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张晓晨一起生活的这几年,除了给他买礼物,逢年过节给家里些钱,我还是那个节省的我,我还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从牙缝里一点一点的攒钱。
不能稳定上班的日子,他经常出去喝酒,借酒消愁。后来有一天他终于扛不住了,说还不上信用卡了,想在我手里拿两千块钱。我一点迟疑都没有,立刻给他转了过去,他说下个月发工资还我。我还觉得他好笑,两个人在一起这么多年了,不过就是两千块钱而已,一起共度难关吧。
后来他就再没提过还钱的事,我想毕竟我也说了不要了,这件事就过去了。
过了一段时间虽然恢复了上班,可是他的业绩大不如从前,我能看得出他的压力,有时候他出去借酒消愁,我也不会唠唠叨叨的过问,人总要有一个纾解压力的渠道。
又过了一个月,他说他的钱又不够还信用卡了,从我这拿了三千块。我想了想还是给他转过去了,心里还是不想让他为难,毕竟一个大男人都张口了。只是这次他没提还钱的事。
我开始隐隐的担心了,不过仍然觉得他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现在市场不好,不光他一个人难,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
没过几天,他再一次开口跟我要钱,这一次要五千。
这次我听到之后迟疑了一下,问他要这么多钱做什么,他只说车贷还不上了。我撒谎说我现在手里也没什么钱了,他也没为难我,就说自己再想办法吧。
晚上他喝的醉醺醺的回家了,爬到床上就开始拉扯我的衣服。我非常讨厌在他喝多的时候亲热,完全没有尊重,我就像他发泄欲望的工具,除了疼痛和屈辱,没有别的感觉。
白天他伸手要钱的事让我心烦,晚上他喝的醉醺醺的又要强迫我,我也一肚子恼火,拼命的推开他。他没想到,一向温顺的我竟然开始了反抗。
我的行为激怒了他,他转身坐到了我的身上,一手按着我的头发,另一只手扇着耳光,一下又一下,我的脑子嗡嗡作响,视线都已经模糊了。
十几下过后他累了,也好像有点清醒了,去卫生间洗了个澡。
在这个过程中我一动没动,我在那一刻理解了为什么有些小动物在面临危机时,直接僵死在原地。那一刻的我就如此,完全被突如其来的暴力吓傻了。
他洗过澡,就直接睡下了。
我一夜未眠,双眼望着窗帘透过的路灯灯光。我想我妈了,但是我不会给她打电话,因为我知道即便挨打的事我和她说,她会说是我不懂事,不会哄男人。就像这么多年来,爸爸对她的暴力和辱骂,她都在自己的身上找着责任。
第二天早晨很早,张晓晨接到了一个电话,不知道是谁打来的,他看起来神色有点慌张,起床后一反常态连脸都没有洗,就匆忙的离开了家。
他这次彻底把我打蒙了,我整个人好像被打傻了,哪怕经历了一夜的时间,我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最可悲的是,我也没有一个可以商量的人,幸好他走了,我松了一口气。
第12章 认清真相后的逃离
我拖着昏沉的身体和肿胀的脸颊,来到厨房喝口水。这时门外传来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我问是谁,外面的人说是张晓晨家吗。
我一听是熟人就开了门,门外站着两个体格壮硕的男人,三十多岁的样子吧,看起来就不像善类。他俩问我张晓晨在家吗,我说他刚出去。
他们又问我是不是张晓晨的老婆,我点点头。
他们说张晓晨欠了他们二十几万,一直不换,如果一周之内还还不上的话,要张晓晨好看。
看着我一脸迷惑的样子,他们猜到这件事大概率与我无关,把想表达的说完以后就走了。
关上门的那一瞬间,我清醒了。张晓晨在外面应该是欠了高利贷,对方找上门了,他刚刚接的电话应该是有人通风报信,他知道会有人来,但是他什么也没说,也没顾及我的安危,自己却第一时间躲起来了。
我呆呆的站在客厅里,抡起胳膊又狠狠的抽了自己一个大嘴巴,疼,无比的疼,比昨晚任何一巴掌都疼,但是这狠狠的疼在那一刻,让我认清了现实。
我拎出了床底的行李箱,把我为数不多的几件衣服和生活用品装了进去,我把所有的证件电子产品装进了背包里,只想夺门而逃。
看着这个我生活了四年的家,竟然如此好笑。我看到那条挂在衣柜里我送他的名牌腰带,它那么刺眼,我拿起剪刀就将它剪成了两半。然后我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我什么都不想要了,这个我心中的家我不要了,那个不喜欢的工作不要了,那个早已不属于我的妈妈,我想要却发现求而不得。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以为我拥有了一切,在那一刻我发现我如此可笑,在自己编造的童话里做着梦,一切都只是我的幻觉。
到了火车站,临近发车的票没办法在手机软件上购买,我来到了售票厅,问有没有马上发车的票,然后买了一张就冲进了候车室,这个城市我一刻也不想停留。
车厢里的人并不多,我找到了我的座位。
落座之后,我拿出了手机,拉黑并删除了张晓晨一切的联系方式,甚至和张晓晨相关的朋友也一并拉黑删除了。我不想见到任何人,不想听到有关过去有关他的任何消息。
我看着车窗外迅速倒退的景物,下巴上兜着口罩,那一刻我涕泪横流,口罩里面盛满了眼泪鼻涕,索性哭了个痛快。
我是个从来都不会嚎啕大哭,只会默默流泪的人。坐在车上一次又一次的擦着鼻涕,鼻尖的皮肤都被纸巾擦破,脸被泪水浸湿又干掉,皮肤紧绷绷的。透过车窗倒影都能看到眼睛的红肿,哭了太久了,久到我的大脑都有些缺氧。整个人迷迷糊糊的,眼皮肿得像是被贴了胶布,抬着都费劲儿。
我累了,累到只想蜷缩着睡一觉。我不管了,爱睡多久睡多久吧,哪怕睡过了站又如何,大不了补一张票。
我那时候的样子一定很奇怪,红肿无神随时流泪的眼睛,带着红印子被打肿了的脸颊,还有那个被现实打垮驼下来的肩膀。
将高铁的椅子向后调了调,把外套披在身上,然后昏昏沉沉的睡去。高铁比我当年上学时坐的绿皮火车好太多,火车上人又多又吵,车厢里充斥着浑浊得味道,高铁上人不多,座位又能调,周围还没有乱七八糟的声音,平稳的运行着,就这样迷迷糊糊的半梦半醒过了好久。
终于因为口渴,我才醒了过来,看着傍晚外面暗下来的荒野,和车厢内舒适明亮又现代的环境,那种反差感就像我的过去和未来。
几个小时过去,手机除了软件推送的新闻外,再无消息。不光此刻没有消息,余生我都没有再接到过张晓晨的任何消息。
离开一个人和他彻底的隔绝,比我想象中要容易的多。我们俩在一起过了几年的日子,他可能连我的电话都背不出来,更何况身份证号码。把他拉黑删除了,也就彻底的没有了念想。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我的存在与否,他压根没有所谓,我在不过是多了个干活的老妈子和撒气的垃圾桶,我不在又如何呢,他的日子还是一样的过。
唯一有可能让他想起我的,怕是他看到了那个心爱的名牌皮带被我剪成两段后的暴怒吧,毕竟他需要靠那些,别人眼中的值钱货证明着自己的存在感。
人就是喜欢作茧自缚,被一张无形的网困住。曾经的我总被条条框框约束,我像一个卫道士一样遵守着,也都不知道是谁留下的荒谬的规矩。
有一天一旦冲破这些思维上的囚笼才发现,这个世界只要你稍微垫垫脚、伸伸手往前勇敢的迈开一步,迎接自己的就是一个崭新的生活。
我看了看手机里的微信钱包、支付宝还有手机银行,盘算了一下自己还有多少钱。顺便给老板发了一条信息,告诉他我家里出事了,回老家了,最近都无法回去上班了。
攒钱真是个不错的习惯,关键时刻渣男要么会远离你,要么靠近你吸你的血,你以为深爱着你的家人,事到临头才发现这些人根本不是自己的依靠,但是自己精打细算攒下的钱却如此忠诚,不论何时都陪在我身旁不离不弃。
账户里一共有四万多的存款,本想着老板也许会把这个月过去的二十天工资给我结了凑成五万,没想到老板连问都没问我,就回我一个知道了。想来一次又一次被动的停课,他的生意也不好做,养了这么一堆人,怕是早就想遣散两个了,我主动找上了门也是正合他心意。
老板连工资的事提都没提,不过我也是走的突然,工资的事就算了,也算是把工作交代了,拉黑删除一气呵成。
车到站了,我拉着一身家当跟着人潮向外走,我也没有料想到,眼前这个被命运安排的不大不小的城市,会成为我后半生的栖身之所。
第13章 老天会给一个悔悟的人重来的机会
一夜酣睡后,我坐在酒店的床上,看着打开一半窗帘,照进来明晃晃的太阳,我盘算着一会该干什么,明天该干什么,未来该干什么。
对于已经睡了一晚的城市,我一无所知。我打开手机软件搜索了一下这个城市,这个城市有历史有故事,发展的不温不火,优点就是还挺宜居,物价也不算太贵。
我就说老天爷会给一个悔悟的人重来的机会,这个城市就像是我的福地,从昨天一下车,我便吃得香睡得香,还美美的洗了个澡。
我看了看地图,确定了自己所在的位置,又看了看城市各个区域的分布,下载了一个城市一卡通的软件,算是在这个城市埋下了生根的种子。
我喜欢这个便宜又干净的酒店,下楼时又到前台续了两晚。酒店旁边的胡同里有各式各样的小吃店,粥铺、面馆、麻辣烫、过桥米线、炒粉、烤串、炸鸡......
我走进了离我最近的粥铺,过了早餐的就餐高峰期,店铺里客人不多。靠墙摆放着一大排粥桶,有白米粥、小米粥、绿豆粥、八宝粥、菜粥、皮蛋瘦肉粥、竟然还有豆腐脑。这家店粥是三元自助,看着那一排干干净净摆放粥桶,味蕾一下子被打开了。
我要了一份粥一碟小菜一个茶叶蛋一个鸡汁包子,拿着空碗盛了半碗八宝粥,找了个靠窗的空座。
这家店的八宝粥用料扎实,浓稠软烂又不很甜,比瓶装的八宝粥都好吃。咬一口包子,汁水就顺着我嘴角流了下来,好香的肉馅,香而不腻。白色的瓷盘里无油的清口小菜,淡淡的咸香。
有些人提起好吃的,就说怀念妈妈做菜的味道,也许是那些年家里过的有些清苦,我妈也是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吧,除非是家里来客人了,不然很难在我们家的餐桌上大快朵颐。
我也没什么可值得怀念的妈妈的味道,年夜饭倒是妈妈做的大餐,可是年夜饭后爸爸惯例式的暴怒,让我在吃年夜饭的时候就开始坐立难安,还哪有心情细细品尝呢。
吃了包子和粥,我又去盛了半碗皮蛋瘦肉粥。上学时食堂里卖的皮蛋瘦肉粥别说皮蛋和肉了,连粥都是水汤汤的。这家店的皮蛋瘦肉粥熬的很浓稠,肉是细细的肉丝,皮蛋也是切的小丁,并没有被煮碎。一口皮蛋瘦肉粥配一口五香味的茶叶蛋,真是令人回味。
买的早餐被我吃个精光,肚子饱了可是嘴巴还寂寞,我又去盛了一勺豆腐脑,吃下去软软嫩嫩,就像一艘下坡的橡皮船,自己往嗓子里滑,伴随着浓浓的豆香味。
我再也吃不下了,这家巷子里的小店抚慰了一个游荡者的心。
以后每每想起吃过什么好吃的,我都忘不了那个早晨。后来我也常常光顾那家小店,甚至我生活的地方离那很远了,也会在某个冬日,穿过大半个城市,只为吃到那碗暖暖的粥。
我是个不会旅游的人。小时候别说旅游了,我爸妈一起带我去公园的次数都屈指可数,上大学后寝室的同学倒是想约着出去玩,可我哪有时间呢,有时间也要去打工赚钱。和张晓晨倒是出去过两次,每次都是他有想去的地方我跟着,他说好的地方我就觉得是天堂。
我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我也没问过自己喜欢什么。
这座城市有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有名胜古迹、有公园园林、有游乐场、有大学城......
我第一次走进博物馆,仔仔细细的看,认认真真的跟在解说员后面听,原来这个世界上有这么多有趣的东西,原来那么一件小小的东西竟然暗藏玄机,原来一件家具背后有着那么多动人的故事。
这一天我没有顾及过任何人的情绪,我没有把日子过的像完成任务一样,闲逛了一天,我有点累,但却如此悠闲,生活竟然还可以这样。这是很多人平淡日子中的一天,而对于我来说,仿佛是通往新世纪的大门。
晚上回到酒店之前,我又来到了那个小吃街,炸鸡的香味窜进我的鼻孔,那一刻我无处可逃,口水指引着我的双脚推开了炸鸡店的大门,买了一份炸鸡从店里出来,对面那家串店辣辣的招牌鸭肠勾住了我的魂,又打包了一份鸭肠往回走。
本想买份奶茶,可是炸鸡不是要配啤酒吗,我不要奶茶我要啤酒,我不光要啤酒,我还要冰啤酒。
手里拎着一大包吃的满载而归。回到酒店的房间里,打开空调,然后去卫生间洗了个澡,一如既往奔涌而出的热水。那密密匝匝的水柱打在身上就像是无形的按摩,不光洗去了汗水和灰尘,还洗去了大半的疲惫。
光着脚穿着宽大的T恤,把吃的摊开在床头柜上,打开啤酒的一瞬间,我听见了绵密的气泡声。
张晓晨不喜欢喝酒的女生,所以我不喝酒,可是此时此刻,张晓晨是谁,我不认识,我只是一个自由的林林。
一口炸鸡咬下去,酥脆油香还带着流淌的汁水,幸福是什么,幸福就是炸鸡配啤酒的味道。
几大口炸鸡下去,我已经感觉填满肚子五六分了,可我还有辣辣的鸭肠呢。
电视里正在播一个嘻嘻哈哈做游戏的综艺,不胜酒力的我喝着啤酒脸都开始发红,微醺时很容易傻笑,看着有意思的节目,吃着好吃的垃圾食品配啤酒,快乐翻了不止一倍。
这次的鸭肠和我以往吃的不太一样,这个鸭肠是用碳烤的,在烤的过程中不断地刷油,鸭肠烤熟之后再淋上厚厚的辣椒面,口感吃起来不是脆爽弹牙的,是那种烤干了硬硬脆脆的,越嚼越香的口感,配着啤酒慢慢的吃,堪称下酒菜一绝。
那个晚上,傻笑一直挂在脸上,不论电视里演的是什么,我看什么都想笑。刚开始笑起来,还没完全消肿的脸颊隐隐作痛,可是笑着笑着就忘记了那种疼,忘记了过去,忘记了种种的不开心,那一刻我才明白了什么是为自己而活。
第14章 悠哉游哉的闲逛
第二天我依旧坐着公交车闲逛。
逛着逛着来到了大学城,好几所高校都建在这个区域内。我心中一直都有一个遗憾,就是在大学期间没能读一个自己喜欢的专业。
天知道,我在读学前教育时有多煎熬。文静内敛的性格,让我带着孩子们又唱又跳,这道心里的坎我过了很久。我用力的拙劣的模仿着,那些生来就活泼外放的同学,幸好孩子们很宽容,尤其是那些残障的孩子们,宽容到你可以在他们面前撒欢,不论表现如何他们也没有任何的苛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