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氏问她:“阿童,在家里吃得可还习惯?”
沈童点点头。
窦氏看她早饭吃得不多,不太相信她真的吃得惯自家的饮食,便道:“咱们家肯定比不上侯府吃得精细,若是饭食不合你的口味,你想吃啥,就尽管吩咐厨子去做。不过厨房也只有家常的那些菜,要像侯府那样山珍海味是做不到的。”
沈童微笑道:“侯府也不是天天顿顿山珍海味的,且所谓的山珍海味只不过是稀罕而已,未见得真比寻常饭菜好吃多少。很多时候,用简简单单的东西就能做出美味来。娘,我听阿旷说您的厨艺特别好,做的饭也特别香呢。”
窦氏笑了起来:“原本这一大家子一天三顿的饭,都是我和你大嫂做的,是阿旷非要让我歇着,说让厨子来做,我只要动动口就行了。但就算我说了怎么做,厨子去做总是差那么点点。”
沈童道:“我觉着挺好吃的啊。”
窦氏摇摇头:“你吃得可不多。”
沈童笑道:“我本来就吃得不多。”
窦氏打量着她:“你是太瘦了些……吃得太少了啊!”
说了会儿话,窦氏瞥见院里萧旷过来了,知道他是来找沈童的,便道:“你去吧。”
沈童告退出来,萧旷走上几步,和她肩并肩往外走,低声问道:“娘和你说什么了?”
“问我在家吃得惯不惯。”
“还有呢?”
“没有了。”
“那要说这么久的话?”
沈童给他看自己的手:“我们在一起敷手啊,你不是知道?”
“一直敷到这会儿?”萧旷握住她的手,托起来放在鼻前闻了闻,顺势亲了一下。
沈童轻笑,想要抽回手,他却握紧了不放。两人嬉笑着闹了会,她也就随他牵着了。
萧旷有三天婚假,不用去军营,他问她:“你有什么想去的地方么?”
沈童想了想:“还真有。”
萧旷万万没想到,她想去的竟然是笔铺。
沈笔在京城扬名之后,仿制者无数,大多品质都不如和兴坊所出,或是出墨不畅,或是容易漏墨,与沈笔无法比拟。
但近来出现两家铺子,他们本来就是专门制笔卖笔的,仿制得也好,所卖的笔与和兴坊制笔一样好用,价格比沈童的铺子还便宜一些。
这两家铺子开始卖“沈笔”之后,沈童的笔铺销售额跌了一大半。
她让马车停在其中一家铺子对面,看了一阵,发现进进出出的人比她的铺子还多,买的人也不少。
“走,我们进去。”沈童下车,径直进入笔铺,萧旷与她并肩而入。
铺子掌柜笑着迎上来:“二位要买笔么?”
沈童点点头。掌柜的瞧着他们的衣装还有众多随行便知道是大户,立即殷勤地拿出样笔让他们试用。
沈童看着笔杆上那个与和兴坊出品完全一模一样的“沈”字标记,弯了弯嘴角。
她转向掌柜不解地问道:“为何上面有个‘沈’字啊?”
掌柜殷勤地笑着解释:“因为这笔与寻常毛笔不同,能自动出墨,神奇无比,因此叫做沈笔,有谐音神笔之意。”
“哦,那为何不直接刻上‘神’字呢?”
掌柜的笑着解释道:“因这笔是一位姓沈的小姐所创。”
沈童点头道:“确实,我原先创制沈笔,只为自己用着方便。后来大家都挺喜欢的,才开始大量制作售卖。”
掌柜的吃了一惊,仔细看了她一眼。
沈童接着道:“掌柜的,天下制笔并非一家,卖笔铺子更是无数。你们卖你们的笔,卖得再好我也管不着。但这‘沈’字可不是随便用的。只有我的铺子能卖沈笔,其他铺子卖的沈笔都是假货。”
掌柜的一脸理直气壮道:“我们的笔不比沈笔差啊。”
“那就另起名称,随便你们叫什么,就是不能叫‘沈笔’。”
掌柜哼了一声,强辩道:“笔叫什么名字还不是人取的。就许你们的笔叫沈笔,别人就不能也起一样的名字吗?”
沈童看着他笑了笑,转头把笔递给萧旷:“我们的笔被人偷去了两千四百支,想不到竟会在这里发现贼赃啊!”
萧旷默契地把笔接过去,一脸沉肃地道:“这就去报官吧。”
掌柜的急了:“这是我们自己做的笔,不是偷来的啊。”
萧旷“仔细”看了看,用确定无疑的口气道:“上面不是刻着‘沈’字么?就是我们作坊里出的笔。”
“不,不,这是我们仿制的。”掌柜的急切地解释着。
“仿制的?”
“是的是的。”
“那我们被偷的笔去哪儿了?”
“这小号怎么会知道呢……”
他们开始对话时,店堂内便有顾客留意起来,听到笔可能是偷来的,围观者便迅速积聚,很快将店铺里外堵得水泄不通,议论纷纷。
“报官吧,去官衙说说清楚。”萧旷说着,揽住掌柜的肩,作势往外带。
掌柜暗暗叫苦,哭丧着脸朝他们拱手讨饶:“还是别去官衙了吧,二位请里面说话,咱们好商量。”
萧旷朝沈童看了眼,沈童微微点头,他便带着掌柜转了个方向,往店铺后头走去。
掌柜知道自己理亏,一进到店铺后面就急忙道歉:“仿制沈笔是我们不对,二位还请高抬贵手,千万别报官!别的都好商量。”
于是沈童开始算账给他听:“我方才估算了一下,你们一天大概能卖出二、三十支沈笔,就算二十五支吧,每支八百钱,一天也就是两万钱。至少从三个月前你们就开始卖这种笔了,两万钱乘九十,就是一百八十万。就因为你们卖仿制的沈笔,造成我的铺子损失了一百八十万钱,就算你们没有偷笔,也等于是偷了。”
掌柜大惊道:“小号没有卖出过那么多沈笔啊!一开始也就每天卖出一两支而已。”
沈童轻笑:“怎么证明呢?”
第98章 【秋林】
-
掌柜的取出记账本,翻开,指着其中账目道:“您二位看,这是上个月的帐,这里记得是沈笔卖出的数目,一共才一百六十二支。六月是一百十八支,五月是五十七支,再往前就没有了。小号也就是从五月才开始卖这种笔的,真没您想得那么多。”
沈童拿过算盘来,边拨边道:“那么从五月到七月间是……三百三十七支。就按七月的卖出数量来算八月的,八月份至今应该卖出一百零八支左右,也就是共卖了四百四十五支,每支八百钱,抹去零头,就是三十五万钱。我没算错吧?”
掌柜的掏出块汗巾抹了抹额头:“没,没。”
“那就付钱吧。”
“额,这……”掌柜的自然不愿,“鄙店虽然有不对的地方,但这笔不是您家作坊做的,是我们这边的笔坊所制,一切材料人力都是我们出的,卖也是我们铺子卖的。这钱怎么都轮不到您二位拿呀。”
沈童站了起来:“行了,我们走。”
掌柜的大急,追在后面道:“您别走啊!”
以庆阳侯府的财力势力,伸个小指头就能搞垮他的铺子,沈大小姐既然来找他对质,就不是说几句就会轻易放弃的,今天要是让她走了,不知道后头还有什么后招!与其到时候弄得极为被动,掌柜的还是希望能把事情解决。
“您一下子要三十五万钱,小号是真拿不出那么多!何况您也知道,卖笔八百钱,得买原料、得付人工、房钱……刨去这些,得利并没有那么多。您看……”掌柜的举起三根粗肥的手指,试探地问道,“三万钱是不是……可以?”
沈童本就知道,让人把已经到手的钱再从口袋里全部拿出来是不太可能的,这时代又没有知识产权法,她今日来的目的也不是为钱。
她假装极为不情愿的样子想了会儿,才道:“从今往后,你的铺子不能再卖‘沈笔’。所有上面刻了沈字的笔或者销毁,或者把字磨掉。”
这笔一支能卖八百钱,掌柜的自然舍不得销毁,也只有接受磨去所刻沈字这个要求了。
沈童道:“过几天我会让人来查看你们是否确实磨去了笔上的记号。你们也不得再卖任何一支带沈字记号的笔。这样你少赔些我也就认了。”
掌柜的见她答应不再追究,便去里面取银票出来,又请相邻店铺掌柜来保人,双方写下具体事由与各自承诺,一式三份,签字画押。
沈童与萧旷如法炮制,又迫得第二家铺子赔偿,并答应不再制作并售卖带“沈”字记号的笔。
回到马车上,萧旷贴着沈童坐下,拉过她的手握在手心里。
沈童把头倚在他肩上,轻舒了口气。
萧旷劝慰道:“犯不着为这些事儿生气。”
沈童道:“我不生气。一开始我就知道会被人仿的。”她莞尔一笑,“这不正说明沈笔大受欢迎吗?何况我们赔偿也拿到了呀。”
萧旷不由失笑:“你能这么想就好。”
两人安静了会儿,萧旷轻轻摩挲着她修长的手指,体味着指下柔滑的触感。低头用唇在她额角轻轻磨蹭着。
还是第一次在白天这么近地距离看她,每一根浓黑的睫毛都看得分明。她的眼瞳清澈,眼白很干净,像是剥去壳后的煮鸡蛋,在车里看时,带着极淡的天青色。
紧贴着的身躯温软清香,萧旷突然很渴望亲她。
“事儿都办完了吧,回去么?”
“还早呢。”沈童抬眸看着他,“你难得连休几天,我们出城去玩吧?”
“你想去哪儿?”
沈童喃喃道:“去哪儿好呢……其实去哪儿倒是无所谓,我就是想在野外走走。”
萧旷略一想:“我知道个地方,平日没什么人去。”
沈童心喜:“就是要闲人越少越好。”
萧旷吩咐马车转向,一路上买了些点心与鲜果。出城后沿大道走了段便折而向北。
不久他们抵达一处山林,山并不高,但南坡上的林木十分茂密,经霜后的林叶,颜色变得极美——枫叶深红,杉叶金黄,其中又混杂着常青的碧绿林木与不知名的鲜红植株。
透澈而明媚的秋阳下,红叶金枝渐次展开,层林尽染秋色,美不胜收。
他们进入林中,枯叶在脚下碎裂,发出清脆的声响。阳光透过枝叶间隙,形成圆形的光斑,落在他们身上。
山野间有风声,有树叶瑟瑟声,但除了这些自然之声就没有别的杂音了。漫步林中,有种别样的静谧与安详。
风过林间,带来些微凉意,沈童不由贴近萧旷。
萧旷和她换了个位置,挡在上风头,接着用手搂紧她,手掌握住她右臂,上下摩擦着:“冷吗?”
他的手掌既宽厚又温暖,一股暖意从手臂上传来,让她很舒服。沈童微笑摇头:“还好。风不算大,只是有些凉而已。”
萧旷突然止步,像是听见或看见了什么。
沈童讶然问道:“怎么……”
萧旷抬手,示意她安静。
沈童侧耳听了会儿,还是听不出什么,但她知道萧旷既然示意,肯定是听到什么了。
萧旷指了指某个方向,沈童顺着看过去,在驳杂的树影间,瞧见了一个小小的脑袋,一对长耳与乌黑的眼珠。
那是只灰色的野兔,毛茸茸的长耳朵警觉地转来转去,似乎正细听周围的声音。
萧旷朝后伸手,随行的家丁递过弓与箭。他戴上扳指,张弓搭箭,沈童觉得他根本没瞄准,一抬手箭已经离弦。
极轻的一声弦响“嗡——”
远处的野兔应声而倒。
一名家丁过去,在树下找到了野兔,提着后腿拎过来。
这林中野兔甚多,也不是太怕人,不一会儿又见一只远远地连跑带跳,没跑出几步便不幸成为萧旷的箭下亡魂。
随行家丁大多是从北部跟着萧旷回京的士兵,这就四散开去各自捕猎,打了几只兔子后,他们便找林中空旷之处歇脚。
清理地上枯叶,用石块围起一圈,升起火来。再将兔子去皮去内脏,用水洗干净,再将新鲜树枝剥去树皮,两头削尖后,穿上兔肉,斜插在火堆边烘烤。
丫鬟在地上铺开干净的布,放上软垫,倒上茶水。沈童在软垫上坐下,萧旷坐在她身边,她便调整了一下坐姿,背靠着他的臂膀。
“阿旷,你们北征时,在草原上打猎吗?”
“大军过境,野兔野狐之类听到车马与脚步声音,老远就会逃走。驻扎后也没有闲工夫去远处打猎。”
所以高湛偶然打死的那十几匹狼让他们这一众兵将们打了顿牙祭,但十几匹狼让几百个人分,大多数人只能分到几口汤尝尝鲜而已。
“只有北燕投降后才有了空闲,但我很快就往北京赶回来了。”
家丁不断翻转兔肉,以确保受热均匀,烤出的油脂滴落在火焰上,发出嗤嗤轻响,肉香四溢。
沈童坐得久了,越发将全身重量倚靠在萧旷身上。他索性让她靠在自己怀里,用手轻轻捋着她的头发。
“你练射箭练了多少年?”
他想了想:“七岁开始练的。”
“十六年了?”沈童不由发笑,“书岩还想三年练成你这样的射术,就他那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练法,别说三年五年不可能了,我估计得下辈子。”
萧旷亦笑了一声:“他是有些天分的,只是没多少时间练,毕竟还要去学里读书。”
“那你小时候不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