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文豪——三春景
时间:2019-05-16 05:52:01

  有些根本没有带货需求的公子哥儿嫌后座碍事,甚至会拆掉!
  当然了,按照人类的智慧,后座都出来了,慢慢发展出载人的作用估计也会很快。只是这款改良两轮车后座出现的时间还很短,到现在为止两轮车载人并不是一个大家认知内的事情。
  不过这没有什么影响,连翘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只是笑着脚一蹬,自行车骑了起来,在王思齐家大园子里穿过,对周莹道:“周莹大家害怕可以抱住我!”
  周莹第一次坐两轮车后座,确实有点害怕,立刻抱住了连翘的腰。连翘这下更加肆无忌惮了,拨动车铃,自花丛中骑过,单手扶着车把,还伸出一只手飞快地摘了一朵月季。
  等到两轮车停下来,月季插到了周莹的鬓边。
  “好玩不好玩?”
  周莹摸了摸鬓边杯口大的粉色月季,脸上因为兴奋浮出红晕,飞快地点了点头——那种不同于骑马感觉的‘滑行’感确实很好玩。她本来对两轮车没兴趣的,现在也忽然想要去学了...当然,坐在后面的位置似乎也另有乐趣。
  回到女孩子中间,周莹立刻被团团围住,姑娘们都缠着她解释刚才的感觉。而周莹作为第一位用户,给出的用户体验极高:“乔琏先生稳当的很,一点不必害怕!”
  然后这群胆子普遍比一般姑娘大很多的女作者都来缠着连翘了,于是连翘骑着自行车每人载了一圈。
  “抱紧抱紧!”有的时候她还会故意做出危险动作吓一吓小姐姐们。
  哈哈哈哈,忽然明白搞恶作剧的男生是怎么想的了,确实有点好玩啊!【真不是一个好趋势...
  骑自行车也是运动了,载了这么多的小姐姐就更不用提。等到自行车停靠在一边,连翘坐下休息喝茶的时候,她已经满脸绯红,额头上沁出细细的汗珠了。周莹就坐在她身旁,抽出自己的手帕,细心地给她擦汗。
  擦掉一层汗珠之后,连翘的皮肤显得更好了——红晕从粉白的色肌肤里透出来,隐隐透出一层水光。
  许文华正好坐在连翘对面,定神看着连翘,拨动了一下手上的茶杯把儿。似乎没什么动容的样子:“你...心满意足了?”
  连翘抬着脖子随便周莹帮忙擦汗,朝着许文华眨了眨眼睛:“嗯...满足了。”
  说着又道:“真是非常开心了,好久都没有这样爽快过了!”
  其实这场小小的运动是帮助连翘减压了来着。
  这样想着,连翘看向许文华:“你要是想坐在后面尝试一番,我可以带你的!”
  许文华的脸露出‘一言难尽’的神色,他相当无奈地看向连翘——所以说,她平常到底都是如何想的他,这才能让她说出这样的提议?当他是小姑娘?
  “就这么喜爱?”许文华指节轻轻点着桌面,若有所思。
  连翘笑着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是挺喜爱的...但是也不是那么喜爱,就是...感觉还不错。”
  连翘没办法解释清楚这件事,要说一个宅女有多喜欢骑自行车,那就是胡扯了。但是在穿越另一个世界之后,每一样和原本世界联系起来的东西都会让连翘赶到无比的亲切,进而有了喜爱之情。
  望着园子里停靠着的自行车,连翘的神情是许文华不理解的样子。
  之后的日子朱敏显然倒了大霉了...许文华搞了一辆两轮车,需要有人带着他学。所有的朋友里面找了朱敏——用他的话来说,只有朱敏平常最摸鱼的样子,找他来比找其他大忙人容易。
  朱敏帮他扶了一路的两轮车,气都喘不上来了,喝了一大口凉白开,这才喘匀了气道:“你怎么想起我来了?你家还有些小厮,哪个不行?”
  许文华瞥了一眼朱敏:“他们又不会这个、这个‘两轮车’,你不是懂行的么?”
  别看朱敏这样,其实人家是时髦boy来着。一旦有什么流行的东西,他就是比较早弄懂的那一个,这次两轮车也是一样。
  朱敏摊摊手:“你就不能坦诚一些,直说想要我教你?不过话说回来你学这个做什么,之前不是极看不上这个?就连乔琏先生想玩儿,你都是那副脸色呢!”
  许文华转过脸去,懒得看朱敏:“这不干你事,总之这几日之内你教会我这个就成了!”
  大概是许文华骑马的天赋有一部分转移到了自行车上,学的很快,不过几日就解放了朱敏。
  ——然后他立刻堂而皇之地加入了连翘的‘自行车会’。
  其实也不是什么正经组织,就是连翘倡导的,风和日丽的日子里,朋友们一起骑着自行车城外溜一圈。如果只是走官道的话,地面平整,基本上一点颠簸都没有,骑两轮车是很舒服的。
  这个时候大家就发现两轮车的好处了,既像登山一样的户外活动能够锻炼身体,同时也不是很累。
  当然,发现自行车运动,甚至掀起自行车运动的风潮,那都是后来的事情。现在的第一个自行车会,只不过是连翘组织的第一个小型圈内群体而已,目的也只是锻炼身体。
  许文华的车子横在了连翘面前:“上车,我试试带你!”
  这就是文字表述的奥秘了,站在连翘的角度听许文华这句话,还以为是他刚刚学会骑自行车有瘾头,想要像连翘那样尝试着带人呢!
  连翘不好打击朋友这个兴头,笑着点了点头,然后跑到街边买了一个风车和一只风筝。风车被扎到了车把上,然后连翘很自然地坐在了车后座上:“走吧走吧!”
  彩色的风车哗啦啦地转,一开始许文华还有一些不稳当,后来就渐渐骑的很顺畅了。连翘安下心来,于是手上风筝线放开,风筝呼啦啦吹了起来,平常放的没那么容易的风筝这次轻而易举地带了起来。
  许文华当街带着连翘,骑两轮车载了一路。别人不认识他俩是鼎鼎大名的‘西湖客’和‘乔琏’不要紧,只要这幅画够美就可以了——青天白日,青年男女也很般配的样子......
  连翘觉得自行车作坊应该给许文华和她广告费,因为那之后两轮车就以一种更快地速度流行开了。现在的苏州,路上自行车更多了,而且有很多羞答答的男女,一个载着另一个。
  就连风车之类,也成了自行车的标配装饰物!
  古代的风气其实很保守,男女哪能那样!但是这个世界明显正处在社会风气的大变革时期。就连男女自由交往都成为可能了,骑着自行车带人又算什么呢?
  所以除了老一辈人和守旧者外,对于这种新的流行活动,没有什么太大的批评——进一步说,老一辈人和守旧者对这个的排斥甚至是一个助力,让年轻人的叛逆心反而更多地被激发了起来,更要带着异性去玩两轮车了。
 
 
第221章
  “实话来说,若不是许文华和乔琏先生,我定然觉得这是一对眷侣了!”唐宋哗啦啦地洗着竹木制的叶子牌,满脸的难以置信。
  连翘的‘自行车会’他是参加了的,所以那一天也看到了许文华骑车带连翘。说真的,不知道是不是两个人都有一张好脸,所以画面很漂亮,简直就是小说本子里才有的样子。但是只要想到主角是许文华和连翘,唐宋就和其他人一样,觉得微妙起来。
  一方面这个场面确实容易让人想歪,但是另一方面,总觉得许文华和连翘都是那种做出什么事来都不会觉得奇怪的人。现在这样,也只会让人觉得‘原来如此’,似乎也不怎么惊人。
  “呀!谁打我脑袋!”说的正开心呢,唐宋就觉得后脑勺一疼。回头就见许文华正慢条斯理地砸核桃吃,砸他头的就是核桃壳了。
  “你什么时候来的?!”背后说人被抓个正着,就算唐宋一惯不怵许文华,这个时候也是有些尴尬的。
  许文华眼睛里没有什么凶光,像是一潭深水...不是平常张牙舞爪的样子,反而让人不安啊!
  ‘哼’了一声,许文华只是站起身来道:“以后少说些这些有的没的了!”
  连翘此时正在家中享受春日里一个悠闲的午后——河房一楼面向河道有一个大大的露台,下午的时候阳光正好。裹了棉花包的竹制躺椅、各种口味的点心水果、一本早就打算读的书。
  完美!
  许文华从聚会那边中途离开,本身是要回家的,却先经过了连翘的房子。身体比脑子先动,敲响了她家大门。
  春儿才打开大门,许文华就看的分明了。一楼大门后的后门开着,清清楚楚地看到露台上的景象。
  这时候之前的一切倒是抛诸脑后了,大跨步走上前去:“你倒是会享受,难道今日晌后一直在家?”
  连翘整个身体都缩进了铺满软绵绵棉花包垫子的躺椅上,还盖着一张软乎乎的毯子。以一种相当‘堕落’的方式躺着看小说——在她穿越之前的少年时代,那时候智能手机还没有出现,而且就算有,她家也不会给她一个小学生买。她最堕落的时光就是躺在床上看完一本有趣的小说,然后饼干一类的食物碎屑也掉落在枕头上、床上、衣服上、自己身上。
  现在简直一毛一样!
  许文华其实有一点轻微的洁癖,倒不是严重到神经质的那种。就是略微强迫的那种,不整洁的话多少会皱眉头。这种程度,其实也能归类到非常爱整洁。
  总之,类似这种食物碎屑弄到身上、毯子上的情况,绝对绝对是他不喜欢的那种类型!
  然而连翘并没有一个女孩子应该讲究体面,或者至少应该在一个外男面前讲究体面的自觉。居然只是茫然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就继续埋头小说,以及像一只噬齿类小动物一样,‘咔嚓咔嚓’吃着油酥香脆的点心。
  唯一‘纡尊降贵’的就是伸出下巴点了点旁边的一张椅子,颇有一种‘赐座’的金贵。
  许文华这个时候反而不排斥了,有一种...怎么说呢,微妙的喜爱之情。
  简直就像是猫一样,许文华忽然这般想到。
  如果是猫的话,一些食物碎屑就不会让他觉得不快了,反而那股子满不在乎的劲头更加惹他喜爱(?)。
  许文华并不养猫,但是黄超人养猫,之前黄超人还住这屋子的时候他曾经见过。春日阳光里懒洋洋地躺在精美的缎面垫子上,慵懒地喵喵叫,看人都是斜着看的,骄傲的不行。
  现在黄超人搬走了,猫也带走了,却没有想到新住进来的还是一只猫。
  乍一看能够接受了,后面即使知道连翘不是猫,厌恶感也不会存在了。许文华看了看那张圈椅离连翘躺椅的距离,麻利地挪近。
  拿出一张手帕替连翘擦擦脸,又清理了一下毯子和衣服:“杏仁还是酥饼?”
  连翘被太阳晒的软绵绵的,点点头:“杏仁!”
  许文华剥开杏仁喂了连翘一颗,然后自己也吃了一颗。
  连翘默默地接受许文华的投喂,忽然觉得自己好像被这个时代同化了。这种亲密的动作,放在现代,她会和男性朋友发生吗?不会的!
  按理来说古代人应该更保守...实际上不是这么回事。只能说古代这个环境下,容易造成极端的情况,也就是保守的真的是保守异常。而开放的话,开放起来也是很惊人的!
  保守就不用举例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男女七岁不同席之类就是典型。至于说开放,也可以从历史中寻找记录——以民风开放的唐代为例,与名士相交的道姑李冶和名士刘长卿留下的千古第一荤段子‘山(疝)气日夕佳,众(重)鸟欣有托’,在千百年后依旧闪耀着大胆豪放的光芒!
  非要形容的话,那就是普通人循规蹈矩,极尽压抑。而能够出位的人,包括那些以作风大胆闻名的名士,往往会放肆的可怕。而且非常有意思的是,不管是这些人本身,还是旁观者,都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就像是连翘穿越之前大众对于艺术家们的‘包容’,也不知道是哪一代流传下来的洗脑金句——艺术家就是会有一些不一样的地方巴拉巴拉,更可怕的是还真被洗脑成功了!
  自此之后要是哪个艺术家的生平被搬出来,以正常人的角度来看无法理解怎们会有这种人,但是一想到对方是个艺术家,不免感叹一句‘哦,毕竟是艺术家么’这样。大概唯一能超越这个的,只有‘哦,毕竟是哲学家么’了。大众印象中,感觉比艺术家更古怪的或许只有哲学家了。
  有一天他们打算去毁灭世界,似乎也没有人觉得有问题【反正他们也只能大声逼逼而已...
  连翘现在就是这样了,和许文华这种程度的接触她竟然觉得完全ok!当然,反应过来自我谴责了一番,最终比较安慰的是她不能想象和随便一位熟人都这样。大概、大概只是和许文华这厮太熟了吧!
  没错,一定是这样!
  已经熟到当成是闺蜜了呢!
  连翘这样想着,偷看了许文华一眼。许文华最让连翘觉得好看的地方就是眉毛,眉峰十分的锋利,眉尾斜斜地一拖——这是什么神仙眉毛吗?感觉画师都画不出来这样好看的眉毛,让许文华整张过于唇红齿白的脸一下就英气逼人起来。
  但是除开眉毛不看,睫毛好长,眼睛好大...果然是闺蜜吗?
  简直23333
  最终打断了连翘乱七八糟联想的是许文华伸过来的手,连翘下意识地就张嘴了,是乌梅果脯。
  既然有这么一个朋友来了,连翘索性不再在阳光下昏昏欲睡。坐起身来:“你今日无事可做?”
  许文华瞟了一眼连翘手上小说的书皮,发现是自己的一册中篇小说,有点微妙。立刻调转了目光:“聚会没什么意思。”
  连翘没问这次的聚会没意思在哪里,了解地点点头。想起什么一样拿出小说本子:“这个小说我有话说...这个安排应该是故意的吧?”
  连翘之前就一直在为许文华小说中的一个情节挠后脑勺——这大概是写过推理小说的后遗症,对各种线索越看重了。如果是一个随意的作者也就算了,偏偏是许文华。许文华虽然是个言情小说作者,却也很缜密,不可能前面的伏笔后面没有照应。
  许文华听连翘说起,很快知道她是在说什么了,点了点头。对于这个梗他印象深刻,这是他特意写的一个‘彩蛋’。但是他没有想到这个写出来竟然没有几个人发现!没有什么比抛媚眼给瞎子看更加尴尬的了。
  至此之后他再次调低了自己情节设置的一些要求,这种埋的很深、最终解决的也很隐晦的伏笔,以后还是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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