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烈看她这样,明白她的意思,便安慰说:“你也不用替人家难受,人家挺有主见的,现在已经打算离婚了,就是一时半会遇到点麻烦,不过现在彭先生出来了,身体健康,家里也有人脉,怎么着都不至于怕那么一个人,也就是时间问题。”
冬麦想想也是:“有道理,彭姐也不是一般人,那个男人也纠缠不了她。”
说话间,冬麦便想起自己哥哥的事,也是犯愁,便顺便和沈烈说了。
“你说我哥哥嫂子,这是闹什么,好好的日子不过!”
沈烈听着这个,却是皱眉:“这个外人没办法,这是你哥嫂之间的事,你说得对,确实也不能太逼着你哥。”
他想了想,道:“回去后,我陪你回娘家,和你哥聊聊吧。”
冬麦看了他一眼:“可算了吧,我和我哥说,他都不多提,更别说和你。”
沈烈便笑了:“你是女人,我们都是男人,你们兄妹关系再好,有些事,他未必愿意对你说,再说了,我比你能说会道,兴许他就说了呢?”
冬麦想想觉得有道理:“那回头试试吧。”
一时想起来那个孙红霞,突然记起来了,之前一直想说来着,结果当时沈烈忙着梳绒机的事,哪有那个闲心操心别人的事,后来梳绒机卖了钱,心里高兴,更不记得这茬了。
现在倒是想起来,便说起那天孙红霞的话。
沈烈听了,仔细回想了一番:“其实这事是挺奇怪,我一直以为她是听人说了那六十块钱的事,才死活要离婚,现在想想,也可能是有别的缘由。”
冬麦:“那你觉得是因为什么,她怎么就认定,你肯定得受穷,谁也没规定谁一辈子就得穷吧?”
沈烈眉眼间泛起不屑:“没准过门前算了一卦?”
冬麦:“不至于吧,我听她倒是挺有把握的,不像是因为算命先生的话。”
沈烈越发皱眉。
毕竟当时孙红霞在他面前装得还是很有样子的,他也能感觉到,她确实是真心想嫁给自己,要不然他也不至于掉这种坑里了。
后来,是什么让她改变了主意?
对于一个农村姑娘来说,嫁人了,新婚当天突然闹着离婚,这得是多大勇气?
没有什么一定的把握,不可能做出这么耸人听闻的事。
只是沈烈左思右想,他并不觉得当时发生了什么特别的事,或者说当时遇到什么人,能让孙红霞发生这么大的变化。
那天迎亲过程中,唯一的异常也就是牛车在路上遇到一个坑,颠了一下,牛车上的新媳妇和送亲的差点被摔倒,不过这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吧?
冬麦见沈烈这样,便道:“不知道就算了,反正这都过去了。”
让沈烈去回想并描述他和孙红霞结婚的场景,她想想还挺不舒服的,必须承认,自己小心眼,在沈烈的问题上,万年小心眼。
沈烈颔首:“嗯,不想了,反正这样也挺好。”
他还得谢谢她,不然哪有现在他和冬麦的夫妻。
两个人正说着的时候,就听到外面响起小轿车的声音。
因为之前冯三的事,终究让人不放心,沈烈和冬麦便出去看看。
小轿车的灯照得人晃眼睛,灯灭了,车停了,对方下车后,却是文质彬彬的,穿着中山装。
冬麦一眼看到就认出来了,这不是那天差点撞到两个孩子的中山装吗?
中山装看到冬麦,也是意外,冲她礼貌地点了点头,这时候彭天铭也出来了。
说话间,这才知道,原来这人叫苏闻州,是彭天铭的表哥,他知道冯三要来找彭天铭麻烦,这才过来看看,不放心,怕出事,不过看彭天铭这里人不少,吃不了亏,这才放心。
一时彭天铭把苏闻州请进屋去了,冬麦和沈烈也回去房中准备休息。
冬麦随口和沈烈提起:“我见过这位苏同志,就是那天他的小轿车差点撞到两个小孩。”
沈烈:“原来是他。”
冬麦:“你知道他?”
沈烈:“我不认识人家,不过听说过,他家老爷子以前级别挺高的,不过早些年没了,他现在在陵城领导班子里,挺有前途的。”
冬麦惊讶:“原来是这样。”
沈烈:“这位苏闻州同志是彭姐的表哥,两个人的娘是亲姐妹。”
冬麦听着,也就放心了:“那她确实是不怕什么冯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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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闻州随着彭天铭过去了她房中,他自然注意到了她脸上的巴掌印:“他打你了?”
彭天铭醉酒过后,头疼欲裂:“是,不过我也打了,放心,没吃亏。”
苏闻州皱眉:“最近你小心着点,离婚手续也尽快,走法院起诉离婚。”
彭天铭一屁股坐在炕上:“嗯,我知道。”
苏闻州:“刚才那个个子特别高的,就是沈烈?”
彭天铭:“是,还挺厉害的,懂技术,也能打,冯三过来没讨便宜,直接被他把胳膊给卸了。”
苏闻州却问:“他身边那个姑娘是谁?”
彭天铭:“怎么,你看上人家了?人家已经结婚了,是沈烈媳妇。”
苏闻州三十出头,早年结过婚,不过妻子出车祸没了,到现在还没再结婚,单身一个人,家里也挺着急的,所以彭天铭这么说。
苏闻州便皱了皱眉:“瞎说什么,我就随口问问!”
彭天铭掐着太阳穴:“你随口问人家姑娘干嘛?没事瞎打听小心人家男人卸你胳膊!”
苏闻州叹了口气:“也没什么,就是觉得她长得挺像我姑的,真是特别像,那天我姑回来,拿了以前的老照片给我们看,我恰好看过。后来路上车子差点撞到人,碰到的就是这个姑娘,我一看,那简直是我姑姑年轻时候一样,我差点觉得自己眼花了!”
彭天铭知道苏闻州姑姑回来的事,回来给苏家老爷子扫墓的,扫墓后就过去首都了,听了这个,倒是酒醒了几分:“是吗,有这么像吗?你是不是夸张了?”
苏闻州挑眉:“你觉得我像是眼神不好使的人吗?”
彭天铭掐着脑袋,坐在那里:“你姑姑以前没孩子吧?你爸——”
她皱眉,怀疑地看着苏闻州:“该不会你爸在外面有人吧?你爸背叛了我姨在外面有了私生女?侄女像姑姑也是有可能的!”
苏闻州手揣兜里,不屑地道:“你可真能想,是不是故事会看多了?”
苏闻州妈早就没了,他爸爸没再娶,就凭这,也不可能年轻时候有啥。
彭天铭:“那就是巧合了?”
苏闻州:“这就不知道了,不过我有一天偷听到我爸和人说话,好像提起过,那意思是,我姑年轻时候自愿下乡支援建设,在乡下有过一段,不过当时具体怎么回事,也没说。”
彭天铭恍然:“所以你姑到现在一直不结婚,就是因为这个?”
苏闻州:“上一辈的事,谁知道呢,毕竟这么多年了,我也不能去问我姑,我爸那里那性子你知道,我可不敢在他跟前乱打听。不过看到这位姑娘,我倒是有些怀疑了,这样吧,你没事的时候和那姑娘说说话,探探她的意思,没准还真可能和我家有什么亲戚关系呢!”
彭天铭:“行。”
第95章 金项链
当晚冬麦睡在厂房宿舍里,和沈烈相拥而眠,厂房隔音效果并不是太好,而且床也不是太结实,一动起来就咯吱响,冬麦因为白天时候扔枕头被人家听到,本来就有些不好意思,所以两个人也没做什么,只是搂着而已。
不过只是这么搂着,都觉得很好。
她喜欢他身上清爽的气息,更喜欢紧贴着他听着他沉稳的心跳声睡觉,这让人打心眼里觉得踏实安全。
陵城的夜晚,不远处会传来沉闷喧嚣的迪斯科声音,和松山村完全不同,冬麦开始还睁眼听着,后来沈烈感觉到她睡不着,就用手轻拍她后背。
拍着拍着,她也就睡着了。
凌晨时候,恍惚醒来,却觉得不对劲,后来才明白,这个时候应该有鸡叫声才对,陵城却没有鸡叫,这个时候格外安静沉寂。
冬麦心想,她还是习惯农村的声音和节奏。
简单洗漱吃过早饭后,沈烈也没什么事了,便带着冬麦去陵城各处逛逛,悠闲自在地逛,逛到了银行。
沈烈带着冬麦进去,说要给她买金项链。
冬麦觉得自己不需要金项链,好好的带那个干吗?
沈烈却坚持:“不喜欢带,可以留着,说不定以后咱们有了孩子可以传下去,现在金子是硬通货,保值。你不知道,首都那里的商场,大家抢金项链都抢疯了。”
冬麦:“抢疯了?都那么有钱?”
沈烈:“之前买卖金银也就是私底下买,国家不允许私人买,去年才发了一个规定,在国内恢复私人金银买卖,当时大家都抢疯了,商场里的一会儿工夫就卖光了,现在黄金首饰依然是紧俏物。”
于是冬麦还是跟着沈烈进去了,进去后,问了人家银行柜台人家,人家确实是有金首饰卖,有戒指,项链,还有鸡心挂片。
“你们来得时候挺好的,如果早一个月来,我们这里只有十四K金的,现在我们成色好了,纯度高,你看,这都是十八K金的了,而且项链款式也多了。陵城不少人结婚都得置办这个,置办这个才洋气。”
冬麦看了看价格,现在十八K金的首饰,最便宜的是四十九块三毛一克,就算是五十块钱吧,买一个十几克的金项链,这就要六七百,她觉得有些贵了,犯不着。
不过沈烈却想给她买,他握着她的手指尖,轻轻地捻着:“我们现在做买卖,几百也不算什么钱,再说你看我这性子,万一赔了呢,咱赔光了,不是还能落个首饰,以后我穷了,说不定要靠你变卖首饰过日子。”
冬麦听他说得可怜,便噗地笑了:“行,那买个吧。”
于是就挑花样,其实也没什么好挑的,也就那么几种,冬麦看了看,挑了马鞭链的链子,搭配一个鸡心坠子,至于戒指,则买了简单朴素的金戒指,是一对的,正好两个人一人戴一个。
结算的时候,一共要一千一百六十块钱。
买了后,出了银行,走到了旁边街心小公园处,找个没人的地方坐下来,沈烈就给冬麦戴上了,精致项链轻轻落在冬麦颈子上,搭在锁骨上,越发衬得那里纤弱而白净。
别说沈烈,就是冬麦自己都看得脸红,她觉得这样真好看。
果然有钱就是不一样,可以戴好东西,打扮得更美。
又拿出来戒指,一人一个,戴在手上,两只手伸在一起轻轻扣住,只觉得别样的甜蜜和喜欢。
沈烈看看四周没什么人,忍不住,便俯首亲了一口她耳边,低声说:“晚上回去咱们自己家,想怎么着都行。”
他承受着压力,付出那么多努力,终于可以给她一些美好的,精致的项链,时尚的衣裙,可以随心地花钱,看着她抿唇甜蜜地笑,看着那泛了细碎金光的项链衬着她雪一样的肌肤,他会忍不住想抱住她,亲吻她,想更亲近,更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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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街回来后,沈烈便和彭天铭去谈了,谈的结果是,他会适当地帮忙,可以不收钱,彭天铭自然高兴,沈烈也觉得不错。
彭金昌二十岁就在首都总工会任职,就算曾经一度倒下,但是在首都的关系门路都在,经过那个年代的人,交情比一般人深。许多自己办不到的事,人家能办到,自己懂技术,关键时候帮人家调试调试并不费什么力气,但是却能和人搞好关系,以后遇到原材料或者说卖货方面的问题,万一求到人头上,人也能帮帮自己。做生意就是这样,多一个朋友就多一条出路,不可能只靠自己打开局面,还是得互相帮衬。
彭天铭脸上的巴掌印已经没了,人看着心情也不错,当即让会计给沈烈开了钱,三台机器是一万二,现金支付的,一看就是刚从银行取出来的票子,一捆是一千块,一共是十二捆,扎扎实实地摞在桌前。
“咱先回去公社,存了钱,顺便把贷款给还了,接着回家歇歇后,我便去收毛渣子来分梳了。”沈烈这么收拾着的时候,想起来开餐馆的事:“贷款还了后,先去看看那房子,趁着这两天我没出门,给你修整好了。”
他想了想:“到时候叫上你哥,我们一起干,干着活,我和他谈谈,没准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冬麦自然没有不同意的,当下两个人匆忙告别了彭天铭,就要回去,彭天铭倒是意外,笑着看向冬麦:“我和妹妹投缘,本来想多说几句话,没想到你们这么着急回去。”
冬麦对彭天铭有些好感,觉得她能力强,又知道她的遭遇,其实对她挺心疼的,因为自己也有过这样的经历,便生了亲近之心,不过现在着急回去办事,也只能回头再说了。
两个人提着大包小包的,坐了公交车,下车后,取了冬麦寄存的自行车,先过去公社看了房子,沈烈研究了一番,觉得这房子破归破,但结实,修整一番能用,唯一的不好就是小。
“现在咱们不缺钱,你可以做大一点,凭你的能耐,生意肯定好,到时候还得扩,还不如一次到位。”
“我第一次做,太大了也怕忙不过来,再说你这里开始梳绒的话,估计也忙,所以我想着,我找娘家合伙,到时候给提成,我大哥那里估计够呛,我想找我二哥二嫂。”
说着,冬麦便把自己的想法说给沈烈,沈烈听了,有些意外地看着她。
冬麦见他这样,倒是不好意思了:“你觉得这个想法太异想天开了?我也就是瞎想想。”
沈烈却握住她的手,坚定地道:“不不不,我觉得你这个想法太好了,其实我一直担心你太忙了会累,现在这样最好了,你二哥二嫂是踏实人,不贪心,这样的品性,很适合和我们合伙,到时候他们守着店,我们来把控方向,两家分成,你也不至于那么操心劳累,你怎么想出这么好的主意?”
冬麦被他夸得不好意思了:“随便瞎想的呗!”
沈烈:“这样挺好,其实我搞梳绒机挣钱,也是想你过好日子,但你自己想干这个,我肯定也支持你,我支持你,又怕你辛苦,现在这样最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