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最重要的是要完成昨天说过的目标,是要名正言顺地――好吧,或许并不怎么名正言顺,还是只能在私下进行,不过总比他不经过沈随安同意,强行去做要好得多――去触碰到自己的心上人。
然后,留着这一点念想,离开。
“你说,我这样做会不会太像坏人了,”沈随安已经吃完了饭,絮絮叨叨说了半天,虽然沈明琦嘴里正忙着嚼东西,一直没回话,但她知道对方在听,“要是把他吓到了怎么办”
眼前的沈明琦捧着大碗喝汤,又把最后一筷子面嘬到嘴里,等到咽下肚,拿帕子擦了嘴之后,才回复自己姐姐的话:
“吓不吓到我不清楚……不过,他应该不会怪你。”
“确定吗”
“确定,”沈明琦抬了抬眼,表情正经,“二姐,你是不是很喜欢这么欺负人。”
“哪有,”沈随安眼神无辜,“我都没欺负过你跟小涵。”
“是因为你之前那个夫郎吗”沈明琦直白地问,“二姐好像对陆湫怀疑得太多了。”
“这么一说……或许是呢,”沈随安挪开视线,把玩着自己的头发,“……不过,毕竟你跟他更熟悉一些,我和他还没多深入接触,有些戒心很正常吧。”
“嗯,反正陆湫这人心思直,没什么好担心的”沈明琦脸上没什么特别的情绪,十分放松,像是讲述着一件普通的习以为常的小事,“就算真欺负他了也不打紧,只要是二姐,对他做什么应该都没关系。”
“连你都这么认为”沈随安讶异,但沈明琦没回话。
“二小姐,”有人叩门,“陆公子已经收拾完毕了。”
“带他过来吧。”沈随安吩咐。
在进门之前,她就已经听到了小少年轻快的脚步声,他应该走得相当快,连敲门这样的礼数都忘记了,直接就拉开了门。
“逸欢姐姐!”遮住了一半脸的陆湫只露出了眉眼,因为面罩的遮挡,他的声音有点发闷,即使是这样,也挡不住陆湫语气中的迫不及待。
在男侍的修饰过后,陆湫眉目间的英气更甚,即使他此时是笑着的也忽略不了他身上那股张扬的凌厉。他的鞋子应该也是加了东西来垫高,整个人比之前看着修长了许多,就连那头有些醒目的卷发,都被盘起了女式发髻,显得利落而干净。
打眼一看,完全看不出是个男子,只觉得他像个十七八岁、正年少轻狂,不懂得收敛气场的大姑娘。
“还挺不错的”沈随安评价道,“你之前在军中也这样打扮吗”
“那没有,”沈明琦插嘴,“他军中的打扮特别随意,可不及现在这样讲究。”
“沈明琦!你别在逸欢姐姐这里乱讲!”陆湫被熟人戳穿了,臊得连一声闻序姐都不叫,没大没小地喊了沈明琦的全名。
“好了,”沈随安拍拍身边的座椅,“坐会儿,等下一起走。”
“嗯!”
陆湫十分听话,没再争,端正地坐在座椅上。他本身因为在军中久了,身上有些习惯都带了些女子的随性,不像通常的男子那样拘谨,现在穿了女装,倒是比之前穿男装更为自在。
“说起来,这次骑射是可以自己带马的”沈随安看向陆湫,“不知道你习惯什么样的我就按自己的喜好挑了一匹,但你要是不太适应,也可以骑皇家那边的马,她们那有温驯一些的”
“我用逸欢姐姐挑的!”陆湫想都没想,直接答应。
“哦”沈随安看出来了,他应该是不了解,温声解释,“我手上的马可都算烈马,连性格稍好的几匹,也有些难以驾驭,到时候如果不行就不要勉强自己”
“没关系,”陆湫听完,依然与之前态度一致,“只要是逸欢姐姐挑的一定是最好的我可以做到的”
“好,”沈随安看出了陆湫性子里也带着倔,便不再提,“那就试试。”
排除仆役那些,沈家拿出的三匹马都各有风采。
沈明琦的马名为破障,是一匹锈黑色战马,名字是个道士起的那道士说她的马有看破虚妄、逼退鬼神的能力。沈明琦不懂那些玄之又玄的但这是与她一起征战多年的老伙计,所以她仍然愿意用,破障应该也是喜欢出去奔跑的
沈随安的马,淡黄色皮毛、银鬃毛的那匹名为踏苍,是沈随安于十九岁那年驯服的马,脾气大得很,又娇气又金贵,经常惹得草场那边的驯马师头疼。因为外形出色,体质优越,所以踏苍的身价也相当惊人,还是太女殿下出面,才让沈随安拿到了这匹不可多得的好马。
而另一匹名为追云,是匹红毛黑鬃的长毛马,虽然没有踏苍那样金贵,但它胜在稳定性强,体格也强壮,在信服身上人的前提下,它可以发挥出极为强大的能力,如果是真正认真来比赛,沈随安一定会选择追云作为伙伴。但在今天这种情况下,她则是把追云给了陆湫使用,如果陆湫可以驾驭,追云也能成为他的助力。
一见到沈随安那两匹马儿,陆湫就有些压不住自己的兴奋劲儿了。他以前鲜少见这样的好马,即使是见到了,人家也不会让他触碰一下,更枉说亲自去骑。不过趁着还未出发,沈随安让他去熟悉一下追云,给喂点吃的或者试试骑一骑,牵着走一走也行。
出乎沈随安意料的是,陆湫似乎天然就懂得如何与马沟通。
他与追云熟悉的过程很快,甚至还跟旁边的踏苍都达成了友好的关系,一向不爱被人触碰的踏苍可以允许陆湫去摸摸它的鬃毛。这让总是被动物排斥,只有一个乌裘天天追着她的沈随安十分羡慕,遥想以前,她驯服这两匹马可是没少花时间,而陆湫不出一会儿的功夫,能达成她几个时辰,甚至是一整天的进度。
看样子,陆湫说的“可以做到”,还真是没搀半点水分。
沈家一行人骑着马赶往了骑射会的所在地,那是一处皇庄外围的林场,有很久之前开拓出来的专门用于马球赛的场所,旁侧也有一片面积足够大的树林用于狩猎活动。上午进行的是马球赛,而用于狩猎的动物早已提前一段时间放置在了林中去适应环境。
沈随安携妹妹、陆湫,还有沈家仆役,在宫人的指引下安置了诸多物件,她扫视一圈场地,注意到了不远处对着自己挥手,动作颇有些好笑的曹语霖,还有一直想让自家哥哥冷静一些,满脸无奈的曹思远。
毕竟是按照家族划分的营帐,在其他人还未安置好的情况下,曹语霖不方便到处乱跑,所以只能用这种形式跟她打招呼。沈随安也礼貌地挥手当做回应。
“二姐,”沈明琦喊了她一声,沈随安回了头,看见了她身边的宫人,“陛下要见你。”
“就来,”沈随安下了马,吩咐驯马师安顿好踏苍,“一会儿抽签分组,闻序你去吧。”
“知道了。”沈明琦答应一声。
“逸欢姐姐……”旁边的陆湫像是注意到了什么,皱着眉头,小声叫她,“那个――”
“等我回来。”沈随安暂时没时间看照他,只是安抚了一句,便随着宫人离开,前往陛下所在的位置。
或许是错觉吧。陆湫想揉眼睛,又怕弄花了脸上的妆,只好忍耐下来。
他刚刚看到了一个人影,似乎很像之前在街上遇到的曾经与他交手过的盗贼少年。
第三十一章
“大姐,董杨面上带笑,凑到自家姐姐董松身边,好似贴心般地发问,“你那个逃跑的准夫郎,怎么到现在还没抓回来”
“嘁,干嘛提那小子晦气。”董松不讲形象地啐了一口,带着刀疤的脸上有着明显的嫌恶,“要不是看在他那张脸还可以,老娘才不想要个连嫁妆都少得可怜的陆家子……”
皇家骑射会这种场合,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进来的,董家还能勉强够格,陆家就别想摸到进入这里的门槛了。所以,董松在自家营帐说起陆家坏话时也没压低声音,引得周边的几家人都能听到。
“到头来,他自己还不识相,一口一个沈二小姐,天天做能嫁进沈家的弥天大梦,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是什么门第。”
“按理来说这陆家子一次次去贴那位沈二小姐,怎么沈家这么久还没点动作”董杨侧头询问,“照庆国公府的实力,没理由放任那陆家小子肆意冒犯吧。”
“你没听说吗”董松一挑眉,“上次沈家三小姐的接风宴,有个男子给那陆湫泼了一身茶水,好像让他当众出了丑, 第二天就被沈二小姐摁着脑袋拎去陆家登门道歉了。我记得那男子,还是柳家的吧……”
“这么看来,陆湫在沈家也算有几分薄面沈三小姐还特地邀请了他去自己的接风宴呢。”
“哪是薄面啊!”董松夸张地复述,看样子是一点不同意。
她摆摆手左右瞥了瞥,压低声音凑到董杨耳边,“听传言,陆家子从军那几年,跟沈三小姐做过战友,日日往沈明琦营帐里跑。”
“战友”
“呵,假装遮掩一下说成战友而已,这样好听一点儿,但谁不知道,陆家子在那沈三小姐眼中,不就是个男宠吗早就是被用过不知道多少次的二手货了。”
“可,那陆湫明明是对沈二小姐当众求亲――”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吧!”董松故作深沉,一副将所有事都了然于心的高深模样,“照我看来,该是那沈家三小姐又想养着陆家子,又不愿意给人家名分,仗着自家二姐是个没脾气的软包子,干脆把这个名头安在了沈二小姐身上让陆湫借沈二小姐的名头进入沈府。”
“嫁!”董杨一脸不可思议,“他还真能被娶进门”
“那当然是不可能的,”董松白了她一眼,“人家庆国公府家大业大,怎么能被区区一个男宠污了门楣到头来顶多也就是被捡回去当通房罢了。明面伺候二小姐,背地跟三小姐暗通曲款,那些个小姐们,玩得可真花。”
“或许这陆湫想着,总有一个会把他娶回去吧,啧啧,”董松假装叹惋,“只可惜,没人会要他的。等人有了正夫,玩腻了他,第一件事就是把他给扔出去。”
说罢,董松面上又涌上一股恨:
“这陆家子也是蠢,与其去那庆国公府磋磨年华,落得个凄凉结局,还不如来给我做个侧室,让我也玩一玩这种烈性子。明面上比给人当通房好听点儿不说等他怀了女儿,我又不会让人害了他。”
“而且……毕竟是人家庆国公府小姐看上的男子,肯定也会有点过人之处的,哈哈。”
“起码在我这里,好歹能让他生个一女半儿。要是跟了沈家人,人家明媒正娶的夫郎进了门,他一个被玩透了的通房怎么去争”
“老娘都没嫌弃他失了贞洁,不计前嫌想要他,结果人家眼高于顶,整天白日做梦,一心觉得自己能嫁入沈家,还压根看不上咱们呢!”
“都定好了相看的日子,结果一直到现在,连个人影都没抓住。那陆守一也是个废的,养出来的儿子不聪明就算了,家里暗卫的水平也差,派出去了六七个人都无功而返,不愧是一窝的老鼠。”
“这陆家子着实不识相,”董杨听罢,顺着董松的话,跟着一起附和着,“也不拎清自己几斤几两。”
“算了,老娘大人不记小人过,跑了便跑了罢,本来也不稀得要,”董松随意摆摆手嘴角勾起一抹笑,“反正最近,又不是没有新乐子让我玩。”
“新乐子……什么”这个董杨还真没听说立刻好奇地问出来。
“二妹,”董松神秘兮兮地笑着,“你可还记得那南风楼的素郎”
“哦”董杨睁大眼,“你是说去年被人悄悄赎了身的陈素大姐,你之前可是为他花了不少银子吧。”
“那是,毕竟素郎身段是一顶一的好,模样也周正漂亮,还有那脾气……真是硬气得惹人怜爱,稍微用力些疼他,就咬着嘴唇忍着眼泪,特别好看……被人赎走之后姐姐可惜了好长一段时间呢……”
董松舔了舔嘴唇,扬扬下巴,像是在揭露一件天大的惊喜一样,一字一句,慢慢地继续说道:
“不过现在,我找到他了。”
“嘻嘻……真没想到,一个曾经做过那种行当的男子,还敢出现在王城……”
“抽完签了吗”从陛下那边返回来的沈随安朝沈明琦招了招手迈步走来。
“你是红签,”沈明琦把自己帮她抽的签递过去,“跟越王殿下一队,陆湫也是。”
“好。”沈随安接过签。
既然小妹没提太女殿下,那太女殿下该是在她对面的队伍了。
越王,是大皇女宋勉的封号。
在太女之位落到宋荆头上不久,宋勉就被封了王,还有了属于自己的封地。这既是安抚,也是敲打。宋勉这几年不常回王城,总是在外奔波,沈随安也与这位大皇女殿下不太相熟。不过刚刚在陛下身边时,沈随安倒是注意到了宋勉。
那女子一身黑红装束,浑身上下没有半点多余的饰品,英姿飒爽。她头发梳得很高,但并未盘发,那张面容如刀锋一般凌厉,看着让人本能地觉得危险,不过她眉眼间时常带着的笑意又冲淡了些许身上的锋利。
沈随安记得,早些年的宋勉与现在极为不同那时候的她喜欢浅色衣服,喜欢让自己看着出挑,总是把自己当成天命之人,给人一种外强中干的感觉,不沉稳,不踏实
现在,对方的气质倒是比先前沉下去了许多,身上的浮躁少了,更多的则是安静与谦和,还有一点或许是跟随了母亲的不怒自威,丝毫看不出以前跋扈的影子。即使是在太女宋荆面前,宋勉也没有做出什么失礼的举动,表面上看着,一家人倒是其乐融融。陛下对于女儿这段时间的功绩与长进似乎很满意,听说宋勉应该会在王城逗留一段时日才会离开。
马球赛胜利的队伍、还有陛下喜欢的参赛者都会获得丰厚的赏赐。虽说沈随安并不在乎赏赐的物件,但她近日府上的确有些缺银子,如果之后要忙着做点事,也总得口袋里装些东西才有底。能赢,那自然是好的。不过输了倒也无所谓,顺其自然便好。
虽说这场马球赛的参赛者个个出身不凡,又是太女又是越王的,但在这场骑射会,几乎没人会因为对方的身份放水。
打从建国到现在,征战必不可少,国家一直重视武力,即使是像沈随安这样的书画家,也得会些骑马射箭。要是哪家女子看起来弱不禁风,是要被人笑话的。这种对抗性的比赛,不会有人喜欢胜之不武。
上午的马球赛一共有两场,一场算是娱乐赛,给沈随安这种并非武将出身的人参加。而另一场放在了后面,是给沈明琦、孟青桓这样的武娘参加。
所以按道理来说陆湫算是舞弊了。毕竟他本人其实的个武将,不该在这个队伍。不过都已经安上了沈时夕的名头,再加上这小子是真心想跟自己一起比,沈随安便没多说只是让他收着点,别太张扬,不能抢了人家的风头。
“那肯定!”陆湫答应得干脆,因为刚热完身,脸上还带着薄汗,“逸欢姐姐放心吧!”
答应得太快,反而不让人安心。
沈随安叹了口气,也不多说到时候有人质疑,就说沈时夕出门在外经常锻炼吧……在她看来,非武将的参赛之人中,私下锻炼的人也不少,并非只有武官才擅长打马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