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也是天气晴——巨才【完结+番外】
时间:2024-11-24 23:06:27

  许明月自然有错,但糊涂表哥也不是完全对。这是周应淮的最新发现。
  期中考试前,为了不耽误复习,刚到学校,周应淮就仔细查看了四周,确定没有那个叽叽喳喳的声音,这才松了一口气,不料,下一秒钟,表哥就突然出现把他拉到了走廊尽头。
  “大哥一直把你当成亲弟弟,你知道吧?”沈岐一脸认真,温柔地摸了摸他的脸,努力传达着这份亲情。
  “有话直说。”周应淮背后一凉,预感肯定没好事,这个表哥,长着一张高冷校草的脸,实际上,用东北话说,二得很。
  听到表弟的答案,沈岐顿感欣慰,从书包里拿出了一个心形便当,直接塞给了周应淮,生怕他拒绝似的,下一秒飞快跑走了。
  “许明月给我的爱心盒饭,帮大哥解决一下!”
  怎么又是她?周应淮无法忍受,直接把便当丢进了垃圾桶,刚想回教室,猛然想起姥姥平日的教育,要节约粮食,他们那一代人可是真的经历过挨饿的。
  于是,他最终还是捡回了便当,打开后,发现里面是一颗爱心形状的一坨面,爱心形状的哈尔滨红肠,还有爱心形状的葱花作为点缀。
  这看着就不太好吃的样子……周应淮努力做了一番心理建设,才敢拿起来尝了一口,意料之外的是,原本皱着的眉头渐渐松开,味道……竟然还不错。
  也许她还是有些擅长的事的,比如做饭。
  不能带着偏见看一个人。于是,抱着对袁隆平的敬意,他吃光了这份爱心便当。
  第二天考试的时候,周应淮不停在考场跟卫生间之间穿梭。
  “你咋了,脸怎么煞白!”路过的许明月目光关切,“是不是饿的低血糖了?”。
  此刻,周应淮身上一点力气都没有,但仍然不忘在心里和自己说,眼前的这个人,值得这份偏见。
  隆冬,宜「绕着许明月走」,否则,轻微脑震荡。
  许明月明恋沈岐的事情,已经全学校皆知了,沈岐毕竟是校草,喜欢他的人不止一个。所以,不同服粉丝之间,经常发生矛盾。
  寒风呼啸的十二月,周应淮走在放学的路上,正撞见许明月被几个女生围住。
  她们正在讨论许明月不配追沈岐,并威胁她不要再纠缠,许明月自然不会退缩,她一脸不屈服,气势汹汹地梗着脖子扬着下巴怼了回去。
  “凭啥啊,凭啥不让我追啊!”
  这种东北式的吵架吵到最后,一般都会出现那句熟悉的话。
  “信不信我削你!”
  两边纷纷叫喊着这句话,眼看战事将起,周应淮默默路过,不想参与这种是非,不料,被许明月一把揪了过来。
  “当我是萝卜,随便削啊!”接着,她又补了一句,“以为我表弟怕你们啊!”。她把书包往身后一丢,气势汹汹摆出战斗姿势,不料,对方真的冲上来的时候,她灵活地转身,躲到了周应淮的身后。
  然后,被推出去的周应淮就倒霉了,不偏不倚,脸先遭殃。
  校门口的麻辣烫店里,别人都在吹刚刚端上来的麻辣烫,唯独许明月在吹周应淮刚刚被书包砸伤的额头。
  “表弟,对不起,我也不知道,她们的战斗力会这么强。”许明月替他贴上创可贴,一脸愧疚。刚刚的神走位,的确是临场发挥,并非有意拿他顶雷。
  “如果你肯放弃沈岐,这一切都不会发生。”周应淮强忍着痛意,做出了一个真挚的建议。
  “那可不行。喜欢一个人咋能说放弃就放弃呢。”许明月连连摇头,义正严辞地拒绝了他的建议。她觉得周应淮还小,自然不懂得什么是喜欢。
  周应淮此刻的感觉,就像在努力劝谏昏君未果的忠臣,恨不得以死明志,又恨不得手刃昏君,而昏君满心只想着跟妖妃双宿双栖。
  周应淮彻底不知道还能说什么了,只好用力深呼吸,让自己不再生气。
  “这顿饭,姐姐请客!”
  “还是我来吧,以后我不想和你有任何关系了。”没成想,他刚掏出钱包,就被许明月用胳膊肘往后一拦。
  “我来买单,别跟我撕吧!”她使的劲有点大,周应淮瞬间没站稳,直接摔在了地上,像是不相信似的,他起身再次走了过去,却又一次被许明月用胳膊肘拦了一下,直接推倒在地。
  那时,他刚刚来东北,不知道买单的时候「撕吧」是东北人最擅长的社交运动。年少的他带着怀疑的目光看了一眼许明月,“壮士,你力拔山兮气盖世,刚从打架的时候为什么不用?”
  早春,宜「远离许明月」,否则,断发为祭。
  周末,周应淮本想睡个懒觉,结果一大早,就被一阵敲门声吵醒了,“小淮,天气真好,我们去踏青吧。”
  许明月之所以去踏青,并不是为了感受春天的气息,她不关心百草回芽,春风十里,她关心的是,沈岐和几个同学约好了郊游,其中,就有他的绯闻对象,班花同学。
  为了躲过可预知的灾祸,周应淮特意拿了一次性的拖鞋,又用一次性的纸杯倒了水,表示自己感冒了需要休息,来暗示自己的不欢迎。他一向有边界感,认为这就是社交中的潜规则。
  可惜,许明月的理解是,表弟真好,一定是担心把感冒传染给我,才用一次性的杯子。因此,她放弃了郊游,决定留下来照顾可怜的表弟。
  最终,见她跑了两条街去买感冒药,周应淮不禁有些愧疚,更重要的是,为了监督他好好睡觉,许明月一直守在床前盯着,闭眼睁眼都是她,那还不如出门踏青。
  于是,许明月弄了个画板,以写生为掩盖,拉着周应淮一路跟踪。
  “小淮,我真的什么都比不过班花吗?”
  周应淮努力想了半天,回答道,“至少你力气比她大。”
  “以后继续好好吃饭吧,守住你的优点。”
  “你不知道,其实我也挺可爱,以后会一点点展示给你看的。”虽然被怼了,许明月并不生气,反而认真地解释了一下,像是她兜里真的有可爱一样。
  太阳渐渐划过天空,时间很快就到了傍晚。
  许明月一直盯着沈岐和班花,越看越生气,再也没有了写生的兴致,郊外到处都是飞舞的蚊子,气得她拿起画板就开始打蚊子。
  眼看着一天就要结束,周应淮暗暗庆幸躲过一劫,准备吃了饭就带她回家。
  这时,见蚊子落到了桌子上,许明月举起画板扑向了蚊子,结果,力气使得太大了,桌子上的颜料被震得高高飞起,不偏不倚正打在了来送饭的周应淮头上。
  望着五颜六色的头发,他只有一个感受,“我收回刚才让你多吃点饭的建议。”
  关于近几个月的悲惨经历,周应淮从逻辑上分析了许久,觉得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于是,一个结论产生了。
  即使不相信,也不得不相信了,这就是玄学的力量。
  而自从接了情书的那天起,许明月天真地以为他是被感动了,自愿成为了这段爱情的守护者,因此,经常到初中部找周应淮,不是打听沈岐的事,就是让他助攻一下。
  结果自然是,周应淮的身和心遭遇了双重创伤。
  即使是最吉利的过年期间,因为她强烈要求带自己出去玩,导致他喜提人生第一次被鞭炮崩。
  无奈,为了彻底了断玄学的纠缠,周应淮曾经考虑过牺牲表哥,让战火转移,但表哥一心沉迷于学习和打游戏,似乎对女生没什么兴趣,只要许明月一出现,他就像一条泥鳅一样瞬间溜走,把烂摊子丢给了薄脸皮的小弟。
  无奈的周应淮只有从许明月这个源头下手了。于是,终于答应帮她告白。
  终章,忌「为别人的爱情助攻」,否则,社死现场。
  许明月把周应淮带上了麒麟山,打算隔天在云雾霞光中跟沈岐告白。
  “只帮你这一次,不管这次告白成不成功,以后都不能再来麻烦我了。”周应淮打开许明月的书包,帮忙准备着送沈岐的礼物。
  许明月十分开心,终于把表弟变成了自己的人,她两三下就爬上了梯子,准备在长廊上挂一个告白横幅。
  不料,由于太过激动,许明月一脚踩空了,一旁的周应淮下意识去扶她的腰。
  可惜,故事走向不是浪漫的抱抱,由于重力过大,往后仰的许明月带倒了扶她的周应淮,手肘直接重击了他的重要部位,忍痛的周应淮挣扎翻身,结果又一屁股坐到了她刚拿出的小仙人球上,瞬间万分痛苦地趴在地上。
  许明月连忙上前关心,“表弟,怎么了?伤到哪里了?是前面还是后面?”
  那年,周应淮才16岁,他的脸瞬间通红。
  许明月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担心出什么状况,强行拉着他下山,送到了医院检查。
  “这个部位对你的未来很重要,一定要检查一下。”
  “不用你管……”对于十几岁的少年来说,这件事不要太尴尬。
  “我们都是上过生理课的人,没什么害羞的。”许明月倒是看的开。
  拉拉扯扯中,她一把将周应淮推到了问诊室。
  医生关上门的那一瞬间,他感觉自己的清白就这么被许明月毁了。
  “治疗”结束,周应淮独自一人走出医院。
  少年的自尊心,是一种看不见的盛大。他不喜欢许明月没有边界感的性格,从第一次见面,她毫无分寸感地给自己取了个裕树的外号开始,就注定了他们没有办法好好相处。
  因为她而身体承受的伤害,他都可以原谅,但心理层面的伤害,她必须负责。
  原生家庭的原因,导致周应淮最忌讳做别人的附属品和被无端利用,可许明月的眼里只有沈岐,好像他就是表哥的一个挂件,而且,她还总是当自己是小孩子,买根烤肠就可以哄的那种。
  对于许明月来说,她从小就带着附近的弟弟妹妹一起在鸡架店门口玩,难免有一些姐姐的习惯,比如偶尔使唤一下弟弟妹妹,比如总把他们当做小朋友。也许,他们注定了个性不对付。
  医院门口,许明月挥着手臂跟她打招呼,怀里抱着刚刚买的烤地瓜,笑的灿烂,眉眼弯弯,没问他喜欢不喜欢,就扒开了热乎乎的地瓜,塞进了他的嘴里。
  周应淮只感觉一道黑月光照了下来,整个世界都灰暗了。
  于是,几天后,他挥剑斩断了她跟沈岐的缘分,一封举报信,让许明月的高三下半学期,都活在了补课班的阴霾中,周应淮终于获得了安宁。
  而那些情书,一封都没有送到沈岐那里,全部锁在了周应淮的柜子里,尘封到了十年后的现在。
  听完周应淮讲的这个故事,陈易安不禁发出了由衷的感慨,“你能顺利长大成人,还真是不容易啊。”
  “不过,你现在遇见了我,就算是转运了,我手上呢,有一个好计划。”
  周应淮静静听着他的高谈阔论,内心却毫无波动,甚至,暗自感慨道,虽然陈易安在娱乐圈呆过两年,不过,他的作,和黑月光比起来,简直就是小作见大作,想象力、创造性和戏剧张力,完全都比不过。
  万幸,他是个富二代。最不济,还有联姻的价值。
  大三那年的暑假,周应淮被好友邀请到家里做客,跟陈易安的父亲聊了很久,陈父听取了他的建议,决心在东北成立工厂,种植加工鲜食玉米,果然,不出三年,就取得了非常大的收益。
  本以为投资不过山海关,没想到山海关里别有洞天。由此,周应淮获得了百分之五的股份,除了漫画,他经常到厂子里帮忙。
  陈易安闯荡娱乐圈失败后,父亲对待这个不成器的儿子,简直怒其不争,恨不得当初生的是个女儿,这样,他只需要想办法把周应淮招来入赘就万事大吉了。
  “我想开一间漫画工作室,地址呢,就选了你表哥公司对面的那栋楼。至于合伙人,我在这儿住了好几天,早就知道你的身份证放在哪里了。”
  “无所谓。”
  “你答应了?”
  “既然你已经注册了,那我……会想办法让它倒闭。”周应淮随口回答,除了黑月光,没有什么可以让他情绪波动。
  倒闭,是目前的沈岐最不想听到的两个字。
  北大毕业以后,他在上海工作了几年,过程中和同学创业了几次,成功的失败的都有,但他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无论在外滩中心的顶楼俯瞰上海,还是在豪华的五星级酒店参加晚宴,好像一切只是路过了自己,他什么也抓不住。
  记得小时候,父母总是干劲满满,再普通的工作都那么有意义,为什么到了自己这儿,就不行了。想了很久,沈岐才明白,那种感觉,叫踏实。
  不久后,父亲给他打电话,犹豫着问道,要不要把厂子卖了,现在东北经济不景气,想着你也不会回来。
  沈岐突然心生不舍,那是一家做衣服的厂子,有几十号工人,以前他每次去,大家都热火朝天地赶工。
  这一夜,他失眠了,对比于上海的繁华,他似乎更喜欢家里热闹的生活,第二天一早,沈岐打电话回家,“厂子不要卖了,我决定回家创业。”
  这几年,刚好赶上东北的扶持政策,支持年轻人创业,也鼓励新兴行业的发展,政府将老厂区开发成了文创园区,入驻了不少公司。有做新媒体的,有卖东北大米的,还有做养老行业的。每天呆在这里,虽然时常有创业的焦虑,但沈岐觉得,很踏实。
  入睡前,晚风吹响了他窗边的风铃,他又一次说出了那句话――起风了,是时候建立一个属于我的商业帝国了。
  回到家以后,许明月疲惫地倒在床上,明明没有力气了,却不忘吐槽周应淮。
  “以前那么乖巧可爱,现在怎么变得蛇蝎心肠了。”
  “我不过让他帮忙递了几次情书……”许明月记住的,都是她带弟弟出去玩、给他买零食的温馨画面,的确,这也发生过。
  “也许,我知道答案。”原本在一旁写作业的小侄女放下笔,从书包里抽出一本漫画,丢给了许明月。
  “听说这本漫画的作者,就是那个哥哥,追番的人都猜这个故事有原型。”
  许明月换上了起毛球的睡衣,用手来回摩挲老旧的床单,依靠熟悉的触觉来治愈,这是她的独门秘籍。
  “我明明是故事的主角,怎么到了他这里,成了邪恶的怪兽……”
  回家第一天,就受了两个巨大的雷击,看来,黑土地小城的退休生活,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实现的。
  耳边,再次响起了周应淮的话,“你是不是以为从北京逃回到东北,一切就都好了,灵魂得到洗涤,伤痛得到治愈,然后,遇见一场爱情,好像是上天为你准备好的礼物一样令人惊喜。”
  是的,她的确有这么想过,用白月光来逃避过去的伤痛。
  去一个地方旅行,没有任何牵绊,没有任何压力,自然觉得那个地方治愈,家乡也是如此,它代表着过去的美好,用这里来逃避北京的痛苦,只能治标不能治本。现在,她明白了,无论在哪里,人生依旧要面对。
  在北京,生活像是道哲学题,在东北,生活就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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