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清兄,让你久等了。”朱淳从容自若的走来,拢着袖子,坐在李玉珩的对面,“今日有空带我去看吗?”
李玉珩收回视线,看着脸上堆满笑容的朱淳,觉得时间真奇妙,当初不可一世的朱淳,如今也会低下头颅,讨好一个商贾。
“我与那边说了,你还未正式加入进来,并不能带你去参观。”李玉珩语气淡淡,并无爽约的歉疚,“我劝你不要投银子进来,来钱虽快,亏空也快。”
朱淳听说不能去看他们做什么营生,心中敲响警钟,当听到李玉珩的劝说后,朱淳一颗心又活泛下来。或许,李玉珩推三阻四,不让他去,就是想要打消他投银子一起做生意的心思。
何况,李玉珩出手十分阔绰,一千两银子,都不值一捧雪的价钱。
“延清兄,我自然是信得过你。你看,今日我将银子都给凑齐了。不去看就不看,我将银子交给你,放心。”朱淳从袖子里将一个荷包拿出来,鼓鼓囊囊,装满银票,“正好一千两。”
李玉珩摸着腰间的香囊,淡淡地说道:“想好了?”
“亏了也就是一千两银子。”朱淳浑不在意。
李玉珩看向元纪。
元纪将荷包收下,随意揣在怀中。
朱淳眼皮子一跳,越发觉得李玉珩家资丰厚,一个下人,都不将一千两银子当一回事。
“行了,我心里有数,你走吧。”李玉珩下逐客令。
朱淳还想打听李玉珩来京城,是想要做上面营生,见他眉眼疏淡,不想开口的模样,只好起身告辞。
李玉珩慢慢地喝完一壶茶,小二将他要的糕点打包送过来。
元纪提在手里。
李玉珩走出茶馆,去往对面的花街,站在只剩下一捧的曼珠沙华前,伸手去拿,却有一只手比他先一步取走曼珠沙华。
第一卷 第二百三十七章 我的妻子(12更)
侧头望去,便见穿着白袍的少年,单手握着花茎,意外地望过来。
薛慎之未曾料到有人与他一起要买这一束花。
“先生,您买这束花,赠给谁?”薛慎之见他的目光落在花束上,不禁问道。
李玉珩垂眸望着鲜红如血的花,轻声道:“我的妻子。”
薛慎之记起商枝买花时,还要注重花语,花市的花,但凡她见过,都说过一遍花语。“我母亲喜欢这天上之花,先生若是不介意,我分半束给你。”
卖花的老人说:“送给妻子买忽地笑,它寓意愉悦,幸福与惊喜。天上之花不合适。”
“花开不见叶,叶生不见花。花叶生生两不见,相念相惜永相失。”李玉珩怔怔地出神,嗓音微微沙哑,“老人家,正合适。”
卖花的老人愣住了,突然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她挑出一捧忽地笑,递给薛慎之,“那你将花让给他,将这花送给你母亲,长得差不多,寓意喜庆。”
薛慎之觉察到李玉珩身上的悲凉,将花让给他,然后接过老人家手中的忽地笑,又挑一束木槿花。
李玉珩道:“多谢。”
“不必客气。”薛慎之准备离开。
提着半只烧鹅的元纪走过来,见到薛慎之,他高兴地说道:“公子,是你啊!”然后对李玉珩道:“主子,您吃的两个馒头,就是这位公子给换的。”
李玉珩望着薛慎之的目光,透着些许长辈的温和,“改日若是遇见,便邀你去府中答谢。”
薛慎之应允。
李玉珩带着元纪离开。
元纪在与李玉珩说,“中原人不愧是礼仪之邦,这位公子的谦让美德,真该叫咱们东胡的人学一学。”
“不能相提并论,每一个国家,风土人情不一样。”李玉珩教导元纪。
元纪撇嘴道:“我们何时去见阿九小姐?”
李玉珩脚步一顿,目光晦涩的望向皇宫的方向。
许久,就在元纪以为不会得到回答时,李玉珩低声道:“快了。”
“主子,您不是来找亲人的吗?你打算何时去找?”元纪一张嘴,噼里啪啦,问个不停歇。
李玉珩皱眉,似有些不耐,“聒噪。”
元纪瘪瘪嘴,没有再追问。
李玉珩并非不愿去找,他的身份敏感,如今东胡还未撤兵,他这‘驸马’的身份,若是与薛慎之接触,会给他带去没有必要的麻烦。
听说他迎娶了将军府的外孙女,如此一来,自该先避嫌。
再说,他身边不一定就安全。
待他将手头上的事情处理好,再与薛慎之会面。
——
薛慎之将花给宁雅送去,商枝正在给宁雅双腿推拿。
宁雅望着薛慎之手中的忽地笑,眼中浮现怀念之色,“你竟买了它?”
“今日遇见一位先生,天上之花只有一束,他要赠给亡妻,我便让给他。这忽地笑与天上之花,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在于颜色的不同。”
宁雅对曼莎珠华太执着。
她伸手抚摸着花瓣,“当年我和你爹成亲的时候,一起去花市,我喜欢颜色鲜浓的天上之花,他却说寓意不太好,让我挑选这忽地笑。我那时候说,人的际遇,不会因为钟爱哪一种花而改变。世事难料,最后倒如了那天上之花,花叶永不相见。”
宁雅眉眼间染着淡淡的哀伤。
商枝拉下宁雅的裤管,含笑道:“那今后就喜欢这忽地笑,寓意着惊喜、幸福。”
宁雅将花递给薛慎之,“你去插进瓶子里。”
薛慎之将瓶子里的水给换了,再将花茎修剪一下,插进瓶子里。
宁雅看着他熟稔的动过,“你这点比你爹强,让他插花,水也不给换,花也不给修剪。高一朵,低一朵,很难看。”
商枝忍不住偷笑,揶揄道:“也是我让他做的。”
“男人可不能惯着。”宁雅趴在枕头上,嘴角噙着淡淡的笑。眼底有着怀念,沉浸在过往的回忆之中。也就是这些鲜亮不褪色的回忆,才让她支撑下来,“女人就是用来疼的。”
薛慎之连忙说道:“今天我做饭。”
宁雅拽着商枝的手,让薛慎之去做,“好,就交给你了。我要吃咕咾肉!枝枝之前做一次,很合口味。”然后,转头问商枝,“你要吃什么?别担心会累着他。”
商枝想了想,挑选一道家常菜,“土豆烧排骨。”
薛慎之记下,去买菜,然后回来在厨房做饭。
宁雅与商枝坐在一起闲聊,两个人挤在窗户前,往楼下院子里看薛慎之处理菜。
“动作像模像样,也不知道口味如何。”宁雅见薛慎之给土豆削皮,提醒商枝道:“待会做的不好吃,我们也给他面子吃完,下回再让他做,他肯定很勤快。”
商枝想说薛慎之做的菜并不差,被锻炼出来了。转念想着宁雅还未吃过薛慎之做的饭菜,她便忍住没有说,待会也算让她有一个小惊喜。
“应该可以的吧?”商枝突然想起来,薛慎之的厨艺是不错,但是他没有做过咕咾肉啊!
宁雅见薛慎之的刀工也不错,心里的那点欣慰,骤然变成心酸。
薛慎之几岁的稚童,便被许氏赶出来,一个人生活。
若他是出生在高门,只怕是君子远庖厨,一心只读圣贤书。
商枝深以为然。
“他爹只会做一个菜,变着花样炒鸡蛋,慎之怎么着,都比他爹强吧?”宁雅看着薛慎之利落的炒菜,想到他爹的做菜天赋,并没有多大的期望。
薛慎之将饭菜端上来,宁雅与商枝已经端正的坐在桌前等开饭。
咕咾肉放在宁雅面前,土豆烧排骨放在商枝面前,绿叶青菜,放在他自己的面前,一人一碗汤。
商枝准备起身盛饭,宁雅拉住商枝的手,她起身给将薛慎之盛好的饭端上来。
“你给我推拿大半天,累了,歇着。”
宁雅坐下来,看着炸的金黄的咕咾肉,挟一块放入口中,皮酥肉脆,酸甜的汤汁,让她胃口大增。
口味好得出人意料,宁雅很捧场,吃了两碗饭,都撑着了。
“慎之,你的厨艺真好,好得东西真不应该被埋没……”
“下一次来看您,我做饭。”薛慎之很识时务。
宁雅丝毫不觉得坑儿子有什么不妥,“下一次什么时候来?”
“您想我们,派人去送口信。”薛慎之温声道。
宁雅摇了摇头,“你们得空来吧。”
她去信过去,他们在忙,还得特地抽空过来。
宁雅心知薛慎之与商枝都有自己的事业要忙。
她从箱笼里翻出一个包袱,“娘很久没有做过针线活,针法都不灵活。你们将就着穿,如果嫌弃针脚不好看,你们就穿里头。”
商枝与薛慎之对望一眼,“好。”
宁雅递给他们一个眼神,不许不穿!
薛慎之默了默,将包袱拆开。
宁雅心里也紧张,她看着薛慎之身上针脚细密,图纹精致的衣裳,“子不嫌母做的衣裳丑,一针一线都是慈母心。”
里面装着一身天青色的长衫,并无繁琐的图纹,简约素净。
缝合处的针线,极为缜密,可见针线活很好。
宁雅许久等不到动静,心里很不安,她以前对自己的针线活很自豪,这么多年不动针线,又是头一次给儿子媳妇做衣裳,她怎么看,怎么不满意。却是她倾尽心思做的,原来是想要埋藏在箱底,最终是送出来。
无论真话假话,宁雅都想要得到儿子媳妇的认可。
薛慎之拇指拂过细密的针脚,“很好。”
商枝是一件银红色的长裙,袖口裙摆,勾勒着银丝线,阳光下闪闪发亮,十分耀眼夺目。
“我很喜欢!”
宁雅握成拳头的手微微放松,她长舒一口气,眼底的笑容几乎要满溢而出。
“回去之后试一试,如果不合身,再拿过来,娘给你们改一改。”宁雅将衣裳叠好,决定将她们四季的衣裳给包揽了。
“好。”
第一卷 第二百三十八章 借利子钱(13更)
商枝觉得她和薛慎之不用买衣裳,也根本不需要自己动手做。龚夫人,秦玉霜,宁雅几个人,每一个季节,每个人都送几身衣裳过来,一个季节过去了,都可能还有许多新衣裳没有机会穿。
若是送人,商枝又舍不得,全都是她们一针一线,倾注心思做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