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锦有些懊恼,“我以后再也不胡说八道了,我去跟穆姐姐道歉,还把她请回来好不好?”
“我和她没关系!”
陆聿顿住脚步,语气乍然严厉了几分,一字一句地强调着。
明锦呆住。
陆聿看着她,目光阴郁,片刻后,他移开视线,继续默不作声地走着。
明锦有些窘迫,实不知自己到底怎么惹到他了,她小步追上他,小心翼翼道:“哥哥,你别怪我了好不好?”
陆聿目不斜视,抬步向前。
“哥哥,你理理我嘛。”
陆聿置若罔闻。
小女郎沮丧地看着他的背影,计上心头,猝不及防地跳到了他跟前,双手各伸出两根手指举了起来。
“假扮小兔子。”
小时候,哥哥总会假扮小兔子逗她开心,现在,她也帮哥哥假扮小兔子逗他开心。
陆聿却猛然抓住了她的双手,制止了她。
明锦动作一滞,笑意僵在了嘴角,双手被他举过头顶。
气氛一时静了下来。
杏花纷纷扬扬,飘落在二人头顶,四目相对时,他的目光看起来有些严厉,也许是因为此刻的阳光太过强烈。
明锦的手指像打蔫的花儿,蜷缩了起来,她呆呆看着他,手足无措,二人无声对望着。
片刻后,陆聿松开了她的手,一言不发的快步离去。
明锦缩着手,默默在他身后跟着,再不敢胡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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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锦:我帮哥哥挡桃花
陆聿:你可真是我的好妹妹啊
第13章 春暮(二)
檀斋。
这是陆聿日常休憩,礼佛静心之处。
过往他并不信奉佛道之学,如今却听说他笃信佛法,供奉无数,居家修行,参禅诵经。
陆聿领着明锦在窗前的竹榻上落座。
三足黄铜莲花尊吐出袅袅轻烟,室内檀香弥漫,温馥清甜,闻而心静,烦恼消散。
陆顺华正整理著书架上的经书,见二人回来,便倒了热茶端上。
陆聿淡扫了她一眼,面无表情道:“以后你要过来的话,就自己过来,若是再自作主张带什么人过来,你也无需再来了。”
陆顺华心里一咯登,端茶的手也抖了一抖,她垂下眼,退到堂下,徐徐下拜道:“大哥,我以后不会这样了。”
陆聿端起茶碗轻啜了一口,缓缓道:“起来吧。”
陆顺华方站起身子,低眼侍立一旁。
明锦望着二人的神态,以前她是陆氏嫡女的时候,是众星拱月般的存在,她从未想过家中那些不得宠的庶妹的生存艰难。
陆顺华在家中没什么存在感,明锦过往也不怎么跟她亲近,一直不曾注意过这个妹妹,今见她这般卑微姿态,不由有几分诧异。
还有,几分心酸。
陆顺华是太师之女,哪怕只是庶女,也是能轻松嫁个王侯公卿的,可陆鉴儿女太多了,她又是个不得宠的庶女,陆鉴未必会对她的婚事上心。
父亲靠不住,她就靠长兄,为了能跟嫡兄处好关系,换一个好前程,好好的世家小姐,竟能如此放低身段,让人看着感慨又心酸。
陆聿又问她,“为何会带穆氏过来?”
她一向是懂事知分寸的,今日之举,有些反常。
陆顺华深深望了明锦一眼,低声道:“是太后的意思。”
明锦了然,原是陆太后唆使穆兰若来撵自己走,让她认清身份呢。
陆聿手指紧捏茶碗,眸色沉沉,看来陆太后是迫不及待要对明锦下手了。
明锦在他这里,太后不好跟他撕破脸。若是明锦离了这里,太后也就无所顾忌了。
他放下茶碗,道:“我知道了,天色不早了,你先回去吧。”
陆顺华苦笑了一下,如今明锦姐姐回来了,大哥也就不需要她这个妹妹了。
她点点头,“好。”
缓缓退了出去。
人走远后,明锦好奇问他,“哥哥,你几时跟顺华的关系这么好了?”
陆聿扫了她一眼,端起茶壶,神色平静道:“这几年,她一直在照顾我。”
明锦眼神一滞。
滚烫的茶水从杯中溅出,不慎落在了她的手背上一滴,有点疼。
……
明锦走的那一年,陆聿大病了一场。
是年幼的陆顺华,衣不解带的在长兄跟前尽心侍奉,亲尝汤药。
守着他,照顾他。
陆聿平素就跟这些庶妹不亲近,那时又在病中,情绪不畅,暴躁易怒,对她态度恶劣,让她滚,离他远一点儿。
陆顺华人如其名,始终恭敬温顺,不卑不亢。
兄长把药扔了,她就再去煎了新的端过来。
兄长让她滚,她就默默站到门外候着,等兄长情绪稳定了再过去,一如既往的照顾。
有一次,陆聿打翻药碗,滚烫的药汤尽数洒在了她的手上,烫伤了一大片,陆顺华硬是咬牙忍着疼,没有抱怨一句,简单处理了伤口后,照旧给兄长收拾送药。
时间久了,陆聿大约是愧疚了,心软了,就问她明知道自己讨厌她,为什么还要留下照顾他?
陆顺华便跟他说了一件多年前的往事。
兰陵长公主与陆鉴分居后,常姨娘独得宠爱,遂掌太师府家事。陆顺华母女不得宠,在家多被常姨娘刁难,克扣衣食。
有一年冬天,她的生母感染风寒,病倒在床,无以为医。
年幼的她看着病入膏肓的母亲,吓得不知所措,只能跪在常姨娘面前,哭着求她给母亲请大夫,救救她的母亲,她跪在冰凉的雪地上,磕的头破血流,常姨娘都不为所动。
刚巧大哥有事回了太师府,见到这一幕,就让人去给她母亲请了大夫,母亲才侥幸保住了一条命。
这对陆聿来说,只是举手之劳,可对她们母女来说,却是救命之恩。
那时的大哥于她,就像天降的救赎一般,给了她活下去的希望。
她铭感五内,无以为报。
如今大哥生病,正是痛苦无助的时候,她作为妹妹,也应该在跟前尽心尽孝。
陆聿这才想起这样一件往事,不过那时的他,也不是为了救她母亲,纯粹是厌恶常氏,跟她对着干罢了。
自那之后,陆聿便觉得她是个知恩图报的老实孩子,病愈后,也不时对她照顾提携。
因得了嫡兄的庇护,陆顺华才被陆鉴高看了一眼,母女二人在太师府的艰难处境终于好转。
一众庶弟妹中,也就只有她能时常进出平南王府,或送些衣物,或打扫收拾。
……
明锦心中惘然,刚刚她还在失落自己不是哥哥唯一宠爱的妹妹了,可是在哥哥最痛苦、最无助的时候,她却从来没有陪在他的身边,她有什么资格失落?
而且,她已经不是他的亲妹妹了,她连像陆顺华一样名正言顺留在他身边照顾他的资格都没有。
她想着穆兰若的话,突然道:“哥哥,我觉得穆姐姐说的对,我不能一直住在你这里,现在我不是你的亲妹妹了,我们……”
陆聿听了这话,心口突然一阵绞疼,他眉峰微蹙,苍白修长的手指不由捂上了心口。
明锦吓了一跳,连忙挨着他坐下,帮他揉着心口,眉目担忧,“哥哥,是心疾又犯了吗?”
先前在魏郡,她听杨绍提起过,她走的那一年,哥哥大病了一场,落下了心疾。
这几年,一直都是陆顺华在照顾他。
陆聿眼睫颤了一下,握住了她的手,贴在自己胸口,清冷的棕眸微光涌动,猝不及防地问她——
“你有喜欢的人?”
所以,不愿留在他身边,要跟他避嫌?
明锦神色一滞,回想起刚刚在院中那一幕,原来哥哥是因为听到了这句话才生气吗?
她咬着唇,纠结道:“哥哥,我不是故意瞒着你,我和他……”
话未说出,便被陆聿打断,他闭了闭眼。
“你别说了,我不想听。”
明锦埋下了头。
陆聿心口又是一阵抽疼,他重重咳了两声,明锦忙帮他揉着心口顺气。
自从得知哥哥这个病后,她私下也有查阅典籍,了解心疾。书上说,这是劳思、忧愤、情绪积郁才会导致的心病,无药可治。
心病,只有心药能医。
“哥哥,好些了吗?”
陆聿看着脸色焦灼,为他缓解病苦的小女郎,苍白的脸上掠起一分自嘲的笑意。
外人只道他是因母去世,居丧过哀,遂成心疾。可他知道,自己是在母亲逝世,妹妹离去的双重打击之下,才会失魂落魄,愤懑积郁,忧思成疾。
她是毒,也是药。
陆聿伸出手指,轻轻勾起了她的下巴,抬起了她的脸,四目相对,明锦的目光跌入一道深沉如渊的浅棕色瞳孔中。
“妹妹,可以不走吗?”
他轻声道,带着一丝哀求。
明锦看着他,神智几要迷失在那昏沉迷离的视线中,她几乎想要答应他,留在他身边,可理智却让她清醒的拒绝着他的蛊惑。
“还是要走的,现在不一样了,我们身份有别,我若在此长住下去,外人肯定会觉得是我不要脸,死缠烂打的纠缠哥哥。”
他黯然笑了一下,淡淡说着——
“你不是脸皮厚吗?”
明锦呆了一呆,从他的话中,恍然想起了小时候的自己。
那时的她,顽劣不堪,每次闯祸都要哥哥去给她善后。
有一次,哥哥帮她收拾完残局后,就冷着脸拿了戒尺,作势要教训她,让她伸手领打。
小明锦鼓着嘴,把手背在身后,死后都不肯伸手。
那一次,陆聿是真的动了怒了,非要罚她不可。
明锦知道躲不过,最后索性眼一闭,心一横,把脸伸到他跟前,视死如归道:“别打我手,我还要用手抱哥哥,打我脸吧,我脸皮厚,不怕疼。”
陆聿怔了一下,顿时被她的话气的是哭笑不得,一腔怒气转瞬就烟消云散。
最后,手指不过是温柔地滑过她的脸颊,弹了一下她的脑瓜,就那样轻轻放过她了。
明锦回想起往事,忍不住扑哧笑了一声,难为情道:“我脸皮再厚,也顶不住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啊。”
陆聿闻言,眼神蓦地一动,握住了她的手。
明锦笑意一滞,手指微微蜷缩着。
“妹妹——”陆聿嗓音柔和,一字一句,向她承诺,“只要我活着一天,就绝不让任何人欺你、辱你、害你。”
明锦呆呆看着他,眼底莫名涌起一股酸意,她张开双臂环住他的腰,柔软的小脸贴着他的胸膛,那里依旧坚实可靠。
“可我不能一直活在哥哥的庇护下啊,我长大了,有自己的事业,我要靠自己的努力过上更好的生活。”
陆聿搂着她的肩,微凉的手指轻轻摩挲着她的脸颊,“哥哥不是说过,会养你一辈子吗?”
明锦淡淡笑了笑,“哥哥还认我是妹妹,我就已经觉得很幸福了。”
其他的,她不敢再奢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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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聿:求你了,大胆奢求
第14章 春暮(三)
不多时,李媪便端来了药。
心疾无药可医,陆聿每次犯病,都不过是靠一些安神的汤药缓解。
明锦端起药碗,吹了吹,递到他的嘴角,照顾他吃药,“哥哥,吃药。”
陆聿眼神黯淡,有些憔悴,他“嗯”了一声,接过药碗,缓缓饮尽。
她才是他的药,有她在身边,心痛才会慢慢平息。
明锦坐在他身边,看着他吃药,端来水给他漱口,外头起风了,又拿了件披风给他披上。
喝完药之后,纷乱如麻的思绪渐渐被压制住了,心口的疼痛也稍作缓解。
明锦继续给他揉了着心口顺气,柔软的小手温暖着他,“哥哥,好些了吗?”
陆聿看着围着他忙忙碌碌的小女郎,漆黑的发顶在他眼前晃来晃去,低声道:“妹妹,哥哥没事了。”
嗓音沙哑,一如既往的温和低沉。
明锦松了口气。
阳光洒在小女郎脸上,脸上细微的容貌都泛着金色光泽,风吹动着她的发丝,微微凌乱。
陆聿看着她,犹豫了片刻,才小心翼翼伸手,轻轻抚了抚小女郎的发顶。
她的发丝柔软而光滑。
明锦身子滞了一下,一动不动。
陆聿的手掌在她头顶停留了片刻,看着她发髻上那洁白莹润的玉簪,开口问她,“你很喜欢这个簪子吗?”
明锦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原来哥哥是在看她的簪子,点点头,笑着道:“喜欢,很喜欢。”
陆聿眼神黯了一下,缓缓伸回了手,“是你喜欢的人送你的吗?”
明锦微微诧异,不过转念一想,她本家家贫,父兄是给她置办不起那些昂贵的金玉首饰的。
过往,哥哥送过她很多金玉首饰,只是离开陆家后,那些东西都被留下了。
这个玉簪肉质细腻,价值不菲,哥哥心知以她父兄的俸禄是给她置办不起的,才会猜测是她心上人送的定情信物吧?
她低下眼,没有吱声,只是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
陆聿看着她那羞赧的神色,心口又是一揪,他闭了闭眼,没有再追问。
*
每年暮春,皇帝都会在京郊的大道坛亲自主持罗天大醮,祈求国泰民安、风调雨顺。
因不久后要举办的醮典,皇帝前不久已经出宫于静轮天宫斋戒了。
这一日,陆聿去了一趟京郊的静轮天宫。
年轻的皇帝一身玄色道袍,端坐蒲团之上,眼眸微阖,长发披散,袍袖口微微露出一点莹白的砗蟝流珠。
清贵出尘,儒雅温润。
前朝末年,朝堂黑暗,民不聊生。
巨鹿张天师,提出“致太平”的口号,创立天师道,率领信徒,揭竿而起。
天师起义失败后,各路群雄并起,军阀割据,北方游牧民族也纷纷南下,天下南北分裂,北方陷入混战。
魏国的祖先本是东胡鲜卑南下,靠武力建国后,早期一直依赖汉人治理国家。
世祖皇帝登基后,在帝师崔司徒的运筹擘划下,灭北凉,平胡夏,退柔然,一统北方。
崔司徒出身北方汉人第一世家清河崔氏,天才卓荦,算无遗策,自幼精通阴阳五行与易经术数,笃信天师道,诋毁佛法。
时北方佛教盛行,佛寺占有大量土地,且出家之人可以免除税赋徭役和兵役,僧人数量的增长,严重影响了国家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