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高考的事儿传遍了,粮站的工作人员也没怀疑。顺利的过称换票,没有一丝为难。
从粮站出来又到供销社去买了半斤饼干,俩饭盒,这才回卫生院。肖亚娟看她回来,关心的问她去干嘛了。“要不你回家吧,别耽误了考试。我俩带孩子去省城。”
刘德才也附和:“对,你先回吧。”
沈禾摆摆手:“我陪你们去吧,等安顿好了我再回来。耽误不了。”
孩子情况不稳定,多一个人也好。如此关头,有朋友为你两肋插刀,两口子心里都挺感激。默默擦干眼泪,一切尽在不言中。
输完液,肖亚娟抱着孩子,刘德才提着行李,沈禾拿着刚用纸叠成的风车在后头逗孩子玩,分散她的注意力。免得她疼的厉害。
坐车到县城火车站,正赶上一趟路过省城的车,几人买了票慌忙进站,一路小跑终于赶上。
到省城时正值上午,一路打听着很顺利的到了医院。挂了急诊,孩子很快住了院。
伤口重新处理过,给孩子挂上点滴。仨大人的心才算稍稍放下。一夜未睡,此刻才感觉到浑身疲累不堪。
沈禾到食堂去给孩子打了一份儿汤面,仨大人买了五六个杂粮饼子。返回的时候碰上了刘德才。
男人望着她满是感激:“谢谢了,你想的比我这当父亲的都周到。”
“女人本来就比男人细心,这都没什么。”
孩子近一天一夜没吃东西,之前一直说疼,这回闻到面条的香味,倒是挺有精神的吃了几口。
不再一味的哭泣叫疼,也开始吃东西,肖亚娟这当妈的放心的同时又升起浓浓的自责。若不是她一心只惦记考试,放孩子自己在家里玩,也不会出这么大的事儿。
沈禾作为女人,非常理解肖亚娟。拍拍她安慰:“别难过了,大夫不是说了嘛,伤势不算太严重,只要好好治疗,不会有生命危险的。”
“可她,女孩子身上脸上都留了疤,以后可怎么办?”
“车到山前必有路,你先别想那么多。以后好好照顾孩子,等她长大说不定医疗技术又发达了,可以去掉疤痕呢。”
虽心里觉得不太可能,不过人类善于给自己希望。肖亚娟闻言点点头:“苗苗,谢谢你。这回你给垫了这么多钱,我一定尽快还给你。”
“咱什么关系啊,不说这个。”她瞅瞅刘德才不在屋里,小声的问她:“快考试了,你现在怎么打算?”
肖亚娟瞅一眼女儿,随即叹气:“不考了,以后把涵涵照顾好,也算我这妈当的不算太失职。”
沈禾准备明日坐车返回,也就是问一句。对肖亚娟的答案倒是挺欣慰。作为母亲,她如今要是还只顾自己,那才令人心凉呢。
掏出兜里的粮票给她,怕她推辞,开口劝慰“先用着,以后还我就是。”
肖亚娟流着泪收了起来,拍拍她的手:“有你真好!”
脑中出现一幕幕她之前维护她的画面,沈禾开口:“有你也真好。”
俩患难姐妹相视一笑。在危难关头,在人生低谷,有如此知己好友相伴左右,实乃人生幸事。
——
沈禾如期参加了考试,大雪天里霍兴华在外等了她一天。从考场出来,接过他手中尚有余温的水壶。俩人落在一众知青后头,茫茫天地间,闲庭信步。与大家忐忑焦虑甚至哭泣的表情完全不同,好似已经胜券在握。
“有把握吗?”
“没问题。”
“哈哈哈……那咱回家杀鸡庆祝一下。”
“这也太张狂了吧。”
“人不轻狂枉少年,等咱俩白发苍苍可就狂不起来了。”
第31章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七七年末, 沈禾收到了农大的录取通知。同样考上的知青还有徐广发,这小子看着有些不着调,没想到成绩还不错。居然考上了师范大学。
何丽萍、肖亚娟两对前来给沈禾送行, 若是之前肯定要嬉闹一晚庆祝的。结果,肖亚娟家里有烫伤未愈的孩子,饭都没吃告辞走了。何丽萍家里婆婆身体不好,放她和孩子在家也不放心,多坐了一阵儿也起身告辞。
刚还热闹的小屋一下子冷冷清清, 想到自己明天就要走了, 沈禾心里升起浓浓的不舍。
“霍兴华,我走后你住这儿吧。”
“好啊!保证看好房子。”
“还要照顾好自己。”
“不用担心我,我自小就被我爸锻炼, 生活上就没有不会的。保管你暑假回来看到一个白胖胖的我。”
“呵呵……谁担心你了,我是担心赛虎,你一定照顾好它啊,别饿瘦了。”
瞅一眼院外,霍兴华可怜兮兮的说:“下辈子我投胎当狗得了。”
沈禾哈哈大笑,过来垫着脚尖亲他一下。男人瞬间被治愈, 低头想要抱她,被她泥鳅一般滑不留手的躲了。
沈禾是后世长大的, 比本土居民开放的多。否则也不会让霍兴华在这儿吃饭,任屯里的社员背后议论。
孤男寡女怎么了,又没碍着谁。只要没具体的动作,对于闲言碎语, 这俩都不在乎。其实她俩凶名在外,那些不堪入耳的话根本没人敢当面说,甚至都不敢让跟他俩关系好的人听到, 唯恐招惹一顿削。
“我走了你别凑合,一个人也得好好过啊!”
霍兴华笑笑,迈开大长腿两步过去将她抱在怀里。“要不你带上我得了。”
沈禾知道他舍不得,其实她也舍不得。若不是为了以后的生活和父母的心疼,她是不准备考大学的。
伸手搂着他的脖子。屋内寂静无言,浓浓的温情在默默流淌。别有忧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
告别生活了四五年的地方,沈禾不舍的只是留在这儿的人。天下之大,吾心安处是吾乡。柳溪屯,我很快就回来。
火车站依旧是妈妈来接,她跟以前比更有活力,充满了朝气。看到她激动的搂住,开口就埋怨。
“你以前很喜欢中文的,怎么去了趟农村,大学都要学农了?难道想一辈子跟土地打交道啊?”
沈禾搂着妈妈的胳膊,娘俩儿跟着人群出站。“跟土地打交道怎么了,妈你这思想可不对啊!土地是最养人的,没有土地哪来人类的繁衍,生生不息越来越壮大。民以食为天,这事业很伟大的。”
“好,好,伟大,伟大。”沈妈妈拍拍她胳膊,转头仔细瞅她的脸。皮肤依旧白嫩,五官精致美丽。好像比之前更漂亮了,从含苞待放到亭亭玉立,仿若盛开的清莲,清丽而淡雅。
“我闺女长大了,有主意了。好事啊!爸爸妈妈都尊重你的选择,你的人生你做主……不过,你这每天地里干活儿,皮肤怎么还能这么好?”
沈禾闻言一愣,她植物系满级,异能可以滋养身体,或者直接将植物的精华吸收。下地这点儿伤害根本不算什么。
“你闺女我天生丽质,就算天天大太阳晒也没问题。”
沈妈妈拿指头戳戳她脑门,“臭美。”
娘俩说笑着到家,一开门就闻到饭菜的香味。麻辣鲜香的味道不用说,肯定是她那个跟着大哥一起回来的四川嫂子的杰作。
换了鞋进屋,一个女人端着盆水煮鱼出来,放到桌子上后望着她们有些无措。她长相还行,挺漂亮,只是神情透着一股子小家子气,不大方。
想也是,听说她生于川贵交界处的一个小山村,跟她大哥是食堂打饭认识的。一个自行车都没骑过的人,忽然住进了城里的小楼,看到她爸爸居然坐小汽车上下班,任谁都会拘谨。
“你妹妹,之前跟你说过的,叫沈禾。”
沈妈妈淡淡的介绍,女人赶快点头:“妹妹好。”
沈禾朝她友善的笑笑,伸出手:“大嫂不用客气,叫我苗苗就好。”
她的和蔼消除了对方的紧张,一瞬后伸出手与她交握:“苗苗你好漂亮,比照片上更好看。”
她的话语带着浓重的地方口音,沈妈妈听着就皱起了眉头。显然对这个儿媳非常不满。
若是之前的沈禾,娇娇女一枚。对着土里土气的大嫂估计也会有轻视之心,不过经历过末世,什么繁华在她眼里都是虚的,只有真情才是万金不换的。
脸上始终带着和善的笑,她指指卫生间:“我先去洗手,闻到大嫂的饭菜,我都馋的不行了。”
她调皮的话语,让这个拘谨的女人轻松了几分。脸上露出兴奋的笑。“你喜欢我天天做给你吃。”
沈禾已经进了卫生间,闻言探出脑袋:“那敢情好,我这四年有口福了。”
中午,沈海逸和俩儿子都不回来,就她们仨在家吃饭。大嫂看沈禾是真的很喜欢她做的饭,拿着筷子一个劲儿的给她夹。
看沈禾看她,她赶快说:“这是干净的筷子,我没用过。”
沈禾笑笑摆手:“不是说这个。大嫂你别管我,你自己赶快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没事,我吃饭快,等一下两分钟就扒拉进了。”
沈禾夹了一筷子泡菜,酸爽的口感让人毛孔都在颤抖“好爽,大嫂你腌的泡菜太好吃了。酸,辣,甜、够味。”
姜红芳被小姑子夸的脸都红了。在婆家第一次有人如此赞赏她,肯定她的价值。
沈妈妈低头吃饭,心里暗暗称奇。难道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老大下放几年,娶了个小学都没毕业的农村媳妇。闺女在农村生活几年,看着她这老土的大嫂也挺亲近。老二跟嫂子也相处良好,倒显得她格格不入,不近人情。
心里有些不快,她低头只顾吃饭。沈禾自然知道妈妈的心思,她和爸爸都是高材生,几个孩子也都是高学历。这忽然来这么一个儿媳妇,她不愿接受很正常。
可夫妻感情,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大哥会娶她,一定是她身上有吸引他的东西。人家自己过的好就行了,你这当婆婆的看不惯有啥用。
吃完饭,沈禾和妈妈上楼收拾东西。进屋关了门,她笑着亲妈妈一下:“干嘛给人脸色看啊?女人到了婆家,本来就觉得自己是外人,你再给人冷脸,她心里该多难受。”
沈妈妈暗叹一声,打开箱子帮她挂衣服:“我也知道是这个理,可她大字不认识一箩筐,让人怎么喜欢?”
“妈,你这辈子经历的风雨还少吗?人生在世,真心最难得。不识字可以学,气质不好可以培养。唯有患难中的真情最难得。”
“难道俩门当户对,学识相当的就不能共患难?像我和你爸,那才是举案齐眉,患难与共。”
“好,好,好,你跟我爸是令人称羡。可那更该体谅我大哥吧,那是他选择的伴侣,你就算再看不上,也得给自己儿子五分薄面不是。”
“我怎么没给他们面子?我要不认他们是我的儿子儿媳,我早把他们撵出去了。”
沈禾苦笑一下:“妈,你换个角度想想。要是我嫁了人,婆婆这么给我脸子看,你该是个什么心情?”
“她敢。我闺女出水芙蓉一般的相貌,一肚子的学问,她有什么好嫌的?”
“谁家闺女在妈妈眼里不是最好的,你得学会换位思考啊!”
沈妈妈长叹一声:“我倒是想,可她也得有拿得出手的吧。小学没毕业,工作也没有。说出去你让我的脸往哪儿放。”
“怎么没拿得出手的,大嫂她做饭多好啊!比食堂里的大师傅都强。”
“她本来就是大食堂做饭的。……可这有什么用,让人知道你大哥娶了个大字不识的厨子当媳妇,非得被人笑话死。”
沈禾无奈摇头。说了这么多,她妈依旧在原地打转。捡着人家的短处挑理,那你可不越看越不顺眼。
哎,只希望时间长了,她能接受吧!要不然就让大哥带媳妇出去单过,否则一直对着婆婆的冷脸,大嫂该多委屈。
洗了澡美美的睡了一觉,下午起来坐在桌前给霍兴华写信报平安。顺带吐槽了一下老妈对媳妇的挑剔。
拿着封好的信,她下楼准备去投递。一楼空空无人,听到动静,大嫂拿着拖布从卫生间出来。看她穿着大棉衣,开口关心的问。
“你要出门啊?”
沈禾点头:“去趟邮局。这地这么干净,不用老拖。有时间到房里休息一会儿。”
姜红芳腼腆的笑笑:“就家里这点儿活儿,一点儿都不累。”说着她低下脑袋“我一天在家闲着,其实挺无聊的。苗苗,你能不能……”
看她忐忑,沈禾接话道:“有事您尽管说,我这段日子也闲着,有的是时间。”
“那你能不能教我认字。”她有些不好意思“我三年级就不读了,想看书读报都认不全。你大哥又忙,根本没时间教。”
“好啊,这有什么不行的。就算我开了学,周末也可以教你。”
“那太好了,我去买支笔,之前的那支不小心摔坏了。”
“我给你捎回来就行。你要什么笔,钢笔行吗?”
“行。要不我陪你一起去?”
姜红芳这话说的极小心,仿佛只要对方露出不愿意的表情,她立马就收回。沈禾对她这小心翼翼的样子挺心疼,赶快就笑着答应。
“好啊,你要没事就陪我去。咱俩寄了信四处逛逛。”
“哎。那我去换衣裳。”
邮局里寄了信,沈禾敏锐的发现大嫂的秋衣袖子早已磨破了边。是以出来后拉着她去了百货商店。大哥也太粗心了,都回来好几个月了,都不知道陪媳妇出来买点儿衣服。
得知是给自己买秋衣,姜红芳说什么都不要。沈禾强硬的把钱票递给售货员,准头跟她说。
“这是我妈给的,让咱俩下午出来买衣裳。”
“真的?”姜红芳有些不信,婆婆明明就是看不上她,觉得她配不上自己儿子。这些日子话都跟她说的少,怎么会给她买衣裳呢?
“是给你的,你肯定听错了。等一下买了秋衣,再买件儿外头的棉衣,或者扯点儿布,买些棉花我帮你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