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斌快步走过去,蹲了下来,摇着蒲扇给她扇了扇:“你进去,我来弄。”
刚夏季的时候,沈盈盈还不适应这没空调没风扇的日子,现在夏天都过去一半,她也已经被热习惯了:“哎呀不用,我来就行。”
陆斌也没坚持,只在旁边给她扇风,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
夏天是个赚钱的好机会,因为这个季节蔬菜瓜果多,捞河鲜也更容易,可用到的材料多,而且因为太热胃口不佳,城里的人们在这个季节也更舍得花钱在零嘴上,一旦到了冬天,大家都想要多吃肉,到时候肉票是一票难求。
沈盈盈虽然会做各种吃的,但毕竟不是生意人,哪怕是工作的时候,负责的企划部分都跟这个年代小生意几乎联系不到一起,而陆斌祖上就是做生意发家的,天生对商业有着敏锐的嗅觉,两人一内一外,刚好可以互补。
陆斌并没有忘记自己的初衷,在黑市崭露头角,是为了能入高叔的眼。
第一次摆摊虽然有点水花,但也只是一点,还不足以引起上头的老倒爷注意。得趁着冬天来临之前,搞出点名堂来,否则冬天摆摊太费成本,不划算。
因为每周只能在周日摆摊,一周只有一次赚钱的机会,一个月大概就只有四次,所以实际上他们的机会次数并不多。
但正如陆斌所说,物以稀为贵,柠檬鸡脚的价格虽然好,但量多了就会泛滥,保持一周一次六斤左右刚好,再搭配点其他东西一起卖,单趟即使扣除成本,也能赚二十块左右。
奥尔良烤鸡完成后,陆斌将它们拿进屋里,那股香甜的烧烤味又是另外一种风格,王铁直呼。
烧烤前,陆斌就已经将鸡肉斩块,特地留了一整只鸡腿,现在这奥尔良鸡腿正冒着热油,巧克力色的表面带着刀花,连缝隙都油亮光滑,尤其是那层鸡皮,让人垂涎欲滴。
王铁不顾烫嘴,一边吹着一边咬了一口,牙齿撕开嫩滑紧致的鸡肉,鲜嫩甜蜜的汁水在口腔里溅开,带着柴火烧烤的香气,弥漫在唇齿之间。
他已经顾不上说话了,一边大口大口地啃着,一边竖起了大拇指:好吃,太好吃了!
而另一边的陆斌和沈盈盈则把鸡脚分装好,包裹严实,王铁吃饱喝足后,把鸡脚送去镇上饭店,让经理帮忙冷藏。
搭配鸡脚出售的甜点,沈盈盈打算选择钵仔糕,因为这甜点不需要冷冻或者冷藏,制作方便,颜值也高,容易俘虏少女心和童心。
因为这糕点当天做当天吃口感最好,所以他们得在出发前,再提早两个小时起来做。
这年头没有闹钟,沈盈盈自从习惯了没空调没风扇之后,晚上躺着竹席液能睡着了。她觉得,如果让陆斌三更半夜过去敲她门的话,她不一定醒得过来,但是要是他高声喊大力拍门,十有八九得吵醒附近的人。
要是被人知道他们三更半夜不睡觉起来,怎么看都很奇怪吧?他们这是秘密赚钱,可不能被人发现。
于是沈盈盈说:“大佬,我今晚睡你屋呗?”
陆斌错愕了一下,但很快又点点头:“行,你睡我床,我收拾一下老房间睡里面。”
陆斌家是地主成分,过得艰难,但房子是比村里其他人大的。之前因为家里人都去世了,其他房间都空置了,要收拾出来用一下还是很快的。
于是,沈盈盈晚上在自己那小破屋洗完澡后,估摸着附近住户都睡下了,这次偷偷从自己屋里溜了出来,像地下.党接头一样,轻轻地敲了敲陆斌家门。
门很快地从里面被打开了,露出暖黄的的煤油灯光。
陆斌站在门后,眼里带着笑意。他拉大了门缝,往一边让了让,沈盈盈眉眼一弯,从门缝里溜了进去。
他指了指自己的床:“赶紧睡吧,明天得早起。”
沈盈盈也不客气,爬上了床,躺下后朝陆斌说:“好的,大佬晚安!”
陆斌又指了指旁边的房间:“我就在这里面,有事喊一声就成。”
沈盈盈“嗯嗯”地应了两声,然后陆斌吹灭了煤油灯,走进了房间里。
*
第二天到点的时候,陆斌准时地起来了。
他点起煤油灯,出了房间,看到小姑娘还在熟睡,轻手轻脚地走过去,脸上有点犹豫,心里有点不想叫醒她。
然而,他又想起昨天他们商量计划时,小姑娘一脸兴奋,他叹了口气,最终还是俯下身,轻轻地推了推沈盈盈。
“阿盈,起来了。”
连续喊了几声,沈盈盈才迷迷糊糊地醒来,一睁眼就是陆斌那漂亮的眉眼。
她睁大了眼睛,飞快地眨了眨眼。
大佬美如画,这冲击力太大了!
沈盈盈连忙爬起来:“大佬,我醒了。”
两人简单地洗漱后,开始在灶台前忙碌起来。
钵仔糕工序不难,沈盈盈打算做水晶款。
她将木薯淀粉、马蹄粉混合后,加入清水化开。接着,她又用清水把白糖煮开,随后加入粉浆搅拌,继续煮成透明状,再趁热把之前混合的熟粉浆倒进去。
陆斌已经将小陶钵一个个排开,底面放了各种果粒,沈盈盈将粉浆舀进小陶钵里,大概八分满左右,再放到锅里分层蒸熟,一锅大概蒸二十分钟左右。
蒸熟出锅时,钵仔糕放冷后就会慢慢变透明,像水晶一样,能清晰地看到里面的果粒,看着就很清爽,是适合夏天的一款小甜点。
陆斌看了一遍之后,已经知道怎么操作了,于是就让沈盈盈先回去休息,剩下的他来搞定。
沈盈盈也不客气,打着呵欠去睡回笼了。
等她再次醒来时,陆斌已经出门了,桌子上还压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着:锅里有早饭,记得吃。
沈盈盈抿唇笑了笑,过去揭开锅盖一看,居然是她之前教他做的红薯布朗尼,小灶里还温着一杯牛奶。
她把早饭端到桌子上,尝了尝大佬的手艺。
甜而不腻,口感细滑,比她做的还好吃。
天哪,原著里只说大佬会经商,可没说大佬还能入得厨房,简直学什么会什么,这还让其他人怎么活?
这就是设定的魅力么?太让人羡慕了!
吃甜点容易让人产生幸福感,沈盈盈觉得整个人都有点飘飘然——
在原著里大佬可是眼神就能杀人的反派,谈判桌上冷酷无情杀伐果断,谈判桌下脱了西装就能一打九,小弟无数,别说做饭了,吃饭的时间都不够。
然后现在她吃着大佬做的红薯布朗尼。
噢,这该死的反差萌!
就在沈盈盈沉浸在甜点的幸福感时,陆斌那边进行得也十分顺利。
他和王铁本来进城的时间就算早,往场赶到黑市时,倒爷和客人都还不算多,但今天他们来到之前,就已经有好几位客人在等着,一看到陆斌就围了上去。
这还主要是因为上星期陆斌只带了一斤无骨鸡爪过来,客人们怕来晚了没得名额,所以很早就过来等了。
陆斌将摊口摆出来,客人们一看这次量比之前多多了,都纷纷表示放心。这次年轻摊主还摆出了另一款糕点,因为有无骨鸡爪在前,他们对这摊口的质量都非常信任,很爽快地就完成交易了。
第35章 碎花裙 大佬竟然知道连尺寸都买对了。……
因为上周陆斌已经打开了人气, 这次不用再做试吃,也很快就将那六斤多的柠檬鸡脚卖完了。
无骨柠檬鸡脚的价格不变,还是三毛一两, 但这次没有限定只加肉票,陆斌还收了一些布票油票工业票等等,这针对的是手头宽裕一些的客户。
而钵仔糕面对的是手头紧一些的客户, 卖的是一毛钱一个,不收其他票, 这就跟外头卖的雪糕一个价钱,相对无骨柠檬鸡爪来说, 这价格就亲民太多了,于是买不起鸡脚的, 转而买起钵仔糕来。
就这样, 陆斌收获了不同群体的客户。
不仅如此,在来的路上, 他就和王铁说了,打算接私活,让王铁在摆摊的时候配合他。
到了摆摊的时候, 陆斌观察了每一位客户, 对于那些穿着得体明显财大气粗的,他就朝王铁微微点头示意。
王铁会意, 等那位客户买完之后, 他就跟上客户, 跟客户表示他们接受订单, 可以送货上门,起订量是多少,量大有优惠, 除了鸡脚和钵仔糕,他们还能做其他糕点,包管是这市面上没有的,独此一家。
随后王铁递了一张价格单给客户,上面都是一些价格不便宜的东西,柠檬鸡脚在那里面都还不算是贵的,客户甚至连听都没听说过。
如果在尝试那柠檬鸡脚之前,那客户觉得对方一定是疯了,但尝试过之后,加上摊主诚信经营,他觉得这摊主也不是狮子大开口的人。
一般能出得起价格的客户,脑子都很清醒。
客户知道摊主给他发价格单,是看上了他的购买力,当然也知道他这种优质客户很难得,如果宰客的话,那就是一次性买卖,没有以后了,那摊主看起来就是聪明人,自然不会做这种自断后路的傻事。
想到这里,客户点了点头,虽然没有马上下什么订单,但也收下了价格单,放在了衣袋里,显然是将王铁一番话放在心上了。
一轮下来,陆斌今天收了23.6元,外加一叠各种各样的票,收获了五位有潜力成为私人定制客户的客人。
王铁对陆斌的佩服程度又升了一个台阶,他脸上都是掩饰不住的兴奋:“哥,我看刚才那几个人,说不定很快就会找咱们下单!”
不等陆斌回答,他又咽了咽口水:“哥,那上面的东西我好多都没吃过呢,什么时候让小弟也开开口福?”
“你以为人家的钱是大风刮来的?说下单就下单。”陆斌看了王铁一眼,哭笑不得地说,“你缠我也没用,咱大厨是春晓,你去跟她说去,她愿意做你就有得吃。”
王铁一把勾住他的肩膀,啧了一声:“哥,我哪儿叫得动春晓姐啊,但她听你话嘛,你说你想吃,她肯定马上给你做。”
陆斌想起小姑娘乖巧的模样,心中忍不住一软,又掩饰性地咳了一声:“要是做出来了,肯定少不了你的。你最近都在我们家蹭几顿饭了,心里没数吗?”
他拍了拍王铁的肚腩,笑着说:“你看你,还吃,天天干活还能长出个肚腩。”
王铁被说到苦处,欲哭无泪地抱了抱自己的肚腩,又羡慕地看了陆斌一眼:自己也就比小斌哥小一岁,明明是差不多的年纪,为什么小斌哥就没有肚腩,他不是经常吃春晓妹子做的饭吗?
他唉声叹气地说:“肚腩就肚腩吧,谁让我管不住嘴呢!”
两人收拾好东西,又去采购了一些食材,陆斌提出要去成衣店,王铁还揶揄说:“嗨呀小斌哥,你可算舍得换一身衣服了!”
陆斌让他在外面等着,把自行车和食材看好,又说:“给春晓买的,咱们这成分,穿什么新衣服,那不是自找麻烦么?”
一个普通在村里做生产活动的地主成分,一年到头确实存不下什么钱,要是用上点什么好东西,哪怕是钱财来源没问题,也容易招来祸事。
也是因为这样,王铁虽然伙食一直都不差,但穿在身上的都是旧衣服,哪怕买了新的,也要故意磨旧了,或者搞个补丁在上面,才敢光明正大地穿出来。
这些提心吊胆的日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王铁想到这里,也忍不住叹了口气,但陆斌现在并没有这个想法,这半年时间,是他这辈子过得最充实快乐的日子。
哪怕那小姑娘跟他没有血缘关系,但她就是比亲人还要亲近,他还一直记得她跟他说“大佬,我只有你了”时的样子。
他和她是彼此的唯一,他不想她用周向国的钱,从前是迫不得已,但现在他也能赚钱了,他要赚足够的钱,不但要养活自己和小姑娘,还要把他们花的那些周向国的钱,还给周向国。
只有这样,她才跟他们互不相欠,他和她才是真正的互为唯一。
陆斌走进了成衣店,店员本来余光扫到他一身补丁的衣着,没有打算搭理他,但抬起头却发现对方是个英俊小伙,脸色顿时就好多了。
不管哪个年代,好看的人总是赏心悦目的,其他的暂且不管,在这烦闷的日子里,让自己心情好几秒钟也是值得的。
于是店员殷勤地推荐了起来,陆斌只得说:“不是我自己穿,是买给个十三岁的小姑娘,现在兴什么款式?”
陆斌对这些一直没多大感觉,总觉得街上的女人们穿的似乎都差不多,但小姑娘穿的那些衣服,又比其他小姑娘的好看多了。
她之前的衣服应该都是袁老师给买的,肯定也是在城里买的,那在这里应该也能买到?
陆斌看起来就是十七八岁的青年,店员理所当然地认为他是要给自己妹妹买衣服,心想哎哟还是个好哥哥!
顾家的男人更容易引起好感,店员更加殷勤了,连着推荐了几款,什么这是最新兴起的喇叭裤啦,这是很多人都爱穿的碎花裙子啦等等。
陆斌看着感觉都差不多,也分不出好坏,最后要了一条碎花连衣裙,又按照店员的推荐,配了同款的发带。
买完衣服后,陆斌和王铁回了陆家村。
他们回来得比预计的时间早,沈盈盈还在自己屋里写记录,陆斌回到自己屋时看到门外的锁,就知道她还没过来,于是把东西都放到自己屋里后,提着一个小纸袋去找小姑娘了。
“阿盈。”
沈盈盈家门是打开着的,她听到陆斌的声音,放下笔,也不忌讳,笔记本就直接摊开着,抬起头看着陆斌:“大佬,今天这么早,看来非常顺利呀!”
“对。”他来到沈盈盈身边,不经意间看到她面前的笔记本,上面居然是英文,脸色微微一变,马上回头把门关上了,又回到她身边,皱着眉说,“阿盈,你怎么写起英文来了?还不关门,被人看到了怎么办?”
陆斌的担心不无道理。
这年头是敏感时期,会英文的一般都是在公工作人员,连学校都没有英文课,如果被发现了写英文,那将是无穷无尽的麻烦。
陆斌拧着眉,显然是真的后怕了,沈盈盈拉着他坐下,给他倒了杯水,挠了挠脸颊,一脸认真地说:“我错了,以后注意,保证没下次,大佬相信我!”
这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陆斌总觉得应该要严厉地训斥一顿,让她印象深刻。可小姑娘态度端正,神情诚恳,大眼睛眨巴眨巴,让人提不起脾气。
明明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姑娘,可陆斌却觉得自己被她吃得死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