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乡症候群——一汪书【完结】
时间:2023-07-14 14:35:16

  他手里通常会拿着一杯美式,有时候是热的,有时候是冰的,这完全视天气而定。
  我走到他面前,他笑了笑,说:“走,带你去吃饭。”
  “我好累。”有气无力的我如是说道。
  然后我们就像是苹果和地球之间的关系,冥冥之中,受着地心引力的指引,在一位名叫牛顿的伟人轰动世界的宣告之下,我的头重重地倒向他的肩膀。春风忽然吹过去,困意袭来。
  他没拿着咖啡的那只手轻轻地搭在我背上拍了拍,他说:“那走,我们回家。”
  就那样,我在他的副驾驶上睡了一路。
  醒来的时候房间里漆黑一片,我打开灯,然后走出卧室,客厅的灯开着,我看见 W 在厨房忙碌的身影,我问他在做什么,他那时正在用筷子把油锅里的鱼翻面:“熏鱼。”
  “你什么时候会做熏鱼了?”我问他。
  “你睡觉的时候我现学的,从生鲜配送上买了条草鱼。”他笑。“你那天不是说你想吃熏鱼?”
  我没说话,然后倒了杯水在餐桌前坐下,餐桌前一张白纸上是 W 现学来的配方:
  处理干净的鱼切成大小合适的块,葱、姜、料酒等腌制半小时去腥,而后将鱼块浸泡在淀粉水中使其裹上一层薄薄的面衣。汤汁部分用适当的清水加入桂皮、八角、香叶熬煮十五分钟之后将香料捞出,而后加入适量的冰糖、盐、根据个人口味加入适当的干辣椒和花椒继续熬煮,至沸腾关火。盛出备用。
  起锅烧油,油温六成热下鱼块,炸至两面金黄捞出,而后复炸三十秒钟使其更加焦脆。
  最后将炸好的鱼块放置在盛满汤汁的容器里浸泡入味即可。
  不知道什么时候,W 拿着一个小碗,里面是一块刚从汤汁里捞出来的熏鱼,他把碗放在我面前,然后把筷子递给我:“尝尝,虽然还没入味儿,但是这个时候鱼还是脆的。”
  我夹起它,小心地避开鱼刺,咬了一口,因为浸泡时间还不够长,但是表面汤汁的滋味已经尽显,味蕾在触碰到它的时候,温润的甜和干脆的辣交织在一起,鱼肉虽然还没入味,但是酥脆的外表和热腾腾软嫩的内里已经让我将很多东西抛之脑后了。
  我赞许地看着 W:“好吃。”
  他也笑了:“我就说,不可能不好吃。”
  其实,后来我爱上做饭,和 W 有很大的关系。
  那晚我留在了 W 的住所,入睡前房间里鬼魅丛生,春夜烂漫的不成样子,窗缝里溜进来的风轻轻撩起洁白的纱帘,我们的呼吸此起彼伏,像是醉酒后事故的贪婪,在死的边缘索要氧气。
  有人说,那叫做极乐。
  结束时 W 滚烫的呼吸吹在我的耳后,我听见他说:“周游,你搬过来好不好?”
  他身上的汗水凉透了,落了一滴在我的脖颈,这让我保持清醒:“再说吧。”
  他听过这个答案不止一次,然后答案之后再没有答案。
  而后梦里是我俩在夕阳下奔跑的身影,霞色平静地铺在水面上,这是青弋江枯水期留下来的大片陆地,住在附近的人通常会在傍晚来这里遛弯儿,春天天气回暖,有人干脆脱下鞋子去江水浅滩处踩水,水面上浮光跃金,风中带着江水里的鱼腥味吹拂而来,我为了抢 W 手中的风筝线不停地追逐他,江水对面的楼群渐渐吞掉那颗咸蛋黄一样的落日,最后只剩余晖。
  我只是朝着远处望了一眼,为何我回过头的时候,只剩风筝在天上飞,W 却不知踪影地消失了。
  然后远处江水,奔涌而来。
  我没来得及逃,被浪潮卷入江水里,我是个旱鸭子,理所当然地溺了水。碧绿江上,我听见船只闷闷的鸣笛声传来,死前的最后一刻,我看见一副画面,W 开着车行驶在路上,他说:“青弋江在北水县的流段的江滩,一座桥下去,穿过茂盛草甸和遍地的芦苇丛,一直走到江边,那里人迹罕至,夕阳壮阔。”
  “你要死的话,就死在那里吧。”他笑着说。
  然后车子在一个弯道,与一辆失控的货车相撞,车子跌落公路,我们还没能抵达北水县,在路上双双身亡。
  我浑身冷汗,从梦醒来,惊魂未定。
  我喘着粗气打量四周,确认那是梦境,时间已过九点,窗帘紧闭,屋子昏暗。
  今天的气温已经跌到零下,青弋江水应该一如既往的寒冷。
  我起床洗漱,然后给自己煮了一碗汤面当做早餐,又给狗蛋儿添了猫粮和水。吃完我正准备洗碗,然后门铃响了,我以为是周离,结果不是。
  门外站着的是一个我完全陌生的人,是个女孩。看上去是大概和我相仿的年纪。
  “你好。”她的声音很轻。
  “你是?”我问。
  “不好意思打扰你了,我是这个房子的上一任租客,我有东西落在这儿了。”她开口。
  我的第一直觉告诉我她是个骗子。
  “不好意思,我这儿没有上位租客留下的东西。”说完我正准备关门。
  “是个风铃,就挂在阳台外的梧桐树枝干上!”她有些急促。“我可以不进去,你取下来给我可以吗?它对我真的很重要。”
  我的脚步愣住,因为窗外的梧桐树上确实挂着一只风铃。
  门又重新被我打开,我这是才注意到她的脸色不太好。
  “你……脸色不太好。”我说。
  “低血糖,老毛病了。”她笑。
  “那你等一下,我去把风铃拿给你。”
  “谢谢谢谢。”从她的语气可以听出来,那只风铃对她确实很重要。
  我取下风铃,然后又拿了两块巧克力打算一同给她,我再次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几乎要晕倒了,于是我赶紧扶住了她。
  “你进来休息一会儿吧。”说着我拆开了一条巧克力递到她手里。
  我看到她的眼神里有些顾忌,我把门全然打开,拉了一把椅子放在门口:“你坐这儿休息一会儿吧。”
  然后我听见她肚子咕咕的叫声。
  她有些尴尬地望着我:“谢谢啊。”
  “我去煮碗面给你。”
  “不用麻烦了。”
  “没事儿,很快的。”
  十分钟后我端着那碗铺着煎蛋、午餐肉、厚切培根还有青菜的面条出来了,我看着她问:“要不然你坐在餐桌前吃吧,烫,门口也冷。”
  她循着我指的餐桌的方向走过来,就在这时她看见了狗蛋儿:“球球?!”
  “你认识这只猫?”
  “之前我住在这儿的时候,老在楼下碰见它,还经常投喂它——你收养它了?”她转身问我。
  我点点头:“前段时间下雨,它都被淋湿了,我怕它撑不过去就决定养了它,它现在叫狗蛋儿。”
  “狗蛋儿?”她笑了。那
  “快吃吧。”我说。
  “好,谢谢。”她终于在餐桌前落座。
  我把她的风铃放在餐桌旁,她一边吃一边夸我做的面好吃,还说了很多谢谢的话。她最后几乎是端着碗把汤都喝光了,她放下碗的时候,眼神落在了风铃上。这只风铃好像勾起了她的回忆,我听见她说:“这是风铃是我外婆送给我的,是她亲手做的。她……前几天突发脑梗走了,葬礼结束的时候我才想起她送过我这只风铃,她还活着的时候倒也觉得没什么,她走之后我就发现了它的珍贵。”
  “理解。”我说。
  “我大学毕业的时候,我的工作遭到了全家人的反对,只有我的外婆支持我,她和我说‘凌春啊,我的好外孙女,你要喜欢你就去做,凭本事挣钱没有什么高低贵贱的,只要你不害怕就可以’,我那时特别坚定,我对她说‘外婆,我不害怕’,我外婆也笑着和我说‘那就去干’,她是支持我做这个工作的动力。”
  于是我开始好奇,这个叫做凌春的女孩是做什么工作的,我的心里其实已经有了答案,但我还是忍不住问:“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我在殡仪馆上班,遗体整容师。”她回答我。
  我猜对了。
  “很酷的工作。”我发自内心赞许。
  “也是我外婆,让我家人和我,还有我的工作和解了。”说着她哭出了声。“我外婆是我送她最后一程的,我爸妈他们申请了旁观入殓,一家人在现场都在沉默地哭,我保持工作时的一丝不苟,忍着眼泪为她整理遗容,那天晚上,我妈抱着我哭,我知道,她理解我了,而这个理解的背后,是一位至亲的离去换来的。”
  “你外婆在天上知道的话,会为你开心的。”我说。
  她笑了笑,沉默了一会儿说:“我去把碗洗了。”
  我说:“不用,放那儿我洗就好。”
  “那怎么好意思。”
  “没关系的。”
  “你真是个好人。”
  “我也这么觉得。”我说,试图缓解气氛。
  凌春走的时候我给她塞了几块巧克力:“低血糖的时候可以吃。”
  她又在说着谢谢的话。
  “谢谢你,你治愈了我的一天。”她说。
  “你也是。”我说。“有缘下次再见,路上慢点儿。”我站在门口朝她挥手。
  “好,有缘再见。”
  她说着,消失在了楼梯拐角处。
第17章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上)
  天气预报说最近有雪,但是一直没有下下来,就这样,青江市民在这样的捉弄下于阴沉的冬日天空下郁郁寡欢。
  不过话说回来,雨倒是断断续续没有停过。
  周末的清晨,窗帘还没有拉开的房间里昏暗地只依稀见得些细小的光影,窗外淅淅沥沥地下着雨,窗子被敲出节拍,这样的天气,窝在被窝里睡觉再好不过了。
  可是他妈的,我还要上班。
  我转身看见狗蛋儿在它的小窝里睡得很香甜,我嘴角挂了一丝微笑然后挣扎着从被窝里爬起来,洗漱完毕我煎了鸡蛋、培根,黄油把吐司煎的香脆,就这样再搭点酸奶,早餐就这样完成,我端着盘子从充满黄油香甜气息的厨房里走出来,坐在餐桌前美滋滋享用早餐。
  这样开启新的一天,仔细想来也算不错。
  出门前我给狗蛋儿添了粮和水,最近给它入手的一个自动喂食机不是特别好用,简直可以称得上是人工智障,照它那样喂下去,狗蛋儿迟早得三高。我往狗蛋儿的碗里加完猫粮,然后踢了一脚那个智障喂食机以示不满。
  晚上的时候约了大家来家里吃火锅,打算下了班之后去附近的超市买点食材。下雨的时候我觉得骑车去上班是一件十分麻烦的事儿,所以我干脆去家最近的轻轨站乘坐轻轨,乘坐五站就到了诊所附近的站点,还算方便。
  刚到诊所门口就看见同事小杨和徐姓同事有说有笑地在收伞,然后一起进了店里。看来他们的感情目前为止还算稳定。
  晚上下班之后我直奔超市,吴斐和周离早早地就推着购物车已经买了一堆食材了,白天吴斐在群里讲,她们去买食材,让我直接去找她们,查缺补漏一番,我们很快买完食材,今日消费斐姐买单。
  从超市出来,一对情侣从我们面前经过,女的对男的讲:“不就是输了一场游戏,废话那么哦?”
  这种很日常的对话让我想起来曾经有一次 W 去了广州出差,回来之后他和我说了好多他在那边的见闻,其中百分之八十被我认证为废话,那天他来我上班的医院等我下班,我们从医院出来,沿着那条叫做渡春路的路一直走,那天夕阳灿烂的不像话,W 一手拉着行李箱在我耳边不停地说着废话。
  “你想讲多久废话?”那时我问他。
  “港一路啦。”他突然港普。
  “多长的路?”我配合他的幼稚。
  “嗯……这条渡春路啦。”他笑。
  头顶上梧桐树叶哗啦啦地响,有光稀疏落下,他见四下无人,嘴巴凑到我耳边,良久他说——
  “我是想你了。”
  如今我一抬头,时过境迁,物是人非,我身旁只有两个朋友,还有这阴雨绵绵。
  我从医院辞职之后,就再也没回过渡春路了,渡春路口有位老奶奶,经常在傍晚出摊,卖油炸的淀粉肠、腰子饼还有臭干子,有时候下班贪嘴,我总会去她的摊位上现买现吃,然后擦擦嘴巴离开,时间久了她也认识我了,时不时多给我一块腰子饼还有臭干子。
  忽然想起来,竟然还有点想念。
  通往我家的路上,周离坐在副驾驶开玩笑地说:“斐姐,我觉得你车技的提升有我和周游的功劳。”
  吴斐轻蔑一笑:“笑话,别忘了你姐是干嘛的。”
  是的,吴斐,这个富婆,业余开出租。
  雨刷器左右摇摆,天色昏暗,灯红酒绿混合着雨水模糊一片,不知什么时候,前方一辆车好像是车轮打滑,左右漂移不定,在吴斐的骂骂咧咧下,最后还是没避免追尾,按照形势来看,前车全责。
  两辆车靠边停下,很快前车主人走下来,是个中年男人,穿一身正装,就在他朝着我们走来的时候,我看见吴斐低下了头。这种情形我只在上次咖啡店见过,吴斐当时看见那几个女人,也是这样的反应。
  “吴斐?是你啊?”男人的声音在车窗外闷闷地响起。
  他不断敲着车窗玻璃:“我全责,你把车窗降下来,我们谈一下吧。”
  “不用了,你走吧。”吴斐依旧低着头,整个人都要埋在方向盘下了。
  “哟,好久不见,你这都开上宝马了?怎么,傍上哪个老板了?”男人开口。
  “说什么呢你?!!!”周离开始气愤。
  我见状从后排下车,淋着雨越到驾驶座车窗外:“她都说不用了你没听见吗?”
  “不是兄弟,我全责啊,我得负责。”那个男人不依不饶。“吴斐,你把门打开啊。”
  我依稀看见吴斐搭在方向盘上的手在发抖,我想是时候结束战斗了。
  我把那个男人往前使劲一推:“都说不用了你他妈的听不懂人话吗?”
  这一刻我虽然心里砰砰跳着,但是我还是很庆幸我能拥有十五岁那年的一点点勇气。
  “斐姐,你坐到后面去,我来开。”我大声说。
  吴斐的头在这一刻抬起来,像是抓住什么救命稻草,好像那一刻我短暂地治愈了她一些,她的眼神里满是感激。我挡在吴斐前面,让她安全在后排落座。周离也从副驾驶出来,陪着吴斐坐进了后排。
  我坐进了驾驶座,其实我的心脏在砰砰跳动,我已经很久没开车了,我不确定自己还开不开得好,然后我庆幸我的驾驶证就在我天天上班的包里随身携带着。
  调整座椅,系好安全带,脚踩离合和刹车……离合呢?哦,这是自动档……我可以的,我在心里默念,虽然我考的是 C1,但是自动挡我也开过几回,脚踩刹车,拧钥匙发动汽车,挂入 D 档,松开手刹,打左转灯,方向盘向左打,我朝着那个逼男的摁了几声喇叭,他吓了一跳往旁边退,然后我观察后视镜后松开脚刹,轻踩油门,好的车子启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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