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之狼孩回来了——伍子橙【完结】
时间:2024-12-12 14:59:43

  “不是,”林可叮倒不是显摆,只是有一说一,“额木格看我骑车冷,买了这双手套给我。”
  “真好,不像我……”李珊珊故意在林可叮面前跺脚搓手,“每天上下班走路不说,连一双手套都没有。”
  林可叮直接伸手从她兜里拿出手套,“这不是吗?还暖和着呢,刚戴过吧?”
  李珊珊尴尬得脚指头都扣紧了,讪笑道:“我这手套戴两年多了,一点不暖和了,我奶又舍不得给我买新的……”
  林可叮打断她,“不暖和,那扔了好了。”
  不光嘴上说说,林可叮甩手扔老远,看得李珊珊肉痛死了,她这手套虽然旧是旧了点,却也是狐皮手套,当初花了她半个月工资呢。
  “袁婶子不给你买,姗姗姐,你有工资,可以自己买。”袁李氏重男轻女,喜欢孙子多于孙女,但李珊珊的父母对他们姐弟俩一视同仁。
  李珊珊工作后,袁李氏让她工资全部上交,说要存起来给他弟弟长大后娶媳妇,李父李母不同意,袁李氏为此闹得大院人尽皆知,最后各退让一步,李珊珊每个月需要上交生活费。
  李珊珊在家过得不如林可叮,却也没那么不堪,至少父母还是在意她,然而一直跟林可叮卖惨,就是想从她这里捞好处,这点小心思,林可叮看得透透的。
  “可叮,我刚让事儿耽搁了,现在走回去做饭肯定晚了,到时候我奶又得说我,要不把你自行车借我骑一下吧?”李珊珊满眼可怜和期许。
  “你骑走了,我下班怎么回去?”林可叮问。
  “你天天骑车上下班,偶尔走一回路,就当锻炼身体呗。”李珊珊在心里骂林可叮矫情。
  车钥匙还没来得及放兜里,林可叮拿在手里转了一圈,冲李珊珊笑得眉眼弯弯,“我身体挺好,不用锻炼了,姗姗姐自己锻炼吧。”
  电台招聘通知书一发到家里,巴图尔就去供销社给她买了这辆自行车,就是不想她太辛苦。
  阿布的心意,林可叮才不会辜负,更不会用此做慈善,本来她就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先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再说。
  见人坚决,李珊珊退而其次,老生常谈地提起换岗的话题:“可叮,你为什么就不能可怜可怜老人家呢?我奶年纪大了,早上要人照顾,我上早班的话,五点钟就起床出门,十一点才能赶回去做饭……”
  “谁家还没个老人,”林可叮直接截过话头,“再说了,你进电台前就没想过这些问题吗?还是觉得所有人都该为你让步?不好意思,我还是那句话,不换。”
  林可叮才不信李珊珊和袁李氏情比金坚,“你要实在惦记袁奶奶,我给你出个主意,赶紧换个工作吧,姗姗姐这么优秀,肯定能找到比播音员更好的工作。”
  说完,头也不回地往播音室走了。
  李珊珊气得够呛,恨恨地跺脚,捡起林可叮扔掉的狐皮手套,边往手上戴边嘀咕地骂道:“有什么了不起?等我找个好男人嫁了,谁还愿意上这劳什子破班!”
  李珊珊之所以要死要活进到广播电台,就是想着播音员的工作体面,可以相看更优秀的人家。
  从记事来,李珊珊就羡慕自己姑妈,凭着一张姣好的脸嫁进军属大院,吃香喝辣,最重要的是嫁人后再也没上过班,小日子过得多悠闲。
  他姑妈嫁军官,她也要嫁。
  李珊珊摸摸自己的脸,打小就有人说她长得像她姑妈,李丽也因此对她更照顾,才会张罗她和简文笙相看。
  只要对上眼,这门亲成了,她就能逃离重男轻女的奶奶,还有这些个铁石心肠的邻居。
  *
  好不容易休个探亲假,终于可以回家看妹妹,格日乐本来兴致高昂,谁想半道杀出个简文笙,一盆冷水浇他头上,蔫了,哪怕下了车出了站也像一只打了霜的大茄子。
  虽说还没到年底春运,但火车站仍是人满为患,放眼望去,全是脑袋,乌压压的一片。
  林一杨比格日乐有精神,又是踮脚又是伸头,找来接他们站的家人,一眼扫过去,就率先看到了林可叮。
  他急忙叫格日乐:“小叮当来接我们了!”
  格日乐听到妹妹的名字,终于打起精神看过去。
  简文笙和他一并转过头。
  七十年代人们全心建造新华夏,服饰方面不注重色彩变化,大街小巷都是单一的蓝装,只有一些爱美的小姑娘,偶尔穿点其他颜色的衣服。
  林可叮今天也穿了一件蓝色外套,因为天冷,另外围了红色的围巾,戴了红色的帽子。
  大红配大蓝,本就显眼,加上周围的人被挤得一脸烦躁,就她一个人精神抖擞,活力四射地一个劲儿地往上蹦。
  想不注意也难。
  林可叮看到格日乐他们,抬手用力地挥了挥,热情无比地喊:“小哥!”
  格日乐刚要回应,想起身后的简文笙,他急忙冲林可叮摆手:妹妹,低调低调!
  林可叮以为他和她打招呼,便笑得更加灿烂,手也挥得更凶了。
  动作太大,围巾从脖子上滑下来,巴掌大的瓜子脸完全露出来,又白又嫩,在日光底下明晃晃的勾人。
  别说其他人,就是林一杨都看呆了,“格日乐,果然女大十八变,小叮当比两年前还要好看了呢。”
  换做以前,格日乐肯定臭显摆地接一句:“我妹!亲妹!”
  但今天没有,他忙着用身子挡住简文笙的视线,林一杨看他跟一只螃蟹似的,左右来回挪动,不解地问:“长跳蚤身上痒啊?”
  格日乐没好气瞪他一眼,回头没看到简文笙,“人呢?”
  “你说简团?早走了。”林一杨手臂一伸,搭上格日乐的肩膀,“我算看出来了,你不想把小叮当介绍给简团。”
  格日乐扒开他的手,“我还以为你眼瞎。”
  “简团多好,你不能因为自己和他有私仇,就耽误小叮当的终身大事。”林一杨劝道。
  “好什么好,一点不好,”格日乐警告林一杨,“敢跟小叮当提简文笙一个字,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小哥!”林可叮脸都挤红了,终于接到格日乐他们。
  格日乐看着她,眼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从林可叮五岁回家后,到他们高中毕业,兄妹俩一直都形影不离,突然分开两年,格日乐才真正地体会到小时候常挂在嘴边的那句话――我想死你了,到底是多么的想。
  “妹妹――”十八岁的格日乐也长成了大小伙,两年的部队生活,让他至少看起来比以前成熟稳重多了。
  他朝林可叮缓缓地展开双臂,而不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扑过去。
  “小哥!”林可叮欢快地投进他的怀抱,像一只小鸟。
  林一杨凑热闹,从后面抱住格日乐,眼泪鼻涕往他衣服上擦,哀嚎道:“妹妹,我想死你了。”
  林可叮探出脑袋,冲他露出一个清甜的笑容:“不是妹妹,是表姨。”
  简文笙走出一段距离,回头正好看到这一幕。
  她笑起来,脸上有小酒窝,还有小小的虎牙,跟小时候一模一样,看起来甜美又可人。
  简文笙收回视线,将海军帽往下压了压,从兜里拿出一颗大白兔奶糖,剥了糖纸扔进嘴里。
  好甜――
  眉眼不由地染上笑意。
  林可叮越过林一杨的肩膀,远远看到一张熟悉的侧脸,以及对方笑得明亮的眉梢。
  “那是简家哥哥吗?”林可叮脱口而问。
  格日乐和巴图尔顿时警铃大作,异口同声:“什么简家哥哥?”
  “你说简团吗?对啊,他和我们一块坐的火车回来,”林一杨顺嘴一问,“对了,小叮当,你马上就十八了,处对象没有?”
  “什么对象?”巴图尔紧张地护在林可叮前面,横眉怒对质问林一杨,“臭小子主意打我闺女身上了?信不信我告诉你爷爷,看他打不打死你!”
  林一杨嘴角抽了抽,不愧是亲生父子,说话都一模一样,“姑爷,小叮当是我表姨,我能打什么主意,我就想说介绍……”
  “阿布,妹妹,我好饿,我们赶紧回家吧!”格日乐拉着林可叮往外走,林一杨还想追上去,被吼:“都到旗里了,还跟着我干嘛?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小哥,”林可叮眼观鼻鼻观心,藏不住事地直接问:“小橙子要跟我说什么?你这么紧张干嘛?”
  格日乐也不瞒她,“他想给你介绍对象,就是简爷爷的那个孙子。”
  “简文笙是吧?”巴图尔眉头一皱,怎么又是这小子?前有徐秀珍说媒,后有林一杨撮合。
  “我不喜欢他。”格日乐先表态。
  “我也不喜欢……等一下,给你妹妹介绍对象,又不是给你介绍,你喜不喜欢个什么劲儿,他得罪了你?”巴图尔觉得不正常。
  “那可得大罪了。”路上格日乐将简文笙的罪行一一罗列出来,到家后,不厌其烦地跟吉雅赛音和林静秋重复了一遍,最后总结陈词:“是吧?这人品行有问题。”
第56章
  “额木格说句公道话,小简其实是为你好,”吉雅赛音就事论事,不偏袒任何人,“你入了部队,就是国家的人,人民的子弟兵,保家卫国,随时待命,不尽快把身体素质提升上去,难道临阵磨枪吗?对国家不负责,也会把你害了。”
  林静秋表示同意,“你们那批新兵不少人吧?小简为什么只逮你加紧训练,他不是对你有意见,故意为难,他是偏向你,不然你也不能这么短时间就升了排长。”
  两人一番话,格日乐犹如醍醐灌顶,原来简文笙对他用心良苦,是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格日乐转过身,双手合一,对着东边拜了拜,“感谢长生天,赐我忘年交,以后简文笙就是我拜把子兄弟了。”
  林可叮被他逗笑,“小哥,文笙哥哥比我们大不了多少吧?怎么在你这就成忘年交了?”
  格日乐端起木碗,咕噜咕噜干了大半碗奶茶,去琼州岛两年,他实在太想家里的吃食了,吸吸鼻子,有点想哭,“组织催他解决个人问题催得紧,我琢磨着老简快有三十了,倒是长得挺年轻,像二十出头。”
  巴图尔一到家就进厨房忙活了,给格日乐做手把肉,吉雅赛音陪孙子聊了会儿也去了厨房,留下林静秋:“哪有三十,小简本来就二十出头,我记得好像比你们大五岁。”
  格日乐有些意外,“大五岁,就是二十三,也不大啊,组织催这么急干嘛?”
  “听说小简年初升职了?”徐秀珍想给林可叮做媒,不得把对方的本事,跟林静秋强调好几遍。
  “升了林一杨他们团的团长,”格日乐后知后觉,“难怪林一杨总跟我摆谈,他们简团多了不起,是琼州岛最年轻的团长。”
  每回格日乐都没搭理他,三十岁升职有什么了不起?
  没想到居然才二十三岁,那就不得不承认简文笙本事了得,林一杨常说,简文笙私下懒懒散散,似乎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提不起兴趣,但一上前线就拿命去拼。
  年初出任务立了一等功,险些把小命折进去,在医院躺了三个月。
  “可能想他安稳下来。”年纪轻轻就升了团长,可见简文笙拼命程度,全然不把自己当回事,组织肯定是想通过结婚,让他能有更多的羁绊,也算是对人才的一种爱护。
  “文笙哥哥在海岛相亲了?”林可叮好奇的同时,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反正很不舒服。
  格日乐笑哈哈道:“组织下的死命令,军令如山,他敢不去吗?每次从海上出完任务回来,就被林一杨他们团的参谋和副团押去相亲,据说相看的小姑娘没有一个营也有一个连。”
  “这么多。”林可叮抿抿唇,垂下眼皮,捧着木碗的手,指腹摩挲着碗沿。
  林静秋看林可叮一眼,问格日乐:“没一个相看上?”
  格日乐摇头,“别说对上眼了,小姑娘都给他全气哭了,老简那嘴跟淬了耗子药一样。”
  “小时候那么爱笑一孩子,”林静秋喟叹道,“看来小简这些年在海岛过得也不容易。”
  格日乐刚要说他有啥不容易,他老爹那一家才叫不容易,巴图尔和吉雅赛音从厨房出来,端了两大盆手把肉,热气腾腾,香气扑鼻,馋得格日乐口水直流,登时把要说的话忘得一干二净。
  *
  第二天,农历的九月二十三,是林可叮和格日乐十八岁的生日。
  十八岁的到来,代表着成为了大人,不管在后世还是七十年代,都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日子。
  “小乖宝,该起了。”吉雅赛音进屋后,反手关上门,动作麻利,生怕钻进一丝风冻到她的小乖宝。
  肉联厂双职工的分房相当不错,两室一厅,前后带有院子,后院是厨房,前院种菜种花。
  吉雅赛音和林可叮住一间,巴图尔和林静秋住一间,格日乐没入部队前,睡在堂屋,一张可以折叠的单人床,白天收起来,晚上再铺开。
  没有房间,甚至没有固定的床位,格日乐也一点不介意,哪怕让他打地铺,他都无所谓。
  只要和家人住一块,他就很满足了。
  入了冬,天气冷,林可叮从暖和的被窝里钻出个脑袋,散乱的头发糊了几根在脸上,仰起小脸冲吉雅赛音笑。
  娇娇憨憨的模样,真叫人看了喜欢,吉雅赛音帮她理了理头发,顺手在她小鼻子上一点,“小懒虫!”
  林可叮就地一滚,把被子裹到身上,像一只毛毛虫似的,蠕动到床边,用脑袋蹭蹭吉雅赛音。
  吉雅赛音失笑出声,摸摸她的发顶,“你呀,都大姑娘了,还撒娇呢。”
  “再大也是额木格的小乖宝。”林可叮从被窝里伸出手,抱住吉雅赛音的手臂晃晃。
  吉雅赛音最受用不过了,笑眯了眼,“好了,快穿衣服,别受凉了。”
  每年过生日,林静秋都会给林可叮和格日乐准备一套新衣服,今年连鞋子也买了,是巴图尔上个月跑车的时候,从外省带回来的大云棉鞋。
  本来打算买皮鞋,但今年的天儿格外冷,还是这种鞋帮鞋底棉花都很多鞋底也很厚的棉鞋更暖和。
  买回来后,巴图尔手工在鞋帮上绣了云纹,寓意吉祥如意。
  衣服是常见的棉袄棉裤,格日乐是蓝色棉袄,林可叮是红底小白碎花,看似平平无奇,穿上身另有乾坤。
  巴图尔改成了掐腰,哪怕大冬天穿得多,别的小姑娘水桶腰,林可叮小细腰隐隐可见。
  最后围上兔毛围脖,她天生白皮,在柔柔软软的兔毛衬托下,更显得小脸粉粉嫩嫩,五官精致,两根又黑又粗麻花辫垂在胸前,水灵灵的大姑娘就这么新鲜出炉了。
  吉雅赛音连夸好看,林可叮臭美地在镜子前面照了照,也觉得自己哪儿哪儿都好看,这才挽着吉雅赛音边往走边问:“额木格,小哥呢?起了吗?”
  门一打开,就对上跑步回来的格日乐,满头大汗,正在仰着头猛灌凉白开,听到动静,扭头看她一眼,笑咧咧地开口:“妹妹,生日快乐。”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