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集训的时候,她的格斗和力量其实都一般,潜入和伪装没有掉过前三。
如果有逃跑计入成绩的话,她可能早就拿了第一。
余初没有着急去屋子,而是去了后厨,顺了蒸笼里冷掉的两个包子和一叠花生米。
等她端着盘子,还没走到东院,就看见一大一小立在走廊底下,提着一盏灯笼,一副等待已久的样子。
余初冲着板着一张小脸的顾文青眨了眨眼,然后视线落在几日不见的顾文青身上:“这么晚了,你们兄弟俩还没睡?”
或许是烛火称的,顾文澜脸色看着不是很好:“余姑娘,你翻墙出门,而且深夜不归,是否能提前打声招呼……”
余初失笑:“我堵了你几天,就为了提前打声招呼,关键你不是一直躲着我么?怎么,今天不躲着我了?”
她说的话音刚落,顾文澜的脸色瞬间就垮了,红白反复交替,张了张嘴,却没有开口,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余初知道症结在哪,伸手在顾文青的小脑袋狠狠揉了一把:“都是你闹得。”
顾文青张开双手,抱着了余初大腿,死死不放。
这一招——
余初没有什么抵抗力,她单手把抱大腿的熊孩子从地上抱起来,一把塞到了顾文澜的怀里:“行了,这大半夜的,赶紧带着孩子回去睡觉。”
顾文澜看着余初满身是灰,一身狼狈的样子,半垂着眼帘:“余姑娘也早些休息。”
余初招了招手,示意自己知道了。
不过知道归知道,她得先把一级保护动物的药找出来。
第九章
第二日一大早,小桃就红着一双兔子眼,把余初给哭醒了。
“小姐,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呀。”她抹了抹眼泪,哭诉道,“昨日大少爷找了你一天。”
“您不知道,我来顾家七年了,从没有见过大少爷发过那么大的火。”
“整个西院的人都被管家领出去训斥一顿,说我们连小姐不见了都不知晓,再有下次就叫来人牙子绑出去发卖了。”
“小姐,您就当心疼心疼奴婢,下一次可不敢就这么爬……出门了,好歹——”打了个哭嗝,“好歹要带上小桃。”
余初一口漱口水差点喷出来。
这小丫头看着十七八岁,哭功倒是了得,哭了一早上气都喘不上了,难得思路还这么清晰。
她擦了擦嘴边上的牙膏沫子,走到屋里,翻出一个小纸包,递给了小桃:“昨日顺路给你买的,小姑娘家的,再哭就不漂亮了。”
小桃抽噎着打开纸包,看到是秦玉堂出品的口脂,嘴一撇,哭的更厉害了。
“小姐——”
余初摸摸她的脑袋顺毛。
吃过早饭,余初去找顾文澜,这次倒是轻易的就逮住了,兄弟俩正在花厅吃早饭。
一大一小长得类似,正襟危坐,手拿汤勺,却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从拿碗的角度,到吃饭的频率,都像是一个模版里刻出来的。
余初看着觉得有意思,低头扯了扯顾文青的脸颊:“这几天有没有好好吃饭?”
顾文青点点头,圆溜溜的眼睛弯了起来。
孩子不熊的时候,还是挺美好的。
余初逗完孩子,看向一旁的顾文澜,进入了正题:“顾公子,我一会儿要出门一趟。”
她自己每天进出翻墙倒是没有什么,只是闹得顾家不得安生,确实也不是不大好。
就好像顾文澜所说的,既然是借住,出门前理应要跟主人家打声招呼。
“我和门房打过招呼,以后你想出门,随时都可以。”顾文澜放下勺子,抬起头看着余初,俊秀的脸有着不符合他年纪的老成,“不过有一点,你需得在天黑前回来。”
余初笑了起来。
既没有答应,也没有不答应,
而是从荷包里抓了颗奶糖,剥开糖纸,塞进了顾文青的嘴里:“小文青,我先走了,你好好吃饭。”
顾文青一把拽住余初的袖子,抿着嘴唇,一言不发,目不转睛的盯着她。
他大病未愈,又没有很好的后续医疗跟上,脸色浮白,衣服穿在身上都有些打飘。
余初将自己装糖果的荷包都谢了下来,放在他的面前:“来,都给你,下次过来看你再给你带好吃的。”
顾文青半垂下眼帘,放开了拽住余初袖子的手。
等余初离开,顾文青放下喝粥的勺子,看看桌上的糖果,又看着盯着荷包的自家兄长。
领域意识瞬间发出警报。
他一把抓起荷包:“我的!”
顾文澜回过神来,收拾了自己的表情,微眯着眼睛:“顾文青,先生怎么教你的?君子不疾言厉色,回去抄写十遍。”
***
余初在茶馆坐了大半天,听了一肚子的时事八卦和花边新闻。
下午四点,太阳西垂,她走出茶馆,沿着昨日自己晃荡的路线,来到了昨日摔倒的地方。
卖荷包的大姐依旧是昨日那天的打扮,只是头上多戴了一朵乒乓球大的绢花,嘴上的唇色也如同今日的气色一般,鲜艳明朗。
余初走到摊位前,给自己挑了个青色底荷花图案的荷包,付了钱后边系上边问:“今日,写信的先生怎么不在,回去了?”
“你说瘸子书生啊——”大姐将之前拿来展示的荷包又挂了回去,“今日都没出摊,听说是去西市买什么东西,这个点,许是直接回去了。”
告别大姐后,余初在街上买了两斤馒头,切了一斤卤肉,半只烧鸭,并上一瓶烧刀子。
然后提着东西,晃晃悠悠的上了摊主小哥的家门。
到了地儿一看,大门紧闭,锁扣上落了锁,人还没回来。
她也不着急,俯身吹了吹台阶上的灰尘,接着一屁股就坐了上去,拿出馒头就卤肉,以天为盖地为桌,吃起自己的晚餐来。
春日的晚霞,美的有些跨次元,云层像是被打散的颜料盒,层云尽染。
渐渐的,有暮色从四周开始聚拢,将天际的色彩一点点蚕食。
摊主小哥回来的时候,余初半梦半醒中。
伸手不见五指的夜色中,她只觉得身后有什么抖动着,突然醒了过来,闻到了一股浓浓的草药味道。
对方似乎才意识到门旁有第二个人,黑灯瞎火中沉默了一会儿,开口:“姑娘?”
余初大腿正麻着,龇牙咧嘴着,说话就有些咬牙切齿:“先生好。”
摊主小哥引燃了火折子,有细小的火苗在漆黑的夜色中跳跃而起,微弱的光线有限,一站一坐的两人,都看不清相互的脸。
火光跟着小哥脚步消失在了屋内,世界再次沉入沉沉的夜色之中,片刻后,脚步声重新响起,小哥端着烛台一瘸一拐走了过来,
满打满算,两人着才算是打了第二个照面。
余初这边还好,无非是睡懵了后,裙子皱了,头发乱了,顶多算没什么形象而已。
但是小哥那边——
一身粗布衣已经看不出来了原来的颜色,上面沾满了泥渍、灰尘、汗水、还有草药的墨绿色。
大概不知道摔了多少次,膝盖和手肘的位置,都有不同程度的磨破。
他半倚在门边上,一只脚虚抬着,脸上都是汗水,沉如水的脸色却掩饰不住他手腕的微微颤抖。
余初彻底醒了,一咕噜从地上爬了起来,拍了拍手上的灰尘,下意识往前跨了一步:“你——”
小哥受伤的腿虚点了一下,重心不稳的踉跄着往后退了两步,拉开了两人的距离,手肘撑着墙面才没有让自己摔倒,豆大的汗水再次涌上额头:“姑娘,止步。”
“你终于回来了,我等了你一个多时辰了。”她收回跨进门槛里的腿,就站着门外的台阶上,给了两个人一个安全距离。
她从袖子里掏出一个小布包:“这是药。”
“在下担不起姑娘的馈赠,夜深了,请回吧。”
“这些药有外敷和内服……”
她初的话没有说完,再次被小哥打断了,他脸上已经有了几分愠怒,提高了音量:“孤男寡女,有伤风化,姑娘为了自己的名节,还是请回吧。”
你说你的,我说的我的,两人完全鸡同鸭讲,谁也没有把对方的话当一回事。
这小哥的对她抵触心理严重,所以言行举止上对她也十分抗拒。
简单来说,这个一级保护动物,在面对她的协助治疗时,有些莫名的暴躁。
余初视线落在他几乎着不了地的右腿上,今天比起昨天,伤口似乎恶化了不少
现在正是春日细菌最活跃的季节,病情耽搁一天只会恶化一天,下一天她自己都不知道,带来的那些药能不能有什么用处。
不能让保护动物自己这么折腾下去了。
余初当机立断,抬腿迅速跨进了门槛,在对方近乎错愕的目光中转过身,将两扇大门同时关上。
“碰——”
“咔——”
十分干脆利索的落了门栓。
“你……”小哥的脸色已经不能用精彩来形容了,他看着余初,就好像在看着疯子,不可置信中掺杂着荒谬,“不可理喻,寡廉无耻!”
余初眼疾手快,趁着小哥烛台倾倒的瞬间,抓住烛台,放在一旁的桌子上。
至于小哥的怒气——
余初只是稍稍往后退了几步后,拉开了两人的距离,处在对方可行动之外,就能避开战火。
至于他嘴里什么有伤风化、报官、喊人……余初充耳不闻。
她将小布包放在堂前的桌子上,打开系着的蓝色带子,从里面拿出抗生素药水和一次性针管,还有些外敷的磺胺和口服的消炎药。
酒精她没有带,可以用买的烈酒凑合下。
余初跟摆摊似的,将一系列东西摆在桌子上后,摸了摸鼻头,走向小哥:“得罪了。”
她格斗一般,基本的擒拿底子还在,收拾个没有行动力的病书生,问题应该不大。
原本按照小哥这么烈的性子,余初还认为会遇到激烈的反抗,不知道对方小哥知道是病懵了,还是疼傻了,只是发愣的站在原地,不躲避也没有挣扎。
被余初一招制服。
她拎了把椅子,将小哥压坐在上面,然后抽出小哥的腰带,将他反手绑在了椅背上。
昏暗的烛光下,半低着头一言不发的某人,脸一下子黑了。
第十章
余初紧了紧腰带,确定对方挣脱不开后,顺手还打了个蝴蝶结。
抗生素的注射需要先做皮下过敏测试,只是小哥连同这身衣服一同被绑在了椅子上,袖子部分被腰带紧紧勒着。
余初在屋子里翻箱倒柜,从抽屉里翻出一把生锈的剪刀,对着小哥的胳膊比划着,顺着他的胳膊剪了一个不小不大的口子。
做完皮下测试注射,她一不做二不休,半蹲下来,掀起小哥的袍子,手在小哥的右腿处碰了碰,确定了伤口的位置,直接将他半截裤腿直接裁了下来。
伤口被草药和布带包裹着,余初看不到伤口,眉头皱了起来。
这个样子,需要先清洗再说。
破旧屋内烛火摇曳,火光在跳跃中哔啵作响。
小哥一言不发,只是垂着眼帘,一脸的汗水,胸膛因为疼痛剧烈的起伏着,不知道在想什么。
余初在脑子里提前设想过无数场景。
比如当一级保护反抗剧烈时,自己应该怎么应对,什么情况以理服人,什么情况恐吓威慑。
再比如当他大声呼救时,什么程度去找布条将他的嘴堵上,什么程度直接将人敲晕。
诸如此类。
只不过,她从未想到,对方会如此的安静。
余初诡异生出了些许愧疚感,她有些尴尬的咳嗽了一声:“那个——”
小哥抬起头来 ,眼神意外的冷静,他眼底清晰的倒映出余初的影子,仿佛自己并不是被一个陌生的女人五花大绑剪破衣裤,而是端坐在茶室,倾听着旁人说话。
“厨房在哪?”她不知道为什么,声音也越来越小,“你的伤口,要先清洗一遍,我需要热水。”
小哥张了张嘴,声音疲惫而嘶哑:“右方。”
余初下意识往右侧看了一眼,才明白过来,对方是在说厨房在右边。
“你先在这等等,如果觉得哪里不舒服就喊我,我去烧锅热水。”
古代区条件有限,没有保温壶,热水都是需要现烧的。
余初打起帘子,走到厨房,目光扫了一圈,这厨房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柴火,炉灶,烟囱,厨具都有,就是没有食物。
小哥同志,应该不怎么下厨。
余初撸起袖子,将衣摆别在了腰带上,熟练的劈开一节松明,用火折子先引燃,然后再点燃柴火。
不一会儿,灶炉里的火就熊熊燃烧了起来。
余初将水桶的冷水倒进锅中,把脸盆架子上得毛巾、自己带的小刀一同扔了进去,自己则坐到了灶前,看火顺便添柴。
当年她借住在宋家,宋家家主宋天觅是从三品的刑部侍郎,清廉是真,但是穷也真,一家七口靠着宋侍郎的俸禄过日子。
宋家一共三个仆人,一个小厮,一个老管家,一个厨娘,平日里厨娘还算忙的过来,遇到节日或者请客的时候,宋夫人都可能会穿上粗布衣去厨房。
她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厨娘忙不过来的时候,就会去厨房帮帮忙,多半是洗菜、装盘、烧火这样的杂事,时间一长,也就熟练了。
这些事,她已经几年没有接触过,今日一上手,身体的记忆还在。
柴火燃起来后,水热的很快,等开水滚过几分钟后,余初撤掉一半的柴火,起身将锅内的刀捞出来,放在一旁备用。
然后连同毛巾和热水,一同盛入脸盆里,端出厨房。
摊主小哥依旧维持着那个姿势,半垂着头闭目养神,听到她的脚步声看了过来,眼底都是血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