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撩完就跑的我如何哄回黑化男主——云上浅酌
时间:2021-03-07 10:20:22

  亚瑟的记忆力超群,显然也记得这回事。猛地一抬头,无比震惊地看着俞鹿。
  在这一刻,很多记忆长河里有些违和的碎片,俞鹿那些一闪而过的小聪明,似是而非的提醒,都在这一刻融会贯通,勾勒出了一个让人难以置信、却又找不到更好解释的事实。
  他早有察觉到异常。但因为这个真相太匪夷所思,反而从来没有怀疑过它是真的。
  此时被点出了根本。很多以前没有太过在意的细节,也都浮出水面,连成一条线了。
  其实早该明白的。
  十年前的俞鹿,也会拼尽全力保护刚认识不久的他,为他一个小屁孩挡枪。那么,她又怎么会在相处了好几年、感情更深的时候,在没有到达绝境的情况下,突然将他推下转移舰。
  一定是事出有因的吧。
  之前那四年,亚瑟一度很想这样说服自己。只是,他从来都找不到一个合理的理由,去给俞鹿开脱,因此,反而怨恨起了自己的没出息和不死心。
  真相竟然是这样的。
  俞鹿说完了以后,爽是爽了,其实也有些忐忑。
  不知道亚瑟会不会信她这番无稽之谈。毕竟她没有任何切实证据,也不能扒开脑海让他看看系统的存在。
  忽然,她的腰猛地被抱住了。亚瑟紧紧地搂着她,埋首在她腹上,眼眶通红,喃喃道:“……对不起,对不起。姐姐。”
  俞鹿摸了摸他的头发:“你相信我说的话吗?”
  亚瑟紧了紧手臂,说:“我相信你。”
  “那就好。走了。”
  亚瑟一听,就有些仓皇地抬头看着她。
  俞鹿一愣,笑着说:“想什么呢你。我不会走了,我喜欢猎隼,我会永远留在这里,也会陪着你。”
  她其实不能很明确地分清自己对亚瑟的感情。也许在爱里还掺杂了许多的怜爱和欣赏,以及最近因为突破了肉|体关系那条线,而突飞猛进的新维度的激情。
  她也是没想到,重来一次,还是会遇到这么疯狂的感情,这么深的执念。亚瑟就像一只忠心不二的小狼犬,第一眼认定了她,就一直跟着她。即使被她狠狠伤害过,重逢以后,也没有真的报复回来,嘴巴永远比心肠硬。
  这辈子,应该不会有第二个人投注这样的感情在她身上了。
  或许他们都是凭着直觉去横冲直撞的人。现在这样很快乐,那就继续下去。
  至少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她余生都抛不下亚瑟了。
  不会再抛弃亚瑟第二次了。
  俞鹿并不知道她这一句话,对亚瑟而言,已经是从来没有奢望过的承诺了,让他的眼眶也涌出了酸意。
  她只是翘起了嘴角,微微低下头,乌黑的眸子凝视着他,一如当年刚认识时的模样。
  “走了。我们到处逛逛吧。”
 
 
第131章 第六个黑化男主1
  炙热的日头悬挂在天际, 沙土地被照得白灿灿的,仿佛要冒出烟儿来。空气中,一丝风也没有。
  一望无际的麦田旁,孤零零地伫立着一棵树。树冠的影子, 被浓缩成了一块浓黑的斑, 在那底下, 站着一老一少两人。
  年长的那人,是一个约莫六十岁的老头子。身形干瘦, 精神矍铄, 穿着一袭深蓝色颇具异族风情的长袍,脖子上串着珠链,站得笔直, 目光不住地往山路的尽头看去, 似乎是在等人。
  年少的人, 则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面相憨厚,眼小唇厚,肤色黝黑, 因常年在山间奔跑, 双颧晒得有点发红。大概是等得无聊了,他蹲在了地上,摘下帽子, 给自己扇了扇风,抱怨道:“爷爷, 中午时间都快过去了。那位姑奶奶怎么还没来,不是说了早上就会来的么?”
  “从泉州来昆西的山路那么难走, 迟到也是很正常的, 耐心!”老人用拐杖敲了敲地, 声如洪钟,又警告地瞪了一眼孙子:“什么‘姑奶奶’,从哪里学来的混账话。等下要来的是我们昆西的大恩人的掌上明珠。没有俞家哪有我们的今天。等会儿见了人以后,要叫俞小姐。听见了没有?”
  这老人是昆西的村长洪伯。少年名叫阿齐,是他的孙子。
  阿齐心不在焉地“哦”了一声,擦了擦鬓角的汗,又用帽子扇了扇帽子。
  如今,外头的世道并不平静。五年前,庚朝的末代帝王登基,随后遭到佞臣软禁。各地的军阀势力,如雨后春笋般涌出。在冲击下,庚朝政府名存实亡。华国的大好河山,为军阀所占,四分五裂。
  国内战火不熄,民生凋敝。外头又有群狼虎视眈眈。内忧外患,数之不绝。整个国家都处于剧烈的变革之中。
  昆西,就位于华国的西南腹地,一片被群山环抱的神秘广袤的高原上。古时候,由于地势阻隔,道路不便,昆西的环境较为封闭,不与州府通人烟,因而衍生出了颇为独特的异族文明。时至今日,在周遭动荡的局势中,也是一个动乱较少、比较平和的地区。
  老人口中的俞家,往祖上数三代,曾是庚朝的巡抚大人,堂堂正二品大官,还被下派来任过西南总督一职。在任十五年,都十分照拂昆西。不仅彻底清理了嚣张的山中马贼,还为深居山中的人们修了山路,引入了学堂和教育,影响很深远。
  到了最近两代,俞家人已经彻底离开了官场,来到了昆西以南一百多公里的泉州经商,如今是泉州首富,还时不时会往昆西捐钱。也无怪乎昆西的人们会将俞家当成了这片土地的大恩人。
  就是万没想到,今年夏天,恩人突地丢了一个烫手山芋过来。
  这个烫手山芋,是俞家最近一代的千金小姐,名唤俞鹿。
  如今的俞家老爷,膝下有一子一女,这对子女的年纪相差了十五年。俞夫人生小女儿的时候,已经快四十岁了,怀孕时遭了不少罪。月份不足,孩子就发动了。
  或许也是这个缘故,俞鹿出生下来,身子骨就非常娇弱,养了几年,才养得跟正常孩子一样。
  高龄得女,来之不易,夫妻俩都将这个宝贝小女儿当成了眼珠子一样疼爱,几乎是予取予求的。
  三年前,这位千金小姐突然对西洋绘画感兴趣了。那时候,海禁刚开,她就想去洋人的地方学画。俞老爷本来不同意她去那么远的地方,不过,在俞鹿跑去央求哥哥、哥哥再代为转达后,俞老爷最终还是满足了她。
  今年春天,俞鹿学成回来,十八岁水灵灵的年纪,一回到家里,就被俞老爷安排了一桩婚约,对象是泉州本地的一个门当户对的贵公子。
  庚朝政府毕竟只灭亡了五年,俞老爷是在封建社会的背景文化下成长的,某些观念已经根深蒂固。虽然很疼爱这个女儿,可也是封建家长式的疼爱,思想很保守。在婚姻大事上,依然喜欢“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老一套。
  无奈,留洋归来的女儿,见过外头的花花世界,早已不肯吃父亲这一套了,很不配合,不但经常爽约,还尽做一些在俞老爷看来作风过于张扬、不符合大家闺秀身份的事。譬如频繁地参加交谊舞会,出入洋人扎堆的画室,还喜欢画那种衣不蔽体的西洋画……
  被俞老爷说了几次,什么“堂堂千金小姐,居然画那种不知廉耻的东西”,也依然任性,我行我素,让俞老爷大为恼火。
  泉州就那么大,这些风声,没多久也传进了那位婚约对象的耳中了。
  对方的家族在泉州本地有头有脸,那位公子本人,着实被俞小姐迷得神魂颠倒,却又忧虑她这么高调的作风,不改改的话,以后结婚了自己家会遭到非议。于是,某次见面,就暗示了俞鹿,结婚以后要收心,做个贤妻良母,在家里相夫教子。结果,那位俞小姐当场就拉下了脸,争执之间,她还站起来泼了对方一杯红酒,才扬长而去。
  那公子哥被当众泼酒,颜面尽失。本来推进得好好的婚事,也就搁置了下来了。
  俞老爷在知道这件事以后,万分后悔自己宠坏了女儿,以至于让她今日这么无法无天,性子刁蛮。让俞鹿去给那位公子道个歉,她也不愿意,父女关系闹僵了。
  于是,俞老爷就狠下心,枉顾俞夫人的劝阻,趁着长子不在家时,将女儿送到了昆西来。
  在这个没有电影院、画室、舞厅的偏僻地方,正好可以让她反省一下自己,离那些浮躁的爱好远一点,也是磋磨一下她的性子。
  当然,这些事儿传到了昆西,很多细节和内容,都被模糊了。
  消息稍微灵通些的村民,大略知道的,就是那位俞小姐是因为动手打了未婚夫,才会被父亲以休养为名、惩罚为实,送到昆西住一段时间,以管教一下性子的。
  这位小姐的难搞骄矜,早就“美名远扬”了,又添上了新的事迹。故而,在知道俞鹿马上要来的时候,阿齐早已在自己的脑海里描绘出了一幅母夜叉的画像了。
  大约又等了十多分钟,终于,在道路的尽头,缓缓出现了一辆车子。
  爷孙俩都是精神一振。
  洪伯隐隐有些激动,往前走了半步,一直注视着那辆车子。
  阿齐嘴上说得浑不在意,可之前被大人们耳提面命多了,见到此情此景,还是十分紧张的。
  未等车子开近,他已腾地站了起来,将帽子戴回了头上,还将袍子的褶皱给捊平了些。
  车子平稳地在他们跟前停了下来。漆黑不透光的车窗缓缓摇了下来,随后,一个戴着金丝边眼镜、文质彬彬的年轻男子,从副驾驶位下了车,上来与村长握手,未语先笑:“您就是洪村长吧?鄙人姓林,是俞老爷的秘书,这次是奉命送小姐过来的。”
  洪伯的心底,还残余着当年“官大人”的印象,见状,有点儿受宠若惊。
  他不太熟悉握手这样的西洋礼仪,有些生疏地伸出手,和对方握了握,说:“欢迎俞小姐大驾光临,林公子,你叫我洪伯就行了。这边的孩子是我的孙子阿齐。”
  林秘书笑道:“洪伯太客气了。以后小姐要叨扰你们了才是。”
  “得知俞小姐要来,我们已经根据吩咐打扫好房间了,随时都可以入住。因为里面便是寨子了,路很狭小,车子开不进去,我就叫了阿齐过来帮忙运行李。”
  林秘书点头道:“没问题,洪伯,我家小姐没有太多行李。”
  说着,前座的司机已下车,打开了车后尾箱。里头放了两个足有半人高的大行李箱,还有一个小巧的藤箱。
  阿齐愣着,听爷爷和林秘书寒暄,此时回过神来,主动上前了一步,打算去抬箱子。
  就在这时,车子后座的门,忽然“咔哒”地响了一声。随后,一只擦得一尘不染的小皮鞋,踩下了地。
  阿齐猝不及防地,就与下车的女孩儿对上了眼。
  这位贵小姐也就十七八岁的模样。乌黑的秀发披散在背,年纪很轻,眉目如画,精致冷淡,肤色雪白,犹如堆雪般柔腻。下巴微抬,就像一只骄傲的小孔雀。
  她穿着一袭束腰的洋装,是长袖的,领口却开平了,露出了两道漂亮的小锁骨。款式优雅,花边繁复——阿齐只在书上见过这样的衣服。动作之间,裙摆微微上扯,露出了一截遮不住的白皙脚踝。
  华国如今尚在变革中,大部分人依然非常保守,没能接受洋人那套时髦的观念。至少昆西地带的人,大多如此。
  为此,阿齐整个人都看得有点懵了,跟遭雷劈了一样,呆呆地看了她几秒钟,脸就蓦地红了,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他从小就在昆西长大。这边的女人不管老少,肤色都是小麦色甚至是黝黑的。从小到大,他都没见过那么白的女人。一看便是没有风吹日晒过的肌肤,白腻若堆雪,每一根头发丝都透露着贵气的味道。
  让他即便想去扶她,都会有些自惭形秽,将手在衣服上擦了又擦,才敢伸出去。
  两大一小共三个箱子下了地。林秘书转过头,对俞鹿恭敬地说:“小姐,行李已经卸下了,我给您送进去,安顿好您再走。”
  阿齐情不自禁地看向了俞鹿。
  俞小姐却似乎并不领情,别开头,冷哼了一声:“用不着你管!你可以回去跟我父亲复命了。”
  这是阿齐第一次听见她说话。少女的声线如同黄莺鸟,婉转入耳。带了点儿恼怒,就更是听得人骨头发酥。
  林秘书无奈地笑了一下:“小姐……”
  洪伯连忙给阿齐使了个眼色。晕乎乎的阿齐,这才如梦初醒,小步上前,将两个大行李箱给提了起来。
  因为俞鹿的抗拒,林秘书只能送到这里为止了。
  不过他也不必为此担心。因为俞鹿的自理能力,其实不差。
  在留洋初期,家里送了两个仆人过去照顾她。没多久,都被俞鹿以“不想太高调”为由,给遣了回国。
  当然了,她实际上只是不想被家里管着。毕竟那两个仆人可是会定期传话回家里的,连她见了什么人、交了什么朋友、尤其是和什么男生走得近了,家里人都会知道。
  在西洋的那三年,俞鹿基本能自力更生的。做饭问题还有家务问题,她就聘请了一个当地洋人钟点工来做,不知道过得有多逍遥。
  这也是俞老爷敢将她扔来昆西的原因。他知道自己这小女儿过惯了好日子,因此,无论去了哪里,都不会委屈自己,都能过得很好。
  不过,这话要是让长子知道了,肯定会反对。
  俞鹿心情也郁闷得很,不仅是因为自己吃了闷亏——家里能话事又一向支持她的哥哥不在,让她被扔到了这个鸟不生蛋的乡下地方。还因为前天夜里的一个梦,以及自那以后,就像发条坏了的闹钟一样不断在她的脑海里说话的声音。
  哦,这聒噪的玩意儿说自己叫做“系统”。
  这一切,都源于前天夜里,她那一个朦朦胧胧、光怪陆离又充满了玫瑰色的梦。
  她梦见自己被送到了昆西,住了大半年。在这个没有任何娱乐活动的地方,她闲得发慌,图一时新鲜,就勾了一个少年来消遣。
  结果,却招惹了不该招惹的人。玩过就甩不掉了。
 
 
第132章 第六个黑化男主2
  通向村寨的山路是最原始的泥路, 坑坑洼洼的,在炙热的阳光底下,飘出了一股泥土独有的腥味。可以想象, 若是下了雨, 这条小路该有多么泥泞和难走。
  阿齐跟在后方, 眼睛一直望着前方那位高贵的小姐摇曳着的裙摆, 神思有些恍惚。
  常年生活在高原上, 昆西人的体魄都惊人地好。阿齐这么一个看着不太强壮的小子,双手各提一个大行李箱也走得稳稳当当。右边的臂弯内,还夹着俞鹿那只浅青色的小藤箱子。也不知道里头放了什么, 轻得不得了,摇晃时传来了沙沙的摩擦声, 不太像是女人家的细软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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