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之狼孩回来了——伍子橙【完结】
时间:2024-12-12 14:59:43

  林可叮哭笑不得,“就是骑个车,又不是下冰窖,额木格,额吉,你们这也太夸张了吧。”
  “不夸张,一点不夸张。”吉雅赛音将林可叮的围巾系好,免得她骑车途中散开冻坏脖子。
  “你额木格说得没错,”林静秋仔细检查一遍,连一根头发丝也不放过,都要塞进帽子和围巾里,“从那事后,你就不像小时候了。”
  “多好,”林可叮脑袋一歪,毛线帽顶的小毛球滚落一边,冲着吉雅赛音和林静秋甜甜笑道,“我一直以来的梦想终于实现了。”
  不管是上辈子,还是穿来草原后的那几年里,林可叮最大的愿望就是做个普通人。
  没想到最后是范光辉成全了她,在她中枪后,再生和自愈能力居然恢复正常了。
  再也不用怕被人发现小秘密,揭发她是怪物,一把火烧死她。
  “小心些,别受伤了。”吉雅赛音送林可叮出门,还在叮嘱。
  自愈能力超乎常人的时候,吉雅赛音担心孙女被发现,后来消失了,她又怕孙女受伤留疤。
  林静秋安慰婆婆,“小叮当说得也没错,还是正常人好些,尤其是小姑娘家家越来越大,再过些年嫁人了,怀孕去医院生孩,要是跟以前一样,医生护士都能吓死了。”
  儿媳妇这一提,吉雅赛音顿时泪眼婆娑,“小乖宝都十八岁了,怎么过得这么快,我可真舍不得她嫁人啊。”
  “刚回来碰到隔壁徐秀珍,她还跟我说这事儿呢,让我们也该考虑考虑了,”林静秋关上门,搀着婆婆坐回火盆前,“她直接想介绍小叮当和简文笙认识。”
  “简文笙?这个名字怎么听着有点耳熟?”吉雅赛音问。
  “我哥隔壁家那老爷子的孙子。”
  吉雅赛音想起来,“就他爹隔两年给他娶个年轻后妈,隔两年给他添一同父异母的弟弟?”
  “那是八年前的事儿了,自从简文笙去了琼州岛,简战荣就没再娶过了,不过同父异母的弟弟还是有三个的。”
  “加上他,四兄弟,都不是一个妈,这家庭关系太复杂了,我担心小乖宝心思单纯应付不过来,我看还是算了吧。”吉雅赛音对简文笙没意见,只是更想林可叮找一个疼她爱她的男人,不求大富大贵,只求安安稳稳地好过小日子就行。
  林静秋也这么想,“我已经拒绝对方了。”
  “小徐跟简家提这事儿没有?”林华国和简文笙的爷爷关系好,林可叮十八岁生日宴,简老爷子肯定会来,吉雅赛音怕到时候碰面尴尬。
  “没呢,说是先问问我们的想法,”林静秋说,“周末一块吃饭,就当没发生。”
  “好,”吉雅赛音看向墙上的挂历,“格日乐和小橙子是不是周六就回来了?”
  林静秋点点头,“这会儿在火车上了,时间过得可真快啊,格日乐他们去部队也两年了,也不知道性子有没有稳重些。”
  吉雅赛音不抱希望,“别闯祸就行。”
  *
  “老规矩,抓嘎拉哈,输了的喝水,两小时内不准上厕所!”格日乐打水回来,眼角泛红,明显亢奋过头。
  林一杨躺在下铺打盹呢,听到格日乐说话,睁开眼瞅他手里的军水壶,“玩就玩,一壶水嘛,十七八岁肾正好,我还憋不了两小时?”
  “唉,不是一壶水,是一盆水!”格日乐将水壶丢自己铺位上,从身后端出一个洗脸瓷盆,是他刚从乘务员那边借来的。
  “不是吧!格日乐!”林一杨坐起来,脖子伸得老长,好大一瓷盆不说,还装得满满当当,而且开水,冒烟呢,“你烫过年猪!”
  “又没让你马上喝,不还得玩好久嘛,”格日乐将瓷盆从过道上端进他们睡的卧铺隔间,转身大马金刀地坐到林一杨对面,挑着眉说,“还是说你打算不战而降?现在就喝。”
  “想得美,谁输谁赢还不一定。”林一杨脱了身上的军大衣,拿出气势来。
  格日乐从行囊最里面的包里拿出嘎拉哈,“我看你就是不见棺材不掉泪。”
  半个小时后,决出胜负,格日乐伸出一只手,对林一杨做出邀请的动作。
  林一杨愿赌服输,端起洗脸盆开喝,格日乐这个臭不要脸的,舒舒服服地靠在床位上监督他:“唉,别漏啊,漏一滴罚一壶。”
  林一杨赶紧把嘴巴贴紧一些,咕噜咕噜,一滴不敢漏地喝了大半盆,感觉肚子已经成水库了,停下来歇会儿,格日乐催他,林一杨气得要死,抄起床边的一只鞋怒砸过去。
  格日乐侧头躲开的同时,精准地抓住那只皮鞋,看了眼,“啧~擦这么亮,回去吃酒还是结婚?”
  “亮什么亮?我穿的又不是皮鞋……”话说一半,林一杨停下来,瞧完自己又瞧格日乐的脚,他们谁也没脱鞋子。
  而这个隔间不是只有他们两人吗?
  他脚边还有一只擦得锃亮的黑皮鞋,是谁的?
第54章
  格日乐吸吸鼻子,这熟悉的味道!
  在心里骂了声娘,一惊一乍地从下铺弹起。
  太激动,脑袋狠狠地撞了一下,他也顾不得疼,龇牙咧嘴地站起身,扒着上铺的床栏,脖子伸得老长地瞅了眼。
  男人正仰躺着睡觉,一条腿压在另一条膝盖上,因为太长,微微弯曲,显得有些憋屈,两只手交叉地枕在脑后,脸上盖一顶白色的海军帽,帽檐上的五角星闪闪发亮。
  他的脸很小,海军帽挡得严严实实,即便如此,格日乐还是一眼认出简文笙。
  遥想两年前,格日乐通过考核,去到琼州岛海军新兵训练营,在那里他见到了作为教官的简文笙。
  虽然不熟络,但十年前也算打过两次照面,加上大舅舅和他爷爷的关系,按辈分,简文笙还得随林一杨叫他一声表叔。
  格日乐就天真地以为简文笙多少会关照他和林一杨,谁想这货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对,就像看他们不顺眼似的,尤其是对他,毫不夸张地说是有意为难,每天往死里操练他。
  而格日乐也是吃软不吃硬的主儿,不蒸馒头争口气,处处跟简文笙较劲,他喊他往东,他绝对往西。
  从那时起,两人的梁子就结下了。
  “简团您睡着了吗?”林一杨和格日乐不同,他对简文笙只有崇拜,遥想第一天新兵训练完,他们所有人都累垮了,东倒西歪瘫在地上,简文笙训斥没有当兵样子,便有人不服气叫板,说他站着说话不腰疼。
  简文笙二话不说,两个小时完成了他们一天的训练量,结束后军姿依旧站得笔挺标准,大气不带喘一下。
  当时林一杨看简文笙都在发光,在那之前,“英雄”对他来说只是两个字,简文笙是他心目中的第一个英雄。
  格日乐最瞧不得林一杨每次见到简文笙那狗腿样,哪怕对方放个屁,他都会毫无底线地捧场,说香死了。
  格日乐不知道说了林一杨多少回,那天简文笙明明就是臭显摆,给他们新兵蛋子立官威。
  偏偏林一杨入了魔,一个字听不进去。
  格日乐把简文笙的臭鞋子扔向林一杨。
  林一杨眼疾手快,两只手恭敬地接住后,闻了一下,虽然没说话,但看他享受的表情,格日乐白眼翻到了后脑勺。
  “简团您不是出任务去了吗?怎么也在火车上?广州首发站也没看到你啊?难道是刚刚我打盹……”林一杨絮絮叨叨和简文笙攀谈,要不是小时候认识,两家就住在隔壁,他恨不得把人族谱问出来。
  简文笙不嫌吵,格日乐脑袋嗡嗡,像隔间里飞进来了一只大头苍蝇,实在忍不了,插话:“赶紧把剩下的水喝了。”
  不提这茬还好,一提,林一杨感觉肚子要爆炸了,抱起简文笙的一只皮鞋,跑得比兔子还快,“回来再喝。”
  “林一杨,说好两小时不能上厕所!”格日乐来不及拦人,朝他大喊,林一杨装作没听见,百米冲刺地溜了。
  “再过两天十八了,还是这么幼稚。”低沉沙哑的男声从头顶的上铺飘下来,格日乐嘴角抽搐了两下,不服气地回了一句:“你才幼稚!你全家都幼稚!”
  “呵~”短暂的一声嗤笑后,简文笙再无动静。
  格日乐有种一拳揍在棉花里的无力感,他又站起身和简文笙强调道:“我不幼稚,你才幼稚!你全家都幼稚!”
  简文笙稳如泰山,没搭理他。
  “还装睡!”格日乐拿走盖在简文笙脸上的海军帽,其实他一开始就想揭开这顶帽子了。
  从小到大,格日乐并不在意自己的外貌,也可能是因为所有人见了他,都会夸一句好看,便习以为常了。
  哪怕后面入了海军,他还是他们那批新兵里最好看的一个,虽然在草原上晒得黑了点,但五官随了他阿布,长得极其周正。
  然而,简文笙比他长得还要周正,一身正气,人人都说他是天生当军人的料子,最让格日乐接受不了的一点,他在草原上晒太阳,简文笙在海上晒太阳,紫外线都强,凭什么那张脸比他白那么多嫩那么多。
  还一点不娘。
  一米八五的大个子,不光身高还腿长,宽肩窄腰,穿衣服显瘦,脱完后一身腱子肉,比草原上最擅跑的黄羊肉更线条分明。
  格日乐不是盲目攀比之人,但对简文笙就是不服气,于是,这两年一直在偷偷地擦雪花膏。
  皮肤终于养回来一些,加上他留在了边岸部队,不像林一杨和简文笙在海上部队,时常出任务漂在海上。
  林一杨这两年就晒黑了好多,每次碰面,他像小时候那样飞奔地扑向他,格日乐都仿佛看见了一只大黑耗子。
  简文笙出海比林一杨还要勤,肯定更是一只特大黑耗子。
  格日乐带着几分期许,在看到简文笙的脸后,眼里顿时没了光,这老小子怎么还这么白?
  “哇塞!好久不见,简团一点没变,还是那么帅!”林一杨上完厕所回来,看到简文笙脸上没再盖海军帽,立马凑上去拍马屁。
  简文笙懒洋洋地转过脸,扫向他们两个的脸,嘴角带着淡淡的弧线,“你们变了不少,都黑成耗子了。”
  哪壶不开提哪壶,格日乐咬紧后槽牙,林一杨有句话没说错,简文笙一点没变,但不是帅气,而是嘴还是那么欠!
  不然就他这条件,也不能到这把年纪也没个对象。
  简文笙在海岛军属大院可是香饽饽,最受东家嫂子西家婶子欢迎,每个人都争着抢着要跟他介绍对象。
  组织也有意撮合,直接下指令,简文笙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和小姑娘相看,一个两个三四个……最后一个没成,听说就是叫他那张嘴给活活气跑了。
  被人说黑了,林一杨也不生气,还傻呵呵直乐,格日乐一副兄弟你没毛病的表情,“他说你黑。”
  林一杨摸摸自己的脸,不可否认:“我是黑啊,你每次不也说我像大黑耗子吗?还拿你的雪花膏给我……”
  格日乐要脸,捂住林一杨的嘴。
  简文笙半眯着眼睛,审视地再在格日乐的脸扫了一圈,嘴角的弧线越来越深,意味不明。
  格日乐厚脸皮惯了,也抵不住地被他盯得眼红脖子粗,岔开话题:“简团,你怎么在这?”
  林一杨扒开格日乐的手,“是啊,简团您不是有任务吗?”
  “提前完成了,组织批了长假,回家休息。”简文笙拿回自己海军帽,重新盖脸上,为赶时间,他已经三天三夜没睡过了。
  格日乐眉眼一动,贼笑道:“组织批假,不是让回去休息吧?”
  “那是干啥?”林一杨接话。
  “相亲,”格日乐挑眉,说话阴阳怪气,“家属院的小姑娘,都相看完了,只能往别处找了。”
  林一杨赞同地点头,“别说,我们大院还真有好几个姐姐和简团登对着呢。”
  “你说万琴琴姐姐吗?”格日乐三年前寄住在大舅舅家,对他们大院的万琴琴印象最深,一家子娇宠过头,性子养得飞扬跋扈,对谁都趾高气扬,觉得所有人都该围着她转,要是两人成了,简文笙老小子以后就有得受了,光是想想,格日乐都浑身舒爽,“她是你们大院之花,简团是你们大院之光,男才女貌,天生一对。”
  “万琴琴长得是不错,就是脾气……”林一杨话没说完,又被格日乐捂住嘴,他莫名其妙地扒开,“格日乐,你干嘛呀?”
  格日乐冲他挤眼睛,林一杨不明所以,“咋了?眼睛进东西了?”
  格日乐:“……”
  “万琴琴还是算了,从小看着长大。”简文笙冷不丁接了一句。
  林一杨不由地瞪大眼睛,要知道在团里的时候,每次有人问及简文笙的个人问题,他都是一副爱搭不理样。
  今天居然回应了!
  看来是想通了,真要回去相亲了。
  林一杨比简文笙和格日乐还激动,“简团有心仪的对象了?是谁呀?我认识吗?”
  简文笙沉默片刻后,回答:“没有。”
  林一杨有些失落,更着急,“要不我跟您介绍一位?我家妹妹怎么样?”
  “你啥时候有个妹妹了?你妈又给你添了一个?”格日乐还没反应,所以笑得可开心了,打趣道,“表哥表嫂还挺能折腾啊。”
  “哦,不是妹妹,”林一杨看格日乐一眼,随即改口:“是表姨。”
  表姨?!
  格日乐:“???!!!”
  那不是他妹妹吗?
  格日乐别说笑,天都塌了,林一杨居然要把小叮当介绍给简文笙?!
  格日乐箍住林一杨的脖子,往后拽,“疯了你!我妹才多大,你打她主意?回去我就告诉大舅舅,看他打不打死你!”
  “啥叫我打她主意?格日乐,你别乱冤枉人,我是把她介绍给简团,还有,小叮当不小了,马上就十八了。”林一杨多少有些无语,不知道的还以为林可叮才八岁,他就把她卖了,他有这么丧心病狂吗?
  再过两天,林可叮就成年了,他给她介绍好对象,格日乐作为哥哥该感谢他才对。
  这年头,四条腿的蛤蟆遍地是,两条腿的好男人不好找。
  简文笙自己摘下脸上的海军帽,问厮打成一团的格日乐和林一杨,“你们说的林可叮?”
  林一杨满心欢喜,“是呀,简团,原来你还记得小叮当啊。”
  格日乐如五雷轰顶,看简文笙的样子,似乎对他妹妹很有兴趣,着急:“不是,小叮当比万琴琴还小,也是你从小看着长大,你对万琴琴下不了手,对小叮当就下得了手?”
第55章
  周六,人民广播电台。
  林可叮跟往常一样骑车上班,锁好自行车从车棚出来,就看到平时这个点早就下班回家的李珊珊,专门等她地站在播音室大门前的台阶上。
  李珊珊的视线在林可叮戴的兔毛手套上多停了两秒后,将手背到身后,取下自己已经戴了两年的旧手套。
  “可叮,吉婶子对你可真好啊。”李珊珊边搭话边将旧手套揣进兜里,她以为林可叮没看到,“上周我去百货商场看到了这双兔毛手套,可贵了呢,是吉婶子提前送你的生日礼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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