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迷成为娱乐圈白月光——姜阿俏【完结】
时间:2023-06-03 14:46:02

  说实话,以前他对于亚洲人的印象就是瘦弱、单薄,眼睛里总是充满了惶恐不安。男性脑袋前面剃了个光,只后面有着长长的辫子,看起来滑稽极了。女性嘛走起路来总是一摇一摆的,宽大的衣服遮住了身体所有的曲线,脑袋总是垂得低低的。
  士兵对于他们国家的那些被抓来的亚洲人总是充满了恶意,认为男的懦弱不堪,女的也只适合做那档子事,甚至如果脱下她们的“三寸金莲”还会看到恶心畸形的身体。
  这让他十分不能理解,为什么这个国家会把那种畸形认为是“美”的?甚至比欧洲那边曾经流行的勒得压迫内脏的腰还要离谱。
  他也不懂为什么元首要让这些注定低等下贱的东西存活在他们国家,甚至此次进乌斯藏他也是打着多杀几个低等人的心思来的。
  然而他却没想到,这样一个落后、贫穷,充满了封建腐朽意味的国家里,竟然会生出这样炽烈的颜色。
  士兵临走前偷偷看了那个漂亮到不可思议的亚洲女孩一眼,心里默默抽了口气,便转过头,大步地离开了这顶帐篷。
  当他们在这落后的部落里发现这个女孩时,他们便知道这样的颜色注定不能为他们普通士兵所拥有。
  果然,此次行动的最高指挥官在见过这个女孩以后,便直截了当地吩咐人把她充作奴隶,送进他的行军账里。
  只希望,这个女孩能够好好地活下来,讨得指挥官的心,能够把她带回国吧。
  士兵难得有了些怜悯。
  格桑梅朵看着那个一路上绑着她的小士兵头也不回地离开,把她绑在这儿什么也没留下。
  ‘看来他们是真的想把我给折磨死。’
  这个发现让格桑梅朵有些失落。
  她一直都知道,自己应该生得很漂亮。每当部落里的女人们每逢沐浴日一块结伴去天女湖洗浴时,族里的那些女人们总是会用一种十分复杂的目光看着她。
  她也知道,如果不是这份容貌和身体,即便阿姆想尽办法拼了命地在族里生存,族长等人也早就把她们这对孤儿寡母给送出去了。
  留到如今,不过是待价而沽,却没想到这一待就待了个满族全灭的下场。当然,也许还偷偷跑走了几个,但肯定是不包括族长的,因为那天正好是阿姆要去族长那儿的日子,到最后只有阿姆一脸血的跑了回来。
  其实她一直不懂待在这个族里有什么意思。相比于族人们爱慕、嫉妒、充满恶意和复杂的目光,她更喜欢广阔的草原、蓝蓝的天女湖。
  格桑梅朵曾经跟阿姆说,要不她们逃去草原吧,哪怕有狼群把她们吃掉,也总比在族里被人类吃得一干二净好得多。
  阿姆是个漂亮的女人,却不是个坚强勇敢的女人,她只是抱着格桑梅朵哭,哭她们的命运,哭早逝的父亲和哥哥。
  到后来,格桑梅朵开始不懂活着有什么意思。
  异族军队到来那天,是族里决定把她嫁给另一个部族首领的日子。那个首领比他们族还要封建保守,父死子继,兄死弟及。老首领甚至已经拥有三个妻子,族长决定让她去做第四个。
  所以,当阿姆一脸血从族长那里逃回来时,她便已经知道了其实并非是异族士兵动的手,而是在族长奋力反抗入侵者时,被他早已视为禁脔的阿姆从背后拔出拉孜藏刀,一刀捅了进去。
  只不过男人临死前的力气也不是一向柔弱不堪的女人所能抵挡的,族长暴怒之下拔出身体里的拉孜藏刀,回手也给了阿姆一下子。虽然最后因为失血过多力气小了,才使得阿姆没有立刻死去,但也足以重伤阿姆。
  无论是否是重伤,在这个没有抗生素的年代,刀上细菌所造成的破伤风是阿姆根本无法抵抗的。
  她拼尽全力跑回家中,也不过是嘱咐尚躲在家中的格桑梅朵一句话罢了。
  ——“活下去。”
  格桑梅朵还是不懂活着有什么意思,可是阿姆既然这么说了,她也只能活。
  于是回到自己营帐的伊莱亚斯看到了这样一幕——那个年轻漂亮的小黄种人奴隶,没有乖乖地缩成一团用怯怯的眼神等着他,反而昏倒在了地上,还流了不少血。
  伊莱亚斯一愣,随即皱着眉头骂了句脏话,连忙跑过去掏出匕首把那小奴隶手上的绳子割断,然后伸出手试图抱她去找军医时——
  一双迅速且敏捷的手夺过了趁他不注意松开的匕首,横在了他的脖子前。
  伊莱亚斯一惊,但很快反应了过来,看着刚刚还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的小奴隶已经睁开眼,冷冷地看着他,脖子上的隐痛告诉了他这不是幻觉。
  女孩的眼睛有点像是草原上的狼,或者天空中飞翔的猎鹰,看着他的目光里充满了冷静和警惕,还带着一种不曾见过的野性。
  有点超出他的想象了。
  “这很好。”伊莱亚斯反而突然笑了起来,颇有些玩味,“看来饥饿和困渴并没有磨掉你的野性,这非常好。”
  格桑梅朵听不懂他在叽里呱啦说什么鸟语,只恶狠狠地把匕首压了压,很快那个蓝眼睛怪人的脖子上就多了一条血线,血液从里面溢了出来。
  血一滴一滴顺着刀刃滴到地上,男人却好似半点痛也没有一般,仍是笑着定定地看她的眼睛,略带欣赏。
  格桑梅朵一边警惕着他,一边往那伤口看了一眼,看到是红色的血还莫名松了口气——原来真的是人类。
  然而就是这样一丝不经意的走神,蓝眼睛就瞬间敲了一下她手上的麻筋,让她匕首不由自主脱手,接着迅速夺过匕首反制住了她,把她压倒在地上,逼近。
  蓝眼睛一边靠近她一边还笑,又叽里呱啦说了些什么,但格桑梅朵已经没心思听了。
  伤是真的,为了喝血。若非如此她也不会这么轻易就被他又夺回了匕首,即便他的身手确实比她好很多,但怎么说也能给他留下伤口的。
  如今他这样一压,她实在是坚持不住了,两眼一黑,直接晕了过去。
  没有看到男人眼里那一瞬间微微的怔愣。
  醒来后她睁开眼就看到了一片雪花花的白,还闻到了一股刺鼻的味道。倒是跟族里巫医帐篷里的味道有些相似,却又不是很像。
  ‘我是来到长生天了吗?’格桑梅朵忍不住这样想。
  她还从未见过这样白的颜色,就好像她的手按上去就会留下一个手印似的。除了那股刺鼻的味道,确实很像阿姆口中长生天所在的地方。
  “你醒啦?”
  听到熟悉的语言,这才让一直盯着天花板的格桑梅朵回过了神,慢慢感觉到浑身疼痛的身体也在开始复苏。
  身下的感受也很柔软,不知是用什么做的毡毯,羊毛吗?
  格桑梅朵想起以前见到过的那些农奴主们养的羊,有点想摸一摸身下的绵软,可是身体却酸疼得有些动不了。
  ‘其实,死亡的痛苦比起这些算不得什么吧。’
  已经意识到这里不是长生天的格桑梅朵有些漫不经心地这样想,甚至理都不理那道声音。
  “……”那人显然也没见过这样奇怪的女孩,虽然他自幼博学多识,学习了藏语,后来又出国留学学习到了外语,这才被那个外国军官“请”了来做翻译,但他没想过是给这样一个一看就是最原始的藏族部落女孩做翻译啊!
  要知道这些年虽然国家积弱,被各个国家瓜分土地,但政府也在想尽一切办法救亡图存。乌斯藏里的人民往往身强体壮,是大好的当兵苗子,于是政府便花了大价钱想要改造乌斯藏人民的生活,基本上外面部落的乌斯藏人民和农奴主贵族们早就已经跟现代社会接轨了。
  但乌斯藏是一块很大很大的地方,它的最深处人烟罕至,常有野兽横行,哪怕是最骁勇善战的乌斯藏战士也不敢贸贸然进入。
  听说那里面也存在着几个传承很久的部落,那些部落还过着较为原始的习俗和生活,依靠着乌斯藏传说里的天女湖生存,部落里的人跟原始人也差不了多少。
  他虽然学习了藏语,但他看这女孩的穿着打扮,跟以前时候的藏族人差不多,现代外围的藏族人早就把衣服改良了一次又一次了,哪还有这么厚实鲜艳却不方便的穿着。
  所以他可以确定这个女孩应该就是生活在天女湖附近的部族,那些部族隐世避居,说不得跟他学的藏语有很大的区别,万一人家根本听不懂怎么办?
  那他岂不是要被那些外国人给灭口了?
  “完了完了,你说说,你怎么连藏语都不会,你叫我可怎么活……”男人光溜溜的脑袋出了一头汗,站起身时还甩了下长衫下摆,“要不,我干脆逃了……”
  “我听得懂。”
  作者有话说:
  架空,有些传统习俗是我编的,有些是真的。
  假期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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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第十六场戏 旧俗
  男人明显吃了一惊, 转头看向病床上的女孩。
  她与内地那些他常见过的羸弱大家闺秀并不相同,皮肤并非苍白的雪色,而是一种健康又透着红润光泽的质感, 脚也是天足, 除却那姝丽至极的颜色,任谁看也只是个活跃于乡野的乡下女子罢了。
  一开始他被找来当翻译时还觉得那外国人真是奇怪, 大好的华夏闺秀不选, 非要选那天女湖边住着的原始部族女子,真真是口味奇特。
  但如今她这样静静看着他时,他瞧着那双漂亮又生机勃勃的眼睛,便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男人哑然半天, 张了张口, 最后却只是长长地叹了口气。
  格桑梅朵有些奇怪地歪了歪头,但见男人颓然地抱住头不言语, 便知道他不想说话, 颇有些善解人意地移开了视线。
  真是个怪人。
  她并没有在这处叫做“医院”的地方待太久, 实际上她能够在这里一直躺着,也是因为男人要教她说外语罢了。
  学外语的日子很难熬,一开始男人也并非竭尽全力教, 后来不知哪一次格桑梅朵发觉病房外似乎有人, 回头看却空无一人, 好奇苦恼之下第二天男人就莫名开始认真教她外语了。
  “可是我不想学。”格桑梅朵有些难过,那些叽里呱啦的鸟语真的好难, 她实在是学不会。
  在族里时就有人说她傻,巫医曾经觉得她漂亮灵秀, 一定是个聪明的孩子, 本来想把她要了去接自己的班, 但没过多久就把她退货了。
  那时阿姆沉默地搂着她,过了许久才说了句“也好”。
  她嘛,换成男人文绉绉的话来说,就是“资质愚钝、难堪大任”。
  男人教的也很痛苦,要不是那外国佬给他下了死命令,打死他也不教这么愚钝的学生。
  “真真是蠢笨如猪!”
  说是这么说,可当男人看到那美丽的格桑花像是被雨水打蔫了似的可怜巴巴地托着腮看窗外时,本冷硬起来的心瞬间就软了许多。
  有些草原的花,是无法在内地存活的。
  “那些外国人看中了你,如果想要活下来,你就只能学这些,讨他们的欢心。”男人最终还是忍不住提醒了一下这个年纪可以做他女儿的小姑娘。
  “讨欢心?”换上了一身内地闺秀打扮的小姑娘依然无法老老实实做一个大家闺秀,转头看他时头发上的步摇一甩一甩的,“我为什么要讨他们欢心?我不能回草原了吗?”
  自然是不能了。男人心想。或许那支军队的目的还未达成,可能会再入一次草原驻扎一段时间,但要带着她恐怕是不能了。
  草原那么大,如果她要是逃了,很可能就会尸骨无存、再无痕迹。她的部族已经没了,还不如老老实实留在这里,做那外国佬在华夏安置的情妇。
  想到这儿,做了这藏族小姑娘几天老师的男人忍不住开始训诫起来:“不要老想着逃,也不要再想草原了。好好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为什么他们都叫她好好活着呢?活着有那么重要吗?
  格桑梅朵不太懂。她在部落时有一位隔壁部落的小姑娘做朋友,两个人时常会借着放牧的机会相聚,一起唱歌一起跳舞玩耍什么的。
  只不过,那个小姑娘从来都是只听她唱,从没开过口,似乎是伤到了哪里说不出话来。
  而且她的耳朵好像也不太好,但她总是眼睛闪亮亮地看着格桑梅朵眉飞色舞地说话,所以那时格桑梅朵即便觉得不对却也没多想。
  小姑娘有着光滑白皙的皮肤和圆圆的眼睛,在草原上也数得上是数一数二的美女,但突然有一天,小姑娘来跟她道了别。
  格桑梅朵看不懂她的手语,但她知道她是要跟她道别,就笑盈盈地对她摇了摇手。
  此一别,便是死别。
  再一次见到小姑娘时,她已经被制成了一面人皮鼓。就摆放在祭祀台上,簇新簇新的,上面还有一颗格桑梅朵熟悉的小痣。
  阿姆抱紧了想要冲上台子的她,用双手紧紧捂住了她的嘴。
  后来她才知道,那些人祭祀需要人皮鼓,他们会在贫寒卑微的农奴家庭里,从那些刚学会走路,还不会开口说话的婴孩中,选出面容较好、肤色白皙的女孩。
  然后,扎耳断舌。
  自此以后,她们会被认为是无上荣耀的父母捧在手心里,吃洁净的食物,抹上特制的药水用以保持皮肤的弹性,绝不可受情爱污染,长到十六岁后便凿开头骨,灌入水银,剥皮做人皮鼓。
  当初格桑梅朵也差点被那些人选中了,只是阿姆狠了狠心,抱着还不会说话的小格桑梅朵天天去晒太阳,直到把皮肤晒伤以后再领到那些人面前,自然的,皮肤受损的格桑梅朵就被筛选了下来。
  族长还因此大怒,认为阿姆她没有把握好机会不识抬举,狠狠地用马鞭打了阿姆一顿。
  那个女孩就是格桑梅朵被筛下来后顶替她的人。
  格桑梅朵不懂,她不懂这有什么值得骄傲的,也不懂为什么好好的人不做,要扒下皮来做成一面鼓?
  她就跪在人群中,被阿姆死死地捂住嘴,看着他们敲响那面人皮鼓。敲一声,她抖一下,敲一声,她就抖一下。
  后来她问阿姆,把自己所有的不解说给阿姆听,希望她能帮她解惑。阿姆却只是哭着抱住她,告诉她人死后可以去长生天,那个小姑娘可以在长生天最高的位置享福,下辈子会投胎成贵族。
  原来人死,是为了去另一片天地。
  抬头望着天空的格桑梅朵这样想。
  她虽然不明白活着有什么意义,却也不想因为那种事而死去,也不想就这样去长生天。她宁愿来世做一只苍鹰,靠自己的努力飞上去。
  虽然不知道具体怎样才能做一只自由自在的鹰,但她听说过,只能死在草原上才可以投胎入轮回。
  “先生,继续教我吧。”格桑梅朵拍打了一下自己的脸,试图让自己清醒起来,“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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