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珍咬着笔头,在其中一张条子上做了个重点标记,一边说话,一边叫外面的勤务人员进门。
“你把批条送去给卫生部的曲部长,告诉他我们后勤部一定全力支持,请他放心。”
一提起卫生部,在座的小姑娘们都有点愁得慌。
上面今年刚刚下来红头文件,各种要求很多,很琐碎,其中就有在一年内建设至少一座医院,培养五百名正规医生。
这哪有那么容易?
可还必须要建,船岛的医疗中心会在他们本地医院和医生合格以后,才开始提供各种药物与医疗器械,如果没有医生,各种医疗器械送过来也没人会用。
至于药物到还好点,但是有些药用错了一样能要人命,上面一再强调,关乎人命,从无小事,不是闹着玩的。
“上面什么时候给派导师过来?正规医生也不是喊口号就能喊出来,得自己培训才有,但是不给咱们导师,难道让老曲去教?”
卫生部的曲部长是甄珍的对象,两个人商量好,准备等陛下收复全国之后就成亲,两人是一家子,也难怪她为自家老头着急。
赵春芽连忙笑着安抚道:“放心,我有小道消息,说是船岛那边也考虑到医疗资源太少的问题,准备编纂一册赤脚医生手册,编好就发过来,虽然差了点意思,但召集大夫们好好学学,应急足够了。”
目前最重要的还不是医院,而是马上会陆陆续续进驻军队。
洛州府目前算是最前线,战略地位很重要,军队肯定不能少。
但是目前洛州府的存粮不足以供应军队开销,这方面还要想办法尽快从别处调拨粮草。
正商量,外面有勤务人员招呼:“赵秘书长,巡逻队的李大胆找您。”
赵春芽脸上一红。
前后左右的姐妹们眼观鼻鼻观心,谁也不吭气,她低着头一出门,屋子里才传出哄堂大笑。
赵春芽捂着脸一路小跑跑出大门。
李大胆抱着一叠偏向男式的衣服,一见她就迎上去道:“陛下登基大典时,仪仗队的人穿过的套装,我给你整了几套。”
赵春芽脸上一喜,连忙接过来,越看越欢喜,刚想说话,就见后头一队巡逻队正好巡逻至此,三两步冲到他们身边,团团围住。
为首的年轻小士兵一本正经地道:“赵春芽,我现在以盗窃我巡逻队宝贵财务,李大胆李队长的罪名,正式宣布,你被逮捕了……”
赵春芽刚才还脸红,这会儿却是一抬头,冷笑:“哟,既然给我安了罪名,不如再加一个?”
她举起拳头,朝着李大胆比划了比划,“我干脆揍他一顿,你们再给我定罪?”
几个巡逻的士兵齐齐缩头,心下长叹——烈性的姑娘船岛一大堆,李队长还没看够,出来了找个对象,竟也找这样泼辣的!
“军爷!”
他们正凑一起玩笑,就听一声惨叫,惊得一群士兵刀都出鞘。
金杏花花容失色,扑过去跪在地上嚎啕,“军爷,这死丫头和我们家没关系了,很早以前我就把她卖给了秦老爷,她是秦老爷的人。”
士兵们愣了愣。
金杏花哭声更大:“你们别抓她,她真和我们家没什么关系,你们要抓,就抓我,抓我这老婆子,我家那该下十八层地狱的死鬼是我伺候的,我养着的,都怪我,不怪孩子们,呜呜呜。”
赵春芽先是愣住,满肚子的气话还没出口,就被她娘这一波操作给吓住,半晌才两步走过去,使劲抓起母亲拽起来,皱眉道:“别哭了,没人要抓我。”
她这几年日日习武,力气比金杏花可大得多,踹了李大胆一脚,就拖着亲娘往屋子里走。
金杏花一开始不停地哭,后来看到路过的丫鬟,仆妇,小厮对自家闺女好像很客气,见面都停下脚步行礼问好,脑子里到有些糊涂,讷讷道:“春芽,咱们家的情况你也知道,你爹是,是……”
“宗室子弟,以前一天说八百遍,我难道还不清楚?”
春芽一看见她娘就来气,翻了个白眼,哼了声,“大周的宗室子弟很了不起?我们陛下身边养的猫都是大周的郡主,还有封地呢。”
咳咳,这纯粹是流言。
当初朝廷册封方若华为郡主,方若华也没推辞拒绝,人家给什么就借着。
赐下来给郡主的珠串什么的,小雪团要玩,方若华随手就给了。
朝服小雪团喜欢,要在上面滚一滚,趴着睡个觉,方若华也不阻止,闹得船岛一帮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家伙,都管雪团叫郡主。
然后传来传去,竟然传成,大周朝廷为了拍海王殿下的龙屁,她老人家身边的猫,都给封了个郡主。
方若华表示无所谓,虽说把自己和猫并列放在一块说,不过,猫主子嘛,说就说去。
至于大周朝廷有什么想法,她表示自己也不大关心。
毕竟只是流言,而且又不是她传出去的,她能怎么办?
赵春芽没好气地嗔道:“您老人家就算是宗室子弟的亲眷,也没什么用,要是我爹是个什么大木匠,铁匠,或者哪位大儒,说不定还符合华夏人才引进的条件,能得到好待遇。”
金杏花并不傻,她一开始受惊过度,还以为巡逻队的人要抓她闺女,才进退失据,这会儿回过神,也看出女儿与那群‘土匪’应该关系不坏。
只是在人家的地盘上,好些话不好说,她是胆大泼辣,可一眼看到那些身量极高,个个面容严肃,身带武器的士兵,胆子自然而然就小了。
小人物们,也有小人物的生存智慧。
春芽心里有气,却还是好好跟自家老娘解释了两句:“不用担心我,我现在给秦老爷当秘书,日子过得很好,嗯,秘书就是,你就把我当秦家的管家便是。”
一边说话,一边收拾了些她用不着的花布,看了一眼桌子上,上面摆着一封船岛刚刚送过来的新式银币,一共二十枚,花纹精美。
她拆开分出一半,塞给金杏花。
“以后在洛州府花钱,恐怕都得用新钱,到时候会有兑换的地方,你要是存了金银,想兑换可以拿我这儿来,我帮你换。”
春芽到底是忙,又不怎么愿意和金杏花说话,简单交代几句,就把人送出了大门。
第744章 情思
金杏花脑子有点迷糊。
她努力想自家闺女的模样。
好像长高了,有点黑,头发梳理得整齐,鬓角还戴着一朵珠花。
衣服什么样子?
样式记不大清,可是颜色特别美,她一介粗人,也不知道怎么形容,只知道那月白的颜色,亮的不可思议,又柔又美。
别说她在家时没穿过那么好的衣服,就是金杏花接了这么多年绣活,在大户人家的夫人们身上,也是见都没见过的。
金杏花恍恍惚惚地走出来,大柱和翠儿都蹲在墙角等他们的母亲。
翠儿小心翼翼地看了看婆母的脸色,心中发愁,刚才一看到小姑子和那些当兵的纠缠,婆母就变了脸色,让他们两个快跑,自己冲了上去。
大柱和翠儿哪里见过这个,整个人都懵住,他们能跑哪儿去?
翠儿脑子很乱,转头看这座她生活了二十多年的洛州府。
都说要打仗了。
一开始,老百姓面上不说什么,其实心里还是很害怕,家里女人们不敢出门,但凡有门路,都把老婆,孩子送到乡下去避难。
他们家也怕得很,翠儿连着好几个晚上都不敢闭眼,实在熬不住了,也是睡地窖。
但是这些‘土匪’们都客客气气,并不见凶神恶煞,便是出去买个菜,也认认真真给钱,行为举止可比官府以前的差爷们好上许多。
后来习惯了,大柱出去帮着做点活计,几日拿回来的银子就比以前一个月还要多,更不要说大米,白面等精细粮食掺杂着粗粮一块吃,管饱,大块的,烧得色香味俱全的大肉,也时不时能填进嘴里两块。
大柱偷偷藏了一块拿回家,她也品了品滋味,香啊,吃的时候真觉得一辈子也值。
“娘。”
翠儿迎着婆婆过去,扶住婆婆的胳膊,“……咱真的要走?必须走?”
虽说她已经出嫁,可家里人都在洛州府,有她爹娘,她大哥大姐,一旦离开,这一辈子哪里还能见得到亲人?
翠儿心中是万分不舍。
金杏花本来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得走,这回被问到头上,却没吭气。
一家三口匆匆回家,关了门,把包袱打开,银红的绸缎铺了一床铺,连灯都没有开,上面的花纹却映得一屋子三个人眼前晕的厉害。
“……娘,您这是打劫了天宫不成?”
翠儿声音发抖。
等着再翻出来两串珍珠手串,绣花鞋,毛袜子,毛衣,呢子大衣,还有两块上好的貂皮。
“啊!”
翠儿陡然翻出一个玻璃镜,照在她脸上,把她吓了一跳,要不是金杏花手疾眼快,一把接住,镜子就落了地。
使劲瞪了儿媳妇一眼,金杏花一屁股坐床上,盯着她闺女给她收拾的包袱,瞪了一眼,又是一眼,恶狠狠地道:“走什么走,走个屁,要走的都是傻子!”
她闺女当了秦家老爷的管家,他们也是有靠山的人,以后就跟着秦老爷,死就死,活着说不得能风风光光,这回就赌一把。
金杏花咬牙半晌,盯着空荡荡的屋子,使劲一拍大腿:“哎哟,我的衣柜,我的箱子,疼死我了,你个败家子,你还真去给我当了不成,快,快,去找回来,就说咱不当,要赎回来。”
大柱:“……”
……
钱风从树上摘了个野生的枣子,在袖子上蹭了蹭,塞在嘴里慢慢咀嚼。
很酸,可他一口都没有吐,一点点嚼碎了吃掉。
周围倒着几百残兵,静悄悄的,一点动静都不曾发出来。
大周朝被两面夹击,节节败退,朝中乱作一团,他的陛下却仿佛失去过去的英明神武和雄心壮志,终日躲在深宫中醉生梦死。
他以前并不如此。
敬德帝赵书昊,早年可是朝野称颂的贤明君主,记得当年太后还在世时,大周朝海晏河清,时和岁丰,万国来朝,可是现在呢?
现在连他钱风这样的人,都已经感觉到无路可走的绝望。
“啊,救命,不要,救我……”
钱风闭上眼,不去听不远处传来的尖利的叫声。
伴随着士兵们亢奋地喊叫,凌乱的脚步,传来女人的痛呼,嘶吼。
这种事……
一路上已经发生了无数次,他一开始试图去管,可哪里又管得了。
如今已经到了杀十也无法儆百的地步。
在战场上受到惊吓,在死亡中逃生的那些兵士们,早就疯了,根本就管束不了。
副将燕臻死死咬着自己的嘴唇,站起身抬头眺望远处,浑身绷紧,他不是好人,但欺辱手无缚鸡之力的老百姓,那就不是人,畜生不如。
“老大!”
“他奶奶的。”
钱风猛地站起身,转头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冲去。
燕臻一愣,连忙跟上。
管不了天边发生的烂事,可眼前发生的,他要是也不管,那他现在就死了算了。
一路冲到山脚下的村庄前面,钱风愣了愣,打眼看去,遍地焦土,十几个士兵脸上尚带着狰狞的笑容,人却已经倒卧在道边。
钱风下意识低头看了看他们的脖子,只见一条极细的红线,出现在咽喉处。
所有的死人,红线的位置都一模一样。
可以看得出来,杀手只用了一剑而已。
这般可怕的剑法,便是江湖上第一流的高手,恐怕也很难拥有。
此人一定把杀人这一项技术练习到极致,仿佛融入本能一般。
燕臻身体哆嗦了下,本能地向自家老大身后一躲。
钱风:“……不指望你给我挡刀,能不能不要这么怂。”
燕臻讪讪一笑:“习惯了。”
钱风白了他一眼,刚想说什么,猛地抬头,便见一灰布衣服的少年,左手拎着一小袋米,右手握着腰上的剑柄,轻轻地朝着他的方向走过来,他的脚步非常轻,动作很少,似乎非常吝惜自己的力气。
还有他的脸……
好吧,如果换成一个女人,看到他的脸以后,恐怕再也不会看见其他的,即便他再危险一百倍,有这么一张脸,也会被人当成下凡的小仙童供起来。
长得也太好了点。
白妩看见钱风,停下脚步,抬起手做了一个禁止前行的动作,钱风一愣,视线越过白妩,就看到那位曾经打过交道的许家六爷。
那位六爷就坐在后面不远处的山坡上,怀里还抱着一个梳羊角辫的小丫头。
他的斗篷到了一个蓬头乱发的女人肩膀上。
白妩直直地看过来,钱风犹豫了下,扭头便走,只当没有看见他们。
许六是大周的敌人。
无论他身为前宁远将军白绍的爱徒,左膀右臂,最看重的亲信。
还是他作为现在华夏国女皇,前海王殿下,方若华的前夫,都是非常有价值的人物。
抓住他,肯定能换得很大的利益。
可问题是,凭他钱风这点本事,再加上几百个控制不了的残兵,就想抓人家?
恐怕做梦的时候,还有点可能。
钱风苦笑,他也……失去了作为一把利刃该有的心气。
如果换做以前,便是明明知道不可能,为了陛下,他也愿意拼死一搏,只要他没死,终归还是愿意为陛下拼去这条命。
可现在,他只想回家,回去安排他的女人离开京城。
至于他,他总要陪陛下最后一程,无论是什么结局,他也要走到终点,全了这一场君臣缘分。
钱风的背影消失不见,白妩才一转身,走到许六身边,并不看期期艾艾地跪坐在他们身边的那女人,只是抬起手,摸了摸许六的额头。
有一点热。
白妩闷不吭声地开始烧火,翻出从村子里找的小罐子,盛水煮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