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了?”
“你先别管了,你快回来,有好戏看。”
程雪漫赶回包厢时,里面已是一片狼藉。
满地都是碎酒瓶,空气中弥漫着麦花香气,蛋糕被踩碎了,程雪漫看到一个男人,鞋子上、裤腿上都是白色的奶油。
他鼻尖上甚至也沾了一点。
不过此时,男人怒发冲冠,根本没顾及到脸上的滑稽,他手指着今晚的女主角,雷胤新女朋友:“你他妈真不要脸,骑驴找马两边吃是吧?”
“漫漫,我跟你说,那个女生,脚踏两条船,雷胤应该是被小三了。”
“啊?”
“你刚才没看到,老精彩了,他们两个都打起来了,才被拉开。”
身后的门开了,程雪漫回头,是樊凌宇走进来。
他站到程雪漫身后,皱着眉看着这出乱象。
“怎么了?”
身后男人的胸膛靠了过来,在碰到她肩膀后,又退开。
但他说话时气音擦过耳边,扰的人耳热。
“好像是雷胤女朋友的前男友找来了。”
“真乱。”
“是有点乱。”
“谁谁谁?是他妈动我大哥女人了?”
忽地,大门被撞开,几个大汉,手里拿着东西进来了。
雷胤这边,人虽然多,但都是学生,对比那边的社会人士,显然弱鸡。
“哇哇。”黄雨盛看着那些彪形大汉走到包厢中央,举起手机,偷偷拍照。心想这么好的素材,她的论坛级别又可以升了。
詹怀宁抱着双臂看戏,她才不怕,整个四九城,还没有敢动她詹怀宁的人呢。
“你们干什么?这里都是学生。”顾之逸作为学生会会长,站了出来。
“去你妈的学生。”为首的男人,身形最彪悍,一拳打在顾之逸眼镜上,“学生就睡别人马子?”
几乎是一瞬间,两方人马就打了起来。
“快走。”
程雪漫还愣在原地,手腕忽地被人抓紧。
樊凌宇带着她跑出包厢,跑到前台,告诉保安有人闹事,然后又把她带出KTV。
一直走到学校门口,程雪漫才从慌乱中回过神:“那个,你是不是可以松开了?”
“哦,对不起。”樊凌宇放下她的手。
夜凉如水,怡人的小风吹着。如此夜色,适合说说真心话。
程雪漫抬眸看向樊凌宇,他因为奔跑,额发微湿,有汗珠从脸颊流下。
程雪漫咽了咽嗓子:“你刚刚,想说什么?”
“离他远一点。”
“谁?”
“顾之逸。”
“为什么?”
“他是个渣男。”樊凌宇不想背后说人,可是他再不说,“漫漫妹妹”就要被人骗走了。
“他是渣男,那你是什么?”
樊凌宇低头,反正他没在高中时就搞大别人肚子,他不是渣男。
“护花使者?”
夜色醉人,程雪漫声调俏皮,像一只小猫,轻轻地在樊凌宇心里挠了一下。
作者有话说:
我计划以詹怀宁为女主写一篇文。但是目前还没想出书名……
但是詹家的另一个败类,詹司野的预收《成为前男友小说里的恶毒女配》已经放好了,文案已经写完了:
1.苏春天,月薪五千的公版图书编辑,却有一颗想发财的心。
某一天,总编让她主动接触网文大神“鱼说”,看能不能出他的书。
天上掉个大活人!
要知道,苏春天干了五年,整天埋在公版书里,时间久了,也是渴望和活人交流的。
苏春天向主编要鱼说联系方式,主编友善一笑:我没有,自己努力吧,联系到了,就把他给你。
把他给我――苏春天在心里把主编的话重新翻译了一遍。
她立刻上网查找大神联络方式,可惜,鱼说除了每天固定更新外,没有任何社交平台。她走遍网络边边角角,混粉丝群、黑粉群、水军群,但没有任何人认识鱼说。
鱼说,这个拥有两千亿积分的网文大神,一个近在咫尺的摇钱树,她必须拿下。
于是她修改网名,顶着“图书编辑苏春天求回复私信”,每天在小说下面留言,吹各种彩虹屁。
2.
得到大神回复那天,苏春天觉得天儿都亮了。她在同事们嫉妒的目光中,春光满面去赴这位大神的线下约见。
她在心里编了无数台词,想了无数彩虹屁,想要签下他,走上致富路。
没想到,赶到地点时,她却楞在原地,一句话都说不出口。
鱼说,居然是詹司野。
大四分手季,她赶潮流狠心甩掉的前男友。
詹司野眼神淡漠,好像不认识她。(下一段写反差)
苏春天在掉头遁走与发财致富中,选择了向钱看齐。
“您好,鱼说是吗?请问您考虑出版您的小说吗?”
“不考虑。”
苏春天:信不信我现在一拳打死你,50年以后出版你的小说?
3.
三年后,因直播卖书而爆红的鱼说接受采访,记者问他,为什么效率这么高?可以一年写三本书?
鱼说:因为编辑一直在催我。
记者:哦,那你想对编辑说什么?
鱼说:苏老师,可不可以给一个月假期?
晚上,卧室:
苏春天捏着詹司野耳朵:你想要蜜月假期,也不至于这么拼吧?
詹司野:老婆,那你到底给不给假期?
第14章 撞饭了
◎是巧合吗?◎
程雪漫失眠了,是那种醉意绵绵但大脑无比清晰的失眠。
她今天怎么了,怎么能说那样的话?
简直都不像她了。
顾之逸人不怎么样,她早看出来了。每次看她的眼神,都是赤裸裸的打量。现在都不叫她名字了,整天叫她漫漫。
真搞笑,漫漫也是你叫的?
因为第一天就被顾之逸“赶了出来”,程雪漫对于顾之逸的印象不好。但是竞赛还未结束,他也没有做出什么过分举动,为了奖金,程雪漫选择忍耐。
更何况,也没有那么难忍。
樊凌宇一直都在,虽然最近莫名地变冷漠。可能够和他组队参赛,程雪漫其实很开心。
那是一种情绪底色,不管他是摆臭脸还是移情别恋,怎么样都好,每天见到他坐在那里敲键盘,她就会很开心。
今晚,KTV包厢里突发意外前,他在走廊里等她,他究竟等了多久呢?难道是她一离开,他就跟出来了?
他有话要对她说,所以才一直站在门口?
她洗完裙子之后,又在卫生间里待了好久。至少得有20分钟。这20分钟里,他就一直站在那等,他在想什么?
雷胤他们打起来之后,他直接把她拉走了。是怕她被误伤吗?
还有后来,叮嘱她离顾之逸远一些,还说他是个渣男。
程雪漫回想他说话时的语气,像是憋了很久之后,经过慎重思考才说的。
怪不得最近他怪怪的,对她那么冷淡。难道说,他是很介意自己和学长走得近了?
程雪漫像考试结束后复盘那样,复盘着她和樊凌宇。
今晚,她说那句话,他会误会吗?会像她这样,反反复复把每个细节都复盘一遍吗?
程雪漫决定再也不喝酒了。喝酒误人,太可怕了。
顾之逸受伤了,但轻伤不下火线,程雪漫赶到实验室的时候,就看到了这样一幅场景,顾之逸头上缠着绷带,脖子上带着护颈。身残志坚地用手指敲键盘。
她立刻走上去问他怎么样?需不需要帮忙?
“哎呀,漫漫,你来了,你没事儿吧,昨天你去哪了?他们进来的时候,我看你还在呢?你没受伤吧?”
“我没有。”程雪漫转头看樊凌宇书桌。
没有人。去哪了?
她心情立刻跌下来。
受伤的人,都坚持来实验室。他怎么不来?
难道是说,昨天她那句话,太过直接,让他退缩了?
樊凌宇根本没有那个意思,一切都是她多想了?
程雪漫坐到书桌那,这几天,她一直在忙着翻译学长那份资料。她可以选择在寝室翻译,可是她想见到樊凌宇。
所以当学长告诉她,翻译期间不用天天跑实验室,她还是每天都来,然后每天都把最新的进展汇报给学长。
女孩的心思,敏感又细腻,脆弱又多疑。
她眼睛看着资料,耳朵却认真听着门外的风吹草动。终于,门开了,熟悉的脚步声走进来,程雪漫立刻看过去。
樊凌宇顶着新发型进来了,利落的短发,衬得他五官更加立体。
他换了一套新衣服,呢料的咖色薄夹克,浅蓝色牛仔裤,衣料很新,应该是新买的。
所以他迟到,是去逛街买新衣去了?
别说,还挺好看的。
樊凌宇一进来,就去看程雪漫的位置,两个人对视一眼,立刻错开目光。默契地像地下工作者对接。
他直接走到顾之逸桌旁,问他怎么样?实在不行,可以回寝室歇着。
顾之逸摇头,说自己还能干。
当均匀的敲键盘声再次响在耳边的时候,程雪漫收心思,准备全身心投入工作中。
可顾之逸根本没让她有心思工作,一会“漫漫,帮我倒杯水”,一会“漫漫,帮我把台灯打开。”
程雪漫起来坐下,围前围后地忙着。
程雪漫觉得他不是来工作的,而是来趁机支使她的。
“漫漫,我饿了,咱们点个宵夜吧。我请客,你想吃什么?”
我哪有资格选呢?还不得是您先选?
程雪漫把外卖单子拿出来,“学长,您先选吧。”
“好,那就来个酸辣粉吧,你想吃呢?”
“学长,你还受伤呢,得忌口。”
“哦,我忘记了。那就买一份盖饭吧,我晚饭都没吃。你呢?”
“那我也来一份盖饭吧,学长您要什么口味的?”
“烧茄子吧,我得忌口。”
行,程雪漫在菜单上做下记号。
“你吃什么?”
“我吃番茄鸡蛋盖饭。”
“去,问问他们。”顾之逸头一摆,疼得龇牙咧嘴,特别滑稽。
“好的。”
程雪漫拿着菜单,走到樊凌宇面前,“那个,你吃饭吗?”
樊凌宇头都不抬:“番茄鸡蛋。”
“盖饭?”
“对。”
“好。”
她拿笔在番茄鸡蛋盖饭后面画下第二个对号。
这哪是什么护花使者,明明是跟屁虫。
等饭的时候,顾之逸说起了昨天的冲突事件。
最后话题拐到唱歌上,“学妹,你喜欢李克勤吗?”
“喜欢。”
“我也喜欢李克勤。”
键盘声更响更有力了。
程雪漫听在耳里,却莫名开心。
“要不咱们放点歌听吧。”顾之逸实在无聊,伤口疼得他头疼,但他这个情况,待在寝室,也不能玩游戏,所以干脆一瘸一拐来了实验室,毕竟有养眼的小学妹。
可比在寝室好玩儿多了。
他拿手机连上音响蓝牙,放了一首《护花使者》。
程雪漫偷眼看向樊凌宇,只见他手指均匀起落,然而,耳后的皮肤却散出红晕。
饭来了,因为顾之逸受伤,没法低头,进食特别费劲。
他在努力了几次而不得之后,把求助的视线投向程雪漫,“学妹,学妹你能……”
“我来吧。”樊凌宇站起来,两步迈到顾之逸面前,拿过他手中筷子。
“我喂你,等你吃完,饭都凉了。”他撅了一筷子米饭,足足有一个鸡蛋那么大体积,“来,张嘴。”
顾之逸因为头部颈部的伤,嘴巴张不开,樊凌宇便换着角度塞到他嘴巴里。
又拿过自己的饭,自己吃一口,喂他吃一口。
程雪漫躲在显示器后面,看着这温馨一幕,心想幸好黄雨盛不在这里,不然明天学校又要传出绯闻了。
她拿着筷子,夹炒鸡蛋吃。
忽然看到樊凌宇也夹了一口炒鸡蛋吃。
这算默契吗?还是明示的信号?
之前樊凌宇对于实验小组的任何点餐,都是不参与的。
搞得黄雨盛天天说他小气,不识抬举。
可是今天,他却跟着一起点餐,而且还和她撞饭了。
是巧合吗?
作者有话说:
樊凌宇:忍不了了,这饭我喂。
第15章 初吻
◎白色烟花在她脑海炸开◎
程雪漫念初中的时候,才开始学英语,那时候,她英语不好,是拖后腿的科目。
英语老师唐老师说,只有学好英语,才能走出中国,走向全世界。
程雪漫没想那么远,她周围也没有走那么远的人,她只有一个最朴素的想法,好好学习,飞出这片包围她的大山。
唐老师说,学英语最好的办法,就是背单词,天天背天天背,像每天吃饭一样,每天坚持学,就能学好了。
她听老师的话,把单词表上的单词都背下来。每天几乎都拿出固定的时间把单词表读一遍,半个学期过去后,期中考试,她英语考了112分。
方法用对了,见效了,她就喜欢上了英语。为了背更多单词,她在旧书摊上买了一本英文词典,从第一页开始,每天都认真读,遇到不会的词,就去问唐老师。
三年过去,中考时,她的英语拿到了满分。
进了高中,英语老师吴老师单独找到她,好奇一个农村中学来的孩子,英语怎么能拿到满分。
她就说自己每天都翻英语词典。吴老师问她词典带来了吗?她说带来了,吴老师就让她把词典拿过来。
那是一本盗版廉价的英语词典,可是程雪漫却把它保存得非常好。
吴老师心里很感动。
第二天,吴老师带来了一本新的牛津双解词典,送给了她。并告诉她,仅是背单词还不够,她最好能阅读英文原著,学校图书馆五楼,有很多英文原著,她可以在课余时间读一读。
后来,程雪漫高考英语考了150分,吴老师还特意来找她,希望她能报考英语相关专业。可是程雪漫上网查过了,都说学习计算机最挣钱就业面广,她想也没想,就把计算机系列为第一志愿。
吴老师为此还失落了一阵子。
程雪漫看着翻译好的资料,心里想,果然努力不会辜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