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两手撑地站起来,走了几步,初时有些疼,但走着走着便与寻常无异,显然没有摔断骨头。
惊惧过度的脑袋缓慢活了过来,记忆模模糊糊回放。
是阿福推的她。
但坠崖的那一刻,似乎有人紧紧抱住了她。
视线忽然在十步外的一块巨石处凝住――一条手臂横陈在巨石后。
拖着还不太利索的身子走过去,入目是一张糊满鲜血的脸。那人的衣裳破破烂烂,半截袖子撕成细碎的布条。小臂本就肉少,没了衣裳的保护,皮肉一掀,白骨森然裸。露在外,约有寸长。
单凭衣裳,乔欢就认出来,躺在这里气息微弱的人,是阿福。
推她落崖的人是阿福。
以身相护的人是阿福。
看着眼前血肉模糊的人,乔欢心情有些复杂。
她鼓着腮帮,拳头握紧,盯着阿福沉默了许久,忽然“哼”了一声,扭头就走,碎碎念道:“这都是你自找的,干我何事,我拿你当朋友,你却要害我,我干嘛要救你,我自己跑不跑的出去还不知道呢,我要是死了,我父王王兄要怎么办,他们还不心疼死!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笨蛋,大笨蛋!不行不行,你怎么能这么轻易死在这儿,你得跟我说清楚,谁逼的你啊,我要找他算算账,一码归一码……”
念叨着念叨着,脚下不自觉转个弯,“阿福啊阿福,你好笨啊,你就不知道选处坡缓的地方做做样子么?一会儿狼来了我就自己跑,别指望我救你啊呜――”
此起彼伏的狼嚎,寻不到出路的深谷,乔欢呜咽着,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拖着阿福寻了处避风的地方。两道岩壁夹出一角,风刮不进,阿福的体温可以流失得缓慢一些,同时也可以作为一道屏障,以防发生危险腹背受敌。
安顿好阿福,乔欢迎风吹干了眼泪。她想再弄个火堆,但摸了摸身上,发现火折子不知何时弄丢了,浑身上下,只剩腰间悬着的匕首与一枚圆形玉佩。
匕首是与牟迟分别时他硬要她带在身边的,玉佩则是她出生后父王命人所刻,是她王室身份的象征,离宫时被她锁在匣子里,后来被邺十二安插的眼线偷出来用以要挟她回宫。
牟迟不愧是能做统领的人,就是比她有先见之明。手里握着匕首,乔欢默默夸了句,然后在周边找了六根树枝,削尖枝头,权且当作长矛使用。
做完这些,乔欢挑了附近最高的一棵树,站在树下望了望崖顶,确定从崖上俯视,一眼就能看到这个地方。
乔欢解下腰间玉佩,将悬绳缠绕指尖,旋转三圈,手臂发力,一抛。幸好从小她就喜欢抛些小石子玩,准头极好,只见一道白弧划过,下一刻,圆形玉佩高挂树梢,在朦胧月色中发出莹润的光。
阿福受伤,她总不能撇下阿福自寻活路。何况山中地势复杂,贸然移动怕是会有危险,不如原地等待救援。但总要想个法子传递些信息求救啊。乔欢仰视着玉佩,能不能活,就看有没有眼尖的人看到它了。
但愿有。
双手合十,朝着圆月,乔欢默默许了个心愿。
前半夜乔欢抱着粗制长矛强忍瞌睡把守,狼嚎声不断,却相安无事。待到后半夜,乔欢实在忍不住,靠着崖壁睡得昏昏沉沉,忽而一阵不知从哪儿踅来的冷风吹过,乔欢一个激灵惊醒,立时僵在了原地――只见十步外,六只绿油油的眼睛正一瞬不瞬地盯着她。
它们是闻着阿福的血味儿来的。
这可真真是饿狼般的眼神。
察觉到猎物的动作,狼群不再隐藏,一只饿狼加速冲来,却不防乔欢拿着长矛拼命乱刺,在它跃起时凌空一挥,恶狼瞬间破了膛,肠胃肝胆混着血,哗啦淌了满地,乔欢的长矛也折为两截。
见同伴被刺,另两只一齐扑上,乔欢连忙抓了另一支长矛,可惜运气总不会一直好下去,胡乱挥舞一番,两狼毫发无伤,它们弓身停在长矛刺不到的地方,蓄势待发,其中一只忽然向左一闪,乔欢连忙刺去,另一只却从右攻来,乔欢心叹道:不得了不得了,畜生都会声东击西了!
愣神片刻,狼已跃至身前。长矛已不再适合,近身搏斗还得看匕首。说时迟那时快,幸好匕首就在手边,求生的本能令她生出无限勇气,直到湿热的狼血溅了半脸,乔欢才发觉,匕首已悉数没入狼的侧颈。
手染鲜血,幽绿的眼中带着不甘,饿狼在她的身前抽搐。
连杀两狼。
这是她第一次杀生。
手臂突然传来猛烈的剧痛,好似有两根粗大的铁钉深钉入骨。原来是仅剩的一只狼趁她不备,扑上前来咬住手臂,乔欢被它带倒在地,手一失力,匕首陷入狼肉脱离了她的控制。这时,面前的狼忽然松了口,并不撕咬她的肉,紧接着,还在乔欢愣怔之际,两颗锋利的犬牙挂着粘稠的涎水,像乔欢对待它的同伴那样,咬向猎物的脖颈。
乔欢下意识闭了眼,抬手去挡。
她什么都没有想。在这种生死关头,似乎真的什么也想不了。
事后回想起来,全是惊惧。
等了许久,想象中的疼痛迟迟没有到达。
睁开眼,却发现方才还凶神恶煞的狼已经倒在一片血泊里,而他的小腹,插着一杆长矛。长矛的另一端握在阿福手中,她半趴在地,大口喘着粗气,应当是被吓的,手却伸向前,紧紧握牢长矛,眸光是乔欢从未见过的狠厉。
大概饿狼也没想到,先前被它当成尸体不屑一顾的人,竟成了索命鬼。
两人对视良久,谁都没有开口说一句话。还是阿福最先扔掉长矛,树枝落地,发出一声干脆的清响。阿福动了动唇,搜肠刮肚也只想出三个字:“对不住。”
乔欢垂着眸子看着面前的三具狼尸,只问:“谁逼你的。”
阿福抿了抿干裂的唇,“你应当能猜到。”
乔欢别过头去。
“妙手仙人来村时,俺们都当他是活神仙救苦救难来了。谁知后来,死的人越来越多,俺们才发现不对劲,但村子被那些恶吏把守着,俺们根本无处诉苦。这一切,本来就是县令搞的鬼,就算俺们逃出去,又能向谁求救?直到昨儿夜里他找到了俺,当着俺的面灌了尹二哥一碗药,一个时辰的功夫,尹二哥就……”阿福开始掉泪,“吐得不成人样了。要是不得解药,只用三天,他就会像你在阎王殿看见的那样,瘦成一具干尸啊……”
“拿我的命换尹二的解药,这就是邓洛书开给你的条件对吗?”乔欢语气平静,听起来了无生气,“但你心里过不去,陪我一起坠崖,护着我,想以此来抵偿心中愧疚是吗?”
要不是阿福紧紧抱着她,她不可能毫发无伤地坠到谷底。
“欢妹妹,是俺对不住你,俺,俺也是没别的办法了……”阿福双手捂脸,泪水在指缝间流淌。她仍是半趴在低地上,乔欢这才发现,阿福的下半身似乎无法使力。
乔欢想起刚才看到的那一小段近乎垂直的崖壁,坠落下来,若是后腰着地,脊骨怕是断了个彻底。
有阿福垫着,她才平安无事。
见乔欢迟迟不语,阿福心知两人再无可能回到从前。她闭了闭眼,撑起身子,打算挪到岩壁前靠着。却在将将支起身子的那一刻,骤然落入一个温暖无比的怀抱,与此同时,有温热的液体滴落在她的肩上,那滚烫的温度,似乎在刹那间,包裹住她僵冷的身心。
她后知后觉到,是乔欢抱住了她。
“傻子。阿福,你就是个大傻子!”乔欢呜咽道,“关你什么事啊,你干嘛什么都要往自己身上揽,我乔欢是那种是非不分的混账东西吗?你把我当什么了!?”
山间阴寒,但窄窄岩壁夹出的一角,温暖如春。
两人依偎着取暖,约定好轮流守夜。但阿福见乔欢实在疲累,没忍心喊她,让她安安稳稳一觉睡到天明。
乔欢却没有阿福想像中睡得那般踏实。
梦中,无数只狼穷追不舍,一直追至悬崖边,她无路可逃,满身是血,进无可进,退无可退,忽然眼前的狼群变为一具又一具倒地的狼尸,而她手中多了把滴血的长剑,一个声音不断回响:拓跋欢,是你杀的,都是你杀的,这次是狼,下一次又会是什么?是人吗?哈哈哈哈,公主殿下,你的双手也从此不再纯洁无暇了啊!
直到有人在耳畔轻唤她的名字,她才从噩梦中转醒。
入目不是漆黑的夜空,而是一张脸。
眼前人轻唤:“欢娘子,欢娘子,醒醒。”
是秦世卿。
乔欢愣愣地看着他,直把他看得不知所措。乔欢的那句“你为何在这儿”还没问出,秦世卿就被人拨到一旁,蹲在面前目光焦急看着她的人变成了牟迟。
再也忍不住,乔欢扑到牟迟怀里,呜呜哭了起来。
秦世卿保持着被推倒的姿势僵在原地,陆庸在旁看着,仿佛听见了哗啦哗啦心碎的声音响彻谷底。
【作者有话说】
除了爱情,友情也很重要,思考再三,还是想把友情线写的饱满一些,也不知道这样写的效果如何,大家有兴趣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读者的反馈对作者而言十分重要,每一条我都会仔细看许多遍,收到好评自然很开心,但读者指出的不足对我而言也很珍贵,一个人闷头写真的很难看出问题,所以欢迎大家在评论区多多留言!
第50章 鲛绡透(五)
平生第一次,他尝到了嫉妒与后悔的滋味。
从乔欢记事起,牟迟就一直随侍在侧。在她弹弓都还拉不开的年纪,小小少年已经能百步穿杨,天天给她打野味吃。她那一手的好弹弓,也全赖牟迟所授,论起来,她还得喊他一声“师父”。
她和牟迟,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
大约是因为这个缘故,鬼门关前转一圈,看见秦世卿时还能隐忍不发的情绪,却在看见牟迟的那一刻,再也控制不住,悉数爆发。
秦世卿缓缓站起,手心粘着石子粒,紧握成拳时十分硌人。秦世卿却好似嫌弃这点疼痛还不够,他攥拳攥得越发用力,仿佛只有这样,他才能够为自己的心痛难抑找一个合理且恰当的理由。
目光不受控地落在乔欢身上,只见她埋首在另一个男人怀里,哭得双肩一耸一耸。在他面前,乔欢向来是坚强开朗的,仿佛世间没有任何事情值得她去伤心,就连被秦世琛胡搅蛮缠都不曾见过她露出半点的忧愁。
可现在……她却毫无保留地向另一个男人袒露她的心绪。
是亲是疏,一眼分明。
陆庸见他心碎的厉害,不忍再往兄弟心里捅刀。不远处,有道石壁凸出山体,武将的警觉令陆庸察觉到一丝异样,黑靴方才迈出一步,就听秦世卿压着声道:“二哥,咱们走吧。”
瞥了眼石壁的方向,陆庸颔首道:“好。”却在视线扫过狼尸时,数道细细的白光刺向他的眼睛。
陆庸眯了眯眼,定睛一看,就见尸身最完整的一匹狼颈下,压着一块闪闪发光的物件。翻过尸体,才发现那是一柄匕首,刀刃已经完全没入脖颈,只剩刀柄露在外,粗藤似的纹样古朴而厚重,折射阳光的,就是镶嵌在刀柄上的红宝石。
与西迟兵打了这么多年交道,这柄匕首,陆庸比谁都熟悉。
寻常贵族在刀柄上镶嵌宝石,为的是美观,为的是彰显自己身份的高贵、家财的富有。但西迟兵在刀柄上镶嵌宝石,却是出门在外携带银钱的一种方式。宝石切割得细碎,待到用钱时,抠一颗下来。不仅方便易携,关键时刻还能用匕首保命,比见水就烂的银票、笨重难携的金银好用多了。
能在此地看见西迟军中之物,究竟是巧合还是……陆庸侧目看向牟迟的背影,秦世卿见他止步不前,问:“怎么?”陆庸略一沉吟,道:“没怎么,走吧,咱们去看看冯县令那头如何了。”
确定秦世卿与陆庸走远后,泠石带了十余名乔装打扮的西迟兵从石壁后绕出来,刷啦啦跪地朝乔欢行礼。“小姐,您的佩。”泠石双手捧上乔欢扔到树梢的圆形玉佩。碍于阿福在场,泠石没敢称呼“殿下”。
乔欢从牟迟的臂弯里探出半个脑袋,乌发蓬乱,眼眶通红,一看就是受了极大的委屈。“你们是看见佩才下谷来找的?”
牟迟解释道:“没有,昨夜属下回到尹家村,迟迟不见小姐归来,就猜到是出了事,便命泠石带人来寻。”
西迟兵人手一支窜天的烟花,有紧急情况发生时用来传递讯息。尹家村距城不远,西迟在宣州的暗哨也时刻有人站岗,牟迟只要点燃烟花,不出半个时辰,就会有人前来会合。
按照他们的能力,凭借蛛丝马迹也能推断出她落崖的位置,玉佩大概是没发挥什么作用。
不过,秦世卿和陆庸又是如何找到她的?单凭陆庸,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确定她的位置,极有可能是因为这块玉佩。但,她似乎从未给秦世卿看过她的玉佩。
可眼下显然不是纠结这个问题的时候。
乔欢强打精神,吩咐泠石派人去做张担架给阿福用,阿福虚弱地笑了笑,“欢妹妹,你果然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敢骗俺。”
确实是天底下最“大户”人家的小姐,乔欢用左手摸了摸鼻子,牟迟的脸在看见乔欢染红的半片衣袖时刷得绷紧,“小姐受伤了?”
不说还好,一说,乔欢才记起自己被狼咬了,痛感瞬间攀上小臂。
事关乔欢,牟迟不敢轻易为她包扎。公主殿下比不得他们这些糙汉子,再重的伤,金疮药一洒,该吃吃该喝喝,留疤也光荣。但小女娘都爱美,若是公主殿下留了疤……牟迟不敢想象乔欢会有多伤心,他只求快快回村找到郑希,问问有没有不留痕的法子。
泠石办事靠谱,两刻钟不到就做好了一副担架。阿福由两名西迟兵抬着,乔欢则像儿时一样让牟迟背她。男人的肩背宽厚,两腿有力,走起路来稳稳当当。身边都是熟悉的人,在满满安全感的笼罩下,乔欢再次沉沉睡去。梦中,没有吃人的狼群,没有质问的语声,这一觉,无比踏实,就连郑希处理伤口都没能把她痛醒。
郑希从药箱里取出纱布,想了想,又放了回去。“每隔两个时辰涂一次药。伤口有些深,包扎不易于恢复,还是晾一晾得好。但这样一来就辛苦诸位留个人守着,以防她乱动把药膏蹭掉。”说罢,他朝站在一侧的秦世卿使了个眼神。
奈何后者刚刚接收,牟迟就抢先一步道:“我来守着。”
郑希一下子哑住,呵呵道:“不、不妥吧,终归是男女授受不亲,还是请位女娘来守着比较好。”
牟迟再也不敢让乔欢离开他的视线,沉声反驳道:“我从小就守着她,没什么不妥。你们要是不放心,就再寻个女娘来陪我一同守着。”说完,解刀哐啷拍上桌,当即就在长凳上坐下来,看样子,是决意扎根不走了。
秦世卿沉默了会儿,拢手在牟迟身旁坐下。
两个男人,共坐一条长凳。郑希怎么看都觉得有点诡异。他麻利地收拾好药箱,溜了。
“数月已过,秦某似乎还未谢过兄台的救命之恩。”秦世卿道。
牟迟眼珠一斜,看了秦世卿一眼,目光转瞬又落在乔欢的伤臂上,鼻里哼出一缕气,半个字也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