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离开之前,找一个机会、找一个地方,只有他和她,别人不会看见、也不会听到的地方,郑重地和他说一声她的喜欢。
喜欢,词典的解释是:喜欢,也作喜爱,一指愉快,高兴;二指喜爱,即对人或事物有好感或感兴趣。喜欢实际上是一种感觉,包含欣赏、仰慕、钦佩、倾心爱慕、爱、崇拜。
是啊,她喜欢他。仰慕他。崇拜他。
她真的很安静,也很认真地喜欢着他。不多不少,三个春夏秋冬,从一个温暖的冬夜开始。
有什么意义呢?没有吧,就是想去做。
只是表白而已,并不费力劳神。不趁着年轻,还有勇气、也不惧丢脸的时候大胆地去做这些发自内心想做的事,以后就,没有机会了、也没有了那样的勇气。那多遗憾呀!
喜欢还要分开,真遗憾。
人生已经有这么多的遗憾了。
可最后,还是遗憾。
第10章 是结束也是开始
毕业那天,什么仪式也没有。像任何一个寻常的一天,什么都没发生。她背着书包走出教室,在门口看坐在讲台的老师。她是提前交卷的,因为教室里还有没写完卷子的同学,她看着那个坐在讲台上的人,没有说话、也没有告别,就这样结束了。
无声告别。
那个暑假她呆在家过了两个月,把家里的已经发黄的旧书翻出来,选感兴趣的看。书看完之后,暑假也快结束了。这是特别酷热的一个暑假,也许是因为在云城呆久了,还不能习惯临安的天气。
可终究会习惯的,只是时间问题,她知道。
九月,初中开学第一天,她茫然地坐在教室里。因为个子小,所以被安排在第二排的位置。茫然看着台上自我介绍的班主任,又茫然地看着四周一片陌生脸孔的同学。哪怕表姐坐在她旁边,都不能减少心中的茫然半分。
然后全部的人一起去了操场,操场不是田径场,而是一片土洼地,因为两个月的暑假绿油油的杂草长的茂盛。班主任带着他们激情澎湃,“同学们,开学第一课就是劳动,把操场上的草拔了,希望你们记住今天!”
这别开生面的开学第一天,确实让人无法忘怀。
她一个人蹲在操场的一个角落,其他同学都三三两两聚在一起。
手里拔着草,没来由想起在云小的时候每天也要做卫生。有时候分小组、一组几个人打扫教室,有时候是全班一起大扫除。她不喜欢做卫生,也不喜欢和一群人在一起。但比起小组打扫来,她更喜欢全部人一起打扫。因为和宋柔山不在一组,小组打扫他们分不到一起。所以只有大扫除的时候,她才能趁机在人群中偷偷看他一眼,趁别人不注意。
想着她抬头环顾了一下,周围没有人值得她那样的注意。手边拔的草已经垒成一个小小山,她往旁边还没除草的地方挪了挪,那里一片生机盎然,却只是一丛杂草而已。然后一个人在她身侧蹲了下来。
她顺着脚往上看,一双男人的运动鞋、黑色的裤脚、灰白条纹的针织毛衣,然后是一双和煦的眼睛。他看着她,那双含笑眯起的眼睛属于班主任。
“一个人呀?”他手里也在劳动,嘴角含着笑问。
她点点头,看着眼前干涸裂开的土地,轻轻“嗯”了一声。
“你姓谭吧?我刚刚点名,记得你好像是这个姓。”班主任说。
她又“嗯”了一声。
班主任好像很高兴的样子,也不怪她对他爱理不理的态度。
其实就是因为她太落寞的样子他才在一群新生里看到她。今年他带的班还有另外一个姓谭的小女孩,他刚刚才和那个女孩说过话,她虽然紧张还有点害怕,但几句话下来,也算活泼可爱。不像眼前的人,明明是个十几岁的孩子,为什么在这么多的同龄人里,她不好奇、她不交友、她话少,看起来还那么孤寂呢?他带了十几年这个年纪的学生,今天是第一次遇上她这样的孩子。
他说,“你知道老师的名字吧?刚刚我在台上自我介绍的时候。”
“知道,谭老师。”她低着头看着自己的手说。
“知道就好。你看,我们同一个姓,就是缘分。你又分在我的班,我很高兴。要好好学习呀!有问题,就来找我。”微胖的班主任说着话。
她抬起头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因为一个三十多岁的男老师,仅仅因为他们同姓,不考虑她的年纪和可能无法理解这个词的深远意义用了“缘分”这个词。
她那个眼神好像是第一次看见他一样,但是还是轻轻点了点头。他见了笑眯眯地站起来,转身像巡视一样,走到其他同学边上聊天。
她低着头默不作声。
她知道缘分的意思,所以才更加怅惘。
世界很大,人很多,有些人一辈子见过一面后就再也不见。她有时候会觉得,在茫茫人海中遇见一个面熟的人,靠的不是缘分,而是取决于在这个世界上你认识的人的数量。这是一道概率题。
认识的人多了,在大街上遇见是有缘。而认识的人少了,遇见然后忘记,这是路过。
她认识的人终究不算多,和许多人,都只是路过。宋柔山对她而言不同,但他仍在许多人那个范围里。所以他们也只是路过。
开学半天不到,她就想起了他两次。她觉得这不对,但又说不出哪里错了。纠结地想着时,表姐走过来挨着她蹲下,好奇地问,“欸,谭老师和你说什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