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门毒妇——杏绾大人【完结+番外】
时间:2024-12-13 14:48:21

  为了开疆扩土,便纷争不止。
  但好在天佑安国,出了三位惊世名将。
  一位是开国大将,赵齐,赵老王爷,他是安国迄今为止,唯一一位异性王爷,也是秦老夫人的祖辈。
  一位是统领几十万大军的赵老将军,赵飞,赵老王爷的后代,秦老夫人的父亲。
  另一位,便是与中书令大人,位列三公的赵国公了,他还是两朝元老。
  而这三位,分别经历了三场惊世大战。
  一场是,赵老王爷,与开国皇帝,在乱世当中,建立了安国。
  令一场是,赵老将军,当年号令几十万大军,为安国开疆扩土,还差点灭了当时能与安国分庭抗礼的南国。
  不幸的是,赵老将军也在那场战争中牺牲了。
  也正是因为他的离世,南国缓了将近二十年之后,便挑起了天下大乱,想一雪前耻,并将除了安国以外,其余两国一并收入囊中。
  这也就是第三场惊世大战了。
  而这场大战,最终是由赵国公来平息的,当年他也不过才三十几岁,便因此一战成名,大战结束后,还被先皇封为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国公爷,并掌握安国一半的兵权。
  当然,南国虽然在这场战争中再受重创,它也依旧贼心不死,养精蓄锐了十几年。
  便在十七年前,四处招兵买马,就如那蝗虫一般,屡屡侵犯安国边境。
  大大小小的战争,加起来不少于四十次。
  虽说期间多数都是南国战败,可安国依旧损失惨重。
  如今就再差一位惊世之才,来彻底平息这场两国之间的斗争了。
  “听夫人说起这事,奴婢就想起了那自小就尊贵非凡的七公主,前不久又向陛下提议,想去驻守边关了,此事还惹得陛下大发雷霆,把七公主关在行宫里面,整整一月才放出来呢!”
  宋清茹指尖微顿,不免感慨道:“我曾经在宫宴上,倒是远远瞧见过那位七公主,她一身劲装,英姿飒爽,可谓是京中女子当中的独一份。”
  “可不是吗,人家百姓们都再说,七公主那是巾帼不让须眉,果然不愧是赵国公的亲外孙女!”
  霜儿提及赵国公时,满眼崇拜,“当年天下大乱时,安国这江山,就是靠赵国公在马背上与敌人厮杀,才得以守住的,都说赵国公乃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一代名将,在战场上能够以一敌百。”
  只叹英雄如今已经到了花甲之年,世人再无法亲眼瞧见,他那威震八方的本领了。
  霜儿惊叹不已,“他的女儿,赵贵妃也一样,自小就习武,不似寻常闺阁女子。”
  若非是国公府就那么一位独女,说不准赵贵妃当年还不会进宫,做那笼中之鸟呢!
  “夫人,奴婢记得,赵国公是陛下的人吧?”红莲问。
  宋清茹点头道:“是,赵国公与中书令大人,都是陛下身边最亲近的人,除此之外,还有曾老太傅,胡大学士,以及乔大将军,刘大人等,都是陛下的人。”
  “那这次皇室的内乱,想必是撼动不了陛下半分了。”
  宋清茹缓缓摇头,“说不准,虽然这场内乱,是陛下刻意挑起来的。”
  “他就是想趁此机会,拔掉几颗太子殿下在朝中的爪牙,顺便看看,朝中那些大臣们,都是各自忠于谁的,他这是在帮九皇子殿下铺路。”
  “但是其中是否有变数,还是个未知。”
  当然,目前胜算最大的还是陛下。
  这也正是她让陆泽远选择陛下的原因。
  若是选了其他人,那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帮九皇子殿下铺路?
  霜儿稀奇道:“这说出去有几个人敢信?毕竟九皇子殿下年纪尚小,都还没及冠呢,而且论才能,他也比不得太子殿下跟六皇子殿下,陛下竟是属意他当储君?”
  还不惜引发了夺嫡之争,陛下就不怕惹火烧身吗?
  “你知道的,都只是旁人想让你知道的,陛下并不昏庸,能让他看重的人,又岂会是泛泛之辈?”
  霜儿拍了拍脑门,“夫人说的也是,皇室的事,哪里是我们这些人能一清二楚。”
  别看京城就在天子脚下。
  可宫里跟宫外就是两个世界。
  只要旁人不跟你说,那宫外的人,就永远不会知道宫里面的事。
  就更别说那高高在上的皇子了。
  又没接触过,鬼知道他的具体情况呀。
  待马车停靠在宋家酒楼门口后,三人都还没下车,就听到了一阵喧闹声。
  “好你个泼皮,竟是吃完了朝食不给银钱!想吃霸王餐啊!”
  啥?
  居然有人敢在宋家酒楼吃霸王餐?
  霜儿撸起衣袖,“夫人,奴婢倒要看看,是谁吃了那熊心豹子胆!”
  “等等,先下马车看看情况再说。”宋清茹按住了她的肩膀,待红莲将车帷撩开后,她便先一步下了马车。
  在抬眸时,便见宋家酒楼门口,围了一堆人。
  除了看客,便是酒楼的堂倌,以及一位身高体壮,穿着粗布麻衣,头发乱糟糟的男子。
  “我说了我没有想吃霸王餐!我只是需要去取银钱,我取了再回来,我不会赖账的!”
  “少来了!像你这样的说辞,我们可听过不少!咱们酒楼多忙啊,未必还要专门派个人去盯着你取银钱?”
  他但凡有,早拿出来了!
  周围人窃窃私语,“这个人还真是,宋家酒楼每日都有专门接济穷人的朝食,这人倒好,不乐意去吃那馒头清粥,就要打肿脸充胖子,进酒楼去点那最低二两银子的饭菜。”
  “吃完之后,嘿!他还不给银钱!这不是泼皮无赖吗!”
  “这种人就该拉去报官!省得这次放走他之后,下次还要再犯!咱们这里可是京城,乃是天子脚下!岂能容忍这等宵小之徒?”
  “就是!拉去报官!把他关到牢里面待一阵子,他就老实了!”
  “报官!报官!”
  眼看局面混乱一片,宋清茹进入了酒楼。
  见她来了,掌柜的赶紧就跑到她面前来,“东家,您来了!”
  “我若是再不来,酒楼的食客是不是就都该走了?”
  掌柜的腿一软,“东家您这是说的哪里话,我们就是怕打搅了食客,所以才把人带到外面去说话的。”
  “那就让那些看客都散了,把那个没付银钱的人给我带到二楼来。”
  “是是是,小的马上就去办!”
  宋清茹看向红莲道:“你去看看昨日的账本。”
  “是。”
  宋清茹去到二楼后,便坐在包厢里面等着。
  好在没等多久,她便看到了那个想吃霸王餐的人。
  
第26章 我叫钱莱
  “东家,这个人他!”
  宋清茹抬手一止,“具体情况,我方才已经大概了解了,你们都先出去吧,现在正是用朝食的时候,莫要怠慢了食客。”
  “是是是。”
  待人走后,宋清茹这才看向站着的那人。
  此人身高约八尺,看起来人高马大的。
  就是头发凌乱,遮住了大半张脸。
  宋清茹微蹙眉,“你拿不出银钱,可是有何难处?”
  难处?
  男子有些诧异,“你们酒楼其他人问过我那么多,而你,却是第一个问我是不是有难处的人。”
  “你不是再说废话吗?倘若你没难处,你敢进我们酒楼用饭?”霜儿捏了捏拳头,“除非,你是真的想吃霸王餐!”
  “我绝对没有!”
  男子赶紧解释道:“我是在来京城的路上,被人给偷了包袱啊!本来我是打算去找熟人拿点银钱的,哪知你们酒楼的人不让!”
  三十几两银子啊!那可是他们家一大半的积蓄!想想连心都在滴血!
  宋清茹沉默了几瞬,“那你的熟人是谁?我派人去取。”
  她不在乎那点银钱,但她在乎外面那些看客的想法。
  毕竟宋家酒楼,已经很久没有碰到过这种事了。
  若是不处理,那么后面想效仿此举的人,就将接踵而至。
  “是林慕之!你们应该都认识吧?就是咱们安国昨年的探花郎呀!”
  林慕之?
  “你还认识探花郎呢!什么关系啊?”霜儿惊诧道。
  “我跟他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我此次来京城,就是来投奔他的。”男子还有点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宋清茹指尖点了点裤腿,道:“那霜儿,你派人去林府,把这位……”
  “我叫钱莱!钱!莱!”
  钱……来?
  宋清茹眼皮子跳了跳,“那霜儿你就派人去林府,把钱公子的事告诉给林府管家。”
  “晓得了夫人,奴婢这就去。”
  “等等。”
  霜儿脚一顿,“怎么了夫人?”
  宋清茹想了想,道:“酒楼的事还是不要跟管家说了,就只看看,林慕之是否知道钱公子这个人即可。”
  话落,连钱莱都摸不着头脑,他疑惑道:“那你不说,怎么让林慕之掏钱?”
  “只要他认识你,这顿朝食便我请了。”
  当真?
  钱莱瞪大眼,“原来林慕之的名头这么好使?早知道我方才就说了!”
  “那你方才怎么宁愿被人质问,被人嘲笑,都没有提及过?”
  钱莱一愣,而后别过脸去,小声嘟囔道:“因为我仔细想了想,我觉得我这个举动,会给他丢人,就想着偷偷去找他。”
  当时他也是没办法,他饿着肚子,全靠那双腿赶了几十里的路。
  到了京城之后,他实在坚持不下去了,就只好先进酒楼饱餐一顿。
  而且在来到宋家酒楼之前,他还去了别家。
  但那些人看他穿得衣衫褴褛的,都不肯让他进去。
  就只有宋家酒楼这一家愿意接待他了。
  想到这儿,钱莱抱歉道:“真是对不起啊,其实我刚进酒楼的时候,堂倌还问过我,是否要去用馒头清粥,但我当时赶了太久的路,饿得头晕眼花的,就只想吃顿好吃的,给你们造成了麻烦,真是抱歉。”
  霜儿低头看了眼他脚下的鞋,“那你脚下的鞋怎么没被磨破啊?看起来一点都不像赶了很久的路的样子。”
  倒是有水过的痕迹。
  “这是当然,这可是我母亲给我缝制的,用的还是兽皮呢!怎么可能那么容易被磨破?”
  “原来如此,就是穿着很热吧?”
  钱莱的表情有点不自然,“额,这确实是……”
  他现在就感觉鞋里面全是水。
  万幸的是,他没脚臭。
  宋清茹了然,“去吧霜儿。”
  “就是就是,近年来我给林慕之写过好几封信,他也知道我要来京城,他应该已经跟管家交待过了,你直接问管家就行了。”
  “那好吧,夫人,那我去去就回。”霜儿打了个招呼,便脚步匆匆的离开了。
  霎时,包厢里就只剩了宋清茹跟钱莱两个人。
  许是因为氛围太寂静,钱莱不一会儿就一脑门子汗了。
  “那个,东家,您贵姓?”
  “姓宋,叫宋清茹。”
  宋清茹?
  钱莱沉思了片刻,这个名字,有些许耳熟啊。
  还有这个酒楼的名字,现在想来,也十分的眼熟呢。
  正当钱莱准备深思时,便听宋清茹说。
  “先请坐吧,钱公子,就别站着了。”
  钱莱愣了愣,便点头道:“额那好,谢谢啊宋东家。”
  宋清茹见他坐下了,问:“钱公子可是江州城人士?”
  “咦,您怎么知道?”
  宋清茹扬起眉尖,“你方才说了,你与林慕之乃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
  钱莱恍然,“哦是是是,我与林慕之都是江州城,顺河县人士,我们的爷爷还是好友,自从他十岁那年失去双亲之后,他就来我们家住了,住了好些年。”
  “原来如此。”宋清茹微点头。
  林慕之九年前,也在父亲名下的一处小宅院住过,也就是陆泽远跟婆母刚刚离开江州城的那年,也是父亲被杀害的前一年。
  当时林慕之,是来备考乡试的,因不小心得罪了性格嚣张跋扈的公子哥,导致处处碰壁,差点失去了科考的资格。
  是父亲知晓了此事后,帮了他,还专门给他提供了一个小宅院,供他安心备考。
  科考结束后,放榜那日,林慕之中了解元,便来了宋府报喜,以及道别。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她才知道林慕之这个人。
  当时还听父亲劝他说,只要通过了会试,便有了参加殿试的资格。
  如果林慕之如果想要有更多的把握,最好还是不要回顺河县,而是留在江州城内,父亲也会安排几个有大学问的学者来教导他。
  那会儿林慕之并没过多纠结,直接跪下给父亲磕了三个响头,便回小宅院安心备考三年后的会试了。
  这一待,就待到了,他收到父亲离世的消息之后,才出小宅院,来了宋府,这就是他们第二次见面。
  而第三次呢,便是一年前,他以探花郎的身份,在京城骑马游街的那一日。
  
第27章 竟然是大才
  他们在人群中对视了一眼,林慕之便把她认出来了,还派人传信给她,约了个地方见面。
  也是从那一日开始,他们时隔多年,才再次有了交际。
  钱莱感叹道:“说起这个事,我就记得那些年,林慕之是什么都不喜欢,就喜欢看书,可谓是除了吃喝拉撒睡以外,书籍都不离手的。”
  “当时我跟家里人就料到,他长大后一定能成才,但着实没想到,竟然是大才!人家殿试考上前三甲了!”
  看着他那副与有荣焉的模样,宋清茹缓缓轻笑出声,“确实,林慕之文采斐然,年少成名,昨年考上前三甲,也不过才二十三岁,那你呢?你怎么隔了那么久,才想着来京城投奔林慕之?”
  “因为我本来是想去参军的,但家里的长辈死活不肯答应,就非要我留在家里面,意良依镒龅哪堑阈∩意,然后我就不肯,还跟他们吵了好久。”
  钱莱满脸无奈,“最后没有办法,我不愿留在家中,就只好先搬出林慕之了,不然我也不会一路跋山涉水的,毕竟江州城距离京城那么远,关键是半路上,我的包袱还被人偷了!您说这……这不是倒霉吗!”
  “无妨,只要到了京城,有林慕之在,就饿不着你。”宋清茹指尖轻点酒桌,看了他一会儿才道:“你方才说你想去参军?”
  钱莱嗯了声,他挠了挠头,“是,我自小就跟着我师父习武,他就是从军营里面回来的老兵,我时常听他说,他曾经是跟着赵国公一起上过战场的人,守护安国的江山,他也出过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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