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真的就是天生一副没空儿女情长的样子。
真的是天生的吗?
钟弥又开始好奇,不由想到昨晚的对话。
相亲节目里,灯亮灯灭代表心动与否,可人在恋爱里的情绪如波浪起伏,从不是非明即暗。
更像是一个不正常的灯泡,忽然上头的时候爱生爱死爱到一瞬间就要想到地老天荒,灯泡亮得像要随时爆炸,除了眼前这个人,什么都不想管了。另一些时间,又似电压不稳,时闪时灭。
爱欲是风中火炬。
风时涌时静,火形状不明。
到机场时,天快黑,上了飞机,起飞不久,头等舱内安静。
钟弥声线低平问:“你留学的时候,会经常回国吗?”
“不是很频繁,那时候不是很喜欢国内的环境。”
“原来还有你不喜欢又没办法改变的东西啊?”
钟弥那双笑眼太傲慢,弯着的时候少,肯费力簇起来,无论真心假意,都讨人喜欢,好像能让她笑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
“很多。”
钟弥对这回答不怀疑。
只是会想,令他烦恼的东西,可能常人很难共情,也不必问那是什么烦恼。
何不食肉糜。
在州市,他说过他本硕都读哲学。
“所以你回国也才四五年吗?”
“八/九年了。”
钟弥面露疑惑:“八/九年前,你才二十刚出头唉,跟我现在差不多大。”
沈弗峥看着她说:“我读书早。”
钟弥歪头:“多早?神童吗?”
他忽的笑了一声:“那恐怕要让你失望了,我是很懒得动脑子的那种人,只是小时候――”那点轻松仿佛烧过的纸,稍一碰,碎得彻底,他恢复平静温和的样子,自然地将延伸折回问题最初,“我二十一岁硕士毕业,所以回国八/九年了。”
她轻轻“哇”一声:“世界的参差,有人二十一岁硕士毕业,有人二十一岁本科毕业证还没拿到。”
他伸手过来,食指曲着,指节轻敲一下钟弥额头。
“好好读书。”
钟弥冲他纠正:“我是舞蹈生,而且大四了,没那么多书要读。”
恰好空姐这时过来送饮料,蹲在他们旁边服务,钟弥瞥见对方收下巴偷偷抿嘴笑,她想在外人眼里,刚刚她和沈弗峥聊天的样子应该挺甜的吧,一个俏皮漂亮,一个矜贵稳重,放在一起都像电影。
可她知道是装的。
她在装,他也并非完全真实,就像风抖了火,不想熄灭,就得用手去护一下。
从机窗往外下看,夜还没有黑到彻底,城市笼在黑丝绒和无数灯火碎星里,地平线尽头却仍有一线橘辉没有燃尽。
将夜之时。
钟弥忽然有一种感觉,他这次来沛山找她,他们同归,并不是一个结果,只是刚开了一个头。
黎明尚远。
“那应该要实习了,之后打算做什么?”
钟弥正要回答,却察觉自己的手被人拢住,很暖的掌温,沈弗峥将问题搁置一旁。
“手怎么这么凉?”
上飞机脱了外套,钟弥也不觉冷,只是被这么一握,对比之下,才发现手是冰的。
“我好像,一到冬天就这样,四肢都很容易冷。”她开玩笑说,“大概是手长脚长,血液循环很慢吧。”
他掌心裹着钟弥指尖,搓一搓,替她生热。
人一定会在事后某一刻清醒,甚至是后悔。
再思及昨夜种种。
那氛围太好太好,便有了一点品物皆春的意思,明明提醒过自己,镜花水月不当真,却还是忍不住沉沦。
航程过大半,钟弥从舷窗外移回视线,周遭安静,一点细响都能清楚听见,她昨晚睡得很好,所以这会儿没有睡意。
而昨晚那套临时组合的桌椅,完全违背人体工学,大概让他睡得非常累,这会儿沈弗峥已经在旁轻阖上眼,面庞疲态里呈现一种静默之感。
钟弥稍稍低下头,去看他的手,修长指节分明有力,有种天然的叫人亲近的安全感。
她动了动指尖,触碰到他的食指。
一点点勾住。
他眼皮没动,指骨轻轻曲了曲,有些下意识回握的意味。
钟弥抿着唇,慢慢弯起来,脑海那些浮杂的思绪忽然有了静止的时刻,她不再急迫于理清,混沌也是一种浪漫,什么都看清了,也就没什么意思了。
悬空便悬空。
能握这只手,她甘受这一程的风雨飘摇。
不想去管未来会在哪里降落。
老林将车停在机场门口,夜晚的京市比沛山还要冷些,风太干燥,嗖嗖刮在脸上像小刀子似的,从大厅出来,钟弥看见路边一辆眼熟的迈巴赫,老林站在车边。
沈弗峥领着她走过去。
“你的车?”
沈弗峥将手上两只行李箱递给老林,回头揽她肩膀:“这回怎么不说宝驹了?”
钟弥钻进车厢,有股很新的皮革味,四处打量一下:“新买的吗?”
沈弗峥坐进来带上车门,嗯了一声。
钟弥实在好奇:“不会是因为我说这是宝驹……才买的吧?”
“怎么不行呢?”他下颌往前微抬,示意她,“跟老林说你要去哪儿,我顺便听听你的新地址。”
钟弥扭过头,与驾驶座的老林对上目光。
她真的很好奇沈弗峥所在的是怎样一个世界,为什么那些跟他有关的人,好像永远都不会有尴尬,怎么样都是一副平淡又理所应当的样子。
只有她孤孤单单地,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跟老林报完地址,钟弥将视线转回来,手撑车座上,探身凑近沈弗峥,继续问:“真的是因为我才买这个车的?”
“弥弥小姐都夸的宝驹当然要支持一下。”
说得好像他是她的粉丝一样。
钟弥既觉得甜蜜,又很苦恼:“可是,我当时就是随便一说的,迈巴赫得给我打广告费!”
不止沈弗峥,连老林都忍不住笑了一声。
这是京市十二月的一个平平无奇的夜晚,应了文殊兰的花语。
与君同行。
总觉得需要用什么纪念一下,等红灯的时候,钟弥拿出手机问他:“你讨厌拍照吗?”
或许他是不喜欢的。
但有时候“不喜欢”没有“愿意”重要,他伸出手臂示意她靠近过来,说自己不上相。
钟弥举着手机,看镜头里的他:“太谦虚了沈先生!放心吧,我会把你拍得艳光四射!”
新年第一天,这张艳光四射的照片随着一则微信消息切入,亮在钟弥的手机之上。
她伸手摸进被子里来看,眉眼很痛苦地皱着,适应光的几秒,她在心里想,以后还是少跟盛澎蒋骓这帮人厮混。
昨晚跨年,闹得太晚,连坐车回家的功夫钟弥都不愿花,从酒吧出来,栽进附近酒店的大床上,一觉睡到此刻手机显示的下午时分。
沈弗峥发来的是:还没睡醒?
上面还有一条间隔五个小时的消息:睡醒了没有?
钟弥回他:刚刚醒。
从沛山回来没多久,沈弗峥就飞去美国处理事情,昨晚在酒吧,蒋骓的女朋友跟她透露了沈弗峥具体是去忙什么,沈弗峥堂妹那个未婚夫好像有隐藏的债务问题,沈家女眷这次去那边度假发现的端倪。
这婚还能不能结,一下成了未知数。
沈弗月只信任她四哥,电话里哭着要他过来主持大局。
跨年夜,钟弥跟蒋骓女友才第一次见,不过这姑娘好像对她自带恶意。
她告诉钟弥这些当然不是好心分享。
“所以说门当户对是很重要的,知根知底才万无一失,就比如我和蒋骓,自己在外面瞎找的,谁知道是人是鬼啊,现在骗婚男和捞女很多的,就像美国那个,还有――”
她做着延长甲的手在场内一划,快指到钟弥身上的时候,随便挥了挥,笑着打哈哈,“嗯……反正,就很多。”
钟弥想笑,又忍住,原来傻白甜千金瞧不起这么多人,也拿她当捞女一个,明嘲暗讽。
但很奇怪,钟弥对虞曦很难生出恶气,大概是圆脸功劳,小猫再野也可爱。
猫系长相,长得像小猫,名字叫小鱼。
多可爱。
钟弥握着酒杯,随着音乐节奏轻晃,配合着朝她点点头,贴她耳边喊:“那你要看好蒋骓哦!”
“我会的!”
钟弥攥起小拳头:“加油!”
小鱼很不爽,觉得自己在被当猫逗。
盛澎昨晚开的是套间,睡到迷迷糊糊,钟弥察觉外头有声音,但懒得起来看。
洗漱完出去,客厅躺两只G家的厚底小皮鞋,复古红绿的装饰配色,一眼可辨,包包躺在房门口,估计人睡在里面。
钟弥懒得管,把挡路的鞋踢到一边,等客房服务来送餐,打算吃完就走。
送餐的小推车一进门,她手机也响了。
沈弗峥打来,估计是看到她刚刚回复的消息,钟弥得知他刚从美国回来,不知道事情处理得怎么样。
由于他并没有把家里的事告诉她,她是从小鱼那儿随一份嘲讽才知情,所以这会儿不好问。
她往嘴里送海鲜粥,说着她以前不愿意讲的废话:“那你应该挺累的吧?要倒个时差吗?”
“在飞机上睡了一觉。”
沈弗峥问她:“你有小礼服吗?”
钟弥咬住勺子一愣。
“没有。”
这是她生活里用不上的东西。
“那我来接你去商场,还在酒店?”
钟弥问:“需要小礼服做什么?”
他沉吟片刻,随即用轻松的声音说:“带你去要广告费。”
第31章 一点春 像沸水上的热雾
后来这件蜜桃粉的缎面流光裙, 钟弥一直挂在衣柜显眼处,那年元旦夜的深刻程度,也在她记忆里超越所有。
在裕和里10号公馆举办的沙龙活动, 临晚还一心扑在找裙子上,挽沈弗峥手臂进了小洋楼, 里头别有洞天,钟弥才知道是品牌的新年分享会。
以珠宝起家的法国顶奢品牌, 在其他奢牌已经往美妆服饰高歌猛进时, 始终保持高格调,专注于珠宝和钟表,产品线虽单一,毫不妨碍高珠系列贵到咋舌。
那位车企高层也是今日受邀之一,他过来跟沈弗峥打招呼时, 钟弥正在看一场小型的新品预展。
因为是主题沙龙, 在场男士打扮得都偏休闲,有个别吸睛的,Allblack的山本耀司搭克罗心的氧化戒指, 一看就是玩潮高手, 而那些西装革履, 领带系得板正的,都是品牌方安排的高颜值SA, 随时提供优质服务, 会专业地讲解这一季度新品的设计理念,邀请来客稍后去一旁的贵宾室试戴。
那对满钻的羽毛耳环太闪了, 十字光点在明灯下, 直照得人眼晕。
钟弥今天穿得也太闪, 流光缎面, 系脖露背,像玉瓷碗里蜜桃搅拌醴酪,衣粉人白,格外娇嫩。
是冬夜温室里提前冒头的那一点春。
这样的衣着,配小颗的珍珠点缀才清透秀气,大面积的宝石装饰会把蜜桃粉衬得艳俗。
一转头,她看见一个梳背头黑皮衣打扮的成熟男士正在跟沈弗峥聊天,对上目光,沈弗峥示意她过来。
聊天才发现对方是港城人,口音明显。
她连一个迈巴赫的零件都没买过,收到“谢谢欣赏”“感谢支持”之类的话,也能稳住得宜的笑容。
男人朝旁边一抬手,钟弥看见他助理提着礼物朝这边欠身微笑,他给钟弥准备了一个联名潮玩。
这便算是过目了。
钟弥也算长了见识,原来收礼物连自己拿一下这种功夫都不用费,对方贴心地说助理认识沈先生的车,直接送去车上,交给司机。
但这一晚,钟弥还是亲手收到一份礼物。
从摆满晚香玉的洋楼院子踩着迎宾毯出来,上了车,沈弗峥让老林等一会儿,车子静静停着,夜很深,车内外冷暖是两个季节,外头有其他来客驱车返程的声音。
钟弥上车后踢掉一字带的高跟鞋,将腿缩在裙子下,专心致志拆她的“广告费”,一只少女心满满的bearbrick,钟弥对潮玩不太了解,但这身价不菲的熊这两年在网上很火,造型特别,所以她认得,没买过。
联名款能被炒到六位数的装饰玩具,满足收集癖的烧钱游戏,买一个两个没有意思,也没什么用。
“挺可爱的。”她这样评价,又开玩笑说,“这勉强算是我打工赚来的第二份工资吧。”
第一份是在剧组拿的。
累死累活的七八天,身上好几处淤青的卖力活,到手的报酬,还没有这只熊半个身子值钱。
钟弥正想问现在在等什么,玻璃被人从外头敲了敲,车窗降下,外头有人递一只盒子进来,沈弗峥接过来,又合上窗,吩咐老林开车回去。
车子启动,钟弥抱着熊,见他将一只墨蓝色的丝绒方盒放在她蜜桃粉的裙子上。
“第三份工资。”
钟弥低头看着,猜到里头可能是珠宝,她高中逛精品店,即使没有特别喜欢的东西都不好意思空手出来,沈先生腰缠万贯,空手而归多失了大气,随随便便买个一两样同房子一样贵的珠宝,也是情理之中。
钟弥完全能理解。
但她不知道这盒子,怎么就算工资了。
“这又是我做什么得到的工资?”
沈弗峥眼一瞥车毯上那双四仰八叉的高跟鞋,可想而知鞋子主人踢鞋时的讨厌程度,他抬起目光看向钟弥,说:“难为弥弥小姐肯受累出来玩。”
钟弥凭定力紧绷住嘴角不往上翘,一本正经又很给面子地说:“也不是特别累,一点点,就是昨晚跟盛澎他们跨年夜有点熬过头,需要时间缓缓。”
说话时,她将盒子打开。
薄弱的路灯透进来,都能令它璀璨如鳞光,颗颗钻石亮得仿佛加了特效。
钟弥看着这对羽毛耳环,心想,常言诚不欺我,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一份实习工资买不来半只熊,现在一车子的熊也买不来一只耳环了。
“这样我以后就很难体会到打工的快乐了吧。”
沈弗峥一语点醒她:“你打工就是为了钱?”
钟弥想想也是。
只是他这句话,加一张英俊面孔,特别像台言里霸总的台词,贫穷倔强又作为精神富人的女主角,这时候一定要升华主题,点一下有钱不是万能的,嘲讽男主角除了有钱体会不到其他的快乐,真可怜。
实际上,像男主角这样的人,除了贫穷,只要愿意,他基本什么都能体会到,那种快乐是不能想象的。
包括后来得到女主的爱,拥有幸福的结局,敢说没有金钱和特权作用在其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