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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华平在电话里头说的内容,就像是容嬷嬷手里头的针,一下一下地戳在孟凭歌的心上,令她在不知不觉中缓缓地垂下了头,直直地盯着脚上的鞋,思绪却已经不知道飞哪里去了。
她这双鞋买了挺久,一直舍不得换掉,但又觉得看得有点儿腻了,于是最近给它换了一双新的鞋带。换鞋带后,这鞋还没穿过几次,以至于那鞋带看上去仍旧胖乎乎的,还挺漂亮。
孟凭歌系着系着,就不由自主地抿紧了唇。
第29章
孟凭歌站起身来时, 赵华平还在继续和人打电话。孟凭歌没有打扰她,轻轻打开门,悄悄走出去, 将那聊天声关在了里面。
在门前伫立半晌,孟凭歌挪动脚跟, 转过身面向那片宽广的庭院, 打心底里莫名滋生出了种仿佛置身于一片虚无世界中的感受。
明明外面刮着风,明明皮肤上也能够敏锐地觉察得到那种刀子划过般的犀利感, 偏偏脑子里头就是充斥着大量的木然, 好像所有神经都被大量的冰霜封住了似的,与这世界短暂地失去了联系,麻痹到她难以感受到自身的存在。
直到脸颊两边的发丝被鬼哭狼嚎的风掀开,一块儿小小的杂物翻滚着奔来砸中了她的下眼睑,孟凭歌才从走神的状态中被唤醒。她揉了揉眼睛, 掖好缠绕在脖颈处的围巾, 遂低下脑袋, 急匆匆地跑进车库,拉开车门矮身坐进了车子里头。
晟城今天没有下雪, 气温却并没有因此而往上攀升,反而因为周遭正在化雪的关系,整个世界又被拉扯着坠入了更为深刻的寒气之中, 就连车里头的座驾,都被一层化不开的冰冷给牢牢包裹着, 渗人得紧。
孟凭歌发动车子后, 便朝着和孟军约定好的那家云水饭店开了去。手里头有事要做, 精神得集中到路况之上,倒是可以暂时性阻止她去胡思乱想。
今天是工作日, 加上目前不是旅游季,路上路况倒是还好,鲜少堵塞,顺滑程度堪比刚通过的下水管。没过多大会儿,孟凭歌就在导航的指引下抵达了云水饭店。
找到车位将车子停靠好,孟凭歌打开车门从里头下来,看了眼周遭的一切,正打算进饭店,注意力却忽然被旁边房檐底下的一对正在吵架的情侣给拉住了。
男方高高大大,穿戴方面正经严肃,品味不凡,看起来是个事业有成的成功人士。女方面容精致,眉目艳丽,在人群之中格外亮眼,这会儿却已经不顾他人目光,正在同男方置气。
男方伸手拉了下女方的手,说:“消消气,我妈她就是说话比较直,你不要往心里去。”
女方情绪十分激动,将手臂猛然一甩,朝他大吼:“我不要往心里去?你凭什么要我不往心里去?你妈都那样骂我了,说我就是一个攀高枝的野山鸡,我还不能发怒?!”
男方皱着眉:“我没说你不能生气,但你生气也得看一下场合吧?在场那么多说眼睛都看着,你突然就摔筷子走人了,你要我妈的脸往哪儿搁?”
女方翻了下白眼,情绪越发激动,似哭似笑:“所以呢?就你妈有脸,我没脸是吗?你妈的脸是脸,我的呢,我的是毛肚吗!少拿那种上位者的姿态来高高在上地看着教我做人了!”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全家人一直都看不起我,嫌弃我爸妈嫌弃我,你们根本就没有把我当过人吧!是的吧?!我受够了,真的受够了!”
女人最后那句话,吼得孟凭歌身体一颤。
孟凭歌没有再继续看下去,避之不及地转过头来,握住被冷风吹得冰凉的门把手,走了进去。
都说恋爱结婚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两个人要遇见很不容易,要相爱很不容易,要得到双方家长的祝福,也很不容易,得有好几世的缘分才能够顺利修成正果。她以前还没有太多关于这方面的思考,现在突然发现,这些问题虽然非常现实,却也果然存在即是合理。
结合着赵华平在电话里头和别人说的那些话,她忽然意识到了一个人再怎么理想主义,始终也还是扎根在一片现实主义的土壤之上的。
假如完全脱离了这片土壤,那就是失去根,都不用经历特别大的风暴,就会死去了。她突然就明白了姜炙那句话的真实含义。一个人如果想要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无论是自由地吃什么,玩什么,又或者是自由地恋爱,都是需要自己强大起来才行的。
这个世界,是没有那么宽容的。
赵华平虽然在面对自己的时候,一直笑眯眯的,谈吐方面好像也是向着自己的,但那大概是建立在自己只是一个外人的基础上来对待的吧。假如自己是想要和姜炙恋爱,她会不会也会觉得自己很……不配?
不是,她在想些什么呢?怎么就想到这种事情上来了?孟凭歌忍不住抬起手敲了敲自己的脑袋。
走进餐馆,孟凭歌扫了眼周遭,没有看到孟军。想到孟军给她说的桌牌号,孟凭歌就直接朝着那边走了过去。
谁想,她到了那儿后,并没有见到孟军半点儿影子。在那个座位上,只有一个她从未见过的中年男人。男人看上去大概三十四五岁的样子,头发不是很多,人偏瘦,像极了少肉的肋排,这会儿正在那里刷手机。
孟凭歌一头雾水地走上前去,敲了敲桌面,说:“先生您好,请问您是不是坐错位置了?”
男人这才收起了手机,抬头一看孟凭歌,眼角笑出两条鱼尾纹来:“没有没有,是孟凭歌孟小姐对吧?”
孟凭歌瞬间恍然大悟。孟军根本就没有来,孟军故意约她来这儿,就是骗她过来相亲的。猜得不错的话,眼前这个男人十有八九就是孟军要给她介绍的那个手里头办着小厂,“条件还不错,高高大大”的男人了。
孟凭歌立马警觉地说道:“不是,你认错人了。”
撂下那句话,孟凭歌就转身要走。
男人却站了起来拦住她:“孟小姐,你这样就不厚道了吧?我是听你爸说你愿意过来和我见面,我才借钱给他的,你要是就这么走了,不是浪费我时间和感情么?”
借钱?!
孟凭歌讶异地睁大了双眼:“他问你借了多少?借来做什么去了?”
男人笑:“说是之前和人合伙做事儿,有一笔资金周转不过来。反正我这钱是已经给他了。话说回来,你就坐下来跟我聊一聊又能怎样?又不是说这个事儿它一定就得成,成不成那是后话,我们先互相了解一下呗。不然……我这真的是很为难啊。”
孟凭歌一整个语塞,彻彻底底被弄得无语住了。
她知道孟军这个人不靠谱,却完全没有想到会这么不靠谱,竟然已经开始干这种事情了。她也是万万没有想到,那种卖女儿的戏码有朝一日竟然会出现在自己身上。哦她忘了,她根本就不是孟军的女儿,他当然是不在意了。
但是,合伙做事儿?她怎么不知道孟军这段时间有做什么生意呢?林广莲也没有提过啊。
孟凭歌还是没有坐下,直接掏出手机给孟军打了个电话。
一共打了两个,对方才接,接起来的时候,声音听起来懒洋洋的:“喂?”
孟凭歌做了个深呼吸:“爸,你问人借了钱?”
电话那边,孟军似乎并不觉得这算个什么事儿,甚至还打了个哈欠:“是啊,你到那里了?”
孟凭歌脑袋被他气得嗡嗡响,愤怒地问:“你怎么这样?!”
孟军见她声音有点儿高,他的声音也变得高了起来:“什么我怎么这样?!我借来可都是有用途的!”
孟凭歌跟他是真的没话讲,忍住想要挂电话的冲动,继续说:“你给人把钱还回去。”
可孟军却死活都不愿意:“还不了,我已经全部花了。”
孟凭歌吃了一惊:“你这是又做什么了?!”
孟军:“之前赵乾那龟孙阴了我,他们一起出老千,把我搞得把一穷二白的,还威胁我说要是不还,就要把我划成大花猫,你说,我能怎么办?我能怎么办?!”
孟凭歌的大脑就好像被人丢进了一枚手榴/弹,被炸出的火花和硝烟迷得睁不开眼:“你说什么?你的意思是,你去……”
她咽了下唾沫,压低声音:“赌了?”
孟军的语气变得有点儿躲闪:“我就是试一试,谁想到遇到了他们这种……”
孟凭歌终于忍不住,脑仁儿一阵阵地生疼,突然之间十分崩溃地冲他喊了一声:“你混蛋!”
吼完那三个字以后,孟凭歌就哆嗦着手取下手机,挂掉电话,重新揣回了兜里。
她真不知道自己这辈子拿的到底是什么剧本,总是能够一而再再而三在自己感觉良好的时候出岔子。总是在她拼尽全力将破碎的自己快要拼凑起来的时候,又被人摔碎。总是在发现一条开满鲜花的道路并开开心心踏上去的时候,突然发现前方是云雾飘渺的万丈深渊。
那种感觉实在是难受极了,就好像有人往她心上放了一条吸血的虫子,一边吸,一边往她心头肉里钻。她很想很想把它拽出来,却无论如何也没办法拽出来。在眼眶渐渐泛红的时候,她不由自主地抚上自己的双臂,轻轻地抱住了自己。
男人看到孟凭歌的状态不大对后,马上站起身来,说:“哎呀怎么哭了?别哭别哭,先坐下来吃点儿东西吧,缓一缓。”
孟凭歌站在那里,依旧是充耳不闻的样子。
男人小眼睛一转,笑嘻嘻地继续说:“来吧坐吧,咱们吃点儿东西,聊会儿天,你也少不了一块肉不是?又不是说我们现在就得把这个事儿给定了不是?”
他很喜欢孟凭歌的长相。在孟军掏出照片儿给他看的第一眼,他就喜欢得不了。因为孟凭歌长得白,脸好看,身材也不错,非常符合他的审美,带出去也很有面子。
在这种情况下,就算孟凭歌表现出了对自己没有意思的样子,他当然也还是要死缠烂打一会儿了。
算了,聊一聊就聊一聊吧,就像那男人说的,只是聊一下而已,又不是要去领证。还是不能像以前那样太过意气用事了。有些事情如果能够温和地解决,那就还是采取一些比较温和的方式吧。
男人看她落了座,脸上的笑意又一次弥漫了开来:“孟小姐,我先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杨永辉,是开钢铁厂的。”
“哦。”孟凭歌点了一下头,就没有了下文。
杨永辉摸了摸嘴角,上下打量着孟凭歌,将菜单给她递过去:“孟小姐,你看看想吃什么,点菜吧。”
孟凭歌点点头,把菜单接过手上下扫了一遍,随便点了两个菜,就交给了对面。
一会儿后,腊肉炒韭菜、清蒸鱼、蹄花汤、清炒油麦菜和一盘小炒豆腐便被服务员给端了过来。
杨永辉马上十分殷勤地给孟凭歌盛了一碗汤放到她面前,笑道:“这蹄花汤是这家店的招牌,你尝尝看好不好吃。”
孟凭歌始终露不出什么特别好的脸色,就只是沉闷地点了下头,捏起筷子去夹了一盘旁边的菜。
杨永辉见到孟凭歌这样的举动,咳了一声,说:“孟小姐,你平时不是比较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啊?”
孟凭歌咀嚼着油麦菜,抬眼看了下他:“什么意思?”
杨永辉笑着,摇了摇头:“没什么意思,就是觉得你好像不是很喜欢和人交流。”
孟凭歌算是听出来了,这人就是觉得她没有给他好脸色,在对他主动的示好行为时,也没有作出任何表达,让他觉得自己被忽视了,同时也觉得她没什么情商。
虽然她什么都看得清清楚楚,但她并没有打算改。有时候,表现得低情商一些,或许反而可以让人知难而退。比如在这种场合里,要是表露出高情商,反倒是在为自己招揽灾难附身。
“哦,我是这样的,”孟凭歌看着他,“我爸是不是跟你说我很乖?你放心吧,他那是满口跑火车,骗你的。我这个人身上根本就没什么有点,一天到晚都在内耗,伤春悲秋,不喜欢和人打交道,也不喜欢别人来和我交道,从小到大就是个极品,怪胎中的战斗机,很多人都被我得罪过,基本上没几个人看得上我。”
孟凭歌毫不掩饰地把自己身上的所有缺点都掏了出来,添油加醋地放到最大限度,目的就是不想给对面留下任何好印象。
谁想杨永辉听完以后,却笑了起来,说:“孟小姐不要这样说自己,自信点儿,你没有你想的那么坏,你可能只是年纪还比较小,不太知道该怎么正确地处世为人,放心吧,以后经历得多了,就会慢慢变好的。”
孟凭歌是真没想到,对面竟然连这样的话也能接,垂下眼睛,不带什么表情地说:“不是的,我已经经历了很多事情了,我就是这么个人,太上老君的仙丹都拯救不了的人。”
杨永辉突然哈哈笑了起来:“孟小姐说话可真幽默,有趣。我好久没有遇到说话风格这么幽默的女孩子,真是有意思。”
孟凭歌咬住筷子尖儿,没有答话,看了眼时间,继续埋头吃。
杨永辉还是没闲着,接着问:“对了,孟小姐,你平时都喜欢做些什么呢?”
孟凭歌转动眼珠,摇头:“我这个人没有什么爱好,什么都不太喜欢做,就喜欢吃饭睡觉看电视。”
杨永辉微笑:“这么说来,孟小姐是居家型咯?居家型的女孩子好啊通常情况下都比较洁身自好,不会乱来,很贤妻良母,特别适合结婚过日子。”
孟凭歌闭了下眼睛,忍不住抬头看着他:“杨先生。首先,我居家不居家和是不是贤妻良母这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其次,我不是商品,不是适合用来做什么什么的物件。我是一个人,可以选择当别人的妻子生一个孩子当一个母亲,但我也选择一个人生活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