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百合行了一礼,规矩道:“夫人去祥园用膳了。”
李远山脚尖一转,走向祥园。
傻奴蹲在地上,呆呆地看着两个家生子小孩踢蹴鞠,鹅黄色的衣摆落在地上,李远山远远望着,莫名觉得她这个样子像荒凉战场悄然开放的一朵小雏菊。
平凡、温暖,有着极其顽强的生命力。
他没有叫她,直接进入了老太太的佛堂。
每日的清晨和傍晚,都是老太太礼佛的时间,所以傻奴才会在外面看别人玩,管家就在一旁瞅着,以免孩子的蹴鞠打到她。
管家摸摸胡子,“夫人,怎么不跟着一起玩会?”
傻奴扭头,漂亮的小脸带着失望。
她的身体不好,不能这样玩……娘和姐姐也从不让她出去玩,最多只能在小房子里玩玩木偶或是刺绣。
她又把头转回去了,脑袋垂得很低,盯着自己的绣鞋发呆。
春风拂面,吹起她脸颊的几缕散发,也吹动了身后不远处的门帘,一片华丽的黑色衣角转眼不见。
一个蹴鞠咕噜噜滚过来,稳稳地停在她的脚前,同时,一个高大的影子覆盖了她的身体。
傻奴抬头,满面傻气。
李远山站在她面前,伸出手拉起她,傻奴的脚太小了,一个没站稳跌进了他的怀中。
他低下眼眸,喉头品到一种灼热,眉宇间尽是无奈,“站都不会好好站,还想玩球,嗯?”
傻奴喜欢和李远山这样亲密,蹭了蹭他坚硬的肌肉,露出小小的牙齿笑开。
他皱起了眉,“说你呢,就知道傻笑。”
话是这样说的,胳膊却搂紧了她的腰。
他仅凭一条胳膊就能将她完全环住,绰绰有余。
他一时竟然分不清是自己的手臂太长,还是傻奴的腰肢太过纤细。
他抬起一只手捏住了她的双唇,让她的嘴闭起来,省得他总是看着她的小牙想起她那么小一点的嗓子眼儿。
“玩不玩球?”他声音沙哑。
傻奴怯生生地点点头,眼神害羞极了,“没玩过球……”
李远山最怕她这样说话,甜甜的,嗲嗲的,却让他无端心疼。
他用手掌包住她的小手,把球拨到她的足尖,“踢吧。”
他在夕阳下翘起嘴角,手心潮湿。
这傻东西的手怎么就这么小?
难怪他总觉得她吃饭的样子怪怪的,现在他才想明白,原来是她的手太小了,反倒显得筷子和勺子太大,让他总担心她会不会把东西弄掉了。
傻奴伸出脚,试探地轻轻碰了蹴鞠一下,蹴鞠只在徐徐风中颤了颤,似动非动。
但这也足够让傻奴开心,她笑盈盈地看了李远山一眼,加大了力气。
“呀!”
球没动,她的绣鞋倒踢飞了出去。
傻奴懊恼,单脚蹦着去找鞋。
李远山一身凌厉的黑衣,看着一只小兔子样的傻奴,提起腿,跟了上去,从身后抱住她,低声说:“笨死了。”
傻奴听出他语气中的嫌弃,脸更红了,闷闷地挣扎了下。
白色的足衣露在外头,包住了她那只莹白小巧的脚,李远山拍拍她的头,“站着,我去给你捡。”
他刚一过去,两个家生子就像见了鬼一样逃跑了,李远山捡起傻奴的小绣鞋,望着两个小孩跑跑跳跳的背影发怔。
他好像真的很吓人。
他转身,傻奴正无聊地晃动着小脚,眼神呆滞。
李远山说不出心中什么滋味,蹲下了身子握住她的脚,给她穿好了鞋子。
鞋面绣着几朵红色的花,秀丽淡雅的花朵随着傻奴转动脚踝的动作而摇摆,李远山不禁想起那日踩在他手中的莲足。
他喉咙滚动了下,抬起头就看见傻奴开心的双眼,亮晶晶的,像是他在城南关养的那匹最喜欢的小白马。
那匹小马也是如她一样,矮矮小小的,胜在长得足够惊艳漂亮,浑身上下没有一根杂毛,温顺而腼腆。
他好像对这种小东西格外有耐心,在城南关,除了他的战马雷电,他最偏爱的就是小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