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他有时喜欢穿利落禁欲气质的黑色军装,有时喜欢优雅贵气的黑袍,不过可能因为一直在路上的缘故,他穿军装制服居多。
他当然也知道她日常爱穿最简单款式但舒适柔软面料的棉麻衣服,喜欢梳两条简单的发辫,喜欢外出时用长帽遮住面容,不大喜欢被人注目或紧盯。
“在发什么呆?”正想东想西时,身后被宽厚温暖的胸膛环住,隐带血腥味的熟悉炽热气息飘入她的鼻息,他什么时候进来的,她竟一点都未察觉。
她立刻挣脱,就要逃离,“没……”
他却轻松拉回她的手,揽她入怀,低哑问:“去哪里?”
“洗漱间,梳头发。”她简单回答,没有挣脱,因为知道挣脱不掉。
“我来帮你。”竟强行将梳子从她手中拿走,然后微笑着为她梳理。
他们同坐宽大红色安乐椅上,他的侧脸在投射的阳光星点下俊美非凡,冰蓝眼眸更似蓝宝石般熠熠生辉,修长白皙手指拿着那柄白色象牙梳,神情十分专注。
她微微转脸看向他,克服起初羞涩后,好奇问道:“你是怎么学会梳辫子的?”
“天天看你梳,自然就会了。”他唇角牵起的笑意璀璨盎然,语气更是温柔似水。
见她不说话,他又微笑道:“记得我第一次在爱琳城看到你时,你就梳着两条发辫,我当时就觉得你是那么亲切,甚至失控地想要碰你,那时没有想到原来就是你。”
她嗤地冷笑一下,“那又怎么样呢?你如果当时知道是我,难不成还能立刻跪在地上痛哭流涕求我原谅?”
“跪在地上不至于,”他暧昧地蹭上了她的脖子,惹得她不舒服地躲了下,他却又立刻蹭了过来,轻咬住她的耳垂,“但可能会痛哭流涕,然后把你宠上天。”
她哑然失笑,用力一推,“狗屁宠上天!我不需要你的宠。”
他微微蹙眉,又拥住她,还腾出一只手继续为她梳发辫,“你们那里女孩子说话都这么粗鲁吗?”
“我是最粗鲁的。”她嘲弄地笑,“你最好再去找一个温尔文雅的,别缠着我,我很忙。”
“我也很忙,忙着陪你。”他半拥着她梳完了一条发辫,又梳另一条,“每日只有趁你睡午觉或晚上睡觉时,我才能处理公务。”
“你赶紧回凯洛特吧,不要老跟着我,你跟着我干吗呢?”
“如果我回凯洛特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你在我身边,跟我一起回去。”
“我还没离婚呢。”
她前几日已偷问过方友恒,像她这种分居情况,不可能再嫁人,那种签下婚书的嫁人,只能做情人。
但她不想做别人的情人,听着就暧昧,还有出来卖的感觉。
“那有什么关系,”他温和缓缓地道,“五年后便能签下离婚书,我等得起。”
“那五年后我们再见吧,若有缘,也许会在一起。”她哄着他说。
他扑哧笑出声,手中象牙梳也一颤,抚摸上她的发辫,仍笑个不停,似是听到世上最好笑的事情,“那怎么可能?我的宝贝,我一天都不会与你分开。”
她冷着脸拍掉他抚摸发辫的手,“那你就没有想过我是否愿意与你一起?”
接下来,他说出了最让她觉得这里男人厚颜无耻的一句话,“你总有一天会愿意,而且会像我一样,连分开一天都会觉得痛苦不堪。”
她的头皮发麻,借口尿遁逃脱。。。。
春季的雨水绵绵,阴云密布,连着几天都难见到太阳。
他们进入了一座宽阔无比的原始森林,四处高耸入云的参天大树,茂密绿叶与粗壮枝叶纵横交错,几乎遮住半边天空。
密密的草丛里点缀着五颜六色蘑菇和野花,偶有灰色或白色兔子从草丛里蹿过。
骑在高大俊逸的白马上,她正翻看着薄薄的地图,看了好一会儿,问方友恒,“出了这片森林的话,是不是就快途经原来的图尔城了?”
“对。”方友恒先是看了眼稍稍落后的正与一个骷髅护卫交谈的英诺森,才低低回答她,“你现在走的这条路是对的。”
然后立刻与她拉开距离。
她哑然失笑,又唤来了精灵美少年,问起了她之前想问但一直抽不出空问的事,“亚岱尔,我们一路上的衣食住行是花我们自己的钱,还是英诺森王的?”
精灵美少年亚岱尔稍作犹豫后才道:“英诺森王的护卫每次都提前支付。”
“你就不能抢先一步吗?”她压住内心火气。
“不能的。”亚岱尔的神色不变,却是慢吞吞地回答,“如果我与英诺森王的护卫同时去付钱,我抢了先的话,护卫便会直接用刀抵住我的脖子。”
这个男人实在太霸道。她憋着火,直待英诺森骑马靠近她时,一怒冲天,“我说你是什么意思?我有要你养吗?我手上有钱,不需要你抢着付。英诺森,从现在开始,我们俩各付各的,还有我之前用了你的钱,我会立马还给你。”
英诺森微微抬眸,似是不置可否,“你从前救过我多次,还曾在我落难成小猫时帮过我,我现在只是在报答你,能够用钱偿还已经是我占了你的便宜。”
“一笔归一笔。”她怒道,“金钱上的得另算。从现在开始起,你不要再抢着为我付账了,省得不清不楚的。”
“那不可能的,”英诺森脸上的笑容狡黠如狐,“我就是要与你牵扯不清,扯上一笔糊涂账,与你这辈子纠缠到底。”
“你……”她气得说不出话来,却又无从发泄,只得用力抽了两下马鞭,骑马飞快地向前跑去。
一路疾行,跑得飞快,只觉耳边风声呼呼作响,不一会儿竟将身后一行人远远甩在后面。
半个钟头后,觉得有点累了,才慢慢放慢骑行。
许是刚下过了一场雨,森林里白雾茫茫,一缕又一缕,在林间环绕缭绕,仿佛清晨的潮湿晨雾笼罩着密密的绿叶,每片绿叶上凝着一颗小水珠,晶莹欲滴。
朦胧白雾中,一长队车队若隐若现,或行走,或坐在木板车上,或三两结伴在泥泞小道艰难地行走着。
或许是她骑马带来的风惊了他们,车队里的不少人都回过头。
她微微一怔,刹时拉住缰绳,停在一棵削直高耸的参天大树旁。
正在考虑是否上前搭话时,一声熟悉而惊喜的女孩子叫声传来,“心美姐,是你!”
紧接着,一个娇小的红裙身影从一辆板车上飞快地跳下,像只灵巧的兔子一样朝她奔来。
女孩圆圆的苹果脸,大大的清澈眼睛,浅绿色的长卷曲发,一袭玫红粗布长裙包裹着纤细的身体,看起来乖巧可爱,温驯纯良。
她只觉得眼熟,再听这女孩不断喊着“心美姐”的声音,蓦地想起刚从爱琳城出来时偶遇一部落遭劫,而这个女孩当初被几个粗鲁大汉侵犯,幸得她出手救出。
“玛琳?”她想起了女孩的名字,脱口而出。
“是的,是我。”苹果脸女孩高兴地奔到了她面前,“心美姐,没想到又能见到你。”
她轻巧地跳下马,“是啊,好久不见,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们刚从亚尔恒王城出来,准备到原来的图尔城那边接手管理一座驿站。”玛琳兴奋地说,“来,心美姐,到我们车上来坐坐,我们聊聊。”
可当她的手正要被玛琳不由分说地拉住时,只觉一阵疾驰的剑风嗖地袭来,玛琳的绿色长发居然被削掉一半,脖子上也划过一道深深地血痕。
玛琳痛声尖叫,跌坐在地上,捂着脖子惊恐地看向她的身后。
一股浓郁的血腥气息顺着冷风飘来,袭入玛琳的鼻子里,竟觉突入无间地狱。
一个黑色军装制服俊美男子骑着一匹高大黑马,整个人高大得犹如一堵黑墙。
他的五官深刻美艳,冰蓝眼瞳透出的炫丽蓝光澄澈诡异,高挺优雅的雕塑般唯美高鼻,薄薄红唇抿成一线,流露出久居上位的冰冷与淡漠。
他的笔直修长双腿跨在黑马两边,凌厉利落的姿态,仿佛从天而降的地狱煞神。
玛琳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她从未见过如此非凡出众的美男子。
即使这个黑军制服美男浑身散发出血腥与阴冷,即使他看起来就像刚从浴火重生归来一般,仍然抑制不住从心底升起的浓烈爱慕与崇拜。
“心美姐……”玛琳半真半假地哭着就要朝心美扑过去,因为她知道只有接近心美才能靠近这个俊美无比、魅力非凡的男人。
可她连心美的一根头发都没沾到,眼前一花,又一道凌厉剑风唰唰而过,她的绿色长发全被削落,零零散散,全掉落到了草丛。
她,竟突然彻彻底底成了一个光头。
高声尖叫一声,她抱着头哭叫着冲向了部落车队……
心美惊得骇然,转身看向仍高骑在高头大马上的英诺森。
适才玛琳的爱慕眼神她看得很清楚,英诺森一向不让旁人接近她的顾虑她也明白,可是,她万万没想到玛琳竟会被剃成一个光头。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大家的地雷和营养液~~
第128章 拯救他的身心
“你……”她骇得只说出一个字。
这恐怕还是英诺森手下留情, 若不然,削掉的便是玛琳的脑袋。
玛琳哭着奔逃回部落车队后,她似是看到部落族人们全都惊震在原处,无一人安慰逃回来的玛琳,还像避瘟疫一样地避开她,任玛琳独自躲在树后大哭。
“哎呀,我说殿下你就让人省点心吧。”方友恒策马急匆而来,恰好看到刚最后一幕,连忙下马, 奔至她身边,“你还不上马?”
“我……”她张口结舌。玛琳刹那的贪婪及爱慕交织眼神像极从前利用她接近裴诺尔的那些女人,出于一种复杂心理, 原本想斥责英诺森的话居然说不出。
“我什么我?”方友恒不耐烦地道,“那种女人我见得多了, 以前我做……”“国君”两个字差点说出口,忙收住口, 又道:“还不上马,否则天黑前赶不到图尔城的驿站了。”
她终是沉默地上了马,默默地抓紧缰绳,夹紧马腹,扬起马鞭, 再次往前策马而去。
这次方友恒骑马在前,似是在引路,而之前的他可没这么乖巧。
英诺森则是一直骑马跟在她的身后。
方友恒显然对路很熟悉, 七弯八绕,竟很快穿过大半座森林。森林里的一些凶猛悍兽或猛禽飞鸟不知何故一直没敢出现,更何谈进攻袭击他们。
可能是骷髅王身上的血腥杀气太过浓郁的缘故,生猛野禽全都退避三舍。
若干年前她曾骑着黑色飞鹰路过一座森林时,飞鹰便被骷髅王散发的慑人魂魄之气吓得从空中掉下来。
不自觉地,她心底竟对英诺森产生了一些畏惧。
虽然英诺森向来对她温柔体贴,可她从外界的人与动物的反应可以推测出英诺森必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男人,只不过她还未有机会亲眼目睹他的凶残。
感觉到方友恒与她渐渐接近,她悄悄放慢了马速,两人很快并行。
“你知道为什么你与裴诺尔王会闹到如今的地步吗?”方友恒刻意压低的声音飘入她的耳内。
“还请指教。”她回答得干脆。
“当一个的权势接近或达到顶峰时,他必会以自己为中心,处于一种极自由的状态,他自己的欲望、体验、情感与领悟才最重要,别人怎么想他全不在乎。在情感方面,他只承认欲望和需求,不承认爱与尊重。几乎所有的位高权重者或名流权贵全都如此。”
她颇为意外,“这是你自己的体悟吗?”
“对。”方友恒策马奔行,“我曾坠落到最底层做那默默无闻的蝼蚁,也曾坐过高高在上的铁王座,那种一切掌控在手只承认自己内心需求的感觉相当棒。”
“那你还想重来一次吗?”她问。
“不了,但我的内心仍然自由。”方友恒低低笑起来,“但是坐上铁王座的代价太大,我怕死。不过一天换一个妞睡觉的感觉倒是挺好。”
“你个人渣!”她低骂道。
“哎,可不是我找来的,是她们自己贴过来的,赶都不赶不走,还要变着花样引我的注意,躲都躲不过。”
“去死!”她又骂了一句。
方友恒强制压住笑意,又道:“就总的来看,英诺森王可能比裴诺尔王要好一点,虽然两人其实半斤八两。但英诺森从小又有生母与嫡亲外祖母教导,气质与成熟度明显比裴诺尔王更胜一筹,他性格温柔,言行举止优雅,加上体贴与细心,会更招人喜欢。他虽是异族,可看上他的公主或贵族小姐不少。他每去一座王国或王城,自荐枕席的女人或男人都差点挤破头。不过英诺森王的眼光颇高,非绝色是看不上眼的,所以我一直很好奇他是怎么看上你的。”
“那裴诺尔呢?”她忍不住问道。
方友恒似笑非笑地睨了她一眼,加重了手中的马鞭,“那就要问你了。听说他是你亲自抚养大的,为何养出了这样一个性情凶残、喜怒不定的以自我为中心的君王?”
听得这话,她不禁反思起自己从前混在市井时的言行太过泼辣了,导致裴诺尔有样学样。但她并不是一个性情凶残的人啊,相反还很有爱心,经常喂些小猫小狗,偶尔还会给邻居挨饿的孩子送去煎饼与烤肉。
裴诺尔看她做这些还会埋怨她多管闲事,甚至偷偷将那些前来蹭饭的小猫小狗全都赶走。
所以她觉得有些性格是天生的,也不完全像方友恒说的那样。
更何况,裴诺尔还有六岁以前的遭遇。另外她也只收留他到近十岁,之后他过上完全不同的生活。
“不过呢,裴诺尔王再残暴,对你肯定是不同的。”方友恒悠悠地低低道,“他既是你亲自抚养大,那么你既是他的母亲,又是他的姐妹,还是他的导师与情人,他恐怕很难对你放手。我们那边历史上不也有过这种事吗?明宪宗朱见深宠爱他的抚养人万贞儿,哪怕两人之间的年龄相差极大。看到你们,我就想起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