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消一刻钟三人便到了地方,冬秀看着满目的娘子军,总算知道崔有粮脸红尴尬的缘由了。
“咦?这怎么还被围上了?”王妈看着眼前拿绳子给圈出来的地界有些惊奇,把手里的凳子往带弟手里一塞,说,“我去问问什么情况,你陪太太在这儿等着。”
说完便风风火火的挤进人群里去了,不多会儿满脸气愤的出来,对冬秀道:“呸,这老秀才忒不地道,居然还要收咱们的钱呢,都是街坊邻里的,咱们捧场来听他讲故事,那是给他脸,他倒还抖擞起来了。”
冬秀听她一番絮叨,这才知道原来这老秀才在前清时也算是这片胡同里的一号人物,祖上也发达过,自己卯着劲要中举人做进士,好光宗耀祖,恢复往日荣光,哪知朝廷一声令下取消了科考,断了他晋升立命的门路,为了养家糊口,无奈只好去给人家做私塾先生,谁想风云突变,大清没了,改朝换代到了民国,人人都要改头换面,就连那学童也都到学堂里去学格物了,私塾先生自然没得做了,他一辈子读圣贤书,就没别的本事,年纪又大了,实在找不到体面工作,这才舍了读书人的脸去摆摊,替人写信念信,好歹赚些嚼谷回家,说来也是个被时代玩弄和抛弃的可怜人。
这老秀才在街上摆摊,恰好挨着个卖报的摊子,突有一日,那报摊生意就红火起来,卖的报纸是一摞接一摞,喜得老板见牙不见眼,他自然好奇,便问了几句,原来有个极红火的小说作者在报上连载了小说,引得那些爱看小说的人争相购买,老板又对他说:“秀才老爷,我看你不如也写本小说发到报社去,现如今这写小说多赚钱啊,最少也得千字两元呢,您随便写写,就比在这儿风吹日晒的干上十天半月的还强呐,我也就是不认字儿,要不早改行写小说去了。”
秀才知道这些报纸上都刊的些什么小说,通俗直白、毫无文采,放过去那都是上不得台面的,可现在居然公之众之登载在报纸上了,还颇受追捧,实在叫他扼腕叹息,真是世风日下啊。
因为不屑,所以从不关注,现在听报摊老板这么一说,这行当居然如此有赚头,不由有些心动,便摸出两个铜钱买了一份卖的最好的报纸,打算回去借鉴琢磨一下,报摊老板把报纸递给他,指着首页的地方告诉他:“看见没,就是这篇小说,听说也是位老秀才写的,就这一本小说,听说报社足给了两万元,老哥你要是也能写一本,那这辈子还愁什么,我也就是不认字,要不早改行写小说去了,何至于在这儿苦熬哇!”
秀才被那两万元惊得不轻,不由开始幻想着将来赚钱了要如何如何,又想这写小说也算是读书人的一条正经出路,等他名动天下,不仅没人说他有辱斯文,鬻文获财,反要赞他风雅有才呢,当下脚底打飘的回了家。
无奈现实总是残酷的,他一个迂腐老书生,连白话文还写不清楚呢,动则就要附几首酸诗,插几句圣人言进去,读着很不顺畅,更别提什么文笔了,何况写的故事全无新意,枯燥乏味,一看就是各处抄来的,于是绞尽脑汁,熬夜点灯写的几篇文无一例外全被报社退了回来,起初还痛骂报社的人有眼无珠,毫无欣赏力,被退了几次文后,自尊心大受打击,只能无奈放弃了。
虽然没有实现他一文封神,名利双收的梦,却叫他找回了自信。
原来秀才嫌弃家里光线不好,每每便拿着报纸到胡同口的大槐树下去看,那里地方宽敞,绿树成荫,正是个避暑歇脚的好地方,他一边研究报上的小说,一边读给家里的小孙子听,偶尔指点他认几个简单的字,一开始是只有小孙子听他读小说,渐渐的围了一群孩子,后来又围了一圈来打水的人,再后来附近几个胡同的人每到这个点就自发的过来了,人也渐渐多了,好些人都站到大太阳底下去了,晒得脸皮黑红,明儿却还要来,秀才看着身边静静的望着他听他读小说的人,仿佛又回到了原来做私塾先生的时候,很是找回了几分读书人的体面和尊严。
家里老婆看他下午也不去摆摊,只与人说闲篇,原本生了一肚子气,却忽然灵光一闪,生出个赚钱的法子来。
于是便出现了冬秀眼前所见的这一幕:以槐树为中心拿油布遮出阴凉,周围圈起麻绳和芦席,倒成了个简陋的棚屋了。
也许是那秀才说的故事实在是好听,也许是这棚屋值得付些钱,也许是一个铜子的入场费委实算不得贵,许多人抱怨几句,看有人交钱进场后,也不甘不愿的掏出钱来付了,早点进去好歹占个好座,哼,今天就当尝个鲜,明儿再不来了。
等那秀才一开口,冬秀一口凉茶呛进嗓子眼里,咳得不能自己,倒引得周围妇人纷纷不满怒视。
秀才咳一声,见是个年轻标致的小妇人,也有些不好意思了,他一把年纪,讲这些个儿女情长、闺阁琐碎的故事真有些老不休,无奈这报上刊载的故事,就属这个最受欢迎,便在周围人的催促下,继续道:“话说这袁不屈将军率众抗敌,大获全胜,与众人大摆庆功酒宴,正觥筹交错、喜乐融融之际,忽听帐外传来一道声音-‘圣旨到’,袁不屈忙走出帐外,跪下领旨,却原来是这皇上因他英勇善战,屡建奇功,决意招为驸马,要将最为宠爱的昌平公主下嫁于他,这袁不屈与杜小姐几经波折,又曾生死共难,正是情投意合,恩爱无限之际,这道于他人来讲荣耀无限的圣旨,却好似一个晴天霹雳一般,将袁不屈给劈傻了!”原来这秀才所说的故事,正是冬秀写的《上错花轿嫁对郎》。
看着周围那群聚精会神听故事的娘子军,冬秀心里很有几分虚荣感。
以前她只能从唐才常的信件里知道她的小说多么畅销,多么受欢迎,可轻飘飘的话语总是无法给人那种眼见为实的震撼感和真实感的,现在倒有几分体会了。
“哎呀,这皇帝老儿也忒不讲理了,也不问人家娶没娶妻,就要把公主嫁给人家,感情这公主是个大白菜呗,皇帝看谁顺眼就赏一个。”一个妇人拍腿笑道。
“就是啊,人家两口子过得好好的,这再来一个公主,要那杜小姐可怎么办?”
一时那底下的妇人们纷纷应和议论起来,任凭老秀才在上面怎么咳都不管用。
“嗨,我说你们这些娘儿们也忒没成见了,说到底这杜小姐也不过就是个低贱的商人之女,本也配不上人家大将军,大不了,等公主嫁过来了,让她做个妾,那就是抬举了。”
一个痞里痞气的男声突兀的响起来,冬秀闻声望过去,原来角落里还有一个形容猥琐的中年男子,她还以为这棚子里全是女人呢。
王妈不屑的朝那男子所在的方向啐了一口:“这个无赖怎么混进来了,真是不要脸。”
“去去去,瞎说什么,人家可是正儿八经、明媒正娶的老婆,凭什么公主一来就要做小妾啊。”
棚子里顿时又吵嚷起来,北京话原本是极好听的,可由一堆妇女七嘴八舌的吵嚷着讲出来,就真仿佛叫人置身于养鸭场了。
本来天气就热,这人挤人的,不免更热了,又有各种难以言说的气味儿夹杂其中,冬秀顿时失去了兴趣,打算回家睡午觉去。
王妈自然是不愿回去的,跟冬秀客套一番便依旧留下了,不想带弟居然也不肯走,直说不能浪费了入场时交的那个铜子儿。
第64章 王稚萍
冬秀无法,只得自个儿回去了。
刚走到路口,便见着一个打扮极其时髦的姑娘出现在眼前,上身穿一件极有质感的月白丝质衬衫,下摆扎进暗红的修身长裙,脚上是肉色丝袜和尖头高跟鞋,再加上那一头服帖的水波状长卷发,和精致的妆容,那就是一副典型的OL装扮啊,看得冬秀都有种再次穿越了的感觉。
王稚萍已经在这胡同里转悠了好大一会儿了,都说这北京城的路横平竖直棋盘一样,可奇怪的是她还是在这胡同里迷路了,而且一路走来居然没遇到一个人,连问个路也不行,头顶太阳正烈,脚下又疼得很,不免焦躁起来,正停下歇脚,一个举着油纸伞,身穿长褂马步裙的女子出现在路口,好一幅江南水乡的温婉做派,让她恍惚间仿佛回到了家乡杏花微雨时节的青石里弄。
两人怔怔的盯着对方瞧了会儿,王稚萍率先回过神来,忙满脸堆笑的走过去,务必使自己看起来人畜无害一些。
她是知道的,在很多旧派人眼里,她这身装扮简直就是不成体统、脑子有病的代名词,看这个小妇人的打扮和她那一身雪白的皮肤也知道是对方是那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人,她可千万别把人吓着了。
“您好,叨扰您一下跟您问个路,请问这南池子缎库胡同怎么走啊?”
要问别的冬秀还真不一定知道,自来了北京,她就压根没出过几次门,每次出去还都有王妈或崔有粮这两个本地土著跟着,比开着谷歌地图还要好使呢,她也就从来不记路,不过她现在就住在这南池子缎库胡同,自己的家庭住址还是清楚的,于是很仔细的给她指了路。
王稚萍道过谢,又笑着问她:“您不是本地人吧?”
“的确不是,你听得出来我是哪的人?”
她自认为一口后世普通话说得是字正腔圆,虽然与现在规定的国音,也就是民国版普通话还是有些差别,可也丝毫不带家乡口音啊,一般人还真听不出来,看这姑娘年纪也不大,不像是走南闯北阅历丰富的人啊,还能一下子听出她的籍贯来不成?
“那倒不能,我是根据你给我指路的方式判断出来的,”王稚萍笑着解释:“外地人给人指路时都会说左转右转前面后面,唯独他们本地人给人指路,一般都会说向东向南向西向北。”
冬秀一想还真是这样,老北京人好像天生就自带GPS,特别是在这横平竖直的四九城里,简直闭着眼也能摸到地方。
王稚萍再次道过谢后便匆匆走了。
这姑娘看着一副高冷精英范儿,却原来是个风风火火的性子。
冬秀看着迅速在眼前消失的背影,摇头轻笑,继续贴着墙根,躲在阴凉里慢慢走。
不想走到家门口居然又遇到那个姑娘了。
两人站在门口面面相觑,冬秀敲了门,笑着问她:“姑娘你是来找竞之的?”
崔有粮听到敲门声忙去开门,自去年张勋带着辫子军进北京城闹了一通,城里现在还人心惶惶的呢,就是大白天他也不敢把门大敞着。
冬秀进门,看那姑娘还傻愣在门外,招呼道:“先进来歇会儿吧,外面太阳怪大的,你跟他约好时间了么?要不要我叫人去喊他回来,反正他今天下午也是没课的。”
最近胡竞之新作了几篇文章,不时就有书商或报社编辑找到家里来,商谈出版事宜,估计这姑娘也是为了这个过来的,冬秀早见怪不怪了。
“不不,不是,”王稚萍语无伦次的摇头摆手,看着面前的女子小心询问道:“请问您是江冬秀女士么?”
嗯?这姑娘怎么知道她的名字,一般人可都叫她胡太太的,压根都不知道她的闺名呢。
“我是,你是?”她肯定自己从未见过这姑娘,不会是胡竞之的红颜知己吧,冬秀面上不动声色,脑子里已然给自己上演了一部狗血连续剧。
王稚萍听到肯定的回答,激动的语无伦次,连忙从手包里掏出一封信来递给她:“您好,冒昧打扰了,我叫王稚萍,是《自由论》北京分社的编辑,哦,我有您上次给我们报社寄的信件为证。”
这王稚萍可是冬秀的铁杆书迷,当初还在师范学校读书时就粉上了冬秀,还主持排演过她的《三寸金莲》呢,当时在沪市各大院校可是引起了不小轰动,连带她也大大出了一回风头,也正是这件事,给了她莫大的自信和勇气,在毕业后选择了与同学们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当了一名报社编辑。
冬秀接过信封一瞧,果然是自己写给报社的信,难道是小说出什么问题了?
“先进来吧。”
冬秀把人带到客厅坐下,见她鬓角已经汗涔涔的,脸也晒得透红,正拿手绢擦呢,便忙叫崔有粮去打盆洗脸水来。
又找出条新的洋毛巾递给她:“你要是不介意,就用我的脸盆洗个脸吧。”
王稚萍受宠若惊,忙说不用,冬秀也不废话,拿出面镜子给她自己看,这时候的化妆品可是不防水不防汗的,这姑娘大热天画个浓妆,这会儿脸上都快晕成抽象派画作了。
王稚萍看着镜子里的花脸,恨不得找条缝隙钻进去,这可真是丢了大丑了,当下也顾不得其他,忙过去洗脸去了。
冬秀又把自己买的卸妆霜拿过来给她用:“快别用香皂洗,洗完脸皮发瑟紧绷绷的难受,用这个吧。”
王稚萍接过来一看,原来是德国四七牌旗下产的的洗面用品冷香霜,宝先生看着似个全然的旧派女子,其实很时髦嘛,还知道用这舶来品呢。
“我们报社的人知道我要来见您,一力撺掇着我去打扮一番,就怕到您面前漏了怯,哪知居然丢了这么大的丑。”王稚萍洗完脸,一边往脸上抹润肤膏,一边笑眯眯的调侃自己。
冬秀看着卸完妆的女孩子,对,那的确还是个女孩子,圆脸杏眼,看年纪还不过二十来岁呢,换身装扮就是青春靓丽的女学生啊。
“你来找我是为了什么事,是小说哪里有问题吗?”
“不是不是,您的小说怎么可能有问题呢,我听唐主编说您以往交的稿子不仅字迹清晰工整,就连错别字也是极少的,都不用报社的人再去费心校核了,给他们省了好多事儿呢!”贸贸然连个招呼也没打就直接找到人家里来,实在是太失礼了,王稚萍很有些不好意思:“我这次来是特地跟您约稿来了,按咱们现在的刊载速度,这《上错花轿嫁对郎》估计三两个月就能完结了,后续总得有新的小说再补上去啊。”
言外之意就是:您准备好了新的小说吧?
看着对方殷切的眼神,冬秀回了个抱歉的神情:“其实我不打算再写小说了,真是不好意思,让你白跑一趟了。”
“什么?为什么啊?”王稚萍震惊之下不由喊出声来,“难道是怕您丈夫有什么意见么?”
她深切的明白婚姻对于一个女子的影响有多大,或者说束缚有多重,若说未婚女子还有一定自由,已婚女子则会完全丧失自我,终日被困在丈夫、子女和灶台边,若她没看过宝先生的小说,只怕一毕业也就被家里安排着嫁人了,哪里还有勇气抗争出来工作呢,不工作她也就永远不可能知道,原来女子还能活得这样肆意潇洒。
自从知道宝先生原来是一女子后,她便更加崇敬她了,只将她奉为天下第一的奇女子,视她为自己的榜样,不知多受鼓舞,也有了坚定走下去的信心。
若是连先生这样的女子也要囿于家庭,收起满身才华,那她还有折腾的必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