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姝笑了笑,带着点想到好办法的狡黠,“那正好,我一个人骑到学校肯定得休息,可我又担心赶不上第一节课,你先上来,我搭你一段路,等后半段你来骑,反正我这辆车后面空着也是空着,这样我们两个人都不至于太累,你觉得怎么样?”
赶不上第一节课这一点,也正是江盛所担忧的。
可他还是有些顾虑。
不等他说什么,鹿姝就道:“到时候快到学校的时候我们再分开走。”
对方都考虑得这么周到了,江盛抿了抿唇,让自己尽量坦然地接受了鹿姝的这份好意,“不用换,我以前上初中的时候骑过比这更远的路,你就坐后面吧。”
鹿姝也不强求,乐得轻松,高高兴兴地把车交给他,自己转去了后座上。
鹿姝骑的这辆车是她妈妈的,低杠女式车,因为赵美丽每次骑车出门都要带鹿姝或者鹿荣,后座上常年固定着一个软垫,鹿姝坐上去别提多舒服。
被皮革坐凳膈疼了的屁股都得到了解放。
江盛也没把自己的东西往后面塞,而是挂在了车把手和前面的车兜里,只要不耽误视线和车把手转向就没问题了。
“坐好了吗?”
明明两人之间隔着至少一个拳头的距离,江盛还是感觉背后那一块皮肉都在发烫,仿佛是被另一具身体传递过来的温度烫到了。
他暗暗吸了口冷冽的空气,试图缓解乱掉的心跳声。
“坐好啦!出发吧!”
少女肉眼可见地开心,让江盛也莫名忍不住嘴角翘起,因为紧张而紧绷的肌肉也不自觉放松了许多。
不再去想万一自己把人摔了怎么办,又或者把车骑到坡坎沟渠里怎么办这些乱七八糟的,江盛脚下一个用力,自行车便稳稳地出发了。
江盛骑车是真的很稳,明明是一样的路,鹿姝自己骑的时候都要把屁股颠麻了,等江盛骑车的时候,就感觉平稳得让鹿姝怀疑地频频往地上看。
试图发现这边的路况和之前那一截不一样。
可惜观察无果。
确定是自己的骑车技术不如人家。
有了江盛的出力,两人到学校的时候时间都还挺早的,足够他们回一趟宿舍,再找邓家红把这个星期的伙食费交上,赶一趟伙房的早饭。
上个星期大家还有些不适应新学校,这星期倒是没陌生感了,同学之间也算是把彼此的名字和脸对上了。
鹿姝和张海燕、闻胜莉结成了小团队,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上厕所,跟许多女同学一样。
只偶尔鹿姝会特意趁着晚上留在教室里关灯的时候,做贼一样跟江盛完成书本的交换。
这个星期他们几个班干部开了第一次大会。
会议内容就是办班级板报,这可是他们班升入高中以来第一次办黑板报,到时候还要接受校长的检阅,可不能随便糊弄。
鹿姝是学习委员,闻胜莉是劳动委员,两人就凑个数,主要是文艺委员梅小雨和班长彭小虎、团支书洪学宗分担了画画、设计和写字的工作,另外还有个硬凑上去说自己要打杂的邓家红。
开完会,鹿姝和闻胜莉直接回宿舍,张海燕已经提前帮她们俩把饭菜打好带回去了。
今天天气不错,太阳晒在身上有种春暖花开的真实感。
两人路过操场,远远看见校门口边上的黑板墙前放着根凳子,凳子上站着个人。
“咦?那个不是咱们班的江盛同学吗?”闻胜莉最先看到那人是谁。
鹿姝想了想,“难道是江盛同学被选去办校黑板报了?”
江盛今天早上确实有被班主任周老师单独叫出去过,隔壁班也有两个同学被叫出去,不知道去了哪里。
现在看来,应该就是被叫出去参加“竞选”去了。
鹿姝觉得江盛被选上也挺合理的,“他写字是真的好看,粉笔字也是一绝!”
原本刚才彭小虎他们决定由洪宗学来写字的时候鹿姝还有点遗憾不是江盛来写,现在能在校黑板报上看到他的字,还挺让人期待的。
闻胜莉更关心的却是别的:“明天我们班就要跟高二一班的打篮球比赛了,也不知道他们训练得咋样了,江盛现在忙着写黑板报,还能有时间训练吗?”
也不知道是谁宣扬出来的观点,认为打篮球厉害的人必须是家里条件好的。
还从科学营养的角度分析了一大堆,赞同者众多,于是家里最穷,长得也很瘦削的江盛就被他们提前打上了“凑数”的标签。
鹿姝却还记得那本自传里曾提起过江盛从初中到高中,一度十分沉迷打篮球这项运动,等到毕业的时候,周老师还送了一个篮球给他,那个篮球对方保留了许多年,后因故乡的一次涨洪水,被意外遗失了。
县高的习俗是班级黑板报,每个两个星期评选一次优秀,校黑板报一个月一换。
江盛因为写字好看,被选入黑板报的写字一栏中,他需要做的就是把学校选出来的文章誊抄到校门口那面黑板墙上,剩下的就是其他同学负责的板块了。
这些都是他做习惯了的事,与其他人举着手写一会儿就要休息一下胳膊不同,江盛一口气把两篇文章都誊抄好后,也没觉得胳膊累。
将报纸折叠好,江盛跳下板凳,回宿舍找同桌拿了对方帮忙打好的饭菜,三两口吃完了就又赶回了教室。
这两份报纸都是他没看过的,江盛也不知道它们会不会在不久后被换到校报纸墙上,遇到没看过的书和报纸,他总习惯第一时间就囫囵地看一遍。
若是错过了,以后又没机会看到,他能牵挂好几年。
回教室的时候,时间还很早,教室里只有一个女同学,江盛也没多注意,回到自己座位上就迫不及待展开报纸认真看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在江盛快要把第一面报纸看完的时候,有人忽然敲了敲他的桌子。
江盛抬头一看,是刚才那个女同学。
江盛有些诧异,毕竟他和对方从来没有过接触,也想不到对方会找他有什么事,不过他还是礼貌地问:“有事吗?”
女同学梳着两条短短的麻花辫,长度只到肩膀上,头发有些卷曲发黄,干枯的发丝在每一个辫子拐弯处都倔强地支棱了一小撮出来,显得她的两条小辫子越发毛毛躁躁的。
对上江盛沉静的眼神,女同学蜡黄的脸上浮起两团红晕,她站在江盛面前,双手扭着衣角,扭扭捏捏格外羞涩地问:“江同学,我看见你一直都有书看,我可以跟你借来看看吗?”
江盛疑惑地皱眉:“你想看书的话,学校里有阅览室,还可以去文化馆借书。”真的没必要来找他借书。
毕竟那些书又不是他的,借书室都是有限定归还时间的,他借来看完还要赶着还回去,若是再转借给别人,耽误了还书时间他是要受批评的。
转念一想,对方是不是以前没借过书,所以不知道这些,江盛就又耐心道:“文化馆很好早,进去后你找到借书室,跟管理员说自己的学校和班级,对方那边都是有我们学校送过去的学生名册的,在上面找到了你的名字,管理员就会给你建档,按照规定借书还书,不要给书造成损害就可以了,不用交押金。”
江盛自认为说得很清楚,语气也绝对没有带着不好的情绪。
可女同学就是眼眶红了,眼泪花子在眼眶里打转,整个人委屈巴巴地垂着脑袋,声音像蚊子,瓮声瓮气道:“江盛同学,你是在嫌弃我穷吗?可你不是比我更穷?有什么资格故意说这种话来羞辱我?我以为你是不一样的,没想到你也是那种嫌贫爱富,只会对鹿姝那种女同学献殷勤的人!”
说完,女同学抹着眼泪转头就跑出了教室,徒留江盛坐在那里怀疑人生。
第30章 白鹭公社变天
因为那名女同学一番莫名其妙的言论, 思及鹿姝借给他的“内部书”,江盛还是有些介意的,就在晚上宿舍里其他男生聊天的时候不再对着门缝里透进来的光偷偷看书, 而是竖着耳朵听了一阵。
果然室友们没让他失望, 很快就有人提到班上那个叫吴淑慧的女同学:“咱们班最漂亮, 脾气也最好的就数鹿姝,要论最怪的,我觉得该是吴淑慧。”
天天晚上都要聊天, 能聊的话题自然也包括了班上的女生。
鹿姝是最热门的话题,不过聊了一个星期了,难免也要聊到其他同学, 比如邓家红, 比如梅小雨, 也比如吴淑慧。
说吴淑慧怪的人,就是坐在她后面的男同学。
男同学一提出来,立马就有另外几个响应, 一个不落, 全是座位就在吴淑慧附近,和她接触最多的。
“这个吴淑慧看起来老实巴交的,心思特别多,动不动就生气, 都不知道她在气什么。”
“可不是!我前天就问了她一下几点钟了,她同桌不是有手表嘛,想着她帮忙问问,结果红了眼眶说我羞辱她的人格, 我都给整傻眼了。”这是与吴淑慧隔着一条过道的男同学。
“就感觉吧,这个人动不动就觉得别人在背后说她穷酸, 我都没敢跟她搭话。”
“你不跟她搭话,信不信她心里就觉得你是嫌她穷。”
“哈哈哈……”
这句话引来大家一阵笑。
如果说刚开学第一天,看到班上那么多家里条件好,气质也很“城里人”的同学,一部分同学会感到自卑,可自从因为邓家红第一次收生活费时那么一闹,大家反而对这方面没那么敏感了。
特别是作为班上集体公认的最穷的江盛,方方面面都表现得很坦然自若,和他接触得多的男同学们也都放平了心态,轻轻松松享受自己的高中生活。
这会儿拿吴淑慧的“穷酸”来开玩笑也完全没有恶意,就是调侃一下,聊过她的“怪”后,大家又很快把话题转到了明天马上要来的篮球比赛。
江盛听到了自己想知道的,昏暗中皱眉思索,决心要把“内部书”带回宿舍看,万万不能再抱着侥幸心理留在教室里看了。
吴淑慧似乎也是住校生,回头提醒一下鹿姝同学,让她注意一点。
虽然他们清水县的风气并没有那么严厉,但保险起见,还是小心为上。
第二天下午,劳动课都停了,就因为高一一班和高二二班的男同学约了一场篮球比赛。
这在几十年后的学校是绝不可能的,就两个班私底下约比赛而已,怎么可能全校都停课!
可在这时候,却并不新鲜。
盖因学校本身就不敢抓课本学习,更多的是提倡德智体美劳,智是不敢抓了,美是不知道咋抓,那就多抓抓德、体、劳吧!
操场很简陋,篮球场也是乡村风格,篮球运动员们更是穿着打扮各有各的特色,有穿毛衣的,有穿短袖的,有穿棉袄的,鞋子就更多样化了,有穿胶鞋的,有穿布鞋的,有一个甚至还直接打光脚上阵!
四月初的天是有春天的气息,可H省本身就不是什么暖和的省份,鹿姝看了都觉得脚底板凉飕飕的。
尽管如此,大家的兴致还是很高。
两个班的男同学做完热身运动,就纷纷上场了。
学校唯一的体育老师,也就是他们伟大的司务长老师,脖子上挂着一个木头哨子,眉头紧皱,满脸肃穆,抬手握拳间显得格外专业。
——反正大部分同学都不知道这些手势是啥意思。
随着一声哨响,篮球被体育老师抛到半空,鹿姝他们班的体育委员仗着体重优势,肚子一挺就把对面比较瘦的男同学弹飞了,他们班轻轻松松拿到开场球。
场外围观的同学们顿时发出“噢—— ”的一声哄笑。
刚开场,大家体力都充沛得很,抢到球就打起闪电进攻,对手也不是吃素的,虽然被抢先了一步,在这个球场上多玩了一年的经验还是让他们迅速追上,进行围追堵截。
就在彼此拉扯间,带球的同学把球往后一拉,突然传了出去。
直到这时候大家才发现江盛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三分线附近,接到球后他毫不犹豫,轻盈地一个起身后拉投篮。
连边框都没擦一下,球就进了。
“呼——!”
体育老师吹响口哨,代表有效得分。
高一一班领先3分!
“哇!”
“厉害!”
身边看球的不少同学都跳了起来,鹿姝也觉得这个投篮太帅啦,要是在几十年后,保不齐江盛就能因为球场上的这一番风姿,迅速收获一堆迷妹。
江盛确实很厉害,且擅长投3分球,只要球到手,10次里他能投中8次,有2次还是因为被对手盖了帽。
怪不得在自传书里都要对篮球着墨一番,看来这人是真的喜欢打,也擅长打。
一场球赛下来,场上的人打得心满意足,场下看的人也意犹未尽。
等到去食堂打饭的时候,一路上听到的聊天都和这场篮球比赛有关,高一一班江盛的名字也频频被提到。
看来不管是什么年代,属于学校的活力与青春还是不变的。
周六下午即将放卫生假的最后一节课,周老师特意来占用了半节课,宣布了学校要在春耕节来临之前,每个班排练出至少一个文艺节目:“有个人才艺表演的同学,也欢迎积极报名,到时候由学校评选出优秀节目,有机会上公社做宣传演出。”
此言一出,同学们都议论纷纷。
如果代表学校去参加公社宣传演出的话,那可是倍儿有体面的!更别说出去参加这样的活动,都是有好饭好菜吃的。
若是遇到阔绰的公社,表演节目的人还能拎回一两斤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