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潮湿不宜私奔——小央【完结】
时间:2023-02-24 12:41:28

 
 
第14章 春季(14)
  风最旺盛的时候,夜里的冷空气也被吹到膨胀,没被束起的长发卷曲着飞舞,像漆黑的蛇,吐着信子游离窜动,跃跃欲试。莫乌莉抬起手,指尖轻轻拂过额头,滑到太阳穴,遮蔽的发丝就这样退到耳畔。笑氤氲在脸周围,并不温暖,徒然湿冷,阴恻恻的,冻到骨子里。
  莫星云打了个寒战。
  他说:“你到底在干什么?”
  她说:“你觉得呢?”
  反问时,莫乌莉上身稍稍向前倾。只是个再寻常不过的动作,莫星云却下意识往后靠。
  她更看不起他了。从她的冷笑里,莫星云很清楚地感受到。
  “有必要吗?”他说,“这是巧合?”
  她侧过身,长发又被风掀乱。这一次,莫乌莉没再整理。
  他留在原地,僵硬地杵在哪里,眼睁睁目送她离开。莫乌莉退了几步,转身走了,脚步轻快。刚才下楼,她还一副厌烦疲倦、累得不行的样子,现在却又恢复了元气。难道她以别人的痛苦为乐,专从别人的艰辛中吸取精气?世界之大,有这种妖怪也不奇怪。
  莫星云拖着沉重的脚步回车上,坐回去以后,他又发了很久的呆。
  他能做什么呢?
  莫星云发动车子。
  他的学校离那间大学有两条街,开车容易堵,步行又太花时间,就是这种尴尬的距离。莫星云乘地铁过去。
  上大学以来,他交过一个女朋友,对方留学,和平分手。他也有几个知心朋友,时不时约出去聚餐喝酒。在外人眼里,他条件突出,有些高冷,却不乏义气。有人欣赏他,当然也有人看不惯他。但成年人足够成熟。
  至少,比未成年人好得多。
  高中时,莫星云吃过一些苦头。
  他上的是住宿学校。青春期的孩子最复杂,又要共同生活,难免有摩擦。他有不少让人讨厌的毛病,早晨爱提早起,动作又不轻,别人打招呼还不搭理。他那时候也幼稚,说好听点是“王子病”,说难听了就是“爱装逼”。同寝室的男同学很讨厌他。
  用莫乌莉的话来说,就是“我们家的人有被讨厌的DNA”。
  当然,不管怎么说,打架是不对的。
  莫星云势单力薄,一个人挨揍,他直接告诉老师,但是,遭遇只从光明正大的拳打脚踢变成暗搓搓的恶作剧。
  口头奚落还算好,有时候伸腿绊他一跤就有些过分了。
  莫星云觉得生气就输了,忍着不发飙,但是效果不怎么好。讨厌他的人嘻嘻哈哈,肆无忌惮:“开个玩笑而已,至于吗?”
  直到那一天。
  那是高二上学期时的发生的事,莫星云又和讨厌的男同学吵起来。对方龇牙咧嘴,莫星云也怒火中烧,两个人都没注意到,教室门外,有人走了进来。黑发的女生默默走到讲台,拿起黑板擦。
  “喂。”
  和堂哥同校,在读高一的莫乌莉说。
  他们俩回头。两颗脑袋离得那么近,莫乌莉表情镇定,用扔垒球的姿势利索投掷。
  黑板擦从莫星云眼前飞过,砸中就在他旁边的男生。粉笔灰四溅,黑板擦掉落,留下目瞪口呆的人脸:“臭婊子,你他妈想死吗?”
  始作俑者嘴角上扬,冷漠地微笑。莫乌莉心平气和,轻轻地说:“开个玩笑而已,至于吗?”
  当时,高二生一度也想追究回来,但是,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再后来,莫星云和那些人渐渐也达成了和解。
  他的高中按年级分楼层,他高莫乌莉一年级,也始终在更高一层楼上课。有的时候,他在走廊会看到她。众人中间,莫乌莉灿烂地笑着。
  那时候,她身上像是沾满了花粉,身旁总是聚拢蜜蜂。
  莫乌莉说过一句话,“我们家的人有被讨厌的DNA”。但是,这句话还有后半句。
  “除了我”。
  时间回到现在,莫星云想找易思违。
  大学和高中不同,没有帮助,想找到一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莫星云提前找熟人,联系了这边的学生打听。
  问及易思违,对方比他想象得要更敏锐:“我知道,他很有名的。”
  “为什么?”据他所知,这位是博士生,易思违和莫乌莉同级,差得够远。
  “教授都可喜欢他了,带他去吃饭,和他一起去划船。”
  “你能把他手机号给我吗?”
  “手机号……等我看看,我好像没有。但是微信有的。你找他有什么事?”
  “……”
  莫星云找到他的账号,头像是他中学生时期的照片,长相略显青涩。好看的男生抱着好看的小狗,这样的合影,谁看都难免会心微笑。但是,莫星云却没有。
  他发了好友申请过去,对方两天都没回复。莫星云去问朋友,朋友说“可能他不读消息吧”。
  莫星云只能找准时间,去大学见他一面。
  抵达目的地,他按电子导航推荐的出口出站,之后就退出地图,自行过去。
  他在实验楼外等了一阵。不少本校生也在这休息,莫星云在其中并不显眼。
  易思违出来时,他一眼就认出了他。莫星云上前,好像模特经纪公司的一样,他知道,自己这样很古怪,可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莫星云不想被莫乌莉撞见,可是,事与愿违。她比易思违更早出来。这天出了太阳,天气没有那么热,可她就穿上了牛仔裤和卫衣。她在和老师商量什么,迟迟没走。
  易思违没等她,径自走了。他身边有三、四个朋友,虽然都不说话,但确保他没落单。这样看,他和她也不是那么亲密。
  莫星云无功而返,回去以后,他用副卡注册了一个小号微信,又给易思违发了一则好友申请,打招呼写的是“离莫乌莉远点”。
  他从emoji里挑了几个红色惊叹号,加在句尾,寄希望于这能起到警示效果。
  莫星云想,他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些了。
  他下午有课,一时忘记退出登回以前的账号。上完课后,手机跳出一条提醒。莫星云设置了通知,微信提醒不显示详细内容。他想,应该是易思违通过了他的申请。莫星云下了决心,必要的话,就把事情都告诉他。
  他点开通知。
  然而,收到的却是其他人的好友申请。
  这是他今天才用副卡注册的微信。
  莫乌莉添加他为好友,内容写的是:“堂哥,第一个怎么不加我?”
  莫星云吓得险些把手机扔出去。
  实际上,莫乌莉没有那么多心思对付他,只是早就料到了,他肯定会做点什么而已。
  这几天,她又去打了一次针,之后就靠吃药。药物的副作用是会令人昏昏欲睡,药理课上有学过,说明书上也写着。她讨厌睡着,索性少穿衣服,冷点更容易清醒。
  易思违翻完一部分,来送辞典给她,到了自习室,却发现她趴在桌上,手搭在桌面,脸朝下,一动不动。
  能战胜理性的东西那么多,抗组胺药绝对算一个。莫乌莉还是睡着了。
  她醒来,从手臂形成的壁垒后抬起头。日光很刺眼。
  睡觉时,莫乌莉无意识把右手伸出去,脸压在手臂上。等醒来,她做的第一件事是把手抽回去。可是,出乎意料,手掌却被抓住了。她本能地反应过激,像猫一样弓起背,差点要跳起来,可是,他的声音一直很有辨识度。
  “别动。”易思违说。
  转瞬间,她已经冷静下来。莫乌莉定睛一看,易思违坐在前面的座位,表情很郑重。那是很怪的景象,他正侧过身,左手握住她的手,右手在给她涂指甲油。
  易思违说:“我涂完之前,你先乖乖待着。”
  她没问他,莫名其妙,真的听他的,端着手臂,不再动弹了。
  莫乌莉开口,语气像调侃:“你手还挺稳。”
  他闷闷地笑了一声:“都学这个了。”
  涂完以后,莫乌莉抽回手去。
  指甲上是带着亮片的金色,闪闪发亮。
  太阳的颜色很温暖,让人想起南国。
  “很适合你吧?”易思违说,“我去买洗发水,看到这个,突然想起你来了。”
  他把辞典给她,起身就要走。她抬起头,问他说:“你去哪?”刚问出口,莫乌莉就迟疑了。这样的问句太过私密了。他们有熟到能相互打听行程,一切都互通吗?
  易思违也停顿了,大约在想同样的事。
  她说:“我只是问问,你不一定要说的。”
  他回答:“去复习而已。”
  莫乌莉看着他出去,有那么一瞬间,她想站起来。但是,她忍住了。
  指甲油干掉要多久?
  她还在空教室坐了一会儿,莫星云发了消息来,未接来电也有好几个。莫乌莉不想理他。
  莫乌莉走在那条种槐树的路上。
  道路面前忽然拦了一个人。
  闻京再出现实在有点惹人烦。第一次能平添笑料,第二次充当调味,第三次就有些腻味了。
  莫乌莉说:“又怎么了?”
  “我们复合吧。”闻京说,“我们复合好不好?”
  “不了。”莫乌莉绕过他,直接往前走。
  闻京转过身,抛开自尊,终于冲着她的背影疾呼:“我……我以前不是也原谅过你吗?你和助教聊骚,你跟研究生也暧昧过吧?我都听你解释过,凭什么现在,你这个公交车这么拽?!”
  暧昧几句就算浪荡,不符合他要求的就是罪人。难道爱情的证明就是脖子上套项圈?
  莫乌莉转过身。
  她朝他走过去,笑容随着距离缩短而加深:“对啊,凭什么呢?你知道我为什么找他们吗?”
  闻京没想到她会露出这副嘴脸,脸颊发热,双手颤抖。
  她一字一句地说:“……因为他们硬得起来呀。”
  屈辱冲刷了心脏,大脑也失去了理智,闻京本不想这么做的,他曾有过这样的计划,可那也是在幻想中。
  他掏出一把水果刀。
  闻京倒也不是想伤人,只是想吓唬吓唬她,想看到她变回之前百依百顺的样子:“贱人,你跟易思违,也是奔着那根东西去的吧?!你该死!”
  莫乌莉却微微眯起眼,缓慢地倾斜头部。
  她的包被扔过来,闻京本能地躲避。也就是这时候,他没听到什么东西抽出来的响声。
  装满书的包砸到身上,闻京抬手去挡,再抬头,下一秒,钝器迎头砸下。
  莫乌莉握紧甩棍,瞄准后用力挥动。闻京被打倒在地,疼痛铺天盖地,两眼直冒金星。不论他是咒骂她该死,抑或是哀嚎着求饶,她都一次也没停。
  脑内搜刮着易思违讨厌的地方。她讨厌他的声音,讨厌他的长相,讨厌他的性格,他很虚伪,私底下肯定把所有人当成白痴看……还有什么来着?
  指甲油上满是斑驳,现在是春季。春季总是非常美,也非常残酷。
  她累了,跨立在男人身上,手垂在身体旁,仰起头去看天空。喘息声时起时伏,乌鸦在空中吊丧。
  突然间,莫乌莉顿悟了,通过别人打听是多么低效,费时间又耗精力。她之前担心过头,太提防易思违了。根本没必要。她完全可以自己去。
  身下的人突然呜咽一声。
  听见响动,莫乌莉低下头,俯视闻京,短棍垂落在她身下。她挥起凶器,再次劈下时说:“我才不该死。”
  作者有话说:
  从现实角度说明一下,使用甩棍时容易造成防卫过当,所以一定要注意
 
 
第15章 潮湿(1)
  高中时,易思违的生活很平凡,每天上学,和朋友玩,上补习班,回家。第二天又一样,周而复始。
  他不是典型的乖孩子,跟着外公外婆生活,祖孙关系不错,老人都很疼爱他。
  家里有钱,不愁吃穿。外公是个拉风的老头,教会了他骑摩托车。初中时,易思违存了三年零花钱,买了一辆不错的车。被交警抓到前,有小半年,易思违都骑着它上学。
  外公去领人和车,外加受了一顿教育。
  老人家明明很精明,面对交警,却装出糊涂的样子:“哎呀,我也不知道你们年代管这么严啊。”
  交警怎么好意思说重话,聊了几句就放人,最后叮嘱:“您年纪这么大了,也别骑才好。”
  于是,一老一小就推着时髦的摩托车回家了。
  易思违的父母都不是美人,大妹和同父异母的小妹也长得很普通。他很幸运,刚好继承了双方的优点,搭配出了一副好皮囊。
  说不知道自己受欢迎,那未免太装模作样。但是,他没太多早恋的想法。初中有喜欢过一个女生,几乎都快忘了原因,只觉得是个很好的人。对方胖胖的,对人很和蔼,但他一接近,反应就会很激烈。
  他被吓到了,以为她讨厌自己,只好疏远。后来女生跟着父母移民,走之前才说,当初只是太惊喜,不好意思,所以才那样。之后也没联系,留下了有点啼笑皆非的青春回忆。
  易思违的高中不怎么样,是走读,没有宿舍。同学里混混很多,学校周围也时不时有人闹事。他是异类,念书很认真,还会去补习班,但跟大家都处得来。
  高考结束,不少同学没升学,他却考上了不错的学校。走的时候,大家甚至一起去车站送他。
  十八岁后,易思违去上大学。到了新的城市,新的人际关系从学校开始。
  同龄人里,他最亲近的是田亦和汤祁乐,跟田亦的女朋友关系也不差。他们会一起上课,和有课题的学长学姐联络,拼团洗白大褂,参加其他课外活动。
  田亦脾气特别好,汤祁乐则是个通情达理的富二代,易思违很喜欢他们。
  易思违是很有人情味的小孩。汤祁乐是本地人,他去了一次他家,汤祁乐的爸爸就对他喜欢得不得了,放假带他出去玩。汤祁乐对爸爸的爱好没兴趣,易思违却很爱拓展爱好,渐渐变成干儿子。
  他们最常去钓鱼。
  钓鱼的人有这种不成文的约定,假如在岸上,就算遇到熟人,也绝不能起身应答。假如是坐船,就算船上只有几个人,彼此之间也不大会说话,怕鱼不来咬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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