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小小的中华田园犬。
不知道是不是跟人打架输了,脸上有明显带血的伤口,正趴在地上呼哧带喘,见她靠近,却没有半点警惕,尾巴反倒摇成螺旋桨。
程麦乐呵呵地,正要伸手去摸,正巧车门砰地一声响,把狗惊了下。
她不满,回头骂他:“砚砚你小点声,吓到它了。”
池砚看到毛发结绺的小狗,直觉不卫生,眉毛拧着,声音冷冷淡淡地提醒她:“你玩的时候离它远点,别碰它,等下被咬了还要带你去打针,又哭。”
程麦喜欢动物,但有分寸。
知道流浪狗可能除了细菌,更有携带狂犬病的风险,所以硬是忍住了,支使着池砚去外面等便利店买了包火腿肠,才隔了点距离投喂。
结果这一喂,狗就跟认定了她似的。
等池砚放完超市里买的东西,下来叫她回去吃饭时,这狗就跟装了gps定位一样,也自动自发地跟在她脚边。
天色越沉一分,就越冷一分。
看到它被吹得瑟瑟发抖还要寸步不离跟着她的样子,程麦顿时心就软了,拉长着声音喊他名字,又扯着他的大衣衣袖不让人走。
男生无动于衷,装看不到,只问她:“磨蹭什么,刚刚不是下课还在喊饿?”
他不接茬,没关系,程麦最懂怎么在这种时候一招拿捏让他妥协。
她抿着唇瘪着嘴,再次抬眼看他时,大眼睛湿哒哒的,满是祈求,看起来就跟身边的小狗一个德行。
仿佛他要是敢说不,当场就能哭给他看的架势。
沉默对视三秒后,他率先撇开眼,揉着脖子低声骂了句草,语气满是无语。
程麦知道这是答应了的意思,但不敢太得意忘形,还在努力咬着嘴唇憋笑,就听他毫不留情地拆穿了她。
“想笑就笑吧,别忍了,”他无语地翻了个白眼:“还不知道你。就会来这招。”
见目的达到,他的微嘲也挡不住程麦的好心情。
她笑嘻嘻地抱住他的腰一通乱晃,头在他胸膛上蹭来蹭去的,赖皮极了,嘴里好听的话就像不要钱一样慷慨:“砚砚你真好!我就知道,你是全世界最善良最帅气最好心的人~~”
虽然嘴上很不屑地说着“马屁精”,但程麦抬头那一瞬,并没有错过他嘴角一闪而过的笑,知道他是默认了,激动得跳到他身上连连亲了他好几下,抱着他的脖子笑声就没停过,像个小愿望得到满足后就欢天喜地得像得到了全世界一样的小孩。
池砚猜到了她会很开心。
毕竟他很清楚,程麦从小有多么想养宠物。
小时候碍于她妈的威压,提了就是“你要是敢往家里带动物,你就跟它一起打包滚出去流浪”,这话池砚都偶然听到过几次,可见她妈态度多坚决,程麦这怂丫头就是再心痒痒也不敢去挑战逆鳞。
后来她妈去世后家里一团糟,没多久又搬到了他家住,根本没有合适的场合。
其实洁癖的人基本都不喜欢这种长毛动物。
难收拾。
林桐是这么觉得,他也是。
之前哪怕心知她有多喜欢小动物,池砚也必须得尊重他妈家庭女主人的地位。
但现在,两人单独住一起了,哪怕他依旧觉得养这么个小东西是真挺麻烦的,但,如果能让她这么开心的话,那就麻烦着吧。
但池砚也是有要求的,跟它约法三章:
“我去拿个纸箱子过来。先说好,带回家可以,但狗做完检查打完疫苗前,不能碰它,不准跟它玩,能做到么?”
这会儿他说什么程麦都无有不应,头点得像土拨鼠:“Yes, Sir!”
她答应得很快,生怕他反悔,后面也没耍赖,确实带小狗检查前那两天乖乖守规矩,没碰一下,只是不知道从哪联系到一个同城宠物店的老板,在微信上框框下单,发泄自己快要漫出来的激动劲。
结果就是,池砚隔天给她拿了六七个快递,从狗粮到狗窝,从狗的衣服到DIY定制的绳子,什么都有。
对他态度也格外热情。
兴冲冲拆完快递,见他抻了下背,立马拉着他在沙发上坐下,说要给他捏肩。
说是捏,其实她那点力道,落在池砚的肩胛骨上,就跟软趴趴弹琴一样,权当她在挠痒。
不过他倒没拒绝自家女朋友难得的殷勤。
大少爷似的趴在沙发上享受了会,听到一边的狗叫声,才侧过头,觑她一眼,问她:“狗叫什么?”
“咪咪!”她答得清脆。
“……”池砚提醒她:“这是狗。”
不是猫。
以及,这狗已经长得够土狗了,真不能取个稍微洋气点的名字吗?
看他就差把“请别指鹿为马”写脸上了,程麦哼了一声,不喜欢自己的取名品味被人质疑,直接回怼:“你懂什么?没听过那句老话啊,贱名好养活。你看它都混成流浪了,不得取个草率点的名字压一压。”
“再说了,一家不容二狗,谁让我已经有只狗了呢,”她溜了下他干净的下巴颏儿,暗示意味十足,又笑容满满说道:
“要猫狗双全的人生,就只能委屈它这个后来者忍辱负重,当猫了。”
“所以,针对咪咪这个名字,还有意见吗?”她眼眸弯弯,人畜无害的和气样,语气却很危险。
池砚相当识时务,被她抓得轻嘶一声,头又埋回手臂间,闷闷的欠欠的声音从底下传来:
“哪敢。一家之主,你开心就好。”
那几天程麦是真的很开心。
新得了个心心念念的宠物,每天都兴奋的不得了,每天一大半的时间都在跟小狗玩,连男朋友都要往后稍稍,池砚甚至都开始怀疑自己,答应她养宠物到底是不是个正确决定。
但,好景不长。
领回家不过才三四天,就出了意外。
那天是周六的早上。
因为前夜胡闹了好久,九点多日头都顺着窗帘爬上床中央了,窗上两人依旧在被子下拥着,睡得很沉。
门铃响起的那一刻,她烦躁咕哝一声,立马毫不犹豫地躲进被子里。
耳朵被人亲了下,迷迷糊糊间,程麦听到了他出去的动静。
没过多久,门铃声停,世界终于安静下来。
她紧皱的眉毛松开,正要重新睡去,可才刚培养出睡意,就被他叫醒。
经验丰富,池砚甚至很清楚她要发多久的起床气,没跟她多嘴,把人薅起来后耐心地帮她穿衣服,等她终于神智归位要往后倒赖床的时候,才扯住她胳膊把人带下地,告诉她:
“麦麦,先别睡了,那狗不是流浪狗,主人找过来了。”
一句话,像扔下个地雷,瞬间把人炸醒。
了解到小狗是跳窗从一楼跑的,又核实过主人身份以后,事情的流程也就清晰了很多。
把小狗送出门的时候,池砚第一次觉得,如果真有第三次世界大战,爆炸程度也不会比现在更严重了。
那头家长带着小孩和狗欢天喜地走了。
结果门一关,他这边的小孩彻底失控,原本强憋着的眼泪扑簌落下,跟珠子似的往下砸。
池砚睡衣胸口那片被她哭湿好大一片,抱着她坐在沙发上好声好气哄了一个多小时,最后硬是等人哭累到睡着才把她放回床上,拿毛巾给她擦脸时都泛起了红,可见哭得有多狠。
几缕碎发因为出汗湿哒哒地贴在额头上,安安静静躺在床上熟睡的样子,真就像个没长大的小孩子。
虽然那天醒过来后程麦看起来迅速恢复如常,不见半点异样,后面几天甚至还能说说笑笑,再不提起小狗,但池砚知道,她其实还是没走出来,好几次回到家突然就会看着自己之前买的那堆东西发呆。
有的时候并不是只有会哭的孩子才有糖吃。
至少对池砚来说,程麦不需要哭,只是把情绪都憋在心里,就已经够让他心疼得要死了,只想用尽一切法子让她露出一个真心的笑。
12月16日,北京下起了第一场雪。
那天下过课,池砚告诉她实验室突然有点事,等会得留在学校,陪她吃过午饭后就送她先回了家。
下午的天是灰败的白,阴风怒号,将纷纷扬扬的雪花卷至半空,漫天飞舞。
室内却温暖如春。
程麦身上穿的很单薄,只有一件她洗过澡后从池砚衣柜里翻出的宽松T恤。
坐在地毯上看了几集综艺,正昏昏欲睡,门却突然滴的一声响。
池砚带着新鲜的风雪气进了屋。
黑色的短发和大衣肩头还有被融化的雪子打湿的痕迹。
见他回来,程麦的瞌睡虫一下子被赶跑,兴冲冲地起身跑到玄关那,正要抱住他好一顿撒娇,但一声细细的狗叫声却让她僵住了动作。
下一秒,就见他黑色大衣口袋里什么东西挪动了几下。
紧接着,一个拳头大的毛茸茸的小狗头钻了出来,圆溜溜的眼睛像两颗桂圆,躲在了白色毛发下,此时正好奇地歪头盯着她,萌得人心肝颤。
实在是太过出乎意料。
程麦嘴唇发干,艰难地挪开和小狗的对视视线,抬头看向含笑的男生时眼里满是不敢置信:“砚砚,这是?”
池砚:“这是你的小狗。”
他选的,是一只博**犬。
很小,没他巴掌大。
对于这个选择,程麦惊喜之余很有疑问,问他为什么想到要买博美,他答得没有半点迟疑:“不是跟你挺像?”
看着颜值爆表的小狗,她眨眨眼,根本按捺不住心底的窃喜,咳了一声,故作矜持问他:“哪里像?”
狗被她抱在怀里,同样睁着个大眼睛眨巴眨巴看着他,一大一小,如出一辙的神态。
池砚沉吟两秒,知道她想听什么,但那点恶劣又无聊的犯贱欲望上来了,故意逗她:“傻得挺像。”
“池砚!”
被她点名,池砚哂笑一声,双手插兜慢悠悠回卧室换衣服,却没告诉她,其实刚才他说的是实话。
是傻得挺像的。
不是损她,就是真有种傻气的天真,娇憨的甜。
*
在给小狗取名这件事上,程麦充分体现了自己绝对不以貌取狗,相当一视同仁。
听到这个身价上万的赛级博美犬最后被她“喂”来“喂”去的时候,池砚没了任何想法,只木着张脸说:“答应我,以后给咱俩孩子取名的时候,放弃你‘贱名好养活’的原则好吗?”
“……”自己的品味被人质疑总是件让人相当不爽的事,以至于她都没发现他话里更重要的信息点,不服气地为自己辩护:“你懂什么。叫‘喂’有什么不好。一个单字,掷地有声。”
说完,又嘟嘟囔囔道:“再说了,认真取名,万一到时候又跑来个人要把它抢走怎么办?我这次要控制自己,先不投入太多感情,免得伤心。”
明显的PTSD。
听到她委屈巴巴的反驳,池砚无声叹了口气,什么话都没了,怜悯地看了眼被她抱着的小狗,然后非常迅速坚定地变了立场
一面耐心安抚她:“放心,正规机构,签了合同的,谁也抢不走你的。”
一面丧心病狂毫无原则地改口:“喂这个名字确实取挺好,多言简意赅,多通用。出门找狗都不用怕名字喊不出口了。”
不过看她对着喂快软成水的眼神,池砚就知道,什么“先不投入太多感情”,这种话听听就算了。
果然,恢复“狗主人”这个尊贵的身份后,她就跟满血复活一样,再不见之前的怏怏不乐,每天下了课一秒都不带在学校磨蹭的,飞速赶回家。
平时那么怕冷又懒一人,一天能主动拉着他下去遛狗四五回,跟喂一起在小区疯得满头大汗才肯回家,还被这个社牛带着认识了小区里很多铲屎官。
虽然,这事还让某人不大不小地吃过一次醋,并且没收了喂所有的玩具整整一天,以示对它引狼入室的惩罚。
程麦后来总拿这事嘲笑他,但池砚却觉得自己的惩罚相当合理。
他还记得,那天实验室有事,周六那一整天他都在学校。
晚上到家把车停好后,却意外撞见了非常不和谐的一幕。
小区华灯初上。
7点过后不少人牵着狗在绿化区里玩。
自家那个傻狗正围着另一个男生牵的比熊狂舔,程麦被困着走不了,只能一脸尬笑着跟那人闲聊。
池砚眼睛微微眯起,看着那边,本来要打电话的手也放回了兜里,就那样好整以暇地看着那边。
直到喂察觉到不对劲。
虽然这狗色胆包天,差点通敌叛国,但显然危机意识很到位。
隔着八百里嗅到了金主的气味后,立马放弃了讨好心头好小母狗。
程麦还没反应过来,胳膊就被扯得一抖,顺着它四脚撒欢的方向看过去,脸上立马露出个和喂如出一辙的大大笑容。
她回头,急冲冲对后头男生道了句谢:
“谢谢你告诉我的狗粮和行为训练方法,我男朋友来了,我先走啦!”
甚至都等不及回应,一人一狗就冲着池砚所在的地方脚步轻快飞奔而去。
*
刚在池砚身前站定,气息都还匀下来,程麦就迫不及待地让狗儿子展示刚学会的技能。
“喂,坐下。”
小狗双脚并拢,乖乖坐下。
“喂,躺倒。”
小狗立马半扭着身子倒在地上,侧着头看他们。
憨态可掬。
程麦十分得意,“怎么样,厉不厉害?我今天刚教会的。”
池砚不置可否,挑挑眉,状似随意地问她:“怎么教的?又去看教程了?”
“网上教程根本没用,就刚那男生,你看到了吗?他教了我几招,又训练了喂一会儿,它就会啦!”
绳子早被池砚接手,程麦蹲在地上,被打滚的狗子逗得咯咯笑,结果发现这人的反应从始至终相当平淡,有点郁闷又有点不满,站起来手肘拐了他一下:“你怎么就这样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