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不愧是将军,无论何时都能鼓动人。
于是,三个少年就带着一身丰满的脂肪,燃烧出了战场上最可怕的奇迹,将鄯州变成了一座金汤城池。
在烽火连天的战场上,他们也是第一次知道自己的力量。
他们第一次发现,自己能做到一件多么重要的事。
即使是被嘲笑的家伙,也有独特的天赋。笨又如何?世上有些事,不需要聪明,只需要勇气;不需要别人,只需要独一无二的你。
日光刺眼,转眼已经到了正午。
城下三军徘徊不前,连马蹄声也显得烦躁。鄯州城久攻不下,吐蕃非但不能以破城引回渭州的唐军,十万大军反而被一座空城牵制。
如此一来,吐蕃兵力虽多,却如同陷入沼泽地中。
吐蕃将领脸色阴沉地看着波浪汹涌的护城河,像是下了最后的决心:“不能再拖延了,偬哈赞王子下过军令,日落之前必须攻破鄯州城!左右听令,死士出列!”
——这是他最后和最可怕的筹码。
身边的副将立刻应声,随即一挥手,数十个黑衣人从军队里迅速出列,形如鬼魅。
表面看上去,这似乎并不是什么有威慑力的杀手锏——身手快,在马背上拼杀时是很有用的;但攻城这件事,护城河如同天堑,身手再快也没用——除非死士能快成一缕清风,飘到城墙头!
沈家三兄弟没在意对方换了一拨人,还在悠哉游哉地游泳,可是守城的主将叶铿然放目远眺,脸色突然变了。
这一刻,叶铿然看到了熟悉的脸——与他在军中相处过三年的兄弟樊骁。对方眼神木然,扬臂将一道飞梭打入城墙石缝中,随即以绳为桥朝城墙跃过来,以致根本不需要碰触到护城河的水,便借力飞向城头!
唐军守城的将士们也愕然发现,这批攻城的死士,就是唐军最后来不及交换的那一批俘虏!
“弓箭手准备!”叶铿然骤然提高声音,守城的士兵迅速拉满了弓。日光如雪,叶铿然按在城墙上的手背青筋突起,这些人不再是兄弟,他们都被鬿誉控制了心神,成为了没有自我意识的工具……可那句“放箭”的命令无论如何也无法说出——
……许多熟悉的面孔,不熟悉的是眼神。这其中,他终于看到了一张脸,在他的梦里出现过千百次的脸——
独孤琳琅!
被鬿誉控制的独孤琳琅在人群中,她面无表情拿着最擅长的弓,突然抬眸看了叶铿然一眼。
就是这一眼,让叶铿然心口痛楚如伤,心神恍惚间……三支箭矢破空而来,直袭他的要害!叶铿然横枪去挡,两支利箭应声而落,最后一支扎入了他的肩头,鲜血顿时汩汩流出。
“叶校尉!”左右士兵大惊失色。
“不碍事。弓箭手退下,改用石击——将死士打下城头,不到万不得已,避开要害攻击!”叶铿然咬紧牙关一把按住箭矢,指间用力,箭羽应声而断!此刻若是拔箭,伤口鲜血来不及止住,只怕他很快就会因为失血过多而倒下,所以,只能将露出的箭矢拔掉,任由带着倒刺的锋镝留在血肉中。
与此同时,独孤琳琅已经率先轻如鬼魅落在城墙上,同时将手中锁链朝身后抛去——
只要锁链被接住,便有更多的死士可以迅速登城。危急时刻,叶铿然一枪凌空刺去,将锁链牢牢缠住!
独孤琳琅毫无犹豫地用力一拉——她的力气极大,曾经可以拉开叶铿然无法拉开的弓。气力相撞,叶铿然的嘴角顿时涌出鲜血,脚步也被拖得朝前滑动几步,脚下青砖几乎划出沟壑!
“琳琅!”叶铿然大喝一声,突然做了一个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举动,千钧一发的时刻,他毫不迟疑地舍弃自己手中的长枪,顺势跃上前将独孤琳琅紧紧抱住!
烽火硝烟弥漫,日光刺目如雪。
叶铿然紧紧抱住独孤琳琅,吻住了她的唇。在这个轻而滚烫的吻中,独孤琳琅木然的眼神渐渐变得清晰,一层水光渐渐浮现在她清透的眸子里:“叶……叶哥哥?”
两人甚至来不及说一句话。
只听叶铿然突然沉声说:“当心!”他猛地一个旋转,与独孤琳琅交换了位置,而身后的死士一刀刺入他的后心,刀锋猝然透胸而出!
身体失去力气,叶铿然重心不稳,两人一同跌下城墙!
十
水花溅起,叶铿然和独孤琳琅一起落尽滔滔浊浪中……
与此同时,更多的死士从城头掉了下来——唐军用弓箭守城改为以大石击打。
冰凉的河水呛入胸膛,叶铿然甚至感觉不到别的,只是冷……鲜血正顺着胸前致命的伤口和他的生命一起流失,四周的河水很快变成了红色。越来越黑的视线中,他看到独孤琳琅在水中拼命做着一个什么动作——
她用尽全力咬破了自己的手腕,将手腕塞到自己唇边。
龙是水神,力量是“净化”;凤凰是火神,力量是“治愈”。
不要……叶铿然想要说话,却说不出来;想要挣扎,却无力动弹。终于,一大颗泪落入水中,像一缕清风无声消失在宁静的午后。
这一刻,他想起了将军说的那句话……所有的力量都有它的局限。
龙可以净化黑暗,却不能消弭悲伤;凤可以治愈创伤,却不能治愈匆匆分离的时光。
他预感到了什么,却不能阻止她,不能守护她。
叶铿然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六天之后。
三个围在床边的亲友团的眼睛红红的,老大惊喜地喊:“坑然哥哥,你终于醒了!”
“琳琅呢?”叶铿然猛地坐起来,身子不由得晃了晃。
“……”三只小猪对视了一眼,谁也不肯说话。
“她——到底怎么?”叶铿然提高声音,死死盯着三兄弟的脸,握紧的拳苍白如死。
耳边轰鸣作响,叶铿然几乎听不清自己的声音:“她……死了?”
“不不,不是!”三兄弟连忙否定,“坑然哥哥你别着急,她没有死!”
“你看这个!”
沈家老大小心翼翼地捧出一个盒子,盒子里铺着稻草,里面有一只圆圆的蛋。看上去比鸡蛋稍微大一点儿,颜色就像黄金铸成的,纯粹而明亮。蛋壳上有两道牙印般细浅的红色痕迹,就像当日独孤琳琅将手腕咬破的伤痕。
“这是——”叶铿然愕然抬眸。
“我们三个那时就在河里,等我们游过去救你们的时候,亲眼看到……”三兄弟面面相觑,好像直到现在也没法相信他们在水里看到的情形,“我们看到她蜷缩起来越变越小,最后变成了这个蛋!”
凤凰怕水,遇水会保护自己。
但这种奇怪的变身,用坚硬的壳将自己包裹起来,算什么?叶铿然的手指抚过蛋壳上那牙印般的红痕,一时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据说,孵凤凰蛋要一千年。他要再见她,莫非要等到一千年之后?
“叶校尉!”一个熟悉的大嗓门从门口传来,只见一个皮肤黝黑的少年大步走了进来。叶铿然脱口而出:“樊骁!”
是被吐蕃军俘虏的樊骁!既然他回来了,那其他的俘虏呢?
樊骁仿佛看懂了他的心思,立刻说:“我们最后这批俘虏二十五人,都活着。当天我们攻打城墙时被守城的士兵打落墙头,掉进护城河里,清醒过来。”
雨淅淅沥沥地下着,一如曾经。
叶铿然突然想起,那日也是雨声淅沥,将军的左手与右手对弈的情形——那一枚枚棋子在那人掌中,不是弃子,那一个个名字在那人心里,不曾忘记。
叶铿然的喉头突然有些发紧,将军将鄯州城交给自己时,原来已经料到吐蕃攻城的最后杀手锏,就是那批死士……
所以,他才在护城河中投入了龙涎。
——能让人摆脱鬿誉控制的,不是龙血,是龙涎。
当初,将军带着叶铿然从陇右到楚地所行经的线路,从河州到商州,再至复州……一路上,他把鬿誉之祸可能爆发的消息,与龙涎一起,送给了十二城刺史。
那段旅程,初初看上去不过是将军大人心血来潮,就像棋局上可有可无的闲子。一开始,叶铿然以为他无聊;后来,发觉他以退为进避开李林甫的锋芒,落子精妙;最后才骤然惊觉,他行棋之险,纵横天下的谋略与担当。
风雨如晦的夜,正是在得知真相的那一刻过去的,叶铿然心底的风雨,也是那时放晴的。
“说自己从来没有恨过,就太虚伪了。但是,在恨意最盛的时候去做的事情,事后十之八九要后悔。”
那日,一缕晨光落在将军脸上,显得漫不经心却光明坦荡,“即使不能原谅,至少也要做到再等一等。”
那人伸了个懒腰,笑眯眯地说:“而且我太懒了,记性又不好,噩梦应该忘掉吧?忘掉了,才能相信人生还有美梦。”
他只说浮生一梦,不说宠辱沉浮,也不曾提及自己扛在肩上的责任——
只因真正的誓言,无需宣诸于口。
一人一肩一天下。
一城一池一盛世。
无论在陇右,还是在整个中原大地,乱象若起,史书不过一笔带过,于百姓来说,却是无数个真实的日夜。
也正是为了这无数个真实的日夜,他甘愿粉身碎骨,九死一生前往楚地。
叶铿然眼中温热,缓缓问:“将军呢?”
一时间,屋子里安静得有些奇怪,叶铿然皱眉环顾四周,突然发现哪里不对……屋子里挂着白幡,樊骁与三兄弟也都穿着白色。
“将军人呢?军中出了什么事?”叶铿然心中莫名一悸。
这次,几人没有说话。樊骁眼底布满血丝,似乎拼命压抑着什么,三兄弟嘴一瘪,终于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叶铿然脸色惨白推开他们,跌跌撞撞冲到门口——
三军俱缟素,哭声汹涌如海。
尾声
《开元稗史》记载:
唐开元二十九年,吐蕃大军四十万犯陇右,大将军裴昀率军八万迎敌,用兵奇诡,身先士卒,不幸身中流矢而亡。六军恸哭,缟素绵延数里。
此后十年,吐蕃骑兵岁犯然不敢深入。偬哈赞兵败遂失人心,后娑悉笼腊赞继位。陇右成大唐粮仓,胡汉相融,繁荣空前,司马光纂《资治通鉴》,曰:“天下称富庶者无如陇右”。
后世史官叹曰,裴昀年仅弱冠,美姿仪,擅谋略,勇骑射,天纵英才,以少胜多,彼一战光华可暗日月,大唐乱世由此后延十年。
又,同年现鬿誉之祸,其势来如瘟疫,去如神迹,皆因龙涎除之。
第13章 白云苍狗
一
杨梓苏是个江湖郎中,专卖狗皮膏药。
他的医馆破破烂烂,平时很少有人上门,估计连小偷也懒得光顾。但杨梓苏还是养了一条英俊的大狗看门。
大狗一直忠心耿耿,可惜半年前有一次打雷,蹲坐在屋檐下的大狗不小心被雷劈到,壮烈殉职了。杨梓苏很是伤心了一阵,但他的哥哥杨东旭说:当着狗的面卖狗皮膏药是一件很残酷的事,加上目睹主人每次把来看治跌打损伤的病人治得上吐下泻,那只狗估计已经想死很久了,这次解脱也不失为一件幸事。
面对哥哥的安慰,杨梓苏没感到多安慰,倒是听到了幸灾乐祸的味道。他这样问对方时,杨东旭认真地反驳:“怎么会呢?我很悲痛,非常的悲痛,但小苏你一定要化悲痛为节操。以后不要再做庸医了,也不要再养庸狗了。”
忘了说,杨梓苏的哥哥杨东旭一向对他的医术表示深深的忧虑,有次摔伤了腿,宁可跑到五十里开外的药铺去,也不肯用他开的狗皮膏药。
即使这样,兄弟俩的感情还是不差,特别是当杨梓苏把药罐倒掉,用来煮香喷喷的排骨汤时,杨东旭就会动情地喊他:“小苏!”
“哥哥!”杨梓苏也动情地回喊,然后兄弟俩就热情地冲向对方——为了抢汤锅里的肉而扭打成一团……老实说,兄弟俩一年中吃肉的机会不多,他们住的这间破烂烂的医馆也是早些年从钱庄借钱买的,每个月都要还本金和利息,常常穷得入不敷出。
杨东旭曾经不以为然地问:“为什么非得是医馆呢?开间杂货铺不是更赚钱吗?”杨梓苏挠着头回答:“你还记得小时候吧,水灾和瘟疫让许多医馆都闭门不接纳病人,郎中们怕传染,我们也是那时候失去爹娘变成孤儿的……所以我才想自己做个郎中,开间医馆。”
“到你的医馆里死得更快。”
“……”
“好啦,好啦——做个好郎中的梦想,”杨东旭认真地揉揉他的头发,竖起大拇指,“白天做梦时想想就好了。”
杨梓苏终于泪奔了,觉得有个没心没肺的毒舌哥哥真是人生一大悲痛。
平时,杨东旭则替一个土豪干活,白天都不在家。杨梓苏看着清闲的医馆,没事儿的时候就晒晒太阳。
这天早晨,杨梓苏正在打瞌睡,医馆里来了个奇怪的病人。
病人是被人抬进来的,全身衣衫焦黑,连头发也糊了,看上去就好像……被雷劈过一样。杨梓苏为自己不礼貌的想法“咳”了一声清清嗓子,问抬着病人的少年:“什么状况?”
将病人紧紧抱着的少年看上去有点木讷,眼圈红红的,就像融雪的树梢上若隐若现的红梅骨朵,泫然欲泣的神态细看倒有一抹清俊的艳色。旁边还有个穿湖绿色的美貌女子,亭亭如松,倒是十分利落:“后背烧伤,胸口剑伤。”
经她提醒,杨梓苏这才看到病人的胸前还有大块已经变黑的血迹,因为衣襟焦黑所以刚才没有看到。虽然进行过了简单的止血,但伤口肯定极深,他不禁有点犯难——
“怎么样?能治吗?”绿衣女子问。
杨梓苏很想回答:我专注狗皮膏药二十年,连我亲哥哥摔伤了都不来我这里看,你说这种性命攸关的重伤我能治吗?
但这话他没说出口,说出口了就是砸自己的场子,这还在其次。关键是这两个看上去都是快意恩仇的江湖客,那个婷婷袅袅的美貌女子腰间别着刀,而那个看似呆板木讷的少年,明明是紧张无措快哭出来的模样,紧紧抱着昏迷的病人,固执守护的模样却有股遇神杀神的决绝。
“啊……这个嘛,”杨梓苏决定死马当活马医,“当然还是能治的。”
二
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杨梓苏都后悔自己当天昧着良心说了大话。
病人被抬过来时奄奄一息,经过杨梓苏的救治,三天之后,这一息竟然还在。
用杨东旭的话来说,难得,太难得了。
没有药到命除,不是狗皮膏药作用神奇,就是对方走了狗屎运。虽然杨梓苏对哥哥张口闭口不离狗这件事不太满意,但他还是相当同意哥哥的观点。
可惜,病人家属不这么想——少年寸步不离守在床边,美女则微笑寸步不离杨郎中,大有“治不好我就跟你一辈子”的优雅杀气。杨梓苏悔得肠子都青了,身后跟着个美人随时准备送自己到黄泉路上,任谁都会吃不香睡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