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声音诡异而清晰,让人难以置信。
林寻白一下子反应过来,燕山月不是糊涂了。而是意识出现了混乱,就像那些失控的保镖,并非是真的发疯发狂。
他们的眼睛看不见了,只能用脑内的幻想去填补空白。
没准在那群保镖的想象中,他和萧侃是不速之客,是凶禽猛兽。
所以才会条件反射般地与他们展开殊死搏斗。
换而言之,燕山月的症状恰恰是对王芳菲的呼救产生了反应。
错乱的记忆让她短暂地变回了沙雪。纵然目不能视,也能记得母亲的声音,记得自己叫「雪儿」。
她眼中的世界究竟是何模样,旁人不得而知。
也许是六岁时的大雪,她哭哭啼啼地出门找妈妈;
也许是十五年前的深夜,她顶着寒风跳下火车。
在无数难熬的日子里,她渴望父亲的庇佑,渴望母亲的关怀。
但渴望始终停留在渴望。
燕山月恨王芳菲,恨到骨子里,恨到只肯称之为「离家出走的女人」,而沙雪不同,她一直在等待,一直在期盼。
永远心怀希望。
萧侃眼睁睁看她抬起虚弱的手臂,朝王芳菲递了过去,不由地厉声喝阻。
“燕子!不要!”
燕山月却置若罔闻。
王芳菲岂会放过这样的机会,不顾萧侃的恐吓,三下五除二便扑了上来,一把攥住那条纤弱的手臂。
“雪儿!我就知道你不会不要妈妈的!你给妈妈一个机……啊!”
她陡然一惊,因为看见了燕山月的双眼。
那样的血肉模糊,那样的恐怖吓人。
她想抽手,又想要活命,只能硬着头皮忍受,那副纠结的嘴脸看得林寻白都火冒三丈,萧侃更是打算跳回河中,直接将她赶走。
可下一秒。
王芳菲突然伸手摸向燕山月的脸颊,轻轻擦拭眼下的血污。
“我的雪儿,我的雪儿怎么变成这样了……”
她的声音止不住地颤抖,仿佛心头被狠狠扎了一刀。
不,不是一刀。
是比刀更深、更痛的伤口。
三十一年前,她承受了天大的苦楚,才艰难地生下这个孩子,她有过许许多多的怨恨,怨孩子让她糟了罪,恨沙卫没让她过上好日子。
于是,她狠心抛弃了这个孩子,自私自利地享受着美好人生,她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她的雪儿很聪明,肯定会过得很好。
在得知燕山月的真实身份后,她更是沾沾自喜。
她的雪儿就是聪明,就是厉害。
哪怕燕山月将她吊上烽燧,她苦苦哀求,她破口咒骂,无论哪一种,她都不曾对当初的决定有过一丝一毫的后悔。
唯独此时,唯独此刻。
她看着燕山月,看着苍白脸颊上被鲜血侵染的眼眸。
她肝肠寸断。
她想起那个风雪交加的日子,想起自己在破旧的土炕上疼得死去活来,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当时的她只有一个卑微的念头——求佛保佑自己的孩子,保佑孩子平安健康。
如今……
如今怎么会……
她的雪儿明明有一双漂亮的眼睛,她的雪儿……是因为她吗?因为她犯下大错,才会有今时今日的报应。
那报应也应该报应在她身上,为什么要惩罚雪儿?
王芳菲紧紧地抱住自己的骨血,滚烫的泪水涌出眼眶,由澄净的透明变为淡淡的绯红,她的双眼正一点点被血色包裹,而她无动于衷。
“雪儿,你别吓妈妈,你会好起来的,对不对?你告诉妈妈,你会好的,对吗?”
燕山月说不出完整的字句,却用尽全力回应她的拥抱。
“呜呜……妈……啊……”
假如这个温暖的怀抱可以来得早一些。
假如这个世界真的允许假如。
菩提树上的佛眼还会不会俯瞰人间,那些因果,那些轮回,又是否会如期而至?
答案无人知晓。
等不及河水上涨,王芳菲扶起燕山月,将她的双手递给萧侃。
“快!快拉雪儿上去!”
萧侃一把拉住燕山月的双手。与此同时,林寻白分秒不误地向上使劲,可就在燕山月瘫软的腰身直起的一霎,一股突如其来的水浪从侧面倾泻而来。
下方的三人躲闪不及,彻底没入泥浆之中。
白骨像箭一般横射乱飞,裹泥带沙的水流一路飙升,没过垛口,直逼城楼。
林寻白咬紧牙关,一鼓作气把萧侃倒拔出水,自己也踉跄着向后摔去。
“呼!”
萧侃倒吸一口长气,瞬间瞪大双眼。
她两手空空。
燕子!
她刚刚拉住的燕子呢?!
还没等她爬起身,一波接一波的水浪就再度袭来,巍峨的城楼从河中孤岛变为水下堡垒,过不了多久便会完全沦没。
萧侃一把夺过手电筒,疯狂地朝水面照射。但滔滔暗河浊浪排空,哪里还有半分人影?
“燕子!燕子!”
她不顾一切地跨过垛口,想重回河中捞人。
林寻白拦腰将她抱住。
换作以往,救人的事他必定首当其中,可眼前的水势撼天动地,早已不是什么沙漠暗河,而是实实在在的地下洪流!
“萧侃!你冷静一点!你跳下去也救不了她们!”
“人都没了,我还冷静个屁!”
她的力气不比林寻白弱,真要拼起命来,林寻白铁定拦不住她,他只好换个角度说服,“我们先去叫胡导!胡导就在地上,他不是有绳子拉我们吗?你可以拿绳子去救燕老板!”
他这么一说,萧侃停下了挣扎。
水位仍在不住地上升,连城楼的河水也淹过了小腿,萧侃逆流跑向另一侧,原有的沙堆被水冲散,她仰头向上看去——
只有黑压压的一片。
紧跟其后的林寻白顿时傻了眼。
“洞……洞呢?”
任凭手电筒投出的光晕如何游走,所到之处尽是幽黑无望。
没有洞口,没有出口。
自然也没有生路。
“操!”
萧侃啐了一口嘴里的泥沙,把心一横,“反正都要死,我去找燕子!”
这下连林寻白也找不到阻拦她的理由了。
然而她刚迈一步,眼前却骤然一黑,一股莫名的刺痛在眼底炸开,没有任何前兆,她脚下一崴,仰面栽进水中。
林寻白大惊失色,急忙把她拉起来。
萧侃双手捂眼,豆大的冷汗顺着额角滑落,坠入滚滚激流。
她痛得面目扭曲。
林寻白一下慌了神,举起手电筒照向她的脸颊。但白光嗞嗞作响,没一秒,就咻地灭了。
黑暗夺走了他的视野,比诅咒来得更加迅猛。
黢黑的地洞里,广袤的天地不再有意义,逐渐狭小的生存空间是他们最后的棺椁,白骨在奔涌的河水中翻覆,奏出悲戚的哀乐。
小腿、腰腹、胸膛……
洪流似地底的恶鬼,一口一口吞人入腹,茫然与恐惧彼此纠缠,蚕食他的理智,将他推向崩溃的深渊。
萧侃一把握住他的手。
冰冷的河水中,她的掌心是唯一的温度,她的握力是唯一的鼓舞。
她还没有放弃。
他们还不能绝望!
“刀!林寻白!拿刀挖出去!”
他倏然回神,立刻明白她的意思。
趁着上方还有些许空间,他暂时松开萧侃,一个猛子扎进湍流。
暗河里没有光,他也不需要光,凭借对方位的精准记忆,他很快摸索到城墙的垛口,再往下一捞,就够到了插进缝隙的匕首。
水底的漩涡把他转得头晕脑胀,可求生欲大于一切,更高于人的极限。
他绷着一根弦,吊着一口气。
如鱼鹰冲出水面!
他重新握住飘浮的萧侃,抓住混沌中仅存的一丝确定。
升高的河水是最好的浮力,足以将他推向地洞的穹顶,没有洞口,他可以凿出洞口,没有生路,他可以挖出生路。
因为他们不该死!
分不清挖的是哪里,也顾不上挖的是哪里,他一刀接一刀地凿向上方的沙地,汹涌的暗流时而没过头顶,时而给他半口呼吸。
空白的脑海里只剩一个念头——活下去!
活下去!
哗——
黑色的穹顶裂出一道细小的缝隙,久违的光线劈开天地,浩浩荡荡的水波似禁锢已久的巨蟒,含着二人冲出这座幽冥地府……
第79章 真相
part79
八月的烈日比七月更加张狂。
隔着玻璃,萧侃都能感受到自己的双腿正在被炙热烘烤。
其实她大可不必坐在窗边。反正双眼蒙着纱布,能看见的只是一片离离花花的光影,可胡金水非说地下有邪气,多晒太阳才能消灾祛病。
她拗不过,被迫从晨曦晒到正午。
暑期是小孩看病做手术的高峰期,邻床的小姑娘正在大口朵颐今日的午餐,短暂的失明让余下的四感变得极为敏锐。
萧侃闻得出来,是牛肉拌面。
不用看时间也知道,胡金水送饭又迟了。
好在她不饿,没什么胃口。
她醒来已有三天,记忆始终是断断续续的。一时是在水中扑腾挣扎,一时是林寻白拉着她奋力上冲,地底黢黑无光,暗河波涛翻卷,她目如刀剜,头疼欲裂,实在记不住更多。
尽管胡金水曾口若悬河地向她讲述当时的惊心动魄,说他如何报案,如何得知昌马镇连日暴雨,又如何吓得晕厥过去。
毫不夸张地说,他是真的认定萧侃与林寻白没活路了。
地面发洪水都是要人命的事,何况是地底的洪流?
只是不知他俩在沙漠溺亡,该去哪里收尸,又该如何超度?
然而张阳的态度十分坚决,刘军更是直言:“挖也得把人挖出来!”
一时找不到立刻出发的救援队,加上景区审批手续繁琐,他们等不及,便自己扛着工具进了风蚀谷。
无奈原本的洞口怎么挖也挖不通,最后还是胡金水想到,疏勒河自东向西。倘若地洞和土海一样是「活」的,就应该往西挖。
果不其然,向西刚挖了三四处,张阳大声惊叫,说他脚下有震感。
每每说到此处,胡金水都忍不住提高语调,“没等我们举铲子,地面就裂出一道缝,那洪水像条龙似的飞上来,直接把我掀翻了……”
奔腾的水浪不满于地下的逼仄,硬生生撕开戈壁,竖起一面十米高的水墙。
水墙没有支撑,转瞬间如瀑布泼洒,飞流下坠,在沟壑深处冲出一片汪洋,密密麻麻的白骨刹那铺开,胡金水吓得哇哇大叫。
还是刘军眼尖,从白骨堆中看见两个趴着的人……
明明是亲身经历,萧侃却恍然如梦。
说实话,她并不在意自己是怎么活下来的。因为在那样的情况下,死是注定的,活才是一种奇迹。
即便弄清楚了,也没有参考价值。
这一次走运不代表下一次还走运,她走运不代表别人都走运。
必须时时谨慎,次次搏命。
而大难不死,未尝不是另一种空荡,另一种寂寥。
病房的门咔嗒响了一声。
小姑娘童言无忌地说:“哇,今天是好看的哥哥来了!”
萧侃听见脚步声由远及近,接着是拖动板凳,打开保温饭盒,“萧老板,吃饭了,今天眼睛还疼吗?”
她缓缓转身,以自己的感知面向林寻白。
“怎么是你?你不用去搜救现场了吗?”
“医生通知我来拿化验报告。”林寻白给她倒汤,自然而然地避开第二个问题,“你一定想不到诅咒到底是什么!”
萧侃伸手,摸索到吃饭用的勺子。
她说:“我猜是某种虫类,非常稀有的品种。”
哗啦一声。
是林寻白把汤倒洒了。
“你、你居然知道?!”
萧侃淡定地摸出一包抽纸递给他,清醒后的这些天,她为了防止自己乱想,便反复琢磨《得眼林》的诅咒,最终琢磨出一个关键。
《得眼林》只是《得眼林》。
一旦将壁画从诅咒中摘除,诅咒本身就失去了鬼神色彩。
那么已知信息也会变得明朗化——死亡、失明、敦煌周边。
特别是雅丹魔鬼城一带。
至于失明的过程,他们在地下亲眼见识过,起初是发红渗血,接着没了黑眼瞳,精神开始错乱,待到尸体被发现,才形成真正的盲尸。
与其说是「挖眼」,不如说是「食眼」。
眼睛的丢失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逐步的、渐渐的被什么东西「吃」掉了。
要不然她不会想到用纱巾蒙眼,也不会因为获救及时。仅仅是暂时失明,还能在医院慢慢悠悠地等康复。
她的聪慧,林寻白从不怀疑。
但该吃惊照样吃惊。
“确实是一种虫。”他拿出报告认真地向她解释,“你听过羊狂蝇和紫鼻狂蝇吗?”
萧侃摇头。
林寻白娓娓道来。
狂蝇是双翅目昆虫,与苍蝇同目不同科,其中常见的品种是羊狂蝇。
羊狂蝇亦是一种幼虫专性寄生蝇,虫卵会在母体发育成微小的幼虫,雌蝇准备产卵时,便会绕在山羊和绵羊周围,伺机将幼虫撒出,投入羊眼。
幼虫虽小得肉眼难辨,却有很强的活动能力,它们成群结对地从羊眼钻入鼻腔,不断往里爬,最终进入颅腔,侵害大脑神经。
羊被狂蝇感染后会鼻涕不止,呼吸困难,甚至不吃不喝,狂奔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