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着吻上面前这张我百看不厌的脸,恭喜你,周同学,老是考倒数的你终于答了一回正确答案喔。
他也闷笑着,悄悄收紧抱着我的手臂,低下头在我耳边说,诶哟,莫同学,我们第一个吻的感觉怎么样?
看看他,就是不经夸奖,我无奈的摇了摇头,一口咬在他嘴上。心里在想着那个酒后的吻,他居然忘了,不过以后有的是机会罚他。或者保守秘密,反正什么都告诉他了,我就偷偷自私一下,保留这个就好。
他好像看出了我的漫不经心,坏笑的加深了吻。好吧,看客请体谅,老树开花,容易热烈。这次大幕终于落下,莫郁华和周子翼手牵着手,鞠躬,退场,然后永不分离。
时光匆匆,缘来缘去,原来你,还在这里。
作者有话要说:
已完,这是一篇关于周莫夫妇的同人,纯属脑洞之作,喜欢的朋友请提意见~
第5章 小段子
喂,周同学,让你给我换个新手机,你怎么还改备注啊!
怎么不能改啊,那是我买的手机好嘛?绝了都
那你干嘛把人程铮改成追妻舔狗啊?!
……他不像么?
那你为什么叫苏苏苦情小媳妇呢?!
……很精辟啊
已婚金某,你可真敢说。
没删了就不错了啊,绝了都。
无赖,你居然是莫家大官人!不怕你爸打你。
不怕不怕,你看这个
周氏贱内,给我改了!不然我们分手!
第6章 番外之周子翼
这是凌晨四点的都柏林,天黑的有些吓人,外面下着小雨,不过远处好像是传来一些微光的。透过玻璃,看到外面的街道还是很冷清,只是会零星的有那么一两个不知是夜归还是还是要去上班的人穿行。
老邓导师家的暖气开得很足,我捞了一把快睡到地上去的郁华,给她强行把刚才踢下去的被子裹上。可能睡的太香时突然被人打扰,她开始从被子里挣扎。绝了都,那我能让么?一伸手把她和被子一起抱在怀里,管你热不热,明天要是感冒了,倒霉的还是小爷我。
这是我们从非洲回来后的第二年,我三十五,莫郁华也三十五,上个月的八号,我们结婚了。
婚礼很简单,甚至称得上简陋。我发誓之前我是不知道的,从那年去非洲后就开始规划婚礼,并在十年间断断续续的有的没的跟莫同学求过好几十次婚,还屡屡受挫的我,怎么也不会想到我和她的婚礼会在爱尔兰郊外的一个小教堂里办。毕竟我单纯的以为这只是一次年假旅行,说好要看老邓的,结果就是拿着相机四处乱走。我是指莫同学拿着相机,而英明神武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大帅比周子翼我,就负责一下行业的业务辅助性工作……唔,端茶倒水抗三脚架…还偶尔在威逼下当当模特……我一直跟在她后面,安分守己的样子让偶尔打过来视频电话的程铮都笑话我。所以当她停下来看了好久的时候,我并没有发现,而是在手机上来回翻攻略找饭馆构思下一顿一定要让莫同学吃好,毕竟我们吃了三天的炖羊肉了,毕竟她有胃病不能吃太油腻的。
我们结婚吧。
毕竟这是爱尔兰乡间,也没啥,我很失望,对这个我一直很期待的国家。嗯?刚才有人说话?我突然一激灵,抬头看向声音的主人。她还在望着那个教堂,继续重复着,像是在说一件很普通很日常的事情一样,像是一个提议,也像只是叙说。她说,不如,周子翼,我们结婚吧?
我噎了半天,真的有些愣住了,后来这几年的时间,我几乎一个星期就会提一次结婚的事情。要不就是给否了,要不就是一个吻含混过去。这突然一下,彩蛋砸头,心愿达成,我竟憋不出来半句话。眼看着眼前这个大彩蛋从小期待变得越来越不耐烦,我急忙点了点头,然后提议,诶,我们吃点清淡的吧,莫同学?别走啊莫同学?你别走啊,我答应了!别走!我跑上去拉住她的手,毕竟我心疼她胃疼。
稀里糊涂的答应了我的小祖宗结婚,还在懵逼状态,甚至连晚上吃的奶油汤都尝不出甜味的我,很快又遇到了下一个问题,我,宇宙无敌超级苏的周偶巴…没带西服。但本着捞到这次别捞不到下次的心态,我还是套上了我的黑色连帽卫衣,站在小教堂的尽头,伴着落日余晖的钟声,在胖胖的很可爱的牧师主持下,看着莫同学向我走来。真美,她真美,摘掉了平时常带的眼镜,眼睛雾蒙蒙好可爱。白色的长裙子穿着,我觉得比婚纱可好看多了,手上拿着我在后面田地里揪的几朵野花插成的花束,甚至她脚上还套着脏脏的来不及换的运动鞋,可我就是觉得她美,特美,这么一个天上掉下来的人终于掉我怀里了,我从内心觉得值,真值,笑的大牙花子压都压不住。
周子翼莫郁华结婚了,没有亲人,没有朋友,甚至没有家里那条永远向着莫同学的二哈。没有煽情片段,没有哄闹洞房,过程跟我预料的一点都不一样。不过好在结果还是如脑海中演过千遍那样,新娘很漂亮,新郎未像每次惊醒的噩梦中换了模样,握着手,说yes,然后亲吻,我抱着好不容易又好容易得来的老婆,盘算着怎么炫耀一下小爷也有家室了。不过想了很久,还是发了两个很老土的字,我们。
我想,如果不是那年的坚持,我大概变不成我们。尤其是听完莫同学的真情告白以后,我才放不下那个贪爱甜品的小气鬼,那么能吃,还长肉,我恨不得喂到只有我要她。
程铮说我很纠结,他说他不懂我。我笑了,我都不懂自己好吗?明明一喝饮料就会上火,还是每天坚持摸摸桌洞里有没有可乐,结果还养成了习惯。明明后排睡觉睡的很香,可还是听到哭声装勇敢的脱下外套,最后被罚了一个星期的站。明明追的是别的女生,可还是习惯性的时常问问莫郁华,女孩是追到了,但也没兴趣了。明明自己只是逞英雄才结的婚,但还是想公布给同学,让那个人早早看到自己对的人。
呸呸呸,什么对的人,对的人是我!以前到现在,如今到未来,她的身边只要我,也只能是我。或许以前的我知道,所以才会有持无恐,也或许不知道,因为意识到时已算是追悔莫及。
我这个人很爱开玩笑,大学时候的一句一切全靠莫同学了是玩笑,对着程铮炫耀第一本小本本的时候也是玩笑,我说过太多太多的玩笑了,以至于我在机场留人的时候,莫郁华也对我开了一个很冷的玩笑。那次送她去都柏林后,我哭了,坐在机场的肯德基里,还专门点了一个送可乐的全家桶。嚼着干的发咸的炸鸡,真好,都走了。那次我才从心底发现自己是真的不靠谱,不靠谱到丢了这么好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