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起来非常让人沮丧,但是她自己是这样认定的。
而现在,宋志平、余前辈、白明星这样的人物还对他这样推崇,她更加紧张了。别的不说,她能够想象,如果今天的对话传了出去会有什么后果——‘乔琏’在所有人眼中的价值会急速上升!
没有办法,绝大多数的人对于某个人的评价是要参考别人的评价的。如果权威人士说好,那么哪怕自己打心底里觉得一般,也会自我怀疑是不是自己品味不行。有最顶级的大人物背书,那些人更加趋之若鹜了。
这样心烦意乱地想着,忽然听到白明星提议:“说起来这位‘乔琏先生’来京也已经几个月了,若说一开始不知道要不要再京城发展事业,以至于没有及时接触行内的朋友,也就算了。但是现在的情况,再这样就不合适了吧?不如咱们办个宴会,若是怕吓着这位江南来的才女,那就只少少的叫几个最好的朋友,大家认识认识。”
这个想法非常正常,而且白明星本身就是喜欢在家里办活动的,这就更加没什么值得说的了。
出奇的是余前辈似乎非常喜欢他这个说法:“你说的不错,总该招待介绍一番,不然让人家以为咱们京城这边怠慢了苏州来的同行,这就不好了。”
说实话,余前辈特意说这个已经非常不正常的,这只能说明他对乔琏的关注是空前的。不然每年来京城发展的外地作者也有不少了,他怎么没有因为其他人说过这种话?
得到了余前辈的赞同,白明星更加有兴致了,笑着道:“对吧,前辈也这样觉得!说起来我与文曲书社的左宜宾、梁永关系莫逆,听说他们正是乔琏先生在文曲书社的引进人,到时候让他们做中间人介绍乔琏先生,这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然而这话却引得宋志平咳了一声:“咳咳...你是不是忘记我的出身了?”
第379章
随着《丁香传》在京城‘触底反弹’,这个消息开始外销到了京城。如果是一个京城的普通大神有这样的新闻,苏州可能议论的不多,但是连翘本来就是苏州出去的,许多人正看着呢!其议论之热烈,甚至有些超过京城的意思。
唐宋拿筷子敲了一下酒杯,感慨道:“说实在话,这样的小说要是换了别人来写我是不看的。以前我就是不爱小说的一个,还是读了乔琏先生的小说这才改观,然而读别人的小说依旧不习惯。特别是情情爱爱那一些,最是心烦...然而乔琏先生这部《丁香传》,我不知道该如何说,你们都是最懂行的,给我说说。”
“说说我怎么就这么容易看进去了?”
其实唐宋不是不看情情爱爱,他只是无法适应这个时代小说的普遍节奏,而连翘的小说就很对他的胃口。实际上有一些适应此时流行小说节奏的,还觉得连翘的小说有一些不习惯呢。
大家议论了一番,唐宋像是忽然想起什么了一样对许文华道:“你先前说《鸳鸯蝴蝶剑》其实有些不合赌约,那你看看《丁香传》算不算?”
许文华本在一边喝酒,一句话都没有说,这个时候唐宋一问。她怔了怔,半晌才道:“算,又不算。”
“这算什么?算就是算,不算就是不算,说这个话叫人不懂了。”唐宋嫌弃了一句,转头又去问王思齐:“您说呢,王先生?”
许文华和王思齐是才子佳人小说的两尊大神,最权威的就是这两人了。
王思齐低头思量了一会儿,才一本正经道:“不算,但是也可以算吧。”
听到这话不只是唐宋,满桌都笑了起来。
“你们二人合起伙来促狭别人不成?”
王思齐端着杯子笑道:“这话怎么说的?我们这样说是有道理的,你们听我说啊!”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丁香传》归类为爱情小说其实没有问题,如果是在现代,这就是典型的大女主爱情小说。但是在古代,大女主和爱情小说还没有合流,或者说此时根本没有大女主这个概念!
女性奋斗传奇什么的,这是不存在的。
简单来说,《丁香传》有典型的鸳鸯蝴蝶派小说的东西,但是它花了大篇幅描写女主人公的奋斗。貌似鸳鸯蝴蝶派小说也没有规定不可以这样,但总之就是让人觉得不像那么回事儿了——仔细想想鸳鸯蝴蝶派这个名称的来历就能明白这种怪异从何而来了。
这个名称就表明了这类小说的内容主旨,超过之后总是会让人觉得非常有争议性。
王思齐笑着摸了摸下巴:“不过我觉得连小姐这样做倒是蛮好的,至少开拓了咱们写小说的题材。只是恐怕没有多少人愿意写这个就是了...”
“这小说没有名气的作者不敢写,有名气的不想写,确实很难。”旁边有人跟着道。
其实这是这些作者出于对女性读者的轻视得出的结论,在这个时代,女性读者的力量实在是太弱了!以女性奋斗大戏和女主视角爱情戏为主要内容,男性读者立刻就没有了代入感。
不是说这类小说男性读者就不愿意看了,这个时候读者不太在意这个。只是想要破除这一层介怀就得写的能让人觉得眼前一亮才行。
没出名的作者要考虑吃饭问题,哪能随随便便冒险,所以他们不敢写。出名了的作者,有经济基础,而且对自己的水平也比较有自信,按理来说是能够写的。但是偏偏他们他们这个时候已经不必冒险了,也就自然不想写了。
王思齐说话间拿起了唐宋面前的一叠报纸:“我还是佩服连小姐的,她写情之奇实在和咱们不同...她是个太聪明的,我只是心痛她。”
《丁香传》如今已经进展到初恋的贵族青年死掉了,也就是前半部分的高.潮刚刚过完。连翘将两人的爱情写的太美,于是撕碎的时候才会最痛!所以说,与其说她在最后毁灭的时候足够成功,还不如说她在塑造的时候足够精彩。
连翘写了一个后世并不出奇的故事,老套的青年男女,老套的相遇,电视剧里面年年月月在演,当然了,根据观众的反馈来看,估计还能再演许多年。但是这个故事对于这个时代是完全不一样的,完全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故事——实际上也确实如此。
这就像是世纪之初,港台版《流星花园》席卷全国。这个连载于上世纪的故事很难说有什么新奇之处,至少在同时代的港台、日本等国家,这只是一个大众化的俗套故事——这不是说它不好,实际上能红正是因为俗套,不是每个作品都能俗套到恰到好处的。
但是即便是这个俗套的故事,对那个时代的华夏也是巨大的冲击了!因为对于那时候的观众来说,这就是另一个世界的故事,远远超出了他们想象的故事,堪称降维打击!
连翘原本写言情剧情不行的时候就已经写出多种爱情了,这些爱情模式往往充满了新意,而且非常容易引起大家的兴趣。王思齐身为鸳鸯蝴蝶派小说作者,着重研究过她这些。
而在《丁香传》中,王思齐欣慰地发现她似乎已经克服了原本的弱点。这种情况下,配合上她写爱情的新奇、优秀之处,爆发出来的威力是成倍增长的!
在《丁香传》这个故事里,女主角丁香是还没有接客的小妓.女,而恋爱对象是青年贵族子弟。这本来就是一个‘奇’了!没错,鸳鸯蝴蝶派小说常有名妓与名士或者高门子弟的爱情,但那是名妓啊!
才子佳人的故事里,这位佳人必须要有信服力,如果设定为风尘女子出身,那么就必须达到名妓的水平。这样身份一拿出来,不用多费力气就能让人顺理成章地相信这个女子的美貌与才华,觉得男主和她的爱情是可能的...不然那样让人介意的出身一定是无法忽视的啊!
而一个小妓.女,那要怎么写?
可是连翘非用了一个小妓.女,只不过这个角色出来之后没有人会怀疑她的魅力——这个女孩子世故与纯洁并存,世故是因为训练,是因为每一天的耳闻目睹。而纯洁则是出自她的本性,以至于后天无论如何都能减损分毫。
她艳丽无匹,然而内心永远高远如同青天白日!
这种奇异的对比让她越发完美——正常家庭的女孩子纯洁,这根本激不起读者的兴趣,因为这是理所当然的。而丁香的出身,从小在章台这个地方长大,维持住这样的性格,这才是真正的纯洁。
莲花是受文人赞美的花卉,不是因为她的高洁,而是她‘出淤泥而不染’!
然后就是两个人的相爱了,本身相爱的过程并不算什么。连翘使用的剧情虽然新奇有趣,也确实讨读者的喜欢,但这并不是什么革命性的变化。对于小说而言,这终究只是框架范围内的涂涂改改,而不是那种开创性的新角度。
但是相爱的状态,男女双方对爱情的觉悟、看法,这却是让所有读者,甚至所有同行震撼的!
普通的小说写相爱的心理状态,一句海誓山盟也就到头了,这方面的思考其实是很少的。但是这个问题在《丁香传》里面做了一个解释...在小少爷母亲允许他纳丁香为妾的时候。
一般这类小说写到这里的时候就能happyending了,男女主角靠着自己的坚持,终于打动了封建礼教代表的父母云云,最后打上一个‘真爱无敌’的标签。
然而《丁香传》说了‘不’,透过小少爷的口说的很清楚,那是对爱人的折辱!如果是那样,两个人还不如不要在一起,这样即使没有在一起,两个人也是相爱的,爱情由此达成了永恒。
可是将对方放在妾室的位置,将来还要求娶正妻,然后纳许许多多其他的小妾,这其实是否定了之前无比真诚的相爱,爱情也就由此荡然无存了!
相爱并不会因为两个人不在一起就不存在,也不会因为两个在一起就一定会存在,不然这个世界上哪里来的那么多同床异梦!
同时这里也借朋友劝说女主丁香,由丁香说出了名言:“让我想办法给他做外室,然后再细细筹谋?这是不能够的!我不爱一个人便罢了,若是我爱一个人,这决计不可能。这世上有男儿写家里妻妾成群又后宅和睦,这种事情还真有可能,只是这也说明没人爱这个男子了。”
“若是真爱,看到他与别的女子相好相亲,岂不是要疯掉?”
“还有男子说齐人之福,说妻妾都是自己所爱的,这更是可笑了!人只有一颗心,全力倾慕一个人的时候就没有别人的地方!若真是两人都爱,这两个人同时溺水只能救一个,那该怎么选?总归还是要选一个的。”
“那样的话写出来,原本是不真的,只是不知道怎么那么多人最后都信了!岂不是可笑?”
丁香这一段其实是将很多小说,甚至人的心思骂了进去的。然而在让某些人心里不舒服的同时,也忍不住赞同。
事实上,若是一生真能遇上一个真爱的,本就不必再有其他人。
至于男人们三妻四妾的本性,这其实是想太多,在古代条件下能够三妻四妾,习惯于三妻四妾的,真的是少数中的少数啊!所以这些人就算有不满小说,也根本不影响什么。
爱情描写到这里,丁香与小少爷已经是最完美的恋人形象了,他们爱自己也爱对方。始终明白爱情是什么,并且能够去守护。坚定、美好、勇敢、纯洁...十全十美,甚至说这样十全十美的爱情不能够想象变成柴米油盐了会是什么样子。
从这一点上来说,让小少爷死掉,女主陪葬了自己的爱情,这其实是很好的选择——死亡使其永恒!!
当王思齐宣扬‘死亡让爱情延续’这一理论的时候许文华却脸色不变。他听王思齐最后道:“所以才说我心痛那姑娘,正是看穿了爱情,所以她才能写出这样的爱情——以为她是因为相信爱情,才能让这个故事荡气回肠?想的太简单了,应当说,她利用了这种了解,化作自己的食粮,然后玩弄了每一个读小说的人。”
“她知道如何才能打动人,所以写成了这个样子。”
“她太聪明了,而且还是一个女孩子,这无疑会辛苦很多,我心痛她!”
话语在耳边响起,有那么一刻,许文华感受到自己血管里的血变得越来越冷。
第380章
“不要这个珍珠的,将之前那对收起来的绿玉耳坠子拿出来。”连翘一面化妆一面道。
面前的是一块水银玻璃镜,镜中的女孩子眉眼还是熟悉的眉眼,但是让任何一个熟悉的人来看,都完全不同了!这并不是什么整容大法,只是化妆而已。
连翘本身并没有太多化妆的需求...这是当然的了,宅女一般都是不出门的。如果不出门的话,每天花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化妆,似乎很不常见啊!有那种精致的女孩子,但是连翘并不属于其中。
但是她化妆的技术尚可,主要是大学时期被闺蜜拉进了戏剧社,偏偏对于舞台表演一点兴趣都没有,只对写剧本有兴趣——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后来成为网络写手不是没有原因的,很早就有创作的热情了。
只是剧本创作轮不到她,向来都是由戏剧社骨干来做的。她不好什么都不做,所以除了偶尔跑龙套之外,还会帮化妆的学姐打打下手。
又不是什么明星或者专业的戏剧团体,只是大学生社团而已,人手短缺很正常,大家化妆也大都是自己来。也就是主要角色那些人,再就是不会化妆的手残,这些需要化妆师来拯救。
那段时间连翘渐渐练习出了化妆的技术,说实在的,她非常感谢那位学姐。如果没有向她学习化妆,以她的性格不太可能学会化妆。虽然她作为一个网络写手出门少,也没什么机会化妆,但会这个还是能省掉不少麻烦的。
来到古代之后化妆的事情依旧非常不上心,主要是当时年纪小,化什么妆?其次就是古代化妆品都很简单——就算有人说古代化妆品已经很丰富了,那也是相对而言的。如果是相对后世,那自然是少的可怜、简单的发指!
这样少的化妆品在她看来化不化妆都没有差别了...甚至可能不化妆比较好看,所以她也就大多数时候素面朝天了。再不然,加上一个口红就算是化妆了。
然而这件事却是让吴美娘很是关心了一下,在她看来连翘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对这种花儿粉儿的应该非常感兴趣才是。看到连翘一点都没有调弄这些的意思,还颇为惊奇呢!
她本以为是书院里专门教这些的女夫子没有教好,于是找来化妆品还手把手地教连翘如何去摆弄这些东西。
但连翘依旧对此没有多大兴致。
直到上次逛北市的时候逛到了一个好物,连翘才算是对化妆忽然有了兴趣——这是一个化妆品匣子,漆器盒子装的,上下共有三层,每层分层各不相同,足够装下这个时代所有不同类型的化妆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