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七零投喂大反派》作者:大漠风铃
文案:
【穿书】聪明乐观小可爱×人狠话不多大反派
沈盈盈穿进了年代文里。
原身在文里只有一句话,用来体现大反派在幼年期的冷漠——
那孩子瘦得跟个小猴儿似的,蜷在角落,已经没了气。陆斌只冷漠地看了一眼,伸手将她身上那破毯子抽走。
于是,沈盈盈一睁开眼,就看到小反派半蹲下来,朝她伸出脏兮兮的手。
沈盈盈:“……”
陆斌:“……”
她当即爬起来,双手奉上毯子:“大哥,给。”
陆斌冷哼一声走开了。
*
陆斌没想到那小孩儿黏上自己了。
他每天一身伤回来,都见她蹲在门口,手里拿着半块红薯要给他。
他冷着脸说了一声滚,她放下红薯就跑了。
直到一天他没看到她,忍不住去找,最后发现她被人按在地上打。
那几个刺头一看到他,松了手站起来准备走。
他捡起地上那块红薯,连皮都没剥,就着灰尘吃了。
吃了她的东西,以后就是她大哥了。
他捏了捏指骨,将刺头们又打趴了一遍。
*
大反派陆斌开局就死了唯一的亲人,彻底成了村里的扫把星,没活干,没饭吃,还被村花冤枉成流氓,含恨离开陆家村。
十几年后,陆斌成了叱咤商界的大佬,归来复仇,打了个响指,陆家村就消失了。
沈盈盈小算盘打得清楚:标准美强惨,入股要趁早,做个跟班最划算。
可她怎么也没想到,她如愿喊上了大佬,一喊十几年,最后他不让喊了。
他将她抵在墙角,声音一如既往的冷静:“叫老公。”
一句话简介:大佬,我养你啊!
立意:逆境自强。
内容标签: 种田文 穿书 爽文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盈盈,陆斌 ┃ 配角:┃ 其它:百变声线娇美人×人间兵器俏军官
========================
第1章 小反派 大哥,给!小小意思不成敬意。……
好冷。
沈盈盈被冻醒时,想起之前回来时倒头就睡,连小太阳都没开。
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正打算起来把暖炉打开,然后就对上了一双眼睛,差点被吓得原地去世。
这是一双非常漂亮的桃花眼,眉骨上有道浅浅的伤疤,月光从窗外透进来,漆黑的瞳仁映着那点银色,无机物一般,显得有点冷漠无情。
桃花眼的主人是一个少年。
少年穿着件破棉袄,半蹲下来,微微垂着目光,俯视着她,眼神像是在看一个死人,身后半明半暗,显现出周遭事物的轮廓。
破败的土坯房,乌漆嘛黑的墙,上面几张春联掉色泛白,靠墙的桌上凌乱地摆着几个破碗,长凳缺了个腿儿,倒在坑坑洼洼的地上。
沈盈盈缓缓地眨了眨眼。
她老家也是农村,可现在沿海地区的农村,早就跟城市没多大区别了。但她发誓,这情景她见过。
就在她那6.5英寸的华为手机里,她下班后一边挤公交,一边刷微博时,看到一位画手太太放出来的一张图。
太太画的是年代文《重生七零:嫁给天选之子》里大反派陆斌的小时候,还配上了原文——
“那孩子瘦得跟个小猴儿似的,蜷在角落,已经没了气息。陆斌只冷漠地看了一眼,伸手将她身上那破毯子抽走”。
那微博还艾特了小说原作者,不过当时原作者账号私信太多,没能马上看到,所以沈盈盈还特意截了图,在微信发给朋友,让朋友赶紧回复画手太太。
没错,原著作者正是她朋友。
朋友秒回她“卧槽神还原!!!!!”,然后立刻登微博转发并感谢画手。
确实神还原,这少年简直就是从那张图中走出来的,连朝沈盈盈伸出来的手,角度都的一模一样。
于是沈盈盈开始慌了。
她穿书了。
没穿成女主就算了,好歹整个现在流行的女配或者炮灰,放到电视剧里活不过两集的那种也行啊?
好家伙,她这是连炮灰都不算,直接穿成个一次性背景板,作者用来体现少年陆斌的冷漠,连名字都没有的尸体!
淦!这是什么人间疾苦!!
这会儿腊月寒冬,外面非常冷,陆斌本来见面前的小孩儿没了气,正准备把毛毯拿走披到身上,怎么都没想到她竟然睁开了眼。
沈盈盈和陆斌四目相对,彼此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震惊和崩溃。
她忽然想起,眼前的陆斌,现在也不过是个十六岁的少年,大晚上的,她这算是诈尸了,他显然也被吓到了,却硬是连喊都没喊。
不愧是十几年后打个响指就让陆家村消失的男人,没有这种镇定都做不了铁血无情的大反派。
身为看过全文的外挂人士,沈盈盈当即爬起来,反手把毛毯扯下来,再双手奉到陆斌面前:“大哥,给。”
小小意思,不成敬意,希望大佬以后罩着她!
陆斌嘴角抽了抽,满脸都写着“这小孩儿有病吧”,嫌弃地哼了一声,站起来,转身飞快地跑了。
“喂等等!”沈盈盈连忙追过去,屋里太黑,她没跑几步就踩到了一个浅坑上,差点扭到脚,好不容易摸到门边,陆斌早就没影了。
冷风不停地灌进来,沈盈盈冻得直哆嗦,连气都不敢叹了,赶紧裹紧身上的毛毯,退回屋里,想把门关上,推了几下,这大木板却死活不动半分。
门是坏的。
沈盈盈一阵头大。
她扒着门边往外仔细听了听,已经听不到广播了,但是附近的房子还有透着微微橙光,那是煤油灯的光。
七十年代农村穷苦,村广播是为数不多的娱乐,有特定的播放时间。煤油灯不是什么稀罕物,但大家还是能省则省,不会一直点着。
广播停,灯还亮着,所以现在应该还不是太晚,大概也就八点多的样子,沈盈盈在犹豫要不要向附近房子的大人求助。
在原著正文中,陆斌二十五岁才第一次露面,那一章他作为男主的对手登场,笔墨不多,寥寥几句就展现了这角色心狠手辣又狡猾奸诈,让读者们开始为男女主忧心。
而刚才少年陆斌出现的场景是在番外,作者用番外补充陆斌正文性格形成的原因。
这时的少年陆斌,刚刚失去了唯一的亲人,又因为家中从前是地主的黑底,被人排挤,没活干,没饭吃,种的东西被村里其他孩子糟蹋,只能靠着挖野菜凑合,半年后还会被村花冤枉成流氓,含恨离开陆家村。
沈盈盈是个社会人,自然不会天真地认为只要去求别人,别人就会帮她。
这房门显然不是刚坏的,陆斌都能看见她,其他村民自然也能看见,但只有陆斌进来了,她刚才把毛毯给他,他却没要,很可能他本来是见原身一个小孩儿大冬天的躺在地上,进来看看是不是出事了。
当然,原著里是出事了,所以他才把毛毯拿走。
沈盈盈心想,就这么看,小陆斌人似乎还不错——也是,这才番外的开头,小陆斌就算心里有怨气,还不至于现在就已经长歪了。
至于其他村民,十有八九是觉得太晦气了,怕在过年前沾到脏东西,任由她自生自灭了。
因此,她觉得现在去求助不太合适,因为很可能会遭到拒绝。
她还想着明天就靠金手指给自己弄点口粮的,第一次跟其他人打交道,怎么也得先收拾收拾行头,留个好印象,好让别人看到她觉得是可信的。
想到这里,沈盈盈打消了今晚求助的念头,退回屋中,粗略地看了下这小土房。
屋中空荡荡,墙角处却堆了三个大木箱,旁边还有桶盆痰盂,看着像是刚打包搬家,却还没来得及收拾的样子。
她把箱子逐一打开,一箱是衣服,另外两箱是杂七杂八的日用品。
镜子,杯子,书本,手纸,毛巾等等,显然装箱的人不擅长收拾,各种东西乱塞一气,看得沈盈盈强迫症都要犯了,干脆重新合上了箱子,打算明日白天再收拾。
风还在一直往屋里灌,她翻了翻衣箱,里面没有厚衣服,大多是薄衣,竟然还有女式的大人衣服,也不知道这原身的父母到底去哪里了。
她叹了口气,干脆翻进箱子中,躺在衣服里,虽然也没多暖和,但总比刚才好多了。
她一边回想着原著情节,一边琢磨着万一回不去原来的世界,以后自己要怎么办。
刚才她在门边比了比,原身这身高也就一米五上下,估计年龄十二岁左右。
她肯定不会做什么体力活的,离高考恢复还有四年左右,只要熬到那个时候,拿个满分不是问题,到时候能上最好的大学,毕业之后前途无忧。
毕业前的这八年,她得好好抱紧陆斌的大腿才行。
择日不如撞日,等明天拿了口粮,就开始去攻略这小反派吧。
第2章 跟着你 大哥好!我是来保护你的!……
沈盈盈做了个梦。
梦里还是这老房子,她坐在床上,捧着一本小人书。
“晓晓,来,叫周叔叔。”
她抬起头,一个女人正站在门边,笑着朝她招了招手,随后又把脸朝向门外,高兴地说着什么。
女人非常漂亮,一双杏眼秋水无尘,楚楚动人。她皮肤白皙,穿着得体的裙子,手上还带了腕表,像电视里年代剧中的有钱小姐。
沈盈盈放下小人书,跳下床,跑了过去。
一名高大的军装男人走进屋内,专注而温柔地看着女人,余光见沈盈盈过来时,眼中闪过一丝不耐。
男人那点情绪一闪而过,消失得飞快,连女人都没发现,但沈盈盈发现了,于是躲在女人身后不愿叫人。
女人转过身哄她,也不知道为什么,非常执着要她叫那男人,水润的杏眼几乎要急出泪花。
“没关系的,秀玲。”军装男人安慰着说,“是我的错,以后日子还长,我会补偿你和晓晓的。”
女人抿着唇,微微蹙眉,眼角泛湿,男人看得心疼,大手轻轻搭着女人的肩膀,仔细地哄了一番。
沈盈盈比他们矮了一大截,抬头看着他们,心中涌起一股委屈和不安,甚至还有些生气。
不一会儿后,女人蹲下身抱了抱她,温柔地说:“晓晓,妈妈要出去一趟,很快回来,你在家乖乖待着。”
沈盈盈点了点头,那两人便走了出去。
她回到床上,继续看小人书。
白天到晚上,晚上到白天,日夜交替,女人却始终没有回来。
……
喔——喔——喔——
沈盈盈在鸡鸣声中睁开眼,窗外却还没天亮。
她在黑暗中发了会儿呆,知道刚才的梦是原身残留的记忆。
这可怜的小朋友,看起来像是被弃养了。
衣箱毕竟不是床,沈盈盈躺得不怎么舒服,醒了之后就再也睡不着了。等到天终于冒出一点光亮,她听到外面渐渐有了人声,那是农村社员准备出工了。
沈盈盈也爬了起来,斗志满满,准备按昨晚计划好的来。
主角有主角光环,运气值都是点满的。而反派就不一样了,各种倒霉,每天都在黑化的路上。
按照原剧情,昨晚陆斌大佬的惊艳出场后,向读者展示了“连小孩的东西都毫无心理障碍地抢”的冷漠。紧接着,今天中午将会发生一件事。
这件事,会让他拉一大把仇恨值,彻底成了村中扫把星,从此村中但凡发生点什么坏事,村民都赖到他头上。
今天中午,将是陆斌大佬的人生黑暗转折点。而沈盈盈要做的,就是以高光之姿,拯救大佬于水火中。
但是,现在时间还早,她得先准备准备。
光线从天井和窗户透了进来,屋中亮了不少,她先是里外打扫了一番,然后翻开箱子,将那些日用品一一拿出来。
她收拾到一半,箱底有什么东西闪了一下,伸手掏出来一看,竟然是块手表,表盘上几个歪歪扭扭的“OMEGA”,而且还带了星期日历。
欧米茄!沈盈盈震惊了。
在这年代里,手表可不是什么普通东西,欧米茄更是手表中的高档货。
沈盈盈看了看四周这破房子,又看了看手中的男款表,又想起梦中那漂亮妈的打扮,觉得这事儿实在是有点魔幻了。
敢情那漂亮妈还真是有钱人?
梦中的军装男看起来就不像亲生的,那原身的爸爸去哪儿了?
手表在这儿,是不是代表……去世了?
沈盈盈心情有些复杂,原身的故事线并不在原著文字中,应该是这个世界根据原著自行补充的。
她从衣箱中拿出一件衣服,层层叠叠地裹着手表,塞进痰盂里,然后把痰盂放到床底最里面。
从前电视剧里面就是这么演的,她还嘲笑过,现在才发现,实在是除了床底,没其他地方可藏了。
到此时她才发现,就连这痰盂也不一般,因为它是成对的,跟角落的那双面盆、箱中的两只杯子一样,都是搪瓷质地,上面都描着芙蓉鸳鸯图,显然是一整套买下来的。
这玩意儿她知道,图案是国画家为某大搪瓷厂设计的,要凭结婚证明才能购买,一套一百多块,她真正的父母当年结婚也搞了一套,一直到现在都还在祖屋里。
沈盈盈边整理边看,花了不少时间,然后拿着面盆和毛巾,打了些水,还把镜子、梳子都拿了出来,对着镜子仔细看了看。
原身继承了漂亮妈的颜值,皮肤白皙,长眉杏眼,睫毛卷翘,配着那粉嫩的唇瓣,连沈盈盈都忍不住想揉自己一把。
她用湿毛巾把脸擦干净,拆下发圈,用梳子重新把头发梳顺,二八分斜刘海,扎成双麻花马尾。
她闻了闻身上,幸好没什么味道。她又做了套广播体操,动了动手脚,试了试这身体的力气大小。
做完这一切后,外面太阳高照。
沈盈盈捡了根树枝,插在地上,根据影子判断时间。她估摸着差不多快十二点了,就径直往村头的方向去,找个不显眼的地方猫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