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种地方最可恶的一点,却是要求技术必须过硬,非专业不要。
至于业余的、还是自寻凉快去吧。
我的家人虽然很疼爱我,但同样,也都相当信奉“不自立不成材”的卡耐基呕吐成人法则。从小就强迫我学了一堆没什么用的才艺,说是能开阔视野;等我会画第一笔后就赶我去实践,挣几个子——倒不是家庭困难,而是想让我知道在社会上混有多艰辛,以此来磨练我的意志。我爸妈不太在意我的成绩,他们看重的是人品、是心性,反正自强独立最要紧。
所以从小,我就参加了很多没啥意义的实践活动,在成长的过程中,对于各种人际交往和很多行业最浅薄的规则也算是烂熟于心。靠着基因决定的外貌和习惯锻炼的见人说鬼话,大部分时候,我还是能凭靠这些偷懒、顺风顺水。
大二之后,连学费都是我自己打工挣的。
我的工作,也是靠着面试的口才、勉强打败了笔试排在我前面几名的竞争对手,得了个能混吃等死的岗位。因为我这个人基本没什么上进心,加上一路成长见过的花花世界、以及太早带我认识到成人社会有多无聊的几个哥哥打下的消极基础,让人实在提不起劲去投入。对物质的东西,我向来秉承“有钱就买”、“没钱看看得了”的良好心态,也就无所谓时下流行的拼搏人生了。
除非偶尔想要什么手头又紧,就会去当个兼职家教,或者打份零工……年轻的消费欲望就可以自我满足。
但就算过得再佛系,同样的付出得到不一样的回报还是很让人心动……
我品尝着菜单上一份几千块的菜肴,不禁想到几天前,在猫街的那家合影咖啡屋;那里勉勉强强还能让人吃饱,可和那里相比的话——
在这,我的工资也只够点两道凉菜、就彻底不会发光发热了。
……所以要是能在这里打工就好了啊啊啊。
——没错,我的愿望就是这么浅薄。
我半托着腮,眼露憧憬地看着站在小舞台中央,专心拉琴的小姐姐,听着这曲《rose,rose》,忍不住畅想,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像她一样福运当头,成为这种高级餐厅的报到常客——
不是当来消费的冤大头、而是在这么优雅的环境里轻松赚高薪,顺便从琴音里辨别她学了多少年——尾调处理真的很优美诶!
“佑佑也很喜欢这里的音乐吗?”
在我走神的间隙,奥索恩夫人,这位相貌雍容、衣着华贵的女士轻抿着唇,推开面前的餐品,擦拭了下唇角,然后微笑着看向我:“上次的演奏我不喜欢,就建议主管换了一个;现在看来……新人还不错。”
她随手招了招,从开餐到现在一直侍候在旁的服务生立刻走过来,他微弯下腰,笑容和煦,谦卑而不失自然地问:“夫人,您有什么要求吗?”
“她的音乐很令人满意,请替我传达。”
“好的,夫人。感谢您的慷慨。”侍从行了个礼,对着其他人浅浅一点头,离开了这桌。
……看看,还有小费呢!
我更加羡慕了;像这种常客,随便出手的额度肯定不低,有时候想看顾客在某家餐厅的身份和地位如何——只需要看服务生弯腰的动作就行了。
不是头弯得越低,就代表顾客越受到重视——这里面有一系列需要讲究的步骤和要求,几个小时根本讲不完。我也曾经在这种地方当过服务生,是同学家里开的餐厅;早期招不到合适的人,让我去帮忙拉人气。而比较让人无语的是,她找我是和她一起端盘子、但乐手还是特招了旁边音乐名校的优秀毕业生;等经营起来后,又把人家给踢了,换了个更有资历的。
生意人,就是这么现实啊。
没过一会,在气氛很好的时候,餐厅晚上领班的负责主管就带着小提琴手走了过来。
罗兰正在温和地讲解着关于袋狼的饲养方法,其余人饶有兴趣地听着,而我边听边吃餐后甜点牛奶布丁,顺便喝着新鲜的覆盆子果酒。
“打扰了。”在主管热情的一番介绍下,穿着鲜红的收腰晚礼服的提琴手小姐姐扬起迷人的微笑,就站在那里、给我们演奏起了一曲巴赫的经典之作。
她的琴拉得很优美,旋律矜持而柔和,带着一丝人间的烟火气息,能够让人非常投入地听下去。
然而……
在她演奏的这段时间,奥索恩夫人还是温言和人交流着自己养宠的感想;讲述罗兰上次教会她后,自己是如何与家里的鳄鱼小可爱耐心交流的过程、她还时不时接受来自丈夫的打趣——像是完全没有听到耳边的乐曲,十分自若地谈笑。
一曲结束,音乐停了。
“嗯?”奥索恩夫人矜持地偏头,“我有说可以停吗?”
“非常抱歉。”抱着琴的女生对她深鞠一躬,然后音乐声继续响了起来。
第17章
我听见巴赫的《谐谑曲》渐渐从欢乐变成了悲乐,里面还带着一种被人当众羞辱的难堪……
嗅到了一丝八卦的气息。
挖着酸奶吃,我暗自观察了片刻:发现其余人还是面色如常——罗兰平静地听着趣谈,而对面的夫妻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该说该笑一如既往。
……算了算了,收回前言;我不要在这里打工——被人当众侮辱的感觉肯定很糟糕。
……
一曲又一曲、从巴赫到帕尔曼,等听到了第五个失误音后,我打断了他们的交流:
“失陪一下,我想去卫生间。”
我皱着眉,有些不好意思地指着自己袖子上沾到的酸奶。
“呵呵,真是个可爱的小姑娘。”奥索恩夫人遮唇一笑,冲我友好地眨眼,“快去吧,”她顿了顿,依然没有转头,“演奏的也很好,辛苦了呢。”
听到她的这句话,红裙提琴手朝这边轻轻躬身,退了下去。
———
“可怕。”
我对着镜子做了个口型。
——以前的话,也没少看到过这种场面,不过大多都是祖国式现场冲击;撕得再火热,也是熟悉的黑发黑眼。
但这次,看着金发碧眼的老外谈笑风生间折腾人……有点《唐顿庄园》的感觉了都。
不过,我并不好奇这是奥索恩夫人的性格如此、还是她和那个小姐姐有什么旧怨;反正我只是晚上没钱、所以过来蹭饭吃而已。
不干我事。
我对着装修奢华的水龙头冲洗着袖口,然后加了点香波,很快,薄薄一层的泡袖就又变干净了。
整理好裙子上的褶皱,我推开门,走了几步,又速度地藏到某个鎏金浮雕柱的后面。
……简直啦。
我看到,刚才被当面羞辱、也很有涵养,忍耐演奏完的妹子,这会正楚楚可怜地被奥索恩夫人的丈夫——奥索恩先生搂在怀里,轻声细哄,就在隔壁的小走廊……
说错了;这里不是《唐顿庄园》,而是有钱人版《绝望的主妇》!
啧啧啧,果然贵圈真乱。
就像不好奇刚刚是怎么回事(虽然已经知道了),这会,我也完全不想听他们在说什么;只想赶紧回去,把才喝没两口的新鲜覆盆子莓果酒喝光光——据说是当日空运调配,酸酸甜甜,后味十足的!
但两个大活人伫在必经的出口……就算仗着人少没什么人经过,也让人有点为难了。
不能换个地方上演莎士比亚剧吗???
我要过啊,两位朋友。
我叹了口气,重新扯开为了礼貌卷起来的湿袖子,乘着有空等它晾干;发了会呆,又慢悠悠地、从站姿变成了坐姿,双腿撑在地上,无聊地半支着头——
这个视角,正好可以看到吊挂在一楼大厅耀眼璀璨、层层叠叠的天然水晶灯。
不知道这么一堆真水晶,又磨成这么刁钻的形状,大概要多少成本呢_(:з)∠)_
……
快要睡着的时候,我甩甩头,打了个哈欠,从地上站起来。
随便拍拍背后裙子上的自带蝴蝶结,弄掉上面的灰尘;我琢磨着该亲也亲了抱也抱了,算算时间也差不多了吧?
……可刚抬起头,我就看见——那位奥索恩先生站在我面前。
……
他微微屈膝,俯身,望着我,眼里含笑。
“小家伙,你是在这里睡觉?”
小你妹……我都超过二十了好么。
实话实说,这个信息量挺多先生的确长得不错;看上去大概也就是刚过三十的年纪——穿着讲究、仪表优雅,气质成熟;带着一股上流社会的人特有的傲然,但又被他绅士的表现所遮掩。
但是……
“您好。”我礼貌地对他点头,“卫生间左拐就到了,我先失陪。”
“呵。”他看着我,不知为何轻笑了一声,颇为玩味地道:“我觉得你挺可爱的。”
“谢谢。”我继续礼貌地回道:“我也觉得。而且刚才,您夫人也这么觉得——很荣幸了。”
可惜,我客气的回答并没有让对方领会到我的意思;他面带从容的笑意,拉住我的胳膊,高大的身躯俯下来,轻轻在我手背上一吻。
薄唇贴在骨节间,那种微热的呼吸,让我很想顺便盖住他的整张脸,像梅超风一样酷炫地按到柱子上、给他来那么一下。
不过想想缝骨费我大概出不起,也就作罢。
在他亲完后,我收回手,大大方方地在裤腿左侧当着他的面蹭干净,然后礼貌地问:“您还有事儿吗?”
他像是看到了什么有趣的画面,祖母绿的眼里笑意更明显;“当然没有了,小可爱……请吧。”他伸出手,微微倾身,语气柔和:“我们一起回去。”
话正说着,他像是突然又想起什么,从手上变出了一张烫金的名片,一副不言而喻的表情,向我递了过来——上面只有一行漂亮的手写体:名字,外加手机号码。
呵呵,您这是约/炮必备工具?
我宁愿他先砸我一堆钱,表现下高富帅有钱人的态度;而不是拿这种毫无价值的东西调情。
没有用的。
我无所谓地接过,在途径第二个垃圾桶、对方背着我朝前走的时候,随手就扔了进去。
不过他们夫妻还挺像;称呼别人都叫小可爱吗?
嗯,这个嗜好倒是挺友善的。
……
二楼的餐厅到了集体表演的时刻,响起了罗伯特邦菲利奥的一首经典翻吹《Wish You Come To See Me》,这让我心情变得愉快了起来。
虽然我自小就被锻炼得神经很粗,承受能力也挺强;但乍然接受这么多新事物,其实也有点恐惧。——而熟悉的音乐就是最好的慰藉了。
所以我比较感谢的有一点:就是这个世界的大多事物、并没有都变成自己面目全非的陌生模样。
香草、焦糖可可、朗姆酒的气味从隔壁的餐厅弥漫了过来;我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着奥索恩先生的问题,决定待会再吃一支柑橘壳的奶油冰淇淋,淋上坚果碎和桃酱,再浇点椰汁——这里的果酒和甜点都很正,除了贵、还有让人长胖之外,没什么别的缺点。
我低头走着,在心里琢磨小姐姐刚才的琴艺,换角度看自己能不能演奏到位——
然而,可能是回忆当年小提琴三级考得到底是什么曲子实在想不起来……
对久远的事走神太过、不小心,我就撞上了一堵人墙。
说了声“不好意思”后,我绕开面前的人,准备换个方向走。
可奥索恩先生却突然停住了脚步,似乎遇见了什么熟人;我觉得,这很不错。
于是我继续绕过他,接着走我的路。
紧接着……我就被对方一把揽到了身边。
……乔倪玛,就算是看在罗兰医生和我没你有钱有势的份上,人的忍耐性也是有限度的好不好。
拒绝被人渣碰,这次可是底线了!
我在他自若地和刚巧碰见的生意伙伴闲聊、在对方心照不宣的笑容中;也缓缓地、露出了一个甜美笑容,散漫的眸色一变,开始状作认真倾听他们的闲聊。
……
对面那个被我不小心撞到、面容英俊的金发年轻人先是愣了一下,随即眸意更深;还趁人不注意,朝我眨了下淡金色的眼眸——
呵呵,果然。
冲着他刚才的笑,我就知道这是个同样的货色。
于是,在他们对话的全过程,我就一直一眼不眨地盯着面前这位俊美的……大概是希腊人的小伙子。
无论他说什么,我都默默专注地望着他、崇拜地点头或摇头;不理会肩上的手越来越紧——我很少利用皮囊的优势;虽然很好使,但后续麻烦也多,不如嘴贱来得方便。
而且我性格这么奇怪,一旦谁和我交往,却发现意中人脑子有坑……那不是让人很为难吗?
但这位沾花惹草的风流先生真的……
把我给惹、烦、了。
……
终于,当对方再次“不经意”地请问我的芳名后,对话便也进行不下去了。
我有点后悔刚才随便扔了那张名片、不然这会就能顺手在背面写上自己的联络方式,目的轻松达到,还省了个过程——于是我拿出下午给猫咪做选择题时带的笔,在金发青年伸出来的手心间,俯身,颇为认真地写了个经常在朋友圈发广告的微商号……
我合上他的手,对他单纯地羞涩一笑;得到了对方亲切又热切的回应——
一个贴手吻。
而位置,刚好就是不久前被我擦过的地方。
大概是在我自我介绍是“奥索恩先生的朋友带来见朋友的一位朋友”后,花花公子就不再好意思当作自己有立场、对我和他的友人交换联系方式的行为指手画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