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了男配们的白月光之后(穿书)——白昼之梦
时间:2021-02-17 10:17:10

  灼华:你可真是个小机灵鬼儿!
  虽然但是,她还是跟着简知一同上路了。
  车马直接算是买的,没利息。
  倒不是简知怜香惜玉,给她开绿灯了,单纯是因为灼华竟然变戏法似的掏出了一条金丝攒花,缀了祖母绿的手链。
  这玩意儿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就算是简知这样的大奸商,也没法昧着良心说这东西不值车马和雇大夫的钱。
  能不值钱么,这可是御赐的!
  眼看着东西被简知收入囊中,灼华久违的感受到了心疼的滋味。
  之所以这东西会始终带在灼华身上……纯粹是因为她总设想着,万一自己被劫走,或者迷路了,可以搞个只有她拥有的东西当信物。
  她原本身上全套的东西都被收走了,奈何姜慕白善妒,女子的醋都吃,还不止一次,所以叫人给灼华换衣服,也是没换贴身小衣的。
  而灼华是将这玩意儿,塞在了最贴身的肚兜内侧。
  她的肚兜还叫丫鬟们帮忙改过,颇有胸罩的意味,所以夹层里的链子,被藏到了如今。
  其实一共藏了两条,但另一条真的就是压箱底的救命钱了,所以灼华并不打算将其存在透给简知。
  简知这一次的路程,直接规划到了半年之后,比起沐文海每次行商时间还要久。
  本没有这个必要,但他只要留在金陵,简家人就会拼命劝他去走仕途。
  哪怕他如今每月赚的银子,远超任何一位官员的俸禄。
  灼华倒是很理解他这种一边投身热爱的事业,一边躲清净的心理,但对于他的路线规划,还是很抗拒。
  因为第一步,就要坐船!
  她虽然如今也是浪里白条——飘的笔直那种,但上一次随波逐流的滋味儿留下了老大一块心理阴影,以至于上船的时候,情不自禁的抓着身边仆妇的胳膊死紧。
  这回跟着伺候的,虽然是临时在镇上雇来的寡妇,看起来五大三粗,但不是肌肉硬实的习武之人,被灼华这样抓着,就痛呼出声,好悬没直接将人扬出去。
  简知看不下去,让那仆妇退后:“我来扶吧。”
  灼华没领情:“不了不了,我觉着我付不起简公子你的价格。”
  保住棺材本的愿望战胜了恐惧,灼华一鼓作气飞快的跑上船,钻进船舱里,省着看到水面就难受。
  过了河之后的旅途倒是还算平顺,简知虽然时常在钱财上表现的很是计较,恨不得将灼华的体己钱都算计到自己的口袋里,但行动上还是对她多加照拂。
  灼华最开始几天,还能心安理得的享受。
  之后就反应过来,完了,大意了,离开金陵城之后,不用随时提防身边窜出一二三四五个备胎,形成多边形修罗场,就让她疏于防范,竟然让满好感度的大备胎之一简知给趁虚而入了!
  说是完全趁虚而入,那当然不至于,只是每日嘘寒问暖,至少两次亲自送来些解闷的小玩意儿,对皮肤好的祛疤药膏之类让人无法拒绝的东西。
  而且还每每在灼华提防的眼神注视下,很满足的笑眯眯,再表示这些都是他的一番心意,不要钱。
  在意识到对方刷好感的意图之后,一回头,马车里至少三分之一的空间都是简知送来的东西,灼华揉了揉眉心。
  如今再拒绝,是不是太渣了一点儿?
 
 
第57章 .  道别   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简知这人, 在追姑娘这一方面,应是和赵回不相上下。
  毕竟这二人臭味相投。
  所以他能该很明确的意识到,灼华如今无心谈情。
  而如今的做法, 大约便说明简知不想在灼华刚被两伙劫匪夹击的心理阴影没治愈之前, 贸然给她压力。
  这种温水煮青蛙,让人十分容易从亏欠生感情的方式, 才是最难防得住的。
  毕竟灼华对别人的恶意习惯了, 可温柔和善意……
  好吧, 也挺习惯的。
  这时候就不得不感激一下老大哥姜濯川了!因为他如兄如父的关怀,让灼华对体贴的触动,阈值很高, 很习惯。
  于是虽然后知后觉,却也为时未晚的升起了危机感。
  灼华心内感慨了一下简知就是输在来的太晚上了, 若是在她穿越之初, 就得到这样的关心,大约就会破防,对他死心塌地了。
  系统:等等等等, 所以说你是故意不谈恋爱的?
  简直像是在打攻防战一样的严防死守!
  若是宿主一直这样,它什么时候可以完成任务, 离开这方小世界啊……
  灼华却并不在乎系统的哀嚎。
  她当然要严防死守了!
  男配们爱她,可爱的又不是真正的她。
  所处的位置不尴不尬,就是替身文里的那个替身罢了。唯一的区别就是, 爱慕者自己并没意识到这一点,而且正主也永远不可能出现。
  众人皆醉我独醒,结果就是比众人都辛苦,还得不到理解。
  只是伸手不打笑脸人,简知的套路, 灼华防范起来实在是困难。她刚下定决心,从明天开始跟简知拉开距离,别看到简知那一张看似人畜无害的推销员脸+营业笑容,就又把他当个推销保健品的,从而忽略了感情方面的防备,光顾着保护钱包。
  这样的拉锯战持续了几天,直到去送信的管事终于从金陵回来了,带来了银子和回信,还有一包衣物跟首饰。
  沐成礼当然不知道闺房中的物件什么可替代,什么不可,但想着闺女如今在外漂泊,身边总要有点熟悉的东西,这才好不至于太想家。
  结果灼华眼圈儿就红了,鼻子一酸,就哭了一场。
  在昭王手底下的时候她没哭,死里逃生伤病加身的时候她没哭,如今还是忍不住了。
  不怕风霜如刀,就怕温柔叮咛。
  简知原本是听说她得了府里送来的财物,想来逗她跟她拌嘴的,结果刚一走到马车旁边,就听到了啜泣声,脚步立刻就止住了。
  简知当然知道,这时候他应该去安慰,逗姑娘开心。
  但他潜意识里总觉着他喜爱的姑娘,不是个会因为这种事哭泣的性格。
  或者说,她没道理如此想念亲人。
  没有根据,但他总觉着沐姑娘该是跟他一样,和亲人话不投机半句多,所以亲缘淡薄的人。
  如今看来,远非如此。
  简知一时五味陈杂,偏偏他只有在亲情上,实在讲不出什么道理来,长叹一声,转头回了队伍最前头。
  灼华哭了一场之后,算是将近些日子来的委屈,又用泪水冲刷干净了,抹干净脸,又是一条好汉。
  然后,她就发现,简知接下来殷勤的程度,好像减弱了些。
  虽然很是不明所以,但总归是好事……吧?
  这一路,是比金陵还要往南的,秋老虎性子烈,早晚虽然凉快,可正午并不比夏日舒服多少,车厢里又闷又热。
  商队原本就被前几日的大雨耽误了行程,如今赶速度,正午并不会停下歇息,灼华也跟着受罪。
  先前在昭王那儿也是吃住都在马车上,晕车的毛病已经硬生生的自愈,虽然难受,但也坚持得住,这是唯一值得庆幸的事。
  经过几日的休养,手腕脚腕那些看起来触目惊心的伤口,两头的结痂已经开始逐渐剥落。
  看起来不像是会留疤的样子。
  还好,否则就跟多次自杀未遂似的,太容易被人误会了。
  饶是如此,灼华还是有点后悔跟着商队一道了。
  她原本以为,自己可以将这看成是旅游,毕竟无污染的乡野风光,对她的两辈子而言都狠难得。
  但接连好几天,撩开帘子看见的,不是村子便是小镇,再就是一成不变的绿色,就很审美疲劳了。
  果然,她对自然的喜爱只有短暂的一点点,叶公好龙罢了。
  她心内嘀咕:古人轻商是有道理的,如果一年到头都是在路上过这种日子,确实不如守着老婆孩子热炕头舒服。这就导致了大多数人是不得已才去做买卖,真乐在其中的,少有。
  穿越这么久,也就只有个简知如此。
  至于她二哥么,只算半个,毕竟他每次行商回来,在金陵城里都至少要享受上二三个月再启程,可见本身也没那么热爱……
  如今灼华就希望,赶快到一个女子抛头露面买车买马也不会太引人注意的大城市,然后跟简知的商队分道扬镳。
  但建议,她是不敢提的,生怕简知嗅出味儿来,专挑穷乡僻壤走。
  反正他收货的地方,大多不富裕,这才能任由信息不对等肆意开价。
  啧,奸商。
  就这样盼星星盼月亮的,终于盼来了一座城镇。
  灼华也没听清楚这到底是哪座城,就知道这儿距离港口不远,一些南洋的商船经过,会交换不少货物,所以新奇的小玩意儿甚多。
  海外民风开放,商船上偶尔也会有女人,连带着这地方抛头露面的女人也多,有钱人家的小姐独自出行,不算稀罕事。
  灼华觉着时机到了,去跟简知辞行。
  简知看着灼华,没跟往常一样逗壳子说些真真假假的玩笑话。他犹豫了很久,答应了,只提醒灼华别被奸商给骗了——
  他虽然也是个奸商,但此奸非彼奸,不会欺凌落单的姑娘。
  灼华表示,她可以把先前自己出银子雇的农妇继续雇一阵。
  虽然不会武功,可那大婶看起来五大三粗,腰有寻常男子一个半那么粗,带在身边也是挺唬人的,估计不会被欺负。
  被骗就更不可能了,骗子只能骗到有所图的人,而灼华如今也只需要车马而已。
  若是灼华也会看人的好感度,就能发现,简知对她的好感度,从85%左右,一点点的消退,最终停留在50%这个微妙的数字上。
  不愿意经商,甚至不愿意跟着商队一同行遍大江南北,她是真的不想。
  哪怕是有足够的天赋,但不愿意就是不愿意,这种事勉强不来,沐姑娘终究也只是他的镜花水月。
  简知这人自认为,他最厉害的并不是经商的头脑,而是足够通透,总能第一时间知道自己要的究竟是什么,从而不会把心血浪费在无用之地。
  对待事业如此,对待人,也该是如此。
  先前沐姑娘说她看不上商人,是气话,简知看得出。
  但如今,她并没有瞧不起人,而是在体会到了商人是如何生活之后,确认了并不喜欢,也不接受。
  既然他会去做一辈子的事业,并不是她想要的,那么果然二人还是没有缘分。
  于是也就真的该放手了。
  “既如此,在下派人去帮你买车马,雇车夫好了,不收银子,就当是补偿沐姑娘这段时间随着在下颠沛流离的辛苦。”
  是挺辛苦没错,若这话从别人口中说出来,灼华不会多想。可是简知的话,不跟她讨价还价,抬手就是白送,那估计着就是生气了。
  她原本还想解释一下,随后硬生生的刹住了闸。
  还是别解释了,这样江湖不见,才是最好的结果。如今为了可以有个慰藉跟陪伴,就去维持他虚假的梦境,那也太渣了。
  所以灼华谢过了简知,等他安排人来帮她购置车马,而她自己则去集市逛了逛。
  能到这种集市上就卖南洋特产的地方,十分难得。来都来了,灼华也不介意带点旅游纪念品回去。
  在这儿,最常见的就是珍珠和贝壳。
  贝壳多半尖锐且重,若是敲碎了做成小配件,或者美甲素材,灼华还可以接受,但这儿市场上明显都是比较原始的,灼华就没兴趣了。
  珍珠倒是很吸引眼球。
  各种各样的珍珠,品相颜色不一而是。作为从古至今唯一的有机物宝石,珍珠市场上水非一般的深,有些珠子看似浑圆,其实是打磨过,被磨掉了最上头那层表皮,戴上几年就会起层开裂。
  还有些珠子颜色格外正,其实都是漂过或者染过,时间久了会褪色,斑斑驳驳甚是难看。
  而如今,市场上别管是大店小摊,那带着美好光晕的珠子旁边,写着的标牌有一个算一个,都说是南洋珠。
  呵,就跟本地产的珍珠都被你们碾碎了做面霜一样!
  灼华有点小钱,但还没到可以肆意挥霍的程度,欣赏归欣赏,并不打算掏钱,除非是那种便宜到你明知是假,但就算假货,这价格也值的小东西,还可以买回去。
  若有朝一日再回金陵,还可以分出去当纪念品。
  从集市的一头溜达到另一头,在比较便宜的小巷子头,她就看到了自己最感兴趣的那种珍珠。
  光泽很好,但不是浑圆,甚至可说是千奇百怪,说是人参果算抬举,直观上就是镀了一层膜的微型土豆。
  灼华眼前一亮,就是它了!
 
 
第58章 .  节外生枝   逃也是逃不掉的呀
  那些不起眼的, 就连穿着布衣的小商贩都不放在眼里的东西,确实不值钱。
  这东西在现代叫巴洛克珍珠,就是以每一个都独一无二为特点, 搭配上设计师的奇思妙想, 妙趣横生。
  这年头设计不能当饭吃,再说也没人设计这玩意, 那些个摊主也是仰脖子晒太阳, 或者干脆三五成群的凑在一起聊天, 都不怎么照看生意。
  估计这些,堆多了是真的会送去磨珍珠粉。
  灼华则认为,这些实在太适合送礼了。
  特别若是自己在老宅闲的发慌做手工, 真都打上络子,每一个都不同, 拿出去送礼的时候, 就能告诉人家:这是特意给你挑的,独一无二,全天下都找不出第二件的礼物!
  啧啧啧, 那对方肯定感动的不要不要的。
  我可真渣呀,灼华情不自禁这样想。
  刚要喊老板出来给她挑货, 就听到屋里有人在讨价还价,那声音很是熟悉,而且并非那种让人一听就头皮发麻, 本能性开溜的嗓音。
  她快步上前,将门帘子掀开,就看到正义愤填膺的指责那老板坐地起价的沐文海。
  听到背后有人,沐文海一回头,下巴都掉在了地上。
  “小妹?你怎么跑这儿来了?”
  他才离开金陵不到一个月吧, 原还想着在小妹及笄礼之前赶回去呢,结果可倒好,怎么她就出现在这个偏僻的海边渔港了呢?
  沐文海立刻也不讲价了,拽着灼华就出去找了个僻静好说话的地方,问她到底怎么回事。
  “我……”
  灼华刚一开口,恰逢一阵夹杂着海洋清新气息的风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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