗户上,又漫入大炕上,炕上的男女却各有心思。
冬麦是觉得,怀上孩子并不容易,竟然要忍受这么疼的事,不过又有什么办法呢,只能忍着了,当女人好像都这样,娘也说了,新媳妇开始疼,忍忍就行了。
再说这不都是为了怀上孩子吗?
现在好了,他折腾过去了,她可以安心躺下睡觉了。
林荣棠趴在黑暗中,呆呆地侧首看着冬麦。
冬麦结婚前,她娘应该和她说过,不过估计脸皮薄,没说太透,所以冬麦并不知道确切,他大致压着搞搞,她也不知道深浅,以为就是这样了。
她不懂,他也没打算让她懂,一辈子不懂才好呢。
借着外面一些浅淡的光亮,他能看到她的脸,甚至凭着直觉捕捉到她脸上细微的表情。
他知道她如释重负,知道她在拼命忍着,更知道她疼。
她只是不知道,她得到的疼,和实际别人的那种疼并不一样。
可是他又有什么办法呢?
如果可以,谁愿意这样?他也希望自己是一个正常男人,可以给她正常女人能够享受到的,可以把她肚子搞大,可以让她像村里其它怀了孕的媳妇一样大肚便便,却又一脸神气地摆着身子走路。
只是他不能而已。
最初,他并不知道,他和沈烈他们都差不多,不过是有大有小罢了,后来偶尔间一起撒尿时,他猛地发现,好像别人变了,自己还是和以前一样。
他心里忐忑起来,开始怀疑自己,并且开始藏着,不再让人看到,自己却暗中观察着,疯狂地观察着周围的人,去发现那些细微的变化。
他盼着差距只是一时的,有人早长,有人晚长,然而一天天的,他彻底失望了。
他停留在了小时候。
在经历那段绝望的黑暗时,他想过自杀,上吊跳河都想过,但他终究是贪生怕死的,并不能对自己下狠心,后来他去陵城的图书馆,借到了书,从书中那些含糊的一言两语中,去猜测自己到底是什么问题。
没等他搞明白这一切,他就到了相亲结婚的年龄了,他并没有足够的勇气向家人坦诚这一切,他只能是含糊地随着大家一起相亲,想着也许能找到一个,并不在乎的,但是怎么告诉人家,他不知道。
就这么得过且过,他逐渐成了对相亲对象挑剔的那类人,人人都说他眼光太高,一直到遇上冬麦,他便不舍得了,这是他曾经见过的那个女孩,他想娶她,想和她一起生活,更想每天早上看着她的睡颜醒来。
他想,她睡觉时一定恬静甜美。
事实上果然如此,在他娶到她后,他饱览了她的甜美,却觉得自己不能够尽兴地品尝。
想要人家说起的那种畅快淋漓,想让她为自己尖叫,想得心都痛了。
林荣棠咬了咬牙,逼着自己闭上眼睛,不再去看冬麦,这样可以忽略掉心里的内疚,也可以忽略她现在的委屈。
没关系的,他爱她,尽管从未说过,可他打心眼里爱她。
至于孩子,他一定会想到办法解决的,只是需要一些时间。
**************
而就在同一片月光下,沈烈却是翻来覆去睡不着。
媳妇没了,其实没什么,他也是死人堆里摸爬滚打过的,怕什么啊,不就是媳妇没了吗,他不在乎!
可为什么他家后院就不能消停点?
就这么前后邻挨着,他躺在他家炕上,隔着一道墙,听后院的声音就听得特别真切。
他都能听到后面一声一声的哭,可怜兮兮的。
沈烈黑着脸,用被子蒙住头,让自己不要去听,专心睡觉,可是不行,后面还是那声儿。
沈烈气得差点把被子扔地上:“这还有完没完?”
整天这么闹腾,竟然还没怀上?
沈烈下意识竟然想着,等怀上了就不能闹腾了吧,他就能睡好觉了吧?
可谁知道,等人家那边彻底没声了,他还是睡不着。
“艹!”沈烈骂了一声,披衣服起来,直奔灶房里提了水。
很快,沈家院子里传来冲水的哗啦啦声。
当那沁凉的井水冲刷过眼睛鼻子耳朵,封闭了一切的感官后,沈烈只有一个念头:后院那小媳妇,她赶紧怀上吧!
第5章 城里拜访
冬麦觉得,生孩子这个事并不难,很多人结婚一年半载就生了,而自己结婚半年没生,不过是运气不好,但自己这么努力,晚上隔三差五都要忍着痛,按理应该很快就能怀上吧?
然而事情并不像冬麦想得那么顺利,夏天过了麦收后,就入了秋,冬麦的桃红裙子洗洗收起来了,秋天被风一吹,树叶哗啦啦地落了满地,中秋节吃月饼,月饼吃完了,眼看着天就要凉了下来,冬麦肚子依然没动静。
王秀菊为此说过好几次,意思是催着林荣棠带冬麦去陵城看看:“不看看怎么知道,万一有个啥呢?这都眼看进门一年了,肚子还没动静,你说我能不急吗?人家隔壁老三家媳妇肚子吹气一样大起来,人家天天问我你家媳妇啥时候怀,我怎么有脸和人家说?”
这并不是王秀菊非要为难儿媳妇,是她确实觉得自己受委屈了,没脸了。
她这个人个子矮,长得也不好看,以前自卑,人堆里不爱吭声,后来三个儿子争气,她扬眉吐气了,扬眉吐气后,她就比一般人更要强,事事都要出风头,生孩子一项比人家落后了,她就受不了了。
天天被这么说,冬麦难受起来,觉得这日子真是没法过,她甚至曾经哭着对林荣棠说:“等明年咱们结婚一年,我要是生不出来孩子,我们就离婚吧,我是受不了了。”
她是当儿媳妇的,做不出和婆婆对上的事,况且她确实肚子没动静,人家婆婆说她,至少按照村里的逻辑,那是句句在理的。
林荣棠自然是心疼冬麦,抱着冬麦安慰,说没事,等等,也许就有了,还说咱去医院查吧,赶明儿就去医院查。
于是这天,秋天庄稼收了又播种后,林荣棠找王秀菊要了五十块钱,提了半袋子玉米面,带着冬麦过去陵城了。
去陵城,先是坐牛车,之后又乘坐公家的那种公交车,总算到了陵城后,冬麦晕车,一下车吐得稀里哗啦,林荣棠从旁边悉心照顾,找旁边小卖铺要了水来,给她漱口,又给她买一兜肉的小包子吃。
冬麦含着眼泪看林荣棠:“你对我真好。”
只是可恨,她没能给他生孩子,她对不起他。
林荣棠叹了口气,安抚地摸了摸冬麦的辫子:“别瞎说,你我是夫妻,这都是应该的,我们先去二哥家安顿,明天再去医院,今天估计去医院也晚了。”
冬麦越发感动,心想她找的这个男人,天底下再也没有能比上的了,如果自己真和他离婚,以后的男人是万万不可能像他这样疼爱自己。
吃了小包子后,林荣棠背着玉米面,扶着冬麦出了门店,站在路边研究着公交车站牌,城里车水马龙,林荣棠虽然来过,但也不是特别熟,他还是得先研究研究。
正研究着,就听到一个声音:“哥,你怎么在这里?”
林荣棠看过去,竟然是沈烈。
他顿时笑了:“你怎么也在?我说这两天没看到你人影,原来是来城里了。”
说话间,他看到沈烈旁边还站着一个人,看样子四十多岁,穿着黑呢子大衣,一看就特气派,倒是有些惊讶。
沈烈便介绍了林荣棠,又对林荣棠说:“这是我以前部队认识的前辈,叫路奎军,我得叫他一声大哥。”
林荣棠一听路奎军三个字,顿时肃然起敬,他知道这个人。
三年前,这个人的大名就传遍了陵城下面各公社,人人都知道,这位从某蒙拉来了三货车的羊毛,之后自己用改造过的旧梳绒机,用两个月的时间将三货车的羊毛梳成了羊绒,他把羊绒卖出去后,一口气挣了五万块。
要知道这年头,一年能挣一万的,都是万元户,都要上电视,路奎军这件事瞬间传疯了,大家都羡慕得流口水,都想跟着路奎军学。
林荣棠只隐约听人提起这位传说中的路奎军以前在部队干过,没想到沈烈竟然认识他。
路奎军倒是一个爱笑的,他赶紧搓了搓自己的手,之后向林荣棠伸出手来,慌得林荣棠赶紧和他握手,恭敬地说:“认识你真高兴,幸会幸会!”
这是他以前别人家里看电视学到的,知道电视上这么说。
路奎军看向了冬麦,见冬麦脸色不好,便问:“这是怎么了?”
沈烈也注意到了,挑眉问:“晕车?”
林荣棠有些不好意思:“晕车挺厉害的,刚才还吐了,现在好点了,我正打算坐公交车去我二哥家先歇歇。”
路奎军:“你二哥住哪儿?”
林荣棠:“就在历崔路那边。”
路奎军点头:“行,我车就在这里,我开车送你们过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