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策划这件“有辱门风”的私会事件,最后让洛梅娘不得不捏着鼻子嫁给原身这无赖的,正是那位表面上泼辣耿直,似乎全无心机的吴氏。
这一切,都源于洛大成曾给亲生女儿定下的一门姻亲。
当年洛大成去从募军——前些年沿海战乱不断,这种当地的募军很是受优待,不但给一笔安家费,还按时发饷银、可免徭役,亦不影响子女宗亲耕读入仕,因此有些个履试不第的读书人也动了心思。洛大成在战场上救过一个书生的命,谁知后来返乡,那书生竟侥幸中举,不过他自忖无力再考,干脆用积攒下的银子走通门路,在安平县补了个教谕——虽只是九品小官,但对普通姓来说,已经是极难巴结上的官老爷了。
洛大成原本有自知之明,也没想再攀这关系,没想到对方倒是个知恩图报之人,正好家中幼子年岁适宜又尚未婚娶,便跟救命恩人定下了这门亲事。
洛家虽在村里算富裕,但能结下这门亲事,那也算通天的机缘,只待洛梅娘年龄到了婚事一办,她便算是跨入另一阶层了。
可洛大成不久就死了。
他若还活着,不论吴氏怎么吹枕头风,定也是要先顾着自己亲生的闺女,可如今他死了,吴氏一人掌着家里上下大权,自然给自己带来的女儿觑上了这飞上枝头的好机缘。
于是,冒名顶替、李代桃僵便顺理成章起来,吴氏唯恐随了她爹烈性的继女闹出什么事端,才想出这么个狠毒的招数,谋准了面上光鲜,内里却一团烂泥的原身,俨然要将洛梅娘打进泥沼里,永世不得翻身。
洛大成先前为闺女定亲的事没大肆张扬过,村里人不知就里,自然想不到这妇人竟如此歹毒心肠,就连洛梅娘自己都不知自己这噩运从何而来。对那个时代的女人来说,名节大过天,洛梅娘在继姐出嫁当日,被原身众目睽睽之下那么一闹,又怕连累去从军的兄弟,最后也只得嫁了。
——要知道若是谢良钰没穿过来,就以原身的意志力,再加上早有预谋,吴氏带人闯门时所见到的景象,可定不像如今那么简单了。
洛梅娘本已做好了过苦日子的准备,她从小吃惯了苦,自身也能干,原本还想着出家后尽量帮扶夫君、打理家务,努努力也能将日子过顺,却不想嫁给原身,才真正是她一生噩梦的开始。
其实原身父母死后,家中多少也还有些余财,且他识文断字,偶尔上镇里去干些杂活,收入也比普通农人多些——他之所以能将日子过成今天这样,是因为染上了赌瘾。
——这对普通人家来说可是要命的事,娘家在镇上的吴氏不同于消息闭塞的村里人,对此早有耳闻,她找来原身,用五百个大钱收买他演了那出戏——有钱拿,还能白赚一个漂亮媳妇,早就道德沦丧的原身没有不同意的道理。
如此一来,洛梅娘嫁过来之后,原身自是对她没有半点疼惜,她要干家里最脏最累的活,要照顾原身的弟弟,却吃不饱穿不暖,连一文银钱都看不见。
其实开始的时候,因着洛梅娘从小跟做猎户的叔伯长大,会些粗浅的拳脚功夫,性子也烈,被逼到极处是真会与夫君动手,手无缚鸡之力的原身也不敢太过分,可不久梅娘生下他们的第一个女儿,怀孕时受了罪,生产也不顺,伤了根本,从此身体状况一落千丈,原身可算是逮到了空子,对结发妻子动辄羞辱打骂,其行为简直猪狗不如。
洛梅娘没法子,为了孩子也只得咬紧牙关忍耐,可又过几年,原身在外面欠下一大笔赌债,对方威胁他限期不能还上便废他双手,那牲口吓得心胆俱裂,竟将主意打到了五岁的女儿身上。
原身浑归浑,样貌底子却真是好,梅娘也曾是十里八乡有名的俊俏姑娘,他们的女儿自然从小是个美人坯子,牙行里做“那种”买卖的人牙子,是愿意出大价钱的。
洛梅娘拼命哭、拼命求,甚至想跟原身拼个你死我活,可她身体底子败了之后,连普通妇人的力气都不如,根本拦不住原身,最后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女儿被亲爹卖进那污糟地方,赚来的钱还了赌债,剩下的也没几日便全上交了赌坊。
从那以后洛梅娘精神就不大正常了,原身却变本加厉,还相好上个做皮肉生意的寡妇,两人男盗女娼一拍即合。后来缺银钱的时候,在那寡妇的唆使下,原身甚至还想倒逼梅娘出卖自己,硬是逼得妻子在野地荒郊投了河。
死时也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
谢良钰看到这儿的时候简直遍体生寒,污糟事情前世他见过不少,但人渣到原身这个份儿上的,也实是万中无一。那剧情中还写到,后来洛梅娘从军十年的兄长归乡,查出原身做过的事,激愤之下将他带那姘头几刀砍死,自己却也因此丢了军职——不过后来这个作为书中重要配角的男人另有机缘,则是又一番际遇了。
可洛梅娘苦痛绝望的人生和遭遇,是那区区几刀,和原身草芥一般的贱命能还得了的吗?
还有他们懂事乖巧的女儿……
畜生!
想到若不是今日意外,自己莫名占了这壳子,原身能干出多少丧心病狂的事,谢良钰就情绪激荡,又一时醒不过来,显得睡得很不安稳,照顾他的那人一筹莫展,只得倒些清水给他喂进嘴里——水是凉的,倒歪打正着熄了些谢良钰体内乱窜的火气,他稍稍平静了心情,思索起自己如今的处境来。
这壳子既已是他的,他便占定了,至于被驱逐的原身是当了什么孤魂野鬼,还是被地府缉去烈火烹炸,都不关自己的事,至于那、那梅娘……
今日闹那一场,想来两人的婚事已成定局——罢,他前世活了那么些年,行事虽荤素不忌、手段狠辣,但基本的道义还是要讲的,一个需得依附自己才能活下去的小女子,养着她便是。就像自己最绝望的时候得了那梅花簪,能给别人的生活带来些希望的事,谢良钰还是愿意做的。
左右如今洛梅娘不过十五岁,自己这壳子也才十七,经受现代教育的谢良钰不至于饥|渴到去肖想一个初中年纪的女娃娃,先相处着,过些年再看看感情状况不迟。
若是没缘分,他也不打算勉强自己或对方——到时候打发一份丰厚的嫁妆,将那姑娘当妹妹嫁出去亦未尝不可。
这话在如今听来有些可笑,毕竟洛家正穷得揭不开锅,陷害梅娘得来的那五百大钱约莫是唯一的财产,但这事谢良钰倒不担心——他人既在这儿,凭自己的本事,还怕做不出一番事业吗?
况且……谢良钰站在梦中的一片虚空里,望着眼前突然出现的一箱箱东西,即使是他,呼吸也不禁微微急促起来。
典传杂记、经史子集,一本本崭新的藏书就那么静悄悄地躺在那方天地之间,在他看过去时跳出一块光屏,上面详尽列着密密麻麻的书册目录,根据原身记忆中所剩不多的相关知识来看,完全囊括了这个世界科考所用的全部所需!
这金手指开得实在是大——万恶的封建社会,没有什么比读书更能走出一条通天捷径,如今有了这些书,还有原身过目不忘的本事,再加上自己的勤勉和前世师从多位大师打磨出的领悟力,何愁他日不金榜题名,得登凌烟?
谢良钰心里火热,一下子从泥沼般的睡梦中挣脱出来,眼前骤然一清,方才卷帙浩繁皆不见了,只有一方破旧脏污看不出原貌的屋顶,和几块破破烂烂的床褥。紧接着脚步声传来,一个黄黄瘦瘦的孩子手里端个破碗,打眼对上谢良钰清名的视线,愣了一下,哇的一声就哭了。
“大哥、大哥你醒了,呜呜呜……虎子还以为你找娘去了……”
正是原身七岁的弟弟谢虎。
谢良钰眉目一软,他前世闯下好大的身家,却一直亲缘寡薄,一个亲人都没有,临到头最亲近的人,竟然是跟在身边多年的助理。而这种借由血缘关系带来的亲近担忧,不知有多少年没体会过了。
他也不嫌那孩子嘴上没个把门儿的,只觉得他弱小可怜,当下强撑起半边身子,想去擦擦哭花了的小脸上的眼泪。
谁知他手尚没伸出去,还抹着眼泪的男孩儿就猛地一噎,把自己呛得打了个嗝,小脸惊得煞白,惊恐万状地往旁边躲。
谢良钰手僵在半空,心里一抽,只得无奈地放了下来。
他怎么就忘了,谢虎能长这么大,靠的可不是原身那个当哥哥的照顾。谢家双亲去时谢虎还小,原身又是那么个性子,对拖油瓶弟弟随意使唤、动辄打骂,简直把小孩儿当成个奴隶在养,若不是村里人心善,还有宗族帮衬,左一口右一口地帮衬,怕这弟弟没被他虐待死,也早就饿死了。
因此谢虎对他这个哥哥,自然是畏惧远多于孺慕,先前见唯一的亲人昏迷不醒心中害怕,一时忘了其他,而此时稍缓过来,有这样的表现,也不奇怪。
罢了罢了……谢良钰看着那说是七八岁,却猫崽儿般干瘦浑似三四岁的小孩儿,不由一阵心酸:这都是原身造下的孽,如今既是他到得这身体里,总该像个男人一样把责任担起来,让身边的人都过上好日子。
他瞧瞧谢虎手中那碗清楞楞的水,尽量放柔了语气轻声道:“虎子别怕,哥不打你——我问你,今日我昏睡的时候,家里头可有人来过?”
第3章
谢良钰这话不是平白问的,原身伙同吴氏闹了今天这么一出,当时宴席上谢家族老又俱在,想来事情若按原身经历过的那样发展,如今他与洛梅娘的婚事应该已经定下来了。吴氏急着把撵洛梅娘出门,自不会在聘礼一类事物上多纠缠——况且眼下谢家这境况,也榨不出什么钱财,吴氏是个聪明人,不会节外生枝。
他想了解的是如今宗族对自己的态度——此时原身虽然已经将自己的名声败得差不多了,但到底还没有做出太天怒人怨的事情,如果宗族对他还留一丝希望,这段时间他昏迷着,至少也该有人来看看。
这时候的宗族观念还是很重的,谢良钰今后还想入仕,万不能与自己的宗族撕破脸面,成为那等“不忠不孝”之人,况且他在此处生活,若有宗族帮衬,总能轻松许多。
“常、常青哥来过,”谢虎怯怯地缩在一边,小声答道,“坐了……坐了一会儿。”
谢良钰心中便有了数。
他知道这怕还是虎子经过美化后的说辞,那来人应只是来看看他还没死,便满心厌恶赶着回去复命,且只派来个与他们同辈的小子,显见的对他们这一支已很不重视。
但对于现在的他来说,这几乎已经可算是最好的境况了,好歹谢家还没完全放弃他,“洗心革面”还来得及。
解决了当务之急,谢良钰才感觉到身上无处不在是酸痛困顿来。他这新壳子打娘胎里带了弱病,自小身体就不怎么好,再加上近年亏空、又被那虎狼之药一激,也难怪原主一时受不住魂归渺渺,被他占了便宜。
此时人虽然醒了,身上却还火烧火燎的不舒坦,谢良钰叹了口气,还是翻身下床,一饮而尽虎子端来的凉水镇镇,转身出屋。
他向来是个能忍的,当年身上给开七八个豁口,还能带着小弟们跟一条街的混混火|拼,此时不过是这点小伤小病,他便也不放在心上。
谢家自败落后,就从原先的砖瓦房里迁出来,住到村子北边的茅草屋里,几块破板子围成墙门,周围连篱笆都没有——总之房里也没什么能偷的东西。兄弟俩窝在同一间屋子休息,侧边有个小小的菜园子,里面杂草丛生;屋侧堆了些零零散散的干柴,瞧着也不剩几根了。
另外还有间比“正房”更破的草房子,里头堆些杂物,胡乱垒了个灶,权当厨房,不过整年也开不了几次灶,就从方才虎子有心照顾他哥,也只能喂凉水便可见一斑。
谢良钰活动活动手脚,取了火镰生火,动作虽有些生疏,但反复几次也便成了。他前世小时候没少过苦日子,只是养尊处优许多年了,没想到这份儿手艺还没落下。
倒霉的穿越者苦中作乐地想:别的不说,生活技能上他可比作为原住民的原主还强些。
——他要没这点儿随遇而安的坚韧精神,前世早不知死在哪条臭水沟里了。
家里材料有限,谢良钰翻遍整个杂物间,才从角落的袋子里收拾出少得可怜的一点掺糠的稻米,旁边还散落着一小把蔫蔫的南瓜藤。
……在这几乎万物皆可食的东部乡下,原身能把日子过成这样,也算是种奇迹。
谢良钰一阵头疼,只得简单熬了锅稀粥,他没有节省的意思,把找到的所有东西都一股脑加进了锅里——莫总前世口味挑剔,家里常养着烧各种菜系的师傅就有十几位,菜谱更没少背,可自己到头来仍是只会乱七八糟地煮一锅大杂烩,那时候不少人捧着他,说莫先生这是返璞归真大巧不工,他面上假笑,若不是为了维持形象,真想回他们一句“放屁”。
盯着锅里咕嘟咕嘟开始散发出些许香味的东西,谢良钰又叹出一口气。
他叹自己前世忙忙碌碌,也不知追求了个什么东西,好似看着光鲜荣耀,却还是不能自在说想说的话,做想做的事……唯吃穿用度上好些,可那些玩意儿习惯了,也没什么意思。
想不开,活得真累。
时年十七岁的的安平童生谢良钰,蹲在燃烧的火炉面前感觉自己悟透了人生。
可惜就算悟透了天道也得想辄填饱肚皮,谢良钰尽量挑稠的盛了两碗粥,端到主屋去,用“开席”的霸气对虎子抬抬下巴:“吃吧。”
男孩儿怯生生地抬起眼皮看看他,犹犹豫豫做到桌前,瞪着桌上两碗清香的热粥,鼻翼抽动了两下,眼睛有些发直。
谢良钰看不得他这副小可怜样儿,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原身苛待弟弟已久,不能指望虎子现在就在他面前放开了动作。他也不多说,又简单说了一句“吃”,便兀自抄起自己那碗,故意装作很香甜的样子吃了起来。
虎子还是怕他,但这小子从小有股小牛犊似的愣劲儿,俗称记吃不记打,眼下肚子正饿,见哥哥不似往常凶神恶煞,又吃得香甜,渐渐的就也忍不住了。
谢良钰搁碗后头看见他小猴儿似的悄悄抓过碗吃起来,忍不住露出一点笑,随即却又为口中清汤寡水、甚至划拉嗓子的味道皱起了眉:他好些年没吃过这些粗糙的东西,尽管肚子正咕咕叫,可还是没能吃下去多少,就难以忍受地放下了碗筷。
反正暂时也饿不死。
谢虎却是狼吞虎咽,这点稻糠粥谢良钰瞧不上,对他而言却是难得能填饱肚子的热饭。七八岁男孩儿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一碗粥很快被喝得精光,稍稍解了腹中难以忍受的烧灼,小孩儿甚至伸出舌头将碗沿都添得干干净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