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太太身体尚未恢复,郭玉龄的死又令她再受打击,身边多了个小孩子,反而让她有了些精神,不再整日想那些发生过的事情,把精力渐渐放到眼前的小孩身上。
符正堂像只受惊的小鹿,对一切都很戒备。田庄里住的都是佃户,为了安全起见,花三娘也只是找了个会做饭的老实婆子打理一日三餐。
二太太便问那婆子会不会做针线,婆子红着脸说:“缝缝补补自是会的,就是乡下人手粗,做出来的活计拿不出手。”
二太太便请那婆子给符正堂缝了一双新袜子,袜子缝好后,她亲手给符正堂穿上,她听到符正堂小声对她说:“谢谢姨姨。”
天气越来越暖和,符正堂也越来越活泼。二太太索性让他和庄子里的小孩一起去玩。第一天回来时,符正堂身上干干净净,问他玩的什么,他说他看别人爬树;第二天依然如此,到了第三天,符正堂一身脏兮兮的回来,裤子还湿了半截,原来是个小伙伴去溪里摸鱼了。
从那天开始,花三娘便常常看到二太太一身半新不旧的衣裳,跟着那婆子,像庄子里的婆娘们一样,出去叫孩子回来吃饭。
花三娘把这些事情全都写到信里,不久这信便到了霍柔风手中。
霍柔风坐在临时搭起的营帐里,看了花三娘的信,笑了笑,便把信重新装好,盖上火漆,对随她一起出征的谢小笨:“送到西安,交给二爷。”
谢小笨说声“得令”,便拿了信出去,走出大帐,装出来的严肃全没了,笑嘻嘻地跑去找传信兵,路上遇到两个相熟的女将官,看到她便问:“今天有肉吃啊,这么高兴?”
谢小笨眉开眼笑,晃晃手里的信:“没有肉吃,五夫人给我差使了。”
看着她的背影,将官们哈哈大笑,可能也就只有谢小笨,随便一个差使就能开心得不成了。
送完信,谢小笨便狂奔到霍柔风的营帐里,问道:“五夫人,还有别的差使吗?”
霍柔风原本不想带着谢小笨出征的,谢红琳也有意把她留在身边,可是谢小笨却趁着大家都在城楼上没有留意,跑过去找了蓝英,跟着一起出征了,直到出了陕西,霍柔风才知道这件事,而蓝英这才知道谢小笨是偷跑出来的,罚她跑了二十圈,又给饿了两顿,这才做罢。
霍柔风想了想,人已经出来了,总不能再送回西安,索性让谢小笨留下,只是把她调到自己身边。
霍柔风问谢小笨:“今天的字都练完了吗?”
谢小笨点头:“全都练完了,我还把炎哥哥的信抄了两遍呢。”
前几天霍炎来信,其中有一封就是给谢小笨的,霍柔风让谢小笨练字,于是这傻孩子每天练完字,就会再把霍炎的信再抄两遍,而且还狗腿的说:“等我们打到江南,我就把抄好的信全都交给炎哥哥,他一定会夸我的。”
霍柔风不忍直视,私底下对展怀道:“你说其其格如果做了我嫂子,会怎么样呢?”
展怀想了想,道:“你向往以久的嫂子和小姑子的战争,这辈子是等不到了。”
霍柔风叹了口气,话本子上的果然都是瞎编的,她听了那么多的书,看了那么多的话本子,自以为学了全套宅斗技巧,可是却全无用武之地。
九爷这辈子也只能到战场上去发飚了。
第七二四章 猫变
深夜,万籁俱寂,窗外忽然传来两声凄厉的叫声,龙床上的明和帝蓦的坐起,寝衣湿透。
“护住朕,护住朕!”他大叫出声。
值夜的内侍和宫女慌忙撩开帐子,明和帝披头散发,抱住双肩瑟瑟发抖。
窗外又有叫声传来,明和帝惊恐万状:“在外面,快,在外面!”
有内侍冲出去,也有人疾步进来,隔壁值夜的常小贵走出屋子:“怎么回事?”
一名侍卫跑过来:“贵公公,那不是刺客,是猫。”
春日露浓,正是猫儿叫春的时候,只是这时的猫叫起来与平时大有不同,静夜之中乍听之下,的确有几分吓人。
常小贵松了口气,不动声色地让人去煮定神汤,又让人去传太医。
他则缓步走进明和帝的寝间,明和帝务自在龙床上发抖,他把头埋在双腿之间,如同一颗包裹着的茧。
常小贵走到榻前,柔声说道:“圣上莫惊,那只是猫儿而已,奴才已经让人去捉啦。”
良久,明和帝才把头从腿间抬起,露出一张毫无血色的脸。
常小贵看着他,忽然觉得有些面熟,是了,皇帝越来越像先帝了。
在去太子东宫之前,常小贵便是乾清宫里的,那时经常能够看到先帝披头散发脸色苍白地坐在莲花座上,就和皇帝现在是一个样子。
那时只觉暮色沉沉,就连紫禁城里最为金壁辉煌的乾清宫也被映衬得行将就木。
可是小皇帝也才十八岁呢。
常小贵还没见过哪位锦衣玉食的少年人活成这副样子的。
“常小贵,那不是猫,那不是猫,杀了,全都杀了!”
明和帝忽然侧头望向窗外,他双眼赤红,像是充了血,又像是要冒出火来。
他做了一个可怕的梦。
他跪在坤宁宫里,紧紧抱着母后的腿,流着眼泪哀求着;紧接着,他便看到母后把一点点药末用纸包了交给心腹,他在旁边看着,忽然哭了出来:“母后,父皇发现后一定会怀疑到孩儿身上,他会杀了孩儿的。”
他看到母后的手颤了一下,但是很快,便像是下了很大决心,将一只赤金镯子从手腕上撸下来,交给了那个心腹。
他松了口气,镯子里装的应该就是能令父皇死得无声无息的剧毒了吧,把整只镯子的毒全都吃了,一定死得透透的。
下一刻,他看到父皇双手合什坐在莲花座上,他想笑,世上哪有这样的君王啊,这昏君也该死了,早就该死了。忽然眼前的父皇不见了,他听到一声猫叫,接着又是一声,他四下去看,却没有看到有猫,等他再回头,他看到有只猫趴在莲花座上,正在对着他露出森森白牙!
明和帝尚未大婚,后宫里的院落大多空着,虽然没有妃嫔养猫,可是总会有不知哪里来的野猫出没,猫儿可爱,还能抓老鼠,宫女内侍们有时看到了,也会随手喂些吃食。
但是从这个晚上开始,后宫里便再也看不到猫了,皇帝下旨,只要看到有猫出没,立刻捕杀。
春天的夜晚,紫禁城里再也听不到猫叫,本就冷冷清清的后宫里,更加静寂,偶尔有一两只夜鸟的啼鸣,内侍们都会惊出一头冷汗,担心会把皇帝吵醒,再下一道旨,不许紫禁城里有鸟飞过,那可太难办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乾清宫里便有了闹鬼的传说。其实紫禁城里一直都有闹鬼的传闻,比如有宫女路过冷宫里常能听到女子哭声,比如半夜三更有人在井边看到人影,比如御花园里总有五六个小孩嬉戏,天一亮便消失不见。
可是乾清宫闹鬼却还是第一次。
毕竟乾清宫是历代皇帝住的地方,有龙气护着,牛鬼蛇神不能靠近。
可是这传闻便就是从乾清宫传出来的,值夜的宫女看到有只猫窜进皇帝龙床上的帐子,悄悄告诉常小贵,常小贵大着胆子,举着灯探进帐子,可是却连个猫影子都没有看到,反而把皇帝给吵醒了,常小贵扇了自己几个嘴巴才算了事。
若只是一个宫女看到也就罢了,紧接着,每天半夜,总有人看到有猫钻进帐子,刚开始常小贵还会去看,后来也就不看了,他的脸也是肉做的,整个扇来扇去的,他自己不嫌疼,皇帝也烦了。
可若真是有猫进去了,皇帝一定会被惊醒,再说紫禁城里哪还有猫啊。
但是不只一个人看到,有一晚常小贵亲自守着,他也看到了。
据说是一只四脚雪白的大黑猫,通体黑色,只有四只脚是白的,昏黄的灯光下,那猫的眼睛也是黄色的,看得常小贵出了一身冷汗。
这件事终于还是被明和帝知道了,那天常小贵又看到猫了,他终于没能忍住,吓得叫了出来。
这一次他没有自扇嘴巴,因为明和帝听说有猫就给吓晕过去了。
皇帝病了!
比起先帝,明和帝可谓勤政,他鲜少会不上早朝,因为这次病倒便立刻引起了大臣们的议论。
按说皇帝青春茂盛,即使偶尔小病也不是大事,可是太医院的态度太让人奇怪了。
太医院所有的人全都不许出宫,六十高龄的李太医自己便有消渴症,当值时昏倒,抢救后清醒过来,按理应送回家里调养,可却被勒令不能离宫,只让李家人把他常用的丸药送过来,却连李太医的面也没能见到。
朝臣们悄悄议论,但凡太医院会如此严防死守,要么是皇帝患了大病,不久人世,要么就是患了见不得人的病。
皇帝只有十八岁,甚至还没有大婚,平日里见他虽然有些憔悴,可也不像是生了大病的样子啊,至于见不得人的病,那就更是无稽之谈。
没过两日,大相国寺的高僧便进宫了。
因为先帝的原因,明和帝对僧道避而远之,他继位之后,除了给先帝、太皇太后和太后做过法事超度,就连过年也没有去大相国寺敬香。
现在皇帝病了,大相国寺的人却进宫了,这是发生了什么事?
莫非大相国寺的人是进宫做法事的?
第七二五章 沈彦青
法事连做了几天,明和帝终于能上朝了,宫里的事情也断断续续传了出来。
乾清宫里有不干净的东西,不只一个人看到,皇帝受到了惊吓。
“一定是那些阉人大惊小怪,乾清宫乃龙气齐聚之地,怎么会有不干净的东西呢?”
“为何不能用呢,乾清宫虽是龙气齐聚之地,可是几乎每代君王都是在乾清宫驾崩的啊,龙气再多,也不如阴气多吧。”
“两位大人,不要再说了,让人听到可不好啊。”
“怕甚啊,这话还不是宫里传出来的?如果要追究,也是要从宫里开始追究。”
官员们都是知道轻重的,对这件事情的议论仅限于此,可是这件事传到外面,可就完全不同了。
也不知是哪位官员走漏的风声,不过一天,京城的大街小巷便传遍了皇帝遇鬼的事。
如果京城里少了锦衣卫,上至官员,下至百姓,就连呼吸都觉顺畅,嚼起舌根子来,更是口沫横飞。
更有甚者,将皇帝遇鬼的事描绘得神灵活现,就好像他当时在场一样。
“夜深人静,万籁俱寂,只听嗖的一声,一只黑猫便窜进了皇帝的龙帐之内。正在值夜的贵公公揉揉眼睛,莫非是看错了?宫里怎会有猫呢?”
“喂,宫里怎么就会没有猫呢?”
“是啊是啊,我听人说那些贵人们最喜欢养猫了,后宫三千佳丽,可不是每个都能见到皇帝,皇帝每天也只翻一位妃子的牌子,余下的那二千九百九十九位,只能靠猫来暖脚了。”
先前正说得起劲的那位被人硬生生打断,满脸不悦,鄙夷地说道:“你们这些少见多怪的,难道不知道早在多日之前,皇帝便下令紫禁城里不准有猫了吗?”
“为什么啊,为什么不能有猫?”
“如果是野猫呢,自己跑了过来,难道还在轰出去吗?”
“别打岔,别打岔,请这位先生接着说下去,贵公公看到有猫钻进皇帝龙帐之后呢,进去查看了吗?”
……
没有人关心西北和中原的战事,所有人只对这种辨不出真假的密辛感兴趣。
黄显俊和沈彦青坐在茶楼一角,谁也没有说话。
许久,沈彦青才问道:“芦瑜已到西安了吧?”
终于找到了别的话题,黄显俊这才来了精神,他笑着说道:“早就到了,他给我写信过来,说是那日站得太远,没有看到谢夫人的英姿,很是遗憾呢。”
沈彦青将手里的筷子啪的一声扔在桌上,茶楼噪杂,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
“还以为芦家能把他派出去独挡一面,是他出息长进了呢,没想到去了西安反而连是非也不分了,一个叛军婆子,有何好看的。”
黄显俊吐吐舌头,道:“表哥,你就不要再说芦大了,他够倒霉了,原以为终于能够出去打理分号,没想到刚到西安,那边就反了,也不知他们家的银号还能不能保住呢。”
沈彦青上上下下打量着黄显俊,忽然问道:“芦家为何忽然想要发展西北的生意了?”
“这我怎么知道,不过芦家本就是山西人,山西和陕西离得那么近,可是他们芦家却不是陕西最大的分号,这事说来也是够让人恼火的,想来就是因此,芦老太爷才派了亲孙子过去吧。”
自从霍九死后,黄显俊和芦瑜、李烨三个人也就很少碰面了,尤其是这两三年,李烨成亲,又连生了两个儿子,他除了打理自家生意,还要守着老婆孩子,每每见面,张口就是大儿子,闭口就是小儿子,好生无趣。
黄显俊则逐渐接手四川的花椒生意,往来于四川和京城之间,一走就是几个月;反倒是芦瑜,就在自家铺子里出出进进,但是这位天底下最有钱的公子哥平时囊中羞涩,身边少了有钱的朋友,便寸步难行,因此了就乖乖地留在家里了。
年前黄显俊回到京城,原本想和李烨、芦瑜聚一聚,没想到芦瑜却已经离开京城了,一问才知芦老太爷派他去了西安分号,原是让他开春再去,芦瑜去心似箭,寒冬腊月就动身了,芦老太爷为此对他大是夸奖一番。
沈彦青冷笑:“你没在京城,可能并不知晓,芦瑜没有离京的时候,和吴家勋走得很近,两人同出同进,就像你们当初一样。”
黄显俊笑道:“芦大是什么人,表哥你还不知道吗?只要有不花钱的好酒好菜,我就是拿鞭子轰他,他也不走。我虽然不认识这个吴家勋,但想来是个手面大的,芦大虽然爱沾小便宜,可他是什么人啊,他家的金银那是堆成山的,如果不是手面够大,芦大还真看不上,你想让他去沾便宜,他也不沾。”
嗯,这手面要有多大呢,必须要像霍九那样才够资格。
“是吗?”沈彦青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
黄显俊眼神顿了顿,随即咧开嘴,露出个大大的笑容。
“表哥,你今天这是怎么了,我请了你好几次,你今天好不容易和我出来坐坐,总说芦瑜做什么,你是看着我们长大的,以前也没见你这么待见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