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停地喘气,寒冷从我的鼻腔里蔓延到胸口,我用这种方式证明我还活着。枪声却没停,我转头去看,看见如同冰雕的战友还在扣动扳机。我颤抖着走到他身边,蹲下去。我和他说,打完了,敌人都死了。
“可我说完就后悔了,他彻底不动了,连食指都不动了,忽然一瞬间倒了下去。可能他早已经死了,也可能是倒下的那一瞬间,我不知道。
“我彻底变成一个人了,在云海雪地里,在战友的尸体中,我无助又茫然地跪在了地上。我把枪口调转对准我的下颚,我闭上眼,任由眼泪流出,转瞬结成冰渣。
“我的食指触碰到了扳机,我相信弹匣里至少还有一发子弹。就在我按下扳机前的一瞬间,我看见了那个奖章。他原来不是握紧勋章,而是把它攥在手里,伸手想要递给我们。
“其实是只递给我了,只有我了。我放下了步.枪,瘫坐在地上,看着漫天的雪花翻飞。”
我和表哥都沉默了,只有汽车不停地向前开着。我觉得有点凉,小心翼翼地关上了车窗。
我第一次亲耳听到战场上的样子而不是从小说和电影里,我感觉血与火都在眼前爆发,不过血是灼热的,火是冰冷的。
“那时没有办法撤退么?”我试着问。
“没有,”表哥打了一下方向盘,压过虚线换了个车道,“没办法撤退,我们身后是宽阔的陡坡。如果后退,敌人居高临下的话,我们就是活靶子。只有一种办法能跑,那就是战友吸引火力,自己后撤,可是没有人这么做。”
“我有点明白你害怕什么了。”我忽然想起之前的话。
“她越是喜欢我,我就越感觉到沉重。未来这两个字让我觉得很遥远。”
“直到现在么?”
“直到昨天。”表哥轻声说。
“昨天?”我一头雾水。
“是你说的那番话让我忽然明白了过来,也许我也是瑟缩在黑暗角落里的小男孩,期待着有一束光能照亮我。我想她就是那个照亮我的人,我让她苦等了五年,可是人生能有多少个五年呢?”
“所以你跟她告白了?”
“没有,我求婚了。”他语气坚定。
“嗯?”
“我求婚了。我晚上直接开车去了她家,我说嫁给我吧,我很喜欢你,我的生活里脑海里全是你了,你跑不掉了。嫁给我吧,我不再对未来犹豫彷徨了,我要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嫁给我吧,我爱你!”
“表哥你能不用排比句告白么?”我感觉一身鸡皮疙瘩,“我都有点想答应的冲动了。”
“嘿嘿……”他忽然笑了起来,像许多年前小时候一样。
“那她答应了?”我好奇地问。
“她哭了,”表哥露出窘迫的表情,“她听完忽然蹲在了地上,抱着膝盖,把脸埋进双臂之间嚎啕大哭。我一瞬间懵了,心说我确实不懂女孩在想什么,只好慢慢安慰她。”
“那你们要筹备婚礼了?”
“对,婚期大概在明年七月份,她说夏天好,一定不会冷。正好那时你高三毕业,要给我来当伴郎。”
“你知道我不喜欢穿西装的。”我表示拒绝。
“那就特批你不穿西装,但不能穿得比我帅知道么?”
“我到时去横店租一套丐帮的衣服好了。”
忽然表哥的手机响了,铃声是一首交响乐,似乎是铜管里放出来又被手机录进去的,音乐低沉雄浑。
他一手握着褐黄交杂的桃木方向盘,一手把蓝牙耳机塞进了左边耳朵里。我听不清耳机里的声音,表哥只是偶尔“嗯”一下,表示他知道了。
这时他又恢复了那个沉着冷静的样子,面色坚毅如同刀削斧劈一般,令人心安。
“急事,”表哥慢慢把汽车停下,靠近路边,“不能送你到家了,你打车回去?”
“我坐地铁,正好在地铁口。”我说。
“好,”他把安全锁打了开来,用手摸了摸我的头,“回家啊,别乱跑了。”
我使劲摇着脑袋,我太讨厌这种强迫性的肢体接触了,不给一点信号。尤其是摸头发,让人感觉像是自己在变小,小到尘埃里。
“知道了。”我语气冷硬,以示反抗。
我打开门下了车,走了一段路后进入了海伦站地铁口。现在时间已经是晚高峰了,海伦站人却不算多,石刻浮雕前倒是站了不少游客。
我进站坐扶梯往下,在10号线开往虹桥火车站方向的月台站定。两分钟后,地铁开了进来,两盏大灯在漆黑的铁道里光芒四射。
人声嘈杂,我走了进去。
忽然发现了一个我认识的人。
第14章
她坐在蓝色塑料座椅上,最边缘的一个位置。
车厢里并不拥挤,哪怕是晚高峰的时间,地铁10号线也是比较宽松的一趟列车。
地铁的警示铃“叮叮”响了两下,车门关闭。
上了车的几个乘客四散开,找到了位置坐下。冷气从我的头顶吹下来,九月初了,地铁的制冷机还在“嗡嗡”运行着。
她戴着白色的蓝牙耳机,低头翻着一本书,认认真真的。素白的长袖外配了一个橄榄绿的无袖马夹,显得很清新。
她忽然抬起头来,眼角那颗黑痣如同飞天壁画里舞女的眼睛,点上就活了。
她看见了车门边的我,先是怔了一下,然后微笑起来,却没有其他动作。我在地铁的飞快提速中走了过去,拉过一个一个吊环,坐到了她旁边的座位上。
“你回家么?”我打招呼。
“嗯。”杨雨点了点头,把耳机收了起来,打开手机屏幕关上了音乐。
那一瞬间我看见了她的手机壁纸,很遥远的一个背影。时间太短了看不清,也许是她喜欢的某个明星。
“刚才听的什么歌?”我没话找话,实在是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林宥嘉的《背影》,你听过么?”
“没有,”我摇了摇头,“好像是很多年前的一首歌。”
“对啊,08年的歌,我出生那年发行的。”
“你好像挺喜欢听老歌的,那天在KTV唱的好几首都是。”
“是的,感觉老歌能准确地传达出情绪,歌词也能写进人的心里。”她认认真真地说。
我忽然想起了很久以前看到的一段话,具体的我记不清了,大体上是这样的:
任何在你出生时已经存在的东西都是稀松平常的,那是世界本来的一部分。在你15岁到35岁间出现的东西是会改变世界的创造性.事物,也是你最喜欢的。
而在你35岁后出现的那些,则是违反世界思想的垃圾中的垃圾,是要遭天谴的。
我怎么也想不起来在哪看到的,也许原话出自道格拉斯亚当斯的遗作,我不确定。
不过那不重要,其实我是觉得杨雨好像和大多数人不太一样,她会喜欢很多年前那些已经过时的歌,蛮文艺的。
“你脖子上怎么了?”她盯着我的颈口,眼神说不清是好奇还是什么。
“没什么,树枝划了一下。”我总不能说我刚才差点跳进了鬼门关。
“疼么?”
“没什么感觉,”我轻声说,“也许下地铁之前就能愈合了。”
“太不小心了。”她真是适合做班长。
杨雨忽然从亚麻色的帆布包里拿出了一包手帕纸,蓝色维达的纸巾。她抽了一张出来,伸手按在了我的脖子上,纸巾带着点山茶花的香味。
我觉得挺别扭的,不自主地想往后缩。可我克制住了,这种时候要是避开了,她不免尴尬。
她轻轻按了按,动作很温柔,眼睛也盯着纸巾不移开。我低眼看见了她乌黑茂密的长头发,有点洋甘菊香。
她把手帕纸拿开来,上面有一道淡黄的印记,浅浅的,不仔细看甚至发现不了。
“我说没事吧。”
“你们男生就是太不会照顾自己了,都能被树枝划到,以后可要仔细一点知道么?”
“好的班长。”
我一瞬间感觉眼前这个面容温柔如湖水的少女不像我的同龄人,倒像是严厉的班主任,或者我妈。
杨雨揉了揉纸巾,在我正要伸手的时候,她已经塞进了印有小猫图案的帆布包里。
“你从哪过来的?”我还是没话找话。
“宝地广场,”她轻声说,“今天有一场钢琴演奏会,弹的是胡梅尔的曲子,我就去看了。”
“感觉怎么样?”
“挺好的,”杨雨抠着手指,语气有点失落的样子,“可惜不是维也纳轻型钢琴演奏的。”
“这要看演奏者的水平的,好的钢琴家哪怕不用特定的钢琴也能弹得很好。”
“感觉还没你那一次弹得好呢。”
“我就是个半吊子,以前弹着玩,而且我已经很久很久没碰过钢琴了。”
地铁在到站的提示音里渐渐减速停止,车门洞开,乘客下车乘客上来。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青年坐在了我们对面的位置,他一直低头划着手机。
手机声音外放,传来抖音视频各种各样的嘈杂声。
其中有个是最近比较火的什么“挖啊挖啊挖”的,不知道在挖什么。我印象中这个东西两三年前火过一段时间,不知道怎么又流行了起来。
我想这个外国小哥中文还挺好,不仅是好了,竟然能流畅地看抖音短视频,入乡随俗。
文化传播的力量令我咋舌。
“你呢?”杨雨注视着我,“你是从哪来的?”
“之前跟陆娅去看脱口秀来着。”
“你跟她两个人?”她瞳孔微缩。
“不是,”我摇了摇头,“还有另外两个朋友。”
我没说另外两个朋友是谁,虽然我们经常一起厮混,但我想杨雨这样的好学生应该心思都在学习上,不会关注到这些。
“唐小堂和季一冲么?”她问。
“你认识他们俩?”
“不认识,”她眼睛往左瞟了一下,“听室友说过,听说你们玩得挺好。应该是特别好的朋友吧?包括陆娅。”
“嗯。”
我点了点头,感觉她的问法有一点奇怪,我想了想,却没搞懂到底奇怪在哪里。
“那挺好的。”她忽然露出了一丝微笑,似乎下意识地摆动手里的书。
那本书封皮是淡黄的颜色,像黄元帅的面苹果一样。封皮上是外文的黑字,我看不清。
“这是什么书?”我问。
“这个么?”杨雨把书拿高了一点儿,轻声说,“杜拉斯的《情人》。”
“讲什么的?”
“讲一个女孩子在一个混乱不堪的家庭中成长,她在黑暗中无比孤独,渴望逃离。后来她在西贡遇到了一个中国男人,她爱上了那个人。她在这段忽如其来又有点莫名其妙的感情中寻找慰藉,沉湎不已。她最终冲出了那个名为家庭的幽暗牢笼,爱情却又转瞬成空。”
“听起来很沧桑。”我说。
“是的,很沧桑,”杨雨点了点头,“开篇的第一句就是我已经老了。”
“有点《百年孤独》的意思,多年之后这样的字词总是让人觉得好像穿梭了时间。”
“对啊,”她想了想,“不过《百年孤独》里我觉得最能表现孤独的那句话是马孔多在下雨,这话让人绝望又孤寂。”
“应该……是吧……”我又忽然觉得自己是个学渣了。
“你知道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什么么?”杨雨把黄色封皮的书放到我眼前。
“是什么?”
“杜拉斯非常喜欢写气味,”她认真解释着,“全书的所有情绪都是通过气味表达出来的,欢快的、悲伤的、甜蜜的、深沉的……所有都关于气味。而她印象最深的几种味道是青草、飞尘、茉莉还有果木香,都是关于她爱的那个人。”
“有点像《哈利波特》中赫敏的那段话。”
“哪段?”她歪着头,乌黑的长发垂下如同瀑布,眼神好奇,仿佛小猫看见了墙上明亮的光点。
“是关于迷情剂的。”
“迷情剂?那个能让人闻到自己最喜欢的味道的魔法药水?”
“对,”我点了点头,“赫敏说迷情剂让她闻到的气味是旧羊皮纸、刚修剪过的草地,还有留兰香味的薄荷牙膏。”
“代表着什么么?”
“曾经有一天,赫敏在罗恩家用牙膏刷牙之后,罗恩下楼,告诉赫敏她的嘴角有牙膏沫没有擦干净,还想伸手帮她擦掉的。”
“那个牙膏是留兰香的薄荷味儿的?”
“是的,”我轻声说,“这也是罗赫爱情的一个伏笔,他们早就互相喜欢了,只是没表达。”
“可能暗恋就是这样的,”她忽然笑了笑,“大大方方是友情,小心翼翼是爱情啊。”
我心想这种说法真是太文艺了,我不懂暗恋,也不懂文艺女孩的想法。
路然也有一点点文艺,她不怎么喜欢看书,却总读北岛的诗。有一次她朋友圈的文案是“玻璃晴朗,橘子辉煌”,我看不明白,觉得自己对着八个字在做阅读理解。
我忽然想路然对我来说是什么气味呢?荷花香么?抑或是清冽的嫩橘子气味?还是她衣服上总带有的蓝月亮洗衣液的味道。
也许是苏州巷口的阳光,学校琴房的阳光,滑雪场淡金色的阳光,马场上映着朝霞漫天的阳光……
只是阳光好像是没有味道的。
“暗恋的人到底是怎么想的?”我问她,如同在和杨雨做学术探讨,“喜欢不是要大胆说出来么?”
她忽然沉默了,在地铁呼啸的声音里沉默了一会儿。
“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啊,这话是我在一本书上看到的,”她复又微笑起来,打碎了我不理解的沉默,“还有一句话是,比起你的脸,我更熟悉你的鞋子和背影。”
“啊?”我疑惑。
“因为喜欢了一个人之后,那个人就变得光芒万丈的,一举一动都牵着人的心思,”杨雨的眼神有点忧郁,“可暗恋的人不知道怎么靠近,总是想他喜不喜欢我呢?”
“想他和那个女孩到底是什么关系?情侣么?那我是不是没有机会了?
“想他说喜欢这首歌,我一定要单曲循环多听几遍。
“想今天挺开心的,他对着我笑了。想刚才好幸福啊,他和我站在了同一个屋檐底下。”
“可为什么只是想呢?喜欢就告诉对方啊。”我觉得如果真是学术探讨,我在暗恋这个课题下一定是个小学生。
“因为害怕自己配不上对方。”杨雨又抠起了手指。
“大家都是人,哪有什么配不配得上。”我说。
“可是喜欢了一个人之后就是这样啊,暗恋得越久越是自我怀疑,”她声音很轻,像是蚊子,“当一个人的身影填满内心之后,暗恋的人就会变得犹豫、挂念,惶惶恐恐。每一次的对话都会回想几遍,怕自己有什么地方说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