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朝——姚颖怡
时间:2019-02-06 09:37:33

  几个简单的小菜,但展怀吃得很香。其实他的心思根本就没在眼前的菜肴上面,想着念着的都是面前这个神气活现的小丫头。
  其实这几道小菜,也只是烹制熟了而已,牛肉炒得太老,鸡蛋全都糊了,但是展怀很知足了,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小九居然会下厨!
  他告诉霍柔风:“明天我们去打猎,我烤野兔子给你尝尝。”
  霍柔风笑着点头,又问他:“小展,我烧的菜好吃不?”
  “好吃。”展怀意犹未尽,他全都吃光了,连个菜叶都没留下。
  霍柔风抿着嘴笑,心里美得冒出泡泡来。在鞑剌时,有一次吃饭,阿力伦听说有一道菜是燕娘煮的,整顿饭就没有碰过其他菜,结果,燕娘煮的那道菜,都被他一个人吃光了。
  那时她就在想,若是她也给小展煮菜,小展会不会也吃光呢。
  吃完饭,展怀去了霍柔风的院子,因为新院子还没有建好,霍柔风就住在临时建的青砖房子里,护卫和马倌住在前面,霍柔风和丫鬟们住在后面。
  虽然已经住了三个月,可是还有潮气,屋里的陈设虽然还算齐全,但是比起京城来就是简陋了。
  展怀不由想起那年在无锡,霍九爷只是小住些日子,就带了足足十辆马车,平日里吃的玩的用的一用俱全。
  他心里一阵难过,他的小九属于繁华大气的京城,属于精致富庶的江南,而不应该是在山野里,过着粗糙简陋的日子。
  可是小九还能回到京城回到江南吗?
  展怀忽然觉得自己很没用,战功赫赫又如何,少年得志又怎样,他甚至不能让心爱的女孩正大光明出入京城的贵女圈子!即使把小九娶回福建,他也不能向所有的亲朋好友堂而皇之说出妻子的真实身份。
  小九本是富贵之极的出身,本应站在最高处,接受万民叩拜,可是却要女扮男装才能平安长大,如今就连即将到来的及笄礼,也要在这山野村间静悄悄的举行,没有德高望重的女眷给她插簪,没有闺中蜜友做她的赞者,他的小九,什么都没有。
  “小展,你怎么了?”霍柔风惊讶地望着展怀,她看到展怀那双好看之极的眼睛里有隐隐的泪光。
  “没事。”展怀隔着衣袖握住了霍柔风的手,感觉到有些不对,他连忙把她的双手展开,便看到那原本柔软细腻的掌心上,各多了两个茧子。
  “疼不疼?”虽然明知道早就不疼了,可展怀还是心疼得恨不能给她吹吹。
  霍柔风笑着摇头,把手抽出来背到身后:“就是磨得,早不疼了。”
  展怀在炕桌前坐下,久久没有说话。
  霍柔风不明所已,歪着脑袋看着他,他蹙眉她也蹙眉,他叹气她也叹气,终于,展怀被她给逗笑了,问她:“为何学我?”
  “你好看啊。”这不是废话吗?如果不是你好看,霍九爷才不看你呢。
  霍柔风一点儿也没有害羞,展怀却脸红了。
  怎么办?好像被她调|戏了……
  “小九,总有一天,我会让你正大光明回到京城,无论你是以霍九爷的身份回去,还是霍九娘子,或者是谢家姑娘,无论是哪个身份,我都要让你堂堂正正站在京城里。”
  说到后面,展怀像是发狠一样,他的小姑娘受了委屈,总有一天,他会把她失去的全都给她拿回来。
  霍柔风怔了怔,随即就明白了。她托着精致的下巴,端详着展怀,似是想要把眼前的少年揉到心里,她喜欢他,可是却又不知道该怎样表达自己的喜欢,而且她越来越喜欢他了。
  “小展,你可能认为我失去了很多吧,可是我却觉得我没有失去什么,我只是还没有得到。”
  “你只是知道我喜欢京城,喜欢江南,却不知道,其实我在梦里时,最想来的地方就是陕西。”
  “那时我听说陕西有最地道的肉夹馍,只卖两文钱一个,我不知道有多想吃到。我还梦到过,有个小哥哥带我去吃肉夹馍,我一口气吃了五个呢。”
  “可惜我来到陕西以后,一次也没有吃过最地道的肉夹馍。”
  前世她最想吃的就是肉夹馍,最想去的地方就是陕西。
  展怀终于笑了,他问道:“梦到有个小哥哥带你去吃肉夹馍?小哥哥,嗯?”
  最后那个“嗯”字,口气微微上调,霍柔风忽然有点儿不好意思了,她抿嘴儿点点头,她没有说谎,前世她真的梦到过,可惜没有看清楚小哥哥的样子。
 
 
第四七八章 硬梆梆
 
  “那时我还小,只有六七岁。”霍柔风有点心虚,提什么小哥哥啊,说成小姐姐不行吗?
  “六七岁?”展怀看着她,眼睛亮晶晶的,像是有两个小漩涡,霍柔风觉得自己随时都会掉进去。
  “嘿嘿。”除了傻笑,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这个时候,她巴不得展怀当她是个吃货。
  吃货,不是犯花痴,她梦到小哥哥也只是为了吃而已。
  隔着炕桌,展怀探起身子,脸和她靠得很近,鼻子对着鼻子,只有指甲盖的距离,若是稍微动一动,就要贴到一起了。
  两人呼吸出来的热气喷洒到彼此的脸上,两张年少的脸全都红了。
  春天的山脚下,还有点儿凉,夜里都要盖厚被子的,可是现在他们都觉得火烧火燎的,像是屋里放了几只大火盆。
  “小九,榆林也有卖肉夹馍的,后天你跟我一起回去,我带你去吃吧。”
  榆林的肉夹馍不如西安的好,可是这里离西安还有七八百里,要几天的路程。
  “你想当我梦里的小哥哥?”霍柔风笑弯了眼睛。
  展怀的脸更红了,可他还是毫不犹豫地承认了:“不只是在梦里。”
  他原本想说的是“不只是在梦里,不做梦时也是”,可是说了一半就打住了,他可不想只做她的小哥哥。
  他的小九快要及笄了,可以娶回家当媳妇了。
  霍柔风可没有他想得那么多,只是半句话就让她像吃了蜜糖似的,咧着嘴傻笑。
  “小九,你还没答应呢。”展怀有点儿急。
  “答应,答应。”不就是去榆林吃肉夹馍吗?有什么不答应的。
  展怀见她答应得这么痛快,有点后怕,这小傻子也太好糊弄了,还好是没有变成女孩之前就让他给遇到了,否则还不知道让哪个混蛋骗走去买肉夹馍了。
  次日,展怀和霍柔风去打猎。当初选址建马场时,展怀派人看了很多地方,最后才选定这里。这里距离榆林有两百多里,若是鞑子打过来,也有榆林挡着。而且此处靠山而建,冬暖夏凉,附近有两条小河流过,若是选风水,这里是极佳之地。
  马场背靠的山名叫随云岭,绵延百里,如同一座天然屏障。正值春日,山上草木葱茏,生机盎然。
  展怀和霍柔风带着护卫在山林里走了一圈儿,就打了数十只野味,如同小山一样堆起来,金豆儿围着这堆猎物兴奋地走来走去。
  霍柔风挑了几只野兔子留下,其余的让护卫们拿回马场,让厨房里烹出来给大伙儿打牙祭。护卫们欢呼一声,把猎物绑到马背上,识趣地走了。
  阿有是知道自家五爷要给九娘子烤野兔的,一时不知道该走还是不走。
  展怀见他傻了巴几地站在一旁,皱眉问他:“张亭都走了,你怎么还在这儿?”
  他的人,怎么就不如小九的人机灵呢,一定要早点把小九娶回去,帮他调|教人手也行啊。
  “五爷,我给您捡点柴禾吧,顺便把野兔子收拾干净。”阿有都快要哭出来了,五爷的脸色就像要吃人似的。
  他瘦不拉叽又不好吃。
  “嗯,那你去捡吧。”展怀冷着脸说道,他倒忘了,烤兔子的确要用柴禾。
  一转身,展五公子已经换上了一张笑脸,对霍柔风道:“小九,咱们到那边去走走。”
  两人刚刚走出林子,就听到远处飘来歌声“河道道那个连弯弯个转啊,小妹子儿那个水灵灵呀个喜死个人儿……”
  两人都是一怔,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附近虽然没有田地,可是时常有猎户来山上打猎,附近村子里的农户也会来采药砍柴,霍柔风在这里开了马场,可并没有把整个山头全都买下来,她来遛马时,也常常听到当地人唱山歌,她也能学着唱上几句,可是现在和展怀在一起,蓦然听到有人唱歌,她忽然觉得怪不好意思的。
  可正在这时,不知从哪儿又传来女子的歌声“青山山那个一坡坡的高啊,情哥哥那个硬梆梆呀个想死个人……”
  霍柔风还没有听明白唱的是什么,展怀已经伸出两只手把她的耳朵捂住了,然后拖着她就往林子里走,这都唱的什么啊,可千万别让小九听到,万一小九问起来,他可该怎么解释呢?
  直到两个回到刚才的地方,看到摆得整整齐齐的柴禾,和扒了眸收拾干净的野兔子时,展怀才放开霍柔风的耳朵。
  霍柔风揉揉自己的耳朵,上上下下打量着展怀,忽然咦了一声:“小展,你紧张什么?”
  “我哪儿紧张了?”展怀道。
  霍柔风伸手捅捅他的肩膀:“还说你不紧张,你看你啊,硬梆梆的。”
  展怀的脸上犹如四季飘过,小九是故意的,她一定是故意的。
  次日,便到了展怀要回榆林的日子,一大早,霍柔风便收拾妥当,坐在展怀门前等着了。
  展怀推开门,就看到霍柔风咧着嘴守在门前。
  展怀摸摸她的头,柔声问道:“吃早饭了吗?”
  “没吃,留着肚子吃肉夹馍。”霍柔风老老实实地回答。
  展怀抚额,若不是他知道小九是吃鲍参翅肚长大的,非要以为这孩子一定是从小到大饿肚子。
  展怀当然不知道,霍柔风活了两世,最想吃的就是陕西当地的肉夹馍,这一次,终于可以吃到了。
  离开马场时,展怀忽然看到有十几个精壮汉子正拿着饭碗往大厨房的方向走,展怀见过霍柔风的所有护卫,这些人却是生面孔,若说是马场里打杂的,一个个膀大腰圆,看上去又不像。
  “那些人是做什么的,以前没有见过。”展怀随口问道。
  “新招的,就是附近村子里的,可惜这附近的人肯来的不多,还是宁可在家里种地。”霍柔风不无遗憾。
  “你缺人手吗?是做护卫,还是在马场里干活的,若是护卫和马倌儿,我倒是能给你找几个送过来。”展怀说道。
  霍柔风摇摇头:“那倒不是,我缺的人挺多的……”
  说到这里,她迟疑了一下,但是很快便继续说道:“小展,我要养私兵。”
 
 
第四七九章 携手
 
  养私兵?
  展怀神情一肃,但他也只是沉默一刻,便对霍柔风道:“好。”
  只是一个“好”字,甚至不问她为何要养私兵,养私兵要做什么!
  霍柔风抿嘴一笑,伸出洁白如玉的手掌。
  展怀低头看了看她的手,指腹和掌心有两处薄茧,指甲修得短而整齐,泛着天然的粉红色。
  展怀没有说话,也伸出自己的手,轻轻盖在那只小手上……
  这是展怀第一次没有隔着衣袖握住霍柔风的手,相较于平时动不动就红了耳朵,展怀这次反而很平静,因为他知道从此以后,他和她就要这样相携而行了,此时只是开始。
  ……
  榆林是九边之地,西北要塞,与霍柔风想像中不同,榆林虽然偏居一隅,但却很繁华,与宣抚一样,街上时而可见不戴幂篱,策马而行的女子,反而霍柔风一袭男子打扮倒显得甚是乍眼,不时惹来好奇的目光。
  “他们看我做甚?”霍柔风不解地问道。
  展怀轻笑,道:“可能是他们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公子吧。”
  霍柔风扬眉:“我也觉得我穿着男装时更好看一些。”
  哪里是更好看,分明是你从小到大女扮男装早已成了习惯。
  展怀没有说破她,在他看来,小九怎么打扮都好看,女装时娇艳,男装时飒爽,嗯,好在他下手够早,否则还不知道要和多少讨厌鬼竞争。
  连总兵府都没有去,展怀就带着霍柔风去吃肉夹馍了。
  榆林城里无人不知这位年方十九岁的少年总兵,可是真正见过展怀的却寥寥无几。平素里展怀是榆林和西安两边走,两地相隔近千里,每次往返在路上就要十来天,是以,无论是在榆林还是在西安,他都是日理万机,当地的富商和名流别说攀附了,就连能在他面前混个脸熟的机会都没有。偏偏他又尚未成亲,榆林和陕西大大小小的官吏们,想要通过女眷拉拢关系也不行,于是乎,展怀来到榆林三个月,除了总兵府里的人以外,认识他的并不多。
  此时他一身便装,和霍柔风走在一起,乍看上去就是两位翩翩美少年,不知道是哪家的小少爷出来逛街,没有人把他和大名鼎鼎的展怀联系在一起。
  在认识霍柔风之前,展怀甚至没有吃过肉夹馍;后来他带兵打入陕西,又在西安住了大半年,行伍中人适应能力都很强,也最能入乡随俗,他几乎每天都吃肉夹馍,可是无论是在西安还是在榆林,他依然觉得还是霍九的厨子做的肉夹馍最好吃。
  不过现在霍柔风要吃地道的陕西肉夹馍,展怀当然要如了她的心愿。
  梦里的小哥哥,除了他难道还有别人?
  阿有很机灵,从一进城就四处打听,榆林城里有家老字号,名叫孙记,那家的肉夹馍远近闻名。
  现在,展怀和霍柔风就坐在孙记铺子里。铺面只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棚子,四处透风,孙老板打馍,老板娘剁肉,儿子和媳妇招呼客人。
  见展怀和霍柔风衣著华丽,当儿子的还特别给他们把板凳抹了抹。
  展怀一到这里就有点后悔,他应该让阿有把肉夹馍买回总兵府去的,小九长这么大,恐怕都没有在这种地方吃过东西。
  可是霍柔风却大喇喇地坐下了,坐得四平八稳,问那家的儿子:“除了肉夹馍还有啥,有酸辣粉吗?有胡辣汤吗?有泡馍吗?”
  那家儿子听她的口音,就知道是外乡人,连忙说道:“爷,咱这铺子里有胡辣汤也有酸辣粉,可您要吃泡馍就要到老回回的铺子里,咱这儿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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