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人拍到楚勤和一个女人举止亲密,同居了半年后,还一起去了趟医院,那女人查起来倒是不难,背景干净得很,但江森出院前,她回国看望,又被楚勤连夜带回了美国。”
“我猜,她怀孕了。”楚心安轻飘飘地说。
景烽和景云颂都错愕了。
“楚勤的?”景烽问,“但他不是不要孩子吗?”
楚心安笑了:“我还没见过几个男人说不要孩子的,又不是他自己生。”
“可是你们家……”景烽想说,你们楚家,不是女儿都有继承权吗?
“我妈妈已经去世了,遗嘱里也没有再分给他其他股份,他现在持股不过3.42%,如果他想要让自己的孩子上位,还是得靠持股比例说话。”楚心安打了个哈欠,“他可能只是能有孩子了吧。”
算算日子,楚臻病着的时候,他就准备好了。
为了还没出生的孩子,想要更多的钱,也没什么问题,但是太贪心……
楚心安将新开的药塞进包里:“今天结束了吧?我得回家陪阿弥了。”
景烽看着她没什么变化的情绪,背影还挺愉快。
“阿弥是谁?”景烽打量着景云颂的神色,“她男朋友?”
景云颂:“……她捡的流浪狗。”
“她愿意养狗?”景烽惊讶,他取来楚心安的记录本,一连往前翻了好多页,皱着眉头看了一会,才长叹一口气,合上了本子。
景云颂:“怎么了?”
“最早你把她带过来看心理医生,你还记得是为什么吗?”景烽说。
景云颂当然记得,“惊恐症。”
他至今都没能从楚心安的嘴里知道原因。
楚心安从小就生活在人群围绕中,在家有保姆,在外有保镖,在学校她是品学兼优的温柔大小姐,在宴席上是得体大方的未来继承人。
楚心安出生就在罗马,她手握的权力财富让恐惧这个词变得肤浅。
哪怕是楚臻的葬礼,她面色苍白,但也未曾流泪。
可偏偏这样的人,在高一的时候,因为惊恐症晕倒在房间里,被楚明闲送过来的时候,她身上那件薄薄的衬衫都已经被冷汗湿透了。
“照理说,她虽然病情不严重,但是也会潜意识抗拒这种需要承担后果的关系,养狗和养猫不同,不论是情感上还是生理上,都需要付出更多的关注,这不像她会做的事情。”
景云颂仰靠在沙发上,眼睛直直望向天花板:“她在灵宁寺山脚下碰见了那只流浪狗,有一瞬,我都觉得,蹲在那里对着流浪狗伸出手的人不是她。”
“楚心安这个人,说得好听是温柔矜贵,说不好听就是傲慢冷漠,她居然会捡狗。”
“也许是她想改变?”景烽试图用合理的方式解释,“她毕竟是人,也有情感寄托的需求。”
景云颂:“我怎么这么不信呢。”
“那你这么多年跟在她身边做牛做马为了什么,做慈善?”景烽无语地白他。
景云颂噎了下,“医者仁心,你不懂吗?她是爷爷交给我的,我必须养好了。”
“是是,爷爷让你照顾她的身体,没让你照顾她的生活,你和老妈子有什么区别?”景烽懒得管嘴硬的他,绕到办公桌后,朝门口做了个送客的手势。
——
楚心安的车开进院子里的时候,荀无乡正趴在书房看那本大部头的历史书。
史书上记载,楚氏王朝不过三百载,也就是说楚辰安成了亡国皇帝。
果然没用。
若是让赤霄来做这个皇帝,肯定开创出又一个盛世。
只是不知道是因为楚辰安威胁了史官,还是这本史书记载潦草,他没有找到赤霄的事迹。
唯有一句——
楚太宗有一女,颇为喜爱,以宝剑为号,名为赤霄。
赤霄剑,也称帝道之剑,当初先帝对于赤霄的偏爱太过于直白,惹得皇子们忌惮也不是没有原因。
他艰难地用狗爪子给书本翻页,刚翻过一页,就听见车子进门的声音,后腿将书往架子下一蹬,蹭得蹿下楼去,站在门口摇起了尾巴。
“阿弥。”楚心安手里拎着一个大袋子,蹲下身朝他招手。
荀无乡纠结了两秒,欢快地跑了过去,绕着楚心安转了两圈,然后乖乖把脑袋放在了她的手心里。
“看我给你买了什么。”她兴致勃勃地打开了袋子,从里面拎出一件——
宠物牛仔蕾丝裙?
荀无乡的尾巴僵住了,然后慢慢垂下。
“怎么了?不喜欢这件吗?”楚心安见他不摇尾巴了,又从袋子里翻出另一件——
黑粉拼色蝴蝶结花边吊带裙……
楚心安观察着小狗的样子,干脆带着他进屋,把所有的衣服都从袋子里翻出来铺在地上。
小香风羊毛连衣裙、缎面公主裙、新中式刺绣马甲……
漂亮精致的小衣服将情绪凌乱的小狗淹没其中。
“多好看呀,你看这件粉色的,多配你的毛?或者这个?料子挺舒服的,这个也不错,我好像有件差不多的款式……阿弥,你喜欢哪一件?”楚心安欢快地从这件摸到那件,每件衣服都在荀无乡身上比划几下。
她看上去很开心。
眼尾弯着,唇角翘着,盘腿坐在地上,身体很放松,荀无乡也不知不觉地又摇起尾巴来。
“这件?”楚心安误解了他的意思,将手里那件小蜜蜂套装摇了摇,“阿弥喜欢小蜜蜂吗?”
荀无乡不忍心扫她的兴,主动走过去贴在她身边。
楚心安小心地将他塞进那件小蜜蜂套装里,大小刚刚好,荀无乡被打理得柔顺干净的白毛从小蜜蜂黄色的衣袖里冒出来,整个狗都显得格外可爱。
“天呐,谁家的小狗这么可爱!”楚心安一把搂住他,双手托在他的腋下,将荀无乡抱起来转了个圈,又将他放在臂弯里,亲了亲脑袋。
荀无乡原本无奈的心一下加速跳动起来。
她的味道,她柔软的唇,带着温度的拥抱,荀无乡不知所措地将脸埋在楚心安的小臂上。
张姨端着他的晚餐走过来,也笑着打趣:“阿弥害羞了。”
楚心安把他放下来吃饭。
“过几天带着阿弥再去趟灵宁寺吧,感谢佛祖保佑,让阿弥健健康康地活下来了。”张姨道。
楚心安想了想,还是同意了。
她不信,但是阿弥是寺庙下捡到的,也许和灵宁寺有缘,能让阿弥活得久一些的话,她也愿意去拜一拜。
荀无乡听见灵宁寺愣了一下,自从上次在车上听了司机说的那个传说,他其实一直想过去看看。
他想去问问佛祖,楚心安是不是赤霄。
但他又不想问,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他无法改变曾经赤霄的命运,即便她转世成为了现在的楚心安,那也不一样了。
她们会有不一样的人生。
如今,他只想能长长久久地陪着楚心安。
“说起来,当初臻臻也和你一样,不信什么神啊佛啊,每次我去,她都问我想要什么,她可以帮我。”张姨回忆道,“我哪里有什么想要的,不过是希望大家都好好的,平平安安,快快乐乐的。”
“可是我这块平安扣,不是灵宁寺请的吗?”楚心安一直以为楚臻是信的,不说信徒,但起码是逢年过节都会过去烧香拜佛。
张姨道:“那块平安扣是楚家传下来的,说是从前在灵宁寺一个老方丈那里得来的,开了光的,不过具体是什么时候传下来的,我也不知道了。”
平安扣莹润地贴在楚心安锁骨处,被体温捂得温热。
她将玉扣摘下来,从包里翻出买的狗项圈,将玉扣挂在了项圈上,给荀无乡戴上了。
“这怎么行!这是臻臻给你保平安的呀。”张姨急得要命。
楚心安摸了摸荀无乡的毛,笑着安抚:“阿弥不过十几年的寿命,等它平平安安过完了,我再接着平安。”
张姨劝不动她,只好叹着气走开了。
荀无乡又惊又喜,几乎要落泪,他想起赤霄送他的那块平安扣母扣,也不知道他死后流落到了哪里,也许被某个无家可归的乞儿捡去当了,又或者被尘土覆盖,淹没在了……灵宁寺的脚下。
荀无乡猝然站了起来。
是啊,没准,那块玉还在灵宁寺?
当时,当时他匍匐在佛像前,跪得神智不清,摸出那块玉埋在了佛像脚下的泥土里。
问题是,这个世界的建筑都坚不可摧,脚下也都不再是泥土,他能找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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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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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要去灵宁寺,但是楚心安实在太忙了。
她的作息很规律,晚上十一点睡觉,早上七点起床,完整的八小时睡眠,虽然睡得并不算好。
荀无乡有种错觉,好像又回到了那个奢华的公主府。
他就藏身在那棵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里,每日守着窗边的一簇烛火。
赤霄的行踪可比楚心安难琢磨多了。
她也许今日愿意出门,便天不亮就匆匆策马离开;又或者今日懒散,便日上三竿还不起床,叫拜访的宾客都侯在前厅里喝一盏一盏的茶水。
有时候荀无乡也觉得,赤霄都比楚心安活得自在。
她们身上有不同的枷锁。
赤霄受制于父权,被迫在封建的王朝里给不如她的人让位,即便她有才能,有本事,也无法得到朝堂上的男子们为她讲只言片语。
那楚心安受制于什么?
这个时代看上去似乎对女子没那么多约束,但荀无乡也早就察觉,那些约束不过是被潜台词了。
譬如江旭冬的态度,以及楚心安身后追捧着她的那些男人们的态度,不一样的说辞,传递的确是同一个意思:楚心安是一件宝贝,他们都想得到她。
荀无乡有些无力。
楚心安作为当家人尚且无法让所有人对她臣服,他一个小狗狗如何能够保护她。
说什么大话。
他想起那个司机说的话,灵宁寺求的是最强烈的愿望,他立刻起身,楚心安已经上班去了,张姨正在厨房里备菜。
荀无乡从院子里的铁门缝隙钻出去,回忆着最近进出宅院的道路,一路狂奔。
幸好灵宁寺也算是一个知名景点,刚出了住宅区没多久,大马路上的蓝色指示牌就写明了距离。
他顺着指示牌一路往前走,小狗的肉垫柔软,禁不起这么长时间的柏油路,荀无乡觉得脚底很疼,但不能停。
总算在耗尽力气前到了灵宁寺的山脚下。
说是山,其实也不高,不过是一个几百步台阶的山丘,但对于现在的荀无乡来说,仿佛高耸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