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笙睫毛颤了一瞬,无声叹息,带着不易察觉地感伤:“干妈,有时候,感情不是那么容易说断就断的。”
这种事,她太深有体会了。
初母何尝是不知道呢,她现在提起这件事更多的还是为了面前的这个孩子。
她和初父已经失去了杳杳,不能看着她长大、成人,结婚生子。
所以他们更加盼望明笙能够幸福。
初母握紧了明笙的手,话里藏着深意:“笙笙啊,有时候不要顾及太多,如果喜欢,就去争取。”
明笙似有所感地和初母对视了一眼,直到这个时候,她才忽然发觉,自己这么多年努力隐藏的那份情,并不是毫无破绽。
——
赵薛一上了车,便迫不及待地给沈朝渊打了个电话。
打算将自己在飞机上的所获得的情报全都告知沈朝渊。
电话打了两遍才通,电话那头的沈朝渊明显对接到赵薛的电话并没有多少欢喜,声音极其冷淡:“什么事?”
赵薛也不顾沈朝渊是什么态度,直接道:“哥,我不是来南市了嘛,你猜我在飞机上遇见了谁?”
沈朝渊没耐心听他讲故事,直接挂了电话。
自从那日从香山公寓回来以后,沈朝渊便全身心投入到了工作中去,从表面上看过去,别无异常。
就好像和明笙的分开对他而言,和少喝一杯咖啡没什么区别。
被挂了电话的赵薛,一脸懵逼,他不就是稍微吊了个胃口,他哥什么时候这么没耐心了。
于是他又拨了过去。
又是想了两遍,沈朝渊才接起。
这一次,他声音里带着微怒:“赵薛,我没耐心听你讲故事。”
赵薛听着电话那头暴怒的声音,身子不自觉地抖了抖,他没敢再兜圈子,直接了当地告诉他:“我在飞机上遇到嫂子了!”
这个称呼,赵薛一时半会儿是改不了了,索性是在沈朝渊面前,他也不需要多在意。
在长达十几秒的缄默后,沈朝渊才淡淡开口:“所以呢?”
他语调平常,一点也没有被影响,仿佛赵薛口中提起的是一位他并不熟识的陌生人。
赵薛和沈朝渊身处在不同的地方,他看不到沈朝渊此刻的神情姿态,仅凭着这短短的两句话,他略带不解地摸了摸鼻头,再次试探:“哥,你真不在意?”
沈朝渊眸色幽深,或许就算赵薛站在他面前,也解读不出来他此刻到底是什么态度。
因为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说完了吗?”沈朝渊状似无意避开他的问题,“南市的合作谈好了?”
赵薛哀嚎:“哥,我这才刚下飞机好不!我遇到了嫂子和一个男人一起,所以一下飞机就给你送情报了,结果你却一点都不在意,早知道飞机上我就装作和嫂子不认识了!”
“一个男人?”赵薛那么长一串的句子,沈朝渊就只听清了这几个字。
赵薛见达到目的,顿时又装了装:“对啊,一个非常优秀的男人,很帅,和哥你不相上下,重点是嫂子和他特别的有默契,就像、就像认识很多年了一样。”
这些话,赵薛是一点都没夸张,如果不是因为他是站沈朝渊这一方的,他早就将那个男人夸上天了。
沈朝渊沉默了,赵薛的那句形容,忽然让他想起了最后一次见到明笙时,她说的话。
“对,我爱上别人了。”
“我们认识十多年了。”
良久,沈朝渊无声地勾了下嘴角,似嘲弄,眼神却依旧平静无波。
“挂了。”他冷漠地回了电话的那头的赵薛,然后迅速挂了电话。
手机重重一置,和办公桌接触的地方,划拉出一声刺耳的声音,沈朝渊却一点也不在乎。
明笙和林述言在南泞镇一共待了六天,明天的上午的飞机回青市。
周六一整天,一直绵雨不断,好在住在镇上的人都习惯了。
初母一听俩人是明天的飞机,这一天都在捯饬家里的特产,想要给他们带回去。
明笙和林述言拒绝了很多次,最终无果,只能接受。
不过这一次,他们也给两位长辈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明笙告诉他们,最迟年后,杳杳的三部作品陆陆续续都会被拍成影视作品,杳杳未完成的梦想,她和林述言会帮她一步一步实现。
初母在镇上的一家山货店给订了一些干菇,打算晚上用来煲鸡汤。
可这一时暴雨不停,路面湿滑,前几日雨后青苔更是长了出来,于是明笙当机立断决定代替她去。
初母和其争执了一会儿,最终妥协,只是她叫来了和丈夫在书房交谈的林述言,让他陪着一起。
林述言接过初母递过来的黄色木质伞,伞很大,而且很笨重。
不像明笙在青市用的小巧带着花样的折伞。
可它却和这烟雨小镇极其相配。
烟雨袅袅,撑着一把旧伞,和深爱的人一起走在被雨滴敲打的青石小路上。
明笙余光瞥向身旁的那道清影,这一刻,她忽然明白了初母的用意。
“南泞镇,虽然地势偏洼,但这里的风景算得上数一数二的好,近两年来,来这旅游的人是络绎不绝,前面那一块还保留着旧时的青砖黛瓦,亭栏长廊,每年都会有好些网红来这里打卡,给这里增加了许多热度和曝光量,所以沈总,我们保证您这次的投资绝对会有很丰厚的回报。”说话的是南泞镇地方一家规模不大的旅游公司老总。
这几年,他致力于南泞镇的旅游开发,没想到有朝一日能和商场上知名企业沈氏的总裁沈朝渊走在一路。
沈氏看重这里的发展,想要投资,那他自然会积极为其介绍这里的美好。
只是李势滔滔不绝说了很长一段话之后,抬头发现,那位沈总的注意压根不在他说的那些介绍上。
而是目光瞟向远房,眼神晦暗,像是看到了什么令人不舒服的画面。
李势顺着面前这位沈总的目光望过去发现,前面很远的地方,有两个人撑着一把伞,往镇中心走。
一男一女,背影清瘦,看着还挺相配,李势直接主观将那俩人当作一对情侣。
且为了顺应眼下的谈话内容,他还给那对情侣加了一个前缀。
“沈总,你看前面那一对情侣,瞧着眼生,估计是来镇上旅游的,这会儿虽然是旅游淡季,但是镇上的那些民宿和宾馆也很少有空房间。”李势为了宣传,真是一点夸张都不放过。
谁知沈朝渊在听到他那噼里啪啦一长串话后,原本淡漠的脸突然冷了下来:“你怎么就确定那俩人是情侣?你认识?”
这一路上来,李势的嘴不知道说干了多少次,换来的最多的就是沈朝渊的几个‘嗯’、‘好’。
其他的都是他那位助理代他和自己交谈。
沈朝渊突然这么厉色起来,李势有些忐忑,他不知道刚才的话哪里出了问题。
他不就是‘就地取材’一下,难不成就这么巧,前面俩人刚好是沈朝渊认识的人?
李势当然觉得这种巧合不存在,只是这再开口,到底不如之前那么侃侃而谈:“沈总,我方才只是猜测,因为往年来这的情侣还是占大多数的,方才前面那一对,瞧着背影和往年那些情侣没太大区别,应该是八九不离十了。”
沈朝渊视线移开,冷冷地睨了一眼身旁的男人,语气莫名:“所以一男一女走在一起就默认他们是情侣了?”
李势以为这个问题在他解释完以后,就会这么揭过去,从未想过对方居然会揪着这个甚至都算不上实质性的错误点上不放。
这还是传言中的那个格局长远,手段了绝的商场传奇吗?
李势不禁对自己所了解到的消息感到深深的怀疑。
最后,在沈朝渊凉凉的注视下,李势搓了搓微湿的手心,忐忑回应:“那沈总您觉得?”
“我觉得他们不认识。”沈朝渊默了默,开口。
等了半天的李势:“......?”
他再次抬头,看了一眼远处即将转弯的俩人,即使背景模糊,他也能看出来俩人时不时对视言语,虽然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可这怎么看,也不像是两个陌生人该有的状态啊。
苦思了半天的李势忽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沈总,您...是不是认识前面那俩人?”
好像除了这个答案,他实在是想不到其他的了。
“不认识,我只是在合理陈述某个可能的事实。”沈朝渊依旧冷着一张脸,只是目光在望向前方的时候,眼底闪过一抹异样。
李势在面对这样的沈朝渊,只想到了一个形容词:死鸭子嘴硬。
第21章 去爱该爱的人。
关于南市的这个旅游项目, 沈氏很早就做过了调查,准备接触。
而沈朝渊这次过来就是彻底敲定投资合同以及后续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会在这里, 在这条街上,遇见了明笙和...那个男人。
他们是来旅游的?
再结合方才李势说的‘来这里的多半是情侣’这句话, 沈朝渊的脸色肉眼可见地变难看。
所以甩了他以后,这么快就和别人在一起了。
沈朝渊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一种闷躁感从他心底浮起。
那种感觉很不好受, 他此刻就如同被线拉扯着的风筝,掌控不了自己。
李势不知道他心中所想,还差点以为是他方才在心底的吐槽被其发现了。
不管怎样, 他是没打算再和这位沈总争论刚才那对到底是不是情侣这件事,既然这位沈总觉得不是那就不是, 眼下还是拿稳投资最重要。
于是当下李势就将话题引到了环保方面的问题。
晚上,初母做了一大桌子的菜,都是明笙和林述言爱吃的, 初父甚至开了自己珍藏多年的酒, 依次给明笙和林述言倒上一杯。
初母在一旁劝着:“行了行了,笙笙哪能喝这么多。”
初父躲开妻子拦着的手,非要给他们倒满:“这酒啊,我珍藏了好多年, 以前是打算留着杳杳订婚结婚的时候拿出来的。”
明笙捧着酒杯的手一顿,她看向身旁的林述言。
紧接着初父叹了口气,眼底闪着泪光:“可惜了,杳杳没这个福分,她以前就和你们两个玩的好,这杯酒你们替她喝了, 就当我们的杳杳已经嫁人了。”
初父这话,除了表面这层含义,更多的还是想告诉林述言,过去的事儿就算过去了,别那么犟。
林述言垂着眸,看着面前杯子里的酒,一言未发。
他当然听得懂初父的话中意,林述言到现在都记得,八岁那年,隔壁忽然搬来了一家新邻居,邻居家有个小女孩,扎着两只羊角辫,一见到他就冲他笑,脸颊两边是若隐若现的梨涡。
母亲告诉他说,那个妹妹身体不好,让他以后多照顾着点。
当时的林述言望着小妹妹天真的笑容,当下便重重点头答应,于是这一照顾就是十一年。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只有这十一年。
他原以为自己会照顾她一辈子的。
就这样,初父和林述言俩人就这么碰杯,一杯接着一杯地喝。
不知道过了几巡,饭桌上的气氛忽然就这么沉重下来,初母抹了抹眼角,然后找了个了话题:“笙笙啊,你把老房子卖掉了,你们现在住哪啊?”
明笙及时回答:“我租了两套对门的公寓,阿言就住在我对面那套。”
初母闻言点点头,但还是有些不放心:“要不然直接找一个安全性高的小区,我和你干爸出钱给你买一套,就当是给你的嫁妆。”
明笙怎么可能答应:“干妈,不用这样,我有钱的。”
初母坚持:“你的钱是你的,上次你打过来的钱我没花都给你存着,留着你以后嫁人了,给你添嫁妆,你放心,一套房的钱我和你干爸还是出得起的。”
初母在说到嫁人的时候,目光瞥向了明笙身旁的林述言。
明笙自然感受到了这两天他们试图撮合自己和林述言的意图,可感情从来就不是能勉强得来的。
更何况她不想就这样让他知道自己的心思。
如果这段情意被挑明,让她以后如何面对杳杳,而他肯定也会慢慢疏远自己。
现在的她尚且还能待在他身边,就算不能在一起依旧可以天天见面。
这样她就已经很满足了。
这世上并不是所有的爱和喜欢都非要得偿所愿。
明笙怕林述言察觉,只好找了个理由挡了初母的话:“干妈,我才刚分手没多久,嫁人还早着呢。”
初母被她这句话惊得半晌说不出话来,直到身边的丈夫暗地里碰了碰她的胳膊,她才反应过来:“笙笙你什么时候谈的男朋友,怎么也没和我们说过?”
明笙弯唇笑了笑,以此来冲淡眼底的苦涩:“大二谈的,毕业分的手。”
寥寥一句,将她和沈朝渊的那三年略过。
“怎么会分手?是不是他对你不好?你和我们说,我们去找他!”
初母一直很心疼明笙这个孩子,从小就那么苦,一听到俩人已经分手了,她下意识就代入是对方做了对不起明笙的事情。
明笙余光瞥向身旁已经有些醉意的人,心中那股担忧渐渐放下,她语气平淡地回了初母的话:“没有的干妈,他对我很好,是我提的分手,总是放不下某些过去。”
初母听了,跟着叹了一口气,有时候她真觉得是造化弄人。
明笙说的那些过去,初母当然都懂,只是心照不宣而已。
林述言彻底醉了,明笙联合初母一起将人抬回了客卧。
醉了酒的男人,脸颊微红,多了些许稚气。
明笙坐在床沿,望着床上的男人,内心泛着苦涩。
他应该很想杳杳吧,比她还要想。
窗外月光倾洒,照的窗前人影孤寂。
——
从南泞镇回来以后,明笙和林述言便去了一趟新悦影视公司。
直到去了才知道,林述言那天去谈合同的时候,连同她的那份经纪人合同也一并谈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