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芥子说:“听了这么多,我也累了,今天就到这吧。你自己掂量掂量,你讲的,当然不值这枚钻戒钱,但我这人实在,东西就先还你了。留个号码,下次有空再聊。”
李二钻被实在人感动到了,攥住钻戒呆了几秒,反应过来,赶紧递名片。
肖芥子拈着名片下了车,关门时想到了什么,又回头吩咐:“生命宝贵,别动不动再寻死啊,不然我下次找你,再也找不到人了,我岂不是赔了?”
李二钻的心中涌过一阵暖流。
这姑娘真是人美心善,故意这么说,其实是变着法儿想劝他珍惜生命、好好生活呢。
第54章
肖芥子回到房间。
姜红烛已经吃完早饭了, 肖芥子的那份还没动,清粥小菜水煮蛋煎馒头片,简单又瓷实。
肖芥子随口问了句:“老板送来的?”
那碰见姜红烛, 岂不是会被吓到?
姜红烛没好气:“是啊, 不然呢, 靠你这没魂的我早饿死了。人送饭进来, 我都裹着被子,没敢露脸。”
肖芥子早被骂得金刚铁骨了, 没事人样往床上一倒, 出神地盯着天花板上漏过水的渍块,好久才说了句:“红姑, 你听说过肉骨樊笼吗?”
她等了会, 没听到回答, 奇怪地转过头。
姜红烛正盯着她看, 目光对上, 冷冷说了句:“你现在东打听西张望的,知道不少啊。”
肖芥子嘻嘻一笑:“红姑, 谁还没点自己的小九九啊,你在‘人石会’不也有自己的内线、瞒我瞒得那么紧?我可怜啊, 你不给我喂饭,我只好捧着碗讨食, 东家一口,西家一勺的。”
又来装可怜这一套, 姜红烛厌恶地哼了一声。
肖芥子追问:“没听过吗?”
她太想跟人讨论讨论了, 像得了惊天的八卦、不拉人叽喳一番不尽兴:奈何这几年出于特殊情况, 社交圈子太窄, 眼前除了姜红烛, 也没别人可聊。
姜红烛不耐烦:“听过。这个,不就是又一种神话故事吗?听听得了,谁还当真啊。我再老,也读过书、学过进化论,人科学家说了,人是猴变的,怎么可能是女娲捏出来的。”
肖芥子反驳:“进化论只是一种猜测啊,又没盖棺论定。那万一不是猴变的呢?这么多年了,世界上那么多猴,又不是没给猴机会,为什么不见它们变一个?”
进化论不是姜红烛擅长的领域,她实在懒得争论:“下个楼,下得你人都癫了,见谁去了?”
“李二钻,我拿了他的钻戒,他来要回去。咦,他怎么找到这的?他见过我的人,又没见过我的车。”
姜红烛冷笑:“养石头的人,追自己的石头,那还是有几分办法的。肉骨樊笼,他跟你说的?他倒是有闲工夫,跟你摆忽这个。”
肖芥子喃喃:“可是真的挺颠覆的啊,肉骨樊笼,你不觉得可怕吗?真的就把人完全地禁锢住了。”
她想到了什么,一骨碌爬起来:“红姑,有句老话,叫‘太阳之下再无新事’,肉骨樊笼,这身体吧,不但极大地分走了人类的时间精力,让人忘记或者压根无暇关注来路,而且从古至今,为人类安排的剧目都是一样的。”
边说边掰指头:“原始人的爱情争夺,围着兽皮抱着石头,嚷嚷着你爱我我不爱你我杀了你,现代人,穿着西装拿着手机,来来回回还是这套;原始人的利益争夺,争肉争果子争洞穴,现代人,争股份争分红争地皮,是不是换汤不换药?剧目一再上演,就是换换演员妆造、时代置景。”
她越说越来劲:“这何止是大小樊笼啊,这看不到尽头的、一再重复的剧目人生,也是樊笼啊。”
姜红烛忍无可忍:“没完没了了还!一会宇宙一会樊笼一会人生的,你待会吃饭,吃的不还是稀饭咸菜水煮蛋!赶紧吃饭,吃完了上路!”
肖芥子瞬间老实了。
也是,她满脑子女娲、高维,待会还不是要吃小旅馆的廉价餐食,开低价租来的小长安,继续履行跟姜红烛之间的契约?
肖芥子悻悻拖过餐盘,攥着已经放凉的鸡蛋、一下下磕壳。
磕着磕着,又走神了。
――肉骨樊笼,这说法源于“人石会”,在别处并没有见到流传、推广。
――“人石会”养石头,入睡后以另一种生命形式“入石”,这不就是短暂地脱离了身体这具肉骨樊笼吗?
――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补通道的五色石、石头……
那“人石会”的人养石头养到一定级别,再找到五色石通道,理论上,岂不是真的可以“脱此樊笼”?
肖芥子的心砰砰跳起来。
她直觉,沈晶不是简单的自杀,一个资深会员、还是养奇石的学术派,留下一句“脱此樊笼”,太耐人寻味了。
陈天海在沈晶死前,频繁跟她见面,到底说了些什么呢?
该死,一到陈天海就断线了,这个八年前离家出走,连亲孙子、人石会,以及姜红烛都找不到的死老头!
肖芥子恨恨剥壳:“红姑,你老说陈天海偷了你东西,他到底偷了你什么啊?”
姜红烛眼观鼻鼻观心的,置若罔闻。
一般这神情就是在告诉你:少打听,打听了也没用。
行吧,肖芥子换了个问题:“那今天去哪啊?你可别再说‘往南’啊,至少给个大致目的地。从这儿直直往南,我可是要开进渤海里了。”
说完了,赶紧又补一句:“红姑,这事上你瞒我没意义,我开车载着你,最终到哪,我早晚会知道的。”
姜红烛估计也觉得这话在理,顿了几秒,不情不愿:“你往江西导航吧。”
肖芥子眼前一黑。
江西,好远啊,横跨大半个中国,这不得把她开死啊,她太可怜了,真是骡马的命。
***
早饭过后,陈琮溜达着出门,从家到店面所在的宝玉石一条街,依步速快慢,五到十分钟可达。
天气很好,远远地就看到了“琮”,陈琮拿出手机,调到相机模式,对焦之后,放大再放大。
老王,六十来岁,衣着低调质感,忠厚可亲中不失风度,已然进入工作状态,正把一小杯水放进珍珠展示柜中:做得非常好,现在是冬天,店里暖气日夜不休,而珍珠含有4%左右的水分,在干燥环境中容易失水。
一旦失水,不但光华褪减,色泽还容易偏黄,所谓“人老珠黄”,就是指珠子存放太久、失水变黄。
老王真是爱店如家,上大分!
小宗……
咦,小宗呢?
店内遍寻无人,正纳闷着,一个二十来岁、手持咬了一半肉包子的年轻女子,脱缰野马般冲到了店门口,不急着进去,先朝向他的方向、双手合十至额求告,末了猛一鞠躬,脑后抓夹甩到地上,头发也见鬼般倒甩下来。
陈琮愤愤:又迟到!又迟到!就不能体谅一下老板,老板开店容易吗?
他没好气地向外撇手,小宗如逢大赦,一溜烟进了店。
陈琮向着“琮”斜对面、一家正在装修的店过去。
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三老一行刚到,就把这家铺子给盘下了,这两天紧急装修:刷刷墙、改改logo的那种,工作量不大,估计三天之内就能开张了。
至于住处,包圆了他家斜对门、楼上、楼下,主打一个形影不离,不过值得欣慰的是:贴近归贴近,这些人没打扰过他。
除了梁婵,以朋友之名,白天去他店里溜达看样,晚上去他家里借盐借醋借砧板――但人家有借有还,还加倍奉还,他也不好说什么。
陈琮推开店门。
门一开,电钻声嗡响,木屑混着粉尘乱飞,迷人的眼。
工人居多,主事的……
陈琮迅速锁定目标,一脸热情,伸手扬挥:“欢伯,欢伯!”
角落里,光头何欢刚拧开一瓶太白酒,将喝未喝的,闻言下意识转头。
见到陈琮,何欢的面色有点异样:他和陈琮不熟,从未正式互相认识过,对方突然这么热情,让他心生警惕。
陈琮笑得更热络了:“欢伯,有空吗?我想请你喝酒。”
何欢更摸不着头脑了:“喝酒?这么一大早的?”
陈琮指他手里的酒瓶子:“请你喝酒,还有必要分早晚吗?”
***
何欢跟着陈琮,来到一家岔巷里的小酒吧。
这个点,酒吧一般是不开门的,店主跟陈琮熟,打着呵欠出来把人迎进去,指着满架的洋酒说了句“自取自结啊”,又上楼睡觉去了。
陈琮看了看架上,拎了瓶麦卡伦18年的雪莉桶下来。
这架势和气氛,属实怪异,何欢清了清嗓子:“我喝不惯洋酒,我喜欢喝当地的、便宜牌子的白酒,有那个市井的劲。”
陈琮笑了笑,说:“有!”
他轻车熟路地转进后台,再出来时,右手拎一坛子老窖酒,左手托了两碗,浅口的那种酒碗,武松景阳冈同款。
何欢心里舒坦了,说:“这个行!”
两人在靠窗的小桌边坐下,这酒吧的调调,还是挺洋派小资的,酒坛子和碗一摆,多了几分虽不协调但反套路的独特。
何欢拍开坛封,给两个酒碗都斟上,也不招呼陈琮,自己先干为尽,算是热身。
喝完了袖子擦擦嘴,很爽快:“说吧,找我什么事?”
边说边开倒第二碗。
陈琮说:“就讲讲熄灯计划吧。”
何欢没想到会突然听见这词,手上一颤,酒就倒歪了,泼了不少在裤子上,他很狼狈地岔开腿往后倚蹭。
陈琮淡定地抽了纸巾递过去:“擦擦吧。”
何欢团了纸,胡乱擦拭了几下:“开什么玩笑。”
陈琮正色:“没开玩笑。”
“你们都是给我包过大红包的,从阿喀察跟到这来,什么目的不言而喻。‘熄灯计划’这事都让我知道了,说一下细节,不过分吧。”
何欢把团着的湿纸往桌上一扔,起身就走:“你要想打听这个,问三老去,别在我这套话。”
陈琮冷眼目送,不咸不淡说了句:“我去问三老,也打听得着。之所以找你,还不是因为你和姜红烛……关系好吗?”
何欢猝然止步。
他颊肉微颤,一碗酒下去都没见变色的白胖脸渐渐涨得通红,说话都有点打磕绊了:“你特么……说什么屁话。”
陈琮心里有七八分准了,继续故弄玄虚:“欢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啊。”
何欢的脸涨得更红了,红得发紫,逼近猪肝色。
陈琮示意了一下座位,又端起酒坛子,给何欢把酒满上:“没别的意思,就是好奇,你们当初干了什么,说真的,我见到她那样,都有点同情。”
何欢突然反应过来:“你见过她对吧?”
陈琮好笑:“当然,我是被她点过香的人。”
何欢咽了口唾沫,突然直冲过来,两手摁住桌面,胳膊因激动而微微发颤:“那她身边,是不是有个女孩子,三十来岁,长相……嗯,长相应该挺漂亮的。”
陈琮愣了一下:“有……啊。”
肖芥子都三十来岁了吗?他看她,也就二十多啊。
何欢紧张地舔了下嘴唇,顿了好久才慢慢坐下,声音极低地呢喃了句:“真有,她没骗我,真有。”
第55章
肯坐下来, 那就是态度上有所松动了。
陈琮趁热打铁:“欢伯,你们在这又开店又租房子,无非是拿我当抵御姜红烛的肉盾。姜红烛恨死我啦, 还找人要弄死我呢, 对吧?”
说到末了, 死盯何欢的眼睛, 故意目光锐利意味深长,但又绝不明指、任其揣测。
何欢不自在, 垂下眼帘, 避开陈琮的目光。
“我担这么大风险,打听点事而已, 不过分吧?我去问三老, 人家也会讲。之所以找你, 无非是借个由头、交个朋友, 看起来, 欢伯是不想跟我交朋友啊。”
语毕一声长叹,满脸失落, 怏怏起身。
何欢心神不宁的,被他这么含沙射影一搓弄, 更加烦躁:“坐下,你坐下。”
陈琮立马又坐下了, 这种推拉,于他是手到擒来:他穿开裆裤时, 就在陈天海的店里接受生意经的熏陶了, 什么样的客人没见过!
他安慰何欢:“你放心, 事情都过去三十多年了, 性质再恶劣也早过了追溯期。再说了, 姜红烛又没死,你们当年那勾当,再见不得人,也是可以晾出来透透风了。”
何欢听这话刺耳:“你懂什么,就没你想的那种勾当!我们也没做什么……”
陈琮实在没忍住,笑出声来:“没做什么?欢伯,人维护自己很正常,但维护到要彻底洗白……不合适吧。”
何欢说:“真的,因为参与的人多,十好几个。人一多,就谁也不愿意当动手的那个了,你明白吗?”
***
旧时代可以上帮规、动私刑,但现代社会,杀人是犯法的,搞不好要吃枪子,谁能没个心理顾虑?
再加上人多,人一多,就总想把这事推给别人、自己能少沾带就少沾带,不要脸地说,就算事发被抓到了,从犯判得总比主犯轻吧。
死道友不死贫道,所以你推我我推你的,肉在砧上,怎么开剁成了大问题。
最后决定,把姜红烛送去云南、魇山。
陈琮以为是表演的“演”,觉得这名字起得很特别:“为什么叫‘演山’,有什么说法吗?”
何欢回答:“梦魇的魇,供奉魇神的。”
原来如此,这就说得通了。
就说嘛,云南少数民族那头的山,山名往往是玄奇、有典故的,怎么跟表演还扯上关系了。
魇神,估计性质跟“瘟神”差不多,先民供奉这些神o,本质目的是希望他们滚远点、“莫挨老子”。
何欢说:“云南多山,这个魇山不矮,从外表来看呢没什么稀奇的,玄虚在里头,这个山体里有山肠,香肠的那个肠。”
陈琮:“山里产的香肠?”
何欢无语,只好比手划脚地给他解释。
山肠,具体的解释是山的内部有通道,曲曲拐拐上上下下,如肠子一样盘在山腹之内,粗细不一,上一段能蹲着挪,下一段就只能爬着钻。
这种通道,有时是贯通的,从一个口进去,迷宫样盘旋了一圈,会从山对面的另一个口出来;有时候是死路,走着走着到了底,只能原路返回。
陈琮回想了一下中学生物里学的人体解剖结构图,反胃归反胃,是有几分形象。
据说山肠是按数量分的,有的山只有一根,有的山,能有九根之多,又名“九曲回肠”。
魇山的山肠只有一根,被称为“一条道走到黑”,一是因为这条道是死路,二是因为……山腹里黑洞洞的、也没点亮,可不就是越走越黑、一条道走到最黑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