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他的话,我即刻在心里开始替他解释,他只是压力太大了,也是因为喝多了所以一时失态动手打人,他不是真的想伤害我。我没说话,鼻涕眼泪就跟开了闸的水一样,一直的流。
张晓晨拿起茶几上的纸巾,就给我擦眼泪鼻涕。那动作轻柔的就像是对一个小宝宝,这一个动作使我心里的鼓起的气卸掉了八分。
“你保证以后不欺负我了。”话一出口,我就知道我输了,从头至尾没有一句质问,要个保证好像在撒娇。
“我保证我保证,虽然我不记得发生什么了,可这就是个偶然事件,我最爱我的林林了。好老婆不生气了,快去做饭吧,咱俩一会上班该迟到了。”
我看了看时间,确实不早了,简单梳洗一下,就像平常一样做起了早饭。
吃过早饭,他换上了笔挺利落的西装,穿着一尘不染的皮鞋,先出去到走廊里按电梯。我换过了上班的衣服,带着垃圾随后出门。他每天都开车把我载到公交站,我坐公交上班。今天下车前,他搂过我亲了我一下,说爱我还让我晚上给他做好吃的。
上了公交车,恰巧后排有个临窗的空座,我坐在那呆呆的望着窗外,回想着这场谈了四年的恋爱。
我们俩是朋友介绍认识的,他大我一岁,那个时候我刚刚毕业一年,住着单位的集体宿舍,所以周末的时候很喜欢和以前的同学出来逛一逛聚一聚。
高考时内心的压力太大导致发挥失常,那个分数没有几所学校可选,家里的经济条件也并不乐观,所以最后给我报了个师范,我学的是学前教育。师范院校里本来女生就多,尤其还是我们这个专业,我们班里竟然一个男生都没有。在这种环境里,大学期间没能谈恋爱这事也就不太稀奇了。
张晓晨是我一个同学的男朋友的同事,当时他刚刚跟前任分手,同学对他印象不错,他恰巧又在空窗期,就把他介绍给了我。
我毕业后没考上老家的编制,就留在了上大学的城市。我个性不活泼也不怎么喜欢小孩,准确的说是因为,我这个林家的大孙女带够了一众弟妹,我内心里并不喜欢懂事姐姐这个,被大人强行套进去角色,只是我当时并不了解自己,我以为我只是没那么喜欢小孩。
毕业后我在一家特殊儿童康复机构工作,现实中那些残障的孩子几乎没有所谓的天才,他们也不是简简单单的智力低下和身体残疾,和他们互动很费体力和脑力,有时候情绪上来的孩子还会挥起拳头,我每天都累的要死,只是这份工作要比做普通幼儿园老师赚得多一些。
张晓晨大学毕业以后,一直在一个地产公司做售楼员,他的外在条件还可以,虽然谈不上帅气,但是身材高大魁梧,气质也是偏稳重的。后来他和我说,这个工作他是硬着头皮做下来的,他并不是那种能说会道左右逢源的性格,跟人交流的能力,都是在实际的工作中一点点练出来的。
也是幸运,他从入行开始,房价一路上涨,各路地产商们干的风生水起,市场行情好的时候,对员工的要求也就没有那么苛刻,工资收益还不错,所以他也就踏踏实实的干了下来。
第一次相识为了避免尴尬,我俩不是单独见面的,几个朋友照例周末小聚,我俩在聚会中第一次见面。因为他是做房产销售的,所以还是挺注意个人形象的,衣服鞋子弄得板板正正,头发胡子也理的干干净净,外加高大的身材,我对他的印象挺不错的。
我们俩被安排坐在了一块,朋友们简单的介绍了一下,气氛倒也没有尴尬。吃饭的全程他话不多,帮我倒了几次饮料,我当时感觉他这个人和和气气的,不会很刻意油滑的热情。
吃过饭他把我送回了单位的宿舍,饭店离我住的地方并不远,走路也就十几分钟吧,一路上闲聊几句也就到了地方。临别前他加了我的微信,和我说以后周末没什么事出来一起吃饭。就这样,我俩有一搭没一搭的偶尔聊聊天,分享点好玩的段子,直到半个多月以后,他才第一次主动约我出来看电影。
后来我俩同居以后,我问他最开始对我是什么感觉。他说,其实看到我以后感觉蛮平淡的,也没有什么所谓心动的感觉。因为我工作的原因,我很少打扮化妆,周末也是一条牛仔裤加T恤,跟他周围那些每天画着全妆,穿着高跟鞋的女同事们很不一样。
后来他知道我没谈过恋爱,看起来人很简单很乖,也就想继续和我聊聊,这样也不会伤了介绍人的面子。
约会过几次后,他发现我和很多女生都不一样。出去吃东西时,我不会点贵的东西,吃东西也不浪费,能坐公交车的时候坚决不让他打车,也不会一点小事矫情个没完。总之我和他之前相处过的女生截然相反,他说以前恋爱都轰轰烈烈热热闹闹,但是我给了他安安稳稳家的感觉。我反而是第一个让他有想娶回家,认真过日子想法的女生。
现在我想明白了,那份想娶回家的想法并非因为爱,而是我很听话,适合当他妻子这个角色,或者说可以老老实实当个工具人。
我的性格一直很安静,安静到有些谨小慎微,再或者说是唯唯诺诺。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学校和单位里,我总是试图让所有人满意,但凡所处的环境里气氛有些不对劲,我会第一时间会在心里检讨自己,是不是有做的不对的地方。如果能牺牲自己一点利益,换取所有人的开心,我心里觉得是值得的。
刚谈恋爱那会,我和张晓晨约着出去玩,我会提前准备好多东西,提前找路线查攻略。有那么两次我都已经快到地方了,突然接到他的电话,说单位有事要加班。我的反应不是抱怨和不开心,而是让他以工作为重,然后买了水果和便当,坐着公交车给他送到单位。我怕他忙起来,来不及按时吃饭。
第一次我出现在他单位门口的时候,他满脸惊讶,当然也有着满脸的幸福。事后他和我说,女朋友支持加班还给他送饭的事瞬间传遍了单位。甚至那些男生们,背地里给了我一个模范女友的外号,张晓晨每次说起的时候,脸上除了满足更多的是洋洋得意。
而那时的我,完全没感受到弦外之音,我感受到的全是充实的幸福,我当时的感觉就像是五岁时给父亲买酒,虽然是生活中的小事,但是那是我存在的意义。
只要别人满意,我就是幸福的。
第3章 我以为这就是被爱
在我俩确定关系一百天的时候,他带我去了一个气氛很好的餐厅,那是我二十多年的生命中,去过最有情调的地方。我期待着那天的约会,但是内心又无比的矛盾,我有点害怕去那种地方,浑身上下充满了小家子气的局促。
因为我觉得我配不上那样高级的地方。
我坐在他的对面,尽量从容淡定,尤其是服务员站在我旁边的时候,但是我明明从张晓晨身后的金属装饰板的反光中,看到了浑身写着不自在的自己。
我怕让人看不起,那天我拼命克制住了,跟点餐的张晓晨说“太贵了”这三个字。我慌慌张张的翻动着菜单,其实根本没能仔细的看有什么特色的菜品,只是凭着感觉点了两个我熟悉的东西。
但是我心里还是好开心,原来被爱被呵护和谈恋爱是这样的感觉。
我一下子实现了心中那些粉红色的期待,终于别的女孩有的我也拥有了。我不需要照顾着所有人的情绪,不论发生什么都要违心又貌似愉悦的接受。
平常家里在饭店聚餐时,他们也会在点菜结束时问问我要点什么,我每次都说“够了够了,刚才点的都是我爱吃的”,现在想来没有人真的关心我吃什么,那只是客套一下罢了,而这种客套也仅仅是在我上了大学之后才出现。
那天的张晓晨在我眼里格外的有魅力,举手投足之间的自信,帮我夹菜时干净的手指,还有那看起来竟然有点性感的骨节。
我俩边吃边聊,聊着工作聊着生活。我羡慕他有能力自己租一个房子,我从小到大都几乎没有属于自己独立的空间,现在也不是租不起房子,可是老板已经提供了免费的宿舍,我可舍不得再花掉工资的一部分用来租房。
一个寝室里四个女生的日子过起来也并不顺心,大家白天要在单位里见面,晚上还要生活在一起,就连洗澡上厕所都要撞车,生活习惯休息时间也不一样,难免有这样那样的摩擦。
我言语间有点抱怨,抬头突然发现张晓晨微笑的看着我,我意识到在这么浪漫的气氛里,说着生活中的鸡零狗碎实在有点不合时宜。心中立即生出几分懊丧,就差想敲两下自己的头了,干嘛要说这些破坏气氛呢。
“你搬过来和我一起住吧,我不想让我心爱的林林,每天下班了还要和不喜欢的人相处。”
那一刻温柔的张晓晨,把我的心搅动的麻麻的乱乱的,不用看我都知道,我的脸红的就像夏天海边烧透了的晚霞。
我用勺子搅动着碗里的汤,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应答,害羞心动温暖被爱.....好复杂的感觉应该都写在了那张通红的脸上。
我不敢去看张晓晨的眼睛,但是张晓晨的目光却没有丝毫的闪烁,就像丘比特射出的带着红心的剑一样,直直的盯着我,等待我的答案。
“我,我想想吧,哎呀,你可真烦人。”我扭捏了半天才从嘴里哝咕出这么一句,尴尬的当时都想跺脚。
张晓晨什么都没说,一直在看着我笑,看着满脸娇羞的我。
我特别喜欢约会时,和他手拉手在街边溜达,喝着奶茶看着路过的人,我们经常在马路上走好久好久。
那天晚上他照例把我送回宿舍,到了楼下竟然有点难分难舍。四下无人,他把我揽入怀中,轻轻的在我耳边说,我等你的答案。他呼出的热气弄得我耳边脖子痒痒的,连同整个后背都麻麻的,直到今天回想起那一刻,我都觉得是我人生中很幸福的时刻,尽管这一切都已经翻篇了,就好像那是上辈子的故事。
周末宿舍里空空荡荡的,有两个同事因为和男朋友离得太远,所以只能趁着周末去和男朋友见面,周一早晨直接去上班。另一个同事应该是去找老乡同学了,晚上回不回来也不一定。
洗漱过后,我独自躺在床上回味着今天发生的一切。
先是想起张晓晨的笑容,心中一阵小鹿乱撞,紧接着想到自己在餐厅里表现得那么局促,又恼火自己的小家子气。然后我似乎仍能在空气中,感受到他诉说爱意的温柔,那个感觉让我脸红心跳又如此迷恋。
我要不要搬去和他一起生活,这个问题萦绕在我的心里。其实我知道,我在当时害羞的表现就已经出卖了我的心,现在已经不是要不要了,而是我已经开始幻想和他一起生活的样子了。
脸颊红的滚烫发起了烧,我把脸埋在被子里出声的傻笑。
第4章 别人不需要套路,我都会主动上钩
接下来的一周张晓晨很忙,有时候晚上要加班到很晚,我们只能在吃饭时发几条微信聊两句。我甚至期待他再来追问我答案,一直到了周末的下午。
我在宿舍刷着网剧,他给我打电话。刚刚接通电话就听见那边他笑嘻嘻的说:“我的小林林,你要不要来我家当女主人呀。”
没想到第一句就是这个,我丝毫没有准备,但却脱口而出:“那你得来接我”。
话一出口我就捂住了嘴,我这个嘴简直不知道比脑子快了多少。
张晓晨在那边愣了一下,然后就听见他得逞了一样的哈哈大笑,说他现在收拾收拾就出门接我。
我甚至都没来得及说什么,他就挂断了电话。
那时候的我真的好傻好单纯,别人都不需要用套路,我就主动上钩。
看着小小的宿舍里塞的满满当当的东西,但是这些东西属于我的很少。我妈是个特别节俭的人,但是她特别爱干净。清贫的家里总是窗明几净,周末没事的时候我妈就带着我打扫卫生,家里的角角落落都不放过,一定要擦得一尘不染。
我们家的衣柜一打开,里面整整齐齐的叠着衣服,我爸的衣服最多,因为他是这个家的门面。我和我妈的衣服加起来才占了一半。我妈一直很得意于,她哪怕经历了怀孕生产,身材也没怎么变化,年轻时的衣服依旧能穿。
刚刚结婚时她买了一件羊毛大衣,一直穿了十几年,后来那件衣服的款式实在是过时了,但是仍旧挂在柜子里舍不得扔。有一天她突发奇想,带着那件衣服去了裁缝店,稍稍的改变了一下衣服的款式收了收腰,那件大衣又在每年的秋冬发挥着余热。
我小时候的大部分衣服都是捡别人不要的,亲戚朋友的旧衣服我妈都来者不拒。之前看网上很多人抱怨校服难看,但是我一直都感激校服的存在,不论它穿起来多么不时尚,校服都在很大程度上,挽救了我青春期里的自卑感。
如果没有校服,我会穿着各种颜色风格的衣服,不论这些衣服的风格有多么百变,但是没有一件是适合我的。每天学校都让大家穿校服,这让我看起来没有那么不同,给了青春期敏感的我为数不多的体面。
在我的印象里,我家就是很穷,我们家需要特别的节俭。直到长大后我才知道贫穷的原因,家里的钱一直都花在了看不见的地方。
我妈生了我之后的几年里又怀了三次孕,每一次怀孕都燃起了我爸的希望。等到月份够的时候,我爸就会带我妈去小诊所做B超,看看是男孩还是女孩。
很遗憾,我妈的肚子不争气,后来怀的都是妹妹,然后带着我爸的愤恨去打掉。
我还记得我妈每隔一两年都会生病一次,爸爸也不管他,每次我妈生病爸爸都会发脾气,家里会持续一两个月紧张的气氛。我紧张的看着他们的脸色,现在回想起来,妈妈不是生病,她只是做了流产。
妈妈流掉的不只是,那个没能看到这个世界的妹妹,更流掉了我爸的希望,唯一没能流掉的是,爸爸心头那根越来越茁壮的刺。
小诊所的大夫都认得妈妈了,看到她就直摇头。后来医生也是好心,告诉她如果再怀不上儿子,再去做人工流产的话,怕是以后都不能再怀孕了,一次一次的刮宫对身体伤害太大了,不要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
我妈听到这话默默流泪,她也没有办法,她只能用自己的子宫一次次去洗刷对林家的罪过。她觉得生不出儿子就是一种罪,爸爸心头的刺是她种下的,她需要生下一个儿子赎罪,把爸爸心头的刺变成“带把儿”的儿子。
后来,她不知在哪听说有试管婴儿的技术,这个技术可以选择孩子的性别,只是价格不菲,于是家里便开始了节衣缩食的日子。
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除了校服我几乎没有穿过新衣服,哪怕每年过年。小小的我期待着白纱裙、过年时别的小姑娘穿的大红的毛衣,但是我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一件件大大小小总是不太合适的衣服。
不知道为什么,懂事这个词可以如此根深蒂固的存在于我的内心里,懂事就是别的孩子要的我不要,别的孩子不要的我要。我妈说我懂事,所以懂事的孩子是不能跟父母提要求的。
高考结束后我就开始打工,我妈不知道在哪听说了有助学贷款的事,托人帮我开了一个贫困证明,于是我申请了助学贷款,然后带着家里给买的一张火车票和一千块钱,就开启了我的大学生活。我家经济状况虽然不怎么好,但也不是所谓的贫困,贫困补助自然是不能申请了,一切都只能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