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路人甲——我想上天
时间:2019-03-02 12:30:36

  他给母亲买的小说,都是特地选的那种带有大量插图的,这样连蒙带猜的也多少能知道个大概的情节,特别是那宝先生的几部小说,里面的插图几乎都可以当连环画儿来看了,最受母亲的推崇。
  现在母亲的信里却说她已读完了《三寸金莲》和半本《上错花轿嫁对郎》,是真的读,而不是看,还询问《上错花轿嫁对郎》的下部是否已经出来了,要他给买了寄回去呢,这就叫他惊奇了。
  “是啊,你别看咱娘年纪大了,那好学的心思可比你那几个侄孙都强多了,我只教了她四个月,她就学会了这拼音注字法。”
  “拼音注字法?你又是哪里学的,还是有别的什么人教给你的?”
  冬秀姐从未离开过家乡,在他们那闭塞的山村里,知道世上有拉丁文这一样东西的人都不知有没有,更别提会这拉丁文注音法的使用了。
  呃,汉语拼音是前世每个小学生读书识字的入门必修课,她当然也会啊,不过她之前连这个时代到底有没有汉语拼音都不清楚呢,听胡竞之这意思汉语拼音早就有了,只是名叫拉丁注音。
  “哦,我好像是很早之前在一本杂志还是注释书上见过来着,你也知道我只上了几年私塾,不认得的字多着呢,看见这可以自己教自己认字的法子,当然是要学的,也没人教我,还是哥哥找了些书回来给我看,这才慢慢看懂了学会了。”
  冬秀越说越心虚,这完全陌生的东西怎么可能靠自学就能会啊,而且她胡诌的教科书到底有没有她也不知道啊,忙转移话题道:“不过这法子虽然比先生教的什么反切法儿好学,可惜没有专门的拼音字典可以查用,要不然咱娘写信就不用夹杂着拼音了。”
  胡竞之倒没有怀疑什么,因为他知道这拉丁注音法早在明朝就出现了,还是一个外国传教士发明的,而冬秀姐看的学习书,应该是十多年前国内两位先生所写的《江苏新字母》和《中国音标字书》之类的吧,当初为了学习英文考取海外留学名额,他对这些也是有所了解的。
  他一向自认是个聪明人,特别是在念书学习一事上,好像有特别的天赋,就像当初学习英文,从全然不知,到孰能生巧,不过只花了三个月时间而已,可能就是太容易了,他便少了那份坚持钻研的精神,做事往往容易兴之所至,半途而废,似冬秀姐这样能坚持一个人把一样东西琢磨透的品性,正是他所或缺的呀,日后做学问搞研究说不得还需要她从旁监督鼓舞呢。
  胡竞之想到日后他们夫妇能够协作互助,共同进步,便很是向往,这不就是他当初对自己伴侣的最大心愿和期望么,不想竟然真能够实现了。
  他深情凝视着妻子,由衷感叹道:“得妻如此,夫复何求哇!”
  做贼心虚,感觉被死亡凝视的冬秀完全跟不上对方的脑回路:“……”
  胡竞之极为孝顺含辛茹苦将他养大的寡母,无奈母亲不愿到北京来好使他尽一尽为人子的孝心,只能每月多给些钱使她老人家晚年生活轻松些罢了,他知道母亲时刻挂念着他,乐意知道他的一切消息,他也时常写信回去告慰她,只是母亲识字不多,只能请人念给她听,就因为这一点,胡竞之也不好写些过于私密的东西进去,这家书便到底少了一分亲密感。
  现在母亲既然能够认字了,他便决定日后多与母亲书信往来,也使她老人家的山村生活快慰一些。
  “这样当然很好,娘会很高兴的,”冬秀对他的想法表示赞同,“不过咱们那里山高林密,交通不畅,邮差都不爱去的,还要人到邮局自己去取信呢,你寄信太频繁了,没人时时去取,也是积压在邮局里,又有丢失的风险,还要多给钱,倒不如把每次写的信都积攒起来一次寄过去,你不知道,每次娘收到你那一页信纸,请人念过一遍不算,还要翻来覆去的看好几遍,仿佛能从里面再看出些话来似的,叫人看了心酸。”
  胡竞之听了心里怪难受的,眼前仿佛出现了母亲将他的书信当做至宝般反复查看的景象,只期望能从中再得到关于儿子的只言片语,可惜他的家书与别人都是一样的,无非就是问候和报平安罢了,能写多少呢。
  “这样吧,以后你尽量保证每日都写一封好了,就当是记日记了,跟外国人一样横着写,然后我来给它注音,这样母亲就能自己读信了,比求别人代念不知好多少,怎么样?”
  冬秀记得民国的一些大师们都很爱写日记,有些日记还十分直率真诚,可爱得不得了,就好比大家耳熟能详的季羡林老先生,在大三时写的《清华园日记》,里面就有如下叫人捧腹的内容:1932.09.11 我的稿子还没登出,妈的1932.09.23 早晨只是坐班,坐得腚都痛了1932.12.21 说实话,看女人打篮球……实在看大腿。附中女同学大腿倍儿黑,只看半场而返1934.03.13 没作什么有意义的事--妈的,这些混蛋教授,不但不知道自己泄气,还整天考,不是你考,就是我考,考他娘的什么东西?
  1934.05.17 今天看了一部旧小说,《石点头》,短片的,描写并不怎么秽亵,但不知为什么,总容易引起我的□□。我今生没有别的希望,我只希望,能多日几个女人。
  读完是不是觉得大名鼎鼎的教授学者一下子离我们近了许多,原来大师也与我们一样,爱美女、骂教授、做春梦,可这无损他的形象,反而使人越发尊敬爱戴了。
  而更多人的日记已然成为史料,以供后世人来研究这个特殊时代的思想和生活,历史和变迁。
  胡竞之必然也是其中一份子。
  虽然冬秀对其生平所知不多,但从前世那部大咖云集的电影中来看,她可以十分肯定,在民国大师的风云排行榜上他一定是前十名没跑了。
  这些书信日后说不定也会进博物馆收藏呢。
  胡竞之对他的提议欣然应允,在他看来这简直是个奇思妙想,且好处多多啊,一来可以锻炼自己坚持的毅力,二来更使母亲高兴,让母子间感情更加亲密,三来夫妻合作,更添趣味,也更加深了对彼此的了解和感情。
  第二天胡竞之便特地买了西洋写字本回来,开始写日记,冬秀看他的日记,深觉这是个隐藏属性的话痨妈宝男。
  日记里事无巨细,写得随心所欲,像是某日与同事某某下馆子,吃了一道什么菜,如何做成,味道鲜美,尤为喜爱,可惜这盘菜竟要价七角,又是每日限量供应,无法每日吃到,真希望母亲也能尝一尝啊;又某日雇了车去逛书肆,偶遇宋代真本,可惜钱没带够,只好叫书店伙计回家去通知冬秀姐,等她带钱来赎我与我的书……
  又有天气、特产、心情等等各方面的描述,有时单为一事一物写一篇文,有时便是从早到晚的流水账,冬秀本人也多次出现在文中,她看的时候也不觉腻烦,反而津津有味,她不得不佩服胡竞之了,不愧是民国大师级人物,就这样随手写就的日记,居然十足的精彩且有文采,在她看来,好些都是可以直接上语文课精选文章的。
  冬秀一边给这些日记进行拼音标注,一边还随手绘制了Q版图画在背面,她在教冯氏学习拼音时就发现她是一个极喜欢看图画的人,那些小说里凡有图画的页面必定是翻看最频繁变得最旧的几页纸。
  不知道那种手持式的胶卷小相机现在发明出来了没有,要是能随手拍些照片再附上文字,做成明信片的样子,只怕不仅是冯氏,就连不识字的吕氏看了也会很欢喜吧,改天问问胡竞之好了,如果有,或许他可以托外国朋友买一台。
  《上错花轿嫁对郎》断更半年后,又在北京率先进行连载了,读者不仅没有忘了它,反而再一次掀起了追文热潮,让同行们不由再三感叹这宝先生的影响力之大。
  不到一个星期,冬秀就在报纸上看到了好些个关于这部小说的评论,夸的骂的自然都有,她看得津津有味,只当是看读者留言了,只可惜大部分还是文言体的,便是夸她骂她也引经据典含蓄得很,看得很不过瘾。
 
 
第63章 胡同听书
  这一日冬秀午睡起来,带弟便照旧端了盆沁凉的井水过来,自从崔有粮每日都自告奋勇的去担水回来后,家里凡做菜、烧茶便都改用了这井水,这远近闻名的甜井打出来的井水,还真别说,就是比自来水强,水质清甜透澈,喝着就跟农夫山泉一个味儿,而且在这样炎热的天里居然还凉浸浸的,午睡过后,拿来擦脸醒神是最好不过的了。
  “咱们家买的西瓜拿过去浸着了吧。”
  这井在夏天还有一个绝妙的好处,便是起着天然冰箱的作用,可惜不在家门前,上次她们拿竹篮装了瓜浸在那水井里,到晚上再去看,连瓜带蓝全不见了,说好的民风淳朴呢,没办法,只好打了井水回来装在木桶里泡着,效果自然是差强人意,不想王妈毛遂自荐,主动请缨要去守瓜。
  冬秀本不想麻烦她去的,这大热的天,在外面热出个好歹可怎么办,无奈她执意要去,便随她了。
  带弟正想与太太说这个事呢,听冬秀问起,忙神神秘秘与她说:“太太,我看王妈这几天很奇怪啊,有瓜的时候她带着瓜出去,没瓜的时候她拿碗剩饭也要出去,每次一去大半天,不到做饭的点不回来,您说她每天都干嘛去了啊?而且前几天下那样大的雨,连狗都躲在屋檐下不敢出去,您猜怎么着,她居然说怕那井水被雨水给污了,硬是要拿块雨布去给那口井遮雨呢,您说她是不是哪里有点不对劲啊?”
  其实带弟心里很怀疑,王妈是不是被什么东西给缠上了,可能就是那口井,听说那井都有好几百年了,不论干旱还是暴雨,里面的水从来都是不涨不退的,还有人时常能听见里面发出吟啸之声,神奇着呢,可能就是这井年老成精了,不知王妈怎么惹了它,它要勾得她每日前去。
  带弟正自胡思乱想,冬秀洗完脸,摇着竹扇不以为然的说:“可能是出去找人聊天了吧,反正家里也没什么事要做,她乐意去就去吧。”
  只是偷个懒而已,不算过分,冬秀才懒得管呢,况且王妈之前给家里做了那么多被褥、衣裳,也很不容易,现在歇息一下也是应该的。
  “不是啊,小姐,她这几天真的很不对劲啊,动不动就一个人笑起来,晚上说梦话,还满口的什么公主、将军的乱叫呢,以前可从不这样的,您说她是不是中邪了?”带弟急得又说回了家乡话。
  冬秀看她那样子,也是无奈了,这丫头一向是个混不吝的性子,有胆子有气力,偏偏就是怕鬼,叫人哭笑不得,当初在火车上坐车无聊,冬秀就给她讲了几个鬼故事,把她吓得都不敢睡。
  于是待下午王妈抱着瓜回来了,冬秀便一边拿勺子挖着那沁甜多汁的瓜肉吃,一边不经意与她感慨:“这井水镇过的瓜就是好吃,可惜离得太远了,您每天抱着这么沉个瓜跑来跑去也怪辛苦的,还要在那大热天里守着,多累啊,看您都晒黑了一截,要不以后就叫带弟去吧,她年轻,力气又大,这种活叫她干正好,您就在家里歇着吧。”
  王妈以前是有些瞧不上这乡下来的太太,可越是相处就越是觉出她的好来,不说其他,就这大方一项就足以叫他们这些下人念佛了,又给他们做新被子,又给他们做新衣裳,家里饭菜敞着吃,还从来不克扣打骂,连句重话与不曾说过,真是个难得的好主家。
  见太太关怀自己,王妈心里感念,只是她出去还真不是为了守着那甜瓜,便有些不好意思,忙推辞道:“嗨,这有什么的,反正我年纪大了觉少,中午闲着也是闲着,带弟这样年轻的姑娘瞌睡多,就叫她在家睡会儿午觉吧。”
  “那等她睡完午觉了再去接替你。”冬秀不给她再推辞的机会,又补充道,“也正好叫她熟悉下咱们这儿的环境,免得以后出门买个菜还要你在前边领路,再者多跟当地人聊聊天,她这北京话也能说得更地道些。”
  王妈一听这话,顿时急了,忙笑说:“带弟去也行,但我也得去。”
  冬秀这下也觉得奇怪了,那水井边到底有什么吸引人的东西啊,让王妈这样坚持。
  见太太只是疑惑的望着她不说话,王妈一拍手,干脆说道:“嗨,不怕太太笑话,我这人呀没别的爱好,就爱听人讲个故事,说个书的,可咱们女人又不准进茶楼听书去,正好那胡同口有个专给人写信的老秀才,这几天正免费讲故事呢,好听得不得了,我一天不听那心里就猫抓似的难受啊。”
  冬秀这才了然,原来是每天参加故事会去了啊。
  带弟反倒不大相信:“这故事就那么好听?让您大雨天的还巴巴的跑过去。”
  王妈可不是什么怀春少女、闺中怨妇,竟还有这爱好?人设对不上啊,爱跟人说长道短的聊八卦还差不多。
  “好听啊,我一听这故事心里就觉快活,可惜那老秀才大雨天竟不出摊,害得我那天白跑一趟,说来还是茶馆里好哇,人家那里的说书先生可是一天不落的。”
  冬秀好奇道:“女人不能进茶馆么?可我看那梨园也有女人去啊。”
  说起来,这时候的人不都认为唱戏的是下九流的行当吗,怎么女人都能去戏园里看戏,却反而不能到茶馆听书呢,难道说书的比唱戏的更叫人瞧不起?
  “嗨,也不是不能进,可好人家的女子谁会进那么个糟污的地方啊,那里面鱼龙混杂、三教九流可什么人都有,除了卖艺的,还有那等卖身的,谁敢进去啊,梨园可就不一样了,能到里面买座听戏的那都是富贵人家,便是出钱捧个戏子也不稀奇啊,谁还会说什么呢!”
  也对,听戏毕竟是个全民活动,即便没钱叫堂会、进梨园,野台子戏总也听过的,谁嘴里还不会哼几句戏词啊,绝大多数听戏的人都是戏迷,来戏园就真是为了听戏来的,茶馆子就不一样了,看过老舍的《茶馆》就能知道,那简直就是个浓缩的悲惨世界啊,地痞流氓、兵痞恶霸无所不包,真来喝茶听书的可没几个,对女人来说的确是个危险地界儿。
  “哦,看来那位秀才先生很会讲故事啊?”
  说书可也是一门艺术,也是有门道讲章法的,那茶馆里说书的先生都是要正儿八经拜师傅学习的,当初哥哥为了保密,叫自己的长随王喜儿到茶馆里去说《新包公案》,也是先让他拜了先生学了段时间才能上场的,现在一个摆摊老秀才讲的故事居然能把王妈这样经过世事的老人引得天天去听,可见他在这方面也是极厉害的,真是高手在民间啊,莫不是扫地僧一样的隐世高人?
  东秀不由的也起了兴趣。
  “还行吧,跟说书先生肯定是没法比,不过好歹字儿都认得,说话也清晰,那还有什么可挑的。”
  “我也是个爱听故事的,叫你这一说我也想去听听看了,明儿咱们一块去。”冬秀拍板决定道,王妈自然没有异议,只要能去就行了,管她几个人去呢,反正太太也不会为这个扣她工钱。
  第二天用过午饭,也不午睡了,三人拿着小板凳,带着一篮零嘴、一壶凉茶便往胡同口那边过去了,崔有粮见状,忙过来问她要不要用车,冬秀与他说明情况后便邀他一同前往,哪知他执意不肯,非要留在家里看门,只好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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