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话没说完,只觉得头上一重,封肃的手已经覆了上来。
“告别完了么?”
余初这几年不知道被这只手敲了多少次,他身形精瘦,手关节十分明显,每次敲她的时候,都能脑袋火辣辣的疼。
可是,今天的这一记摸头杀,却让余初眉眼都软了下来。
“嗯,该见的都见了。”
“明天我不送你了。”
“好。”
“出去了,要记得回来。”
***
界市的监狱在地下,要回到地面,需要顺着漫长的楼梯一直往上。
顾文澜的视线一直在四周打量,并没有发现其他的出口。
七天前,他们被这里的护卫捆绑着,押入这暗无天日的监狱之中。
却没有等来意料之中的酷刑和虐待,甚至连基本的盘查都没有,如果不是狱卒三餐按时送到,还有那个男人和他的交易,他甚至以为自己一行人早就被这界市给遗忘了。
坊间对这家界市传言甚多——
有人说界市上珍奇无数,瑰宝如云,外面鲜少能得一见。
也有人说界市坐拥无数神医,疑难杂症手到病除,神丹妙药信手拈来,但是需要用开膛破肚,挖心炼骨。
有人说界市势力强大,作风狠辣,行事鬼魅,视人命为草芥,许多打探的人进去后,至今连尸首都没有找到。
这许多的传闻交织出来的界市,让人仅仅是听着,就心生惧意。
要不是他的幼弟文青重伤不愈,眼看就要夭折了……
顾文澜想到这,思路就断了。
前面领路的界卫停了下来,用钥匙打开铁栅栏,推开了沉重的大门。
光线从外面突然涌入,将眼前的视野全部晕染成一片刺眼的白色。
顾文澜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好一会儿没有适应过来。
界卫将他们三人手铐的打开:“有人让我转告你,之前他跟你的协议,还望公子莫忘了。”
“不敢忘。”
顾文澜眯着眼睛打量了四周,并没有看见熟悉的身影,心下着急:“那舍弟?”
“你们顺着这往前走,到大门处就能看见了。”
顾文澜带着两个护卫,顺着界卫所指方向走了约莫半炷香,终于看见了他口中的大门。
纯铁打造,高五丈,气势恢宏。
门前此时正停着一辆马车。
马车旁,立着一个青色长裙的女子,她盘着少女发髻,怀里抱着个五六岁的男童。
有风吹过,掀起她的长发,露出一双含笑的眼睛。
第六章
界市每隔一月开市一次,每次开市三到七天不等。
遇上封肃心情好的时候,或是节日庆典,也有过开市十天的记录。
每次开市的时候,界市都会有专门的引渡人,将持有门令的人蒙上眼睛,从预先定好的点运送到界市。
等到闭市的时候,引渡人则会如法炮制,将这些人连同货物一起,原路送回。
和来时的胆战心惊不同,回去时,同样是蒙着双眼,但是顾文澜手里拽着自家幼弟,心平如水。
所以,也听到了与来时不一样的风景。
乘船时,有船破水面,激流拍石,水流荡漾;乘车时有风入长林,树梢震动,鸟虫高鸣。步行时,他们手拽绳索,拾级而上,有人声交谈,或高谈阔论,或喃喃低语……
随着时间越来越长,顾长澜能感觉到队伍的人越来越少,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一队人从队伍里,悄悄的消失。
最后只剩下他们几个人。
许是过了半天,又许是过了一天。
他们再次停了下来,身边有人轻轻的拽了拽他的袖子,声音清透:“到了。”
顾文澜果然又听到了熟悉的哨音,似是从遥远的地方传来,尖锐而急促。
三长两短,是和摆渡人约定好可以摘掉束带的信号。
顾文澜半低着头,双手伸到脑后,将系在脑袋上的长带解下。
眼前是一片山野,小道颠簸,杂草丛生,他们立在一颗百年古树旁,被树荫遮蔽着。
做少女打扮的女子站在一旁,看着最多只有二十岁,鹅蛋脸,羽玉眉,不施粉黛,皮肤白皙,长发微乱,有一咎发丝落在脸颊上,称的她面容愈发姣好。
她将文青从竹篓里抱了出来,半蹲着,将孩子放在了地上。
女子轻轻俯下身,替文青解开系在眼上的长带,侧头靠在他的耳旁,似是轻声说了一句什么,逗得那孩子笑了起来,苍白的脸色也多了几分血色。
顾长澜眼眶微微发热,侧过头。
他们又回到了去界市之前等待摆渡人的地方,只不过和之前所想的不一样的是:
他们一行四人,去而复返,不仅一人未少。
还多带回了一人。
***
三月的风,还有些凉。
南方春日来的早,长平城外已经一片绿色。
余初将滑到腰上的长毯扯了扯,又密不透风的把自己裹上。
她两颊通红,一脸病容的靠在马车上,身体跟没了骨头似的,随着车厢摇摇摆摆。
顾文澜手里端着本杂书,一个字没有看下去,他余光扫了几次,见她连直起腰的力气都没有了,终是没有忍住,再次提起:“余姑娘,这长平城里有我顾家的一处别院,等进了城安顿下来,我就遣人去请大夫来给你看看。”
余初睁开眼睛,觉察到对方的善意,嘶哑着声音回道:“不必劳烦了,我这是水土不服,过几天就好了。”
“水土不服,也轻视不得。”
“无碍,无碍——”
顾文澜还想说什么,余初已经闭上了眼睛,像是沉睡了过去,拒绝的意思已经十分明显。
他想起这位余姑娘出自什么地方,收起了最后一点劝说的心思。
余初换了个姿势,将毯子拉高,盖住了半张脸。
其实古反的药余初也有带,不过那药效果一般,副作用却很大,吃完后烧倒是不发了,意识却是模糊的。
现在她身边没有队友,局势又非常混乱,失去意识,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情。
倒不如现在这样,虽然起着烧,可是思维却是清晰的。
时隔三年,再一次进入古代区,指挥部也没有指望她一个人能力挽狂澜,拯救世界。
也没有不切实际的要求她在大海里捞针,独自一人在几千万人口的古代区,找到失踪的国师。
所以给她下达的任务,都非常的务实。
首要的就是要去古代区的驻点查看一番,了解下为什么古代区这边的工作人员整体失联了。
其次,无论如何,她要把消息送回去。
如果在以上两点都做到的情况下,还有余力,她可以打探打探下谭宪的消息,如果有办法,也能试着救下来被捕的他。
谭宪,自尊心那么强的一个人。
当初,在医院走廊上,他的话还言犹在耳,分明单方面就恩断义绝,老死不相往来了——
余初其实觉得,即使有那个机会,自己打探到了,问题可能不在于自己能不能救他。
而是他愿不愿让自己救。
可能是顾家还有点身份,马车在城门前只是稍作停留,连盘查都没有,就直接入了城。
余初强撑着拉开帘子,视线在城门前一扫而过,目光落在了城门外的告示板上。
那正贴着几张通缉犯的画像,三男一女,通缉的罪因也不一,有杀人越货的,有强抢民女的,有私贩官盐的,也有谋杀亲夫的。
古代的绘画艺术,走的是意象派,很考验画手的个人素质。
遇上个画技飘忽的画师,就会像城门口那几位一样,抽象的厉害,脸型特征模糊,五官失真。
只不过,她还是依稀能判断出,这些被通缉的人中,并没有她认识的。
余初放下帘子,又重新缩回了毯子里。
顾家的别院在城南,是一座三进的中等院落,看家的老仆提前得到消息,早早的就领着丫鬟仆人在大门前候着。
马车刚停下,就有人迎了上来。
“大少爷,您可回来了,老爷都遣人送信问过好多次了。”
“跟老爷报平安了么?”
“送信的人,今天上午就出城了……哎哟,这不是小少爷么,您可是大好了?真是祖宗保佑。”
“别哭天抹泪的,之前我的口信传到了吧?东园屋子布置好了么……”
……
那边顾家主仆上演着喜相逢,这边余初却烧的有发软。
她扶着马车架,脚步虚浮的下了马车时脚步,所有精神都在跟自己的小脑做斗争,也顾不上一众仆人丫鬟各色的眼神和表情。
没走几步,腿就有些飘,正想着这时要是有个拐杖什么的就好了,手上一抖,就摸上个东西。
温度正好,带着微微的粗粝感,手感却不错,余初忍不住多摸了一手。
低头一看,乐了。
正好是顾文青的小脑袋。
他一只腿虚抬着,只留着一只腿支撑着,却还想着送过来当人形拐杖支撑她。
见余初停下来,半仰着头:“嫂子,到家了。”
余初手一抖。
只见那熊孩子生怕别人不知道,睁大他那双大眼睛眨了眨,加大了嗓门:“嫂子,你有没有好点。”
余初哆哆嗦嗦的收回自己的手。
她现在觉得有些不好了。
顾文青那熊孩子在大门前闹得一出,让顾家仆人脑补了一出狗血的言情剧。
等到第二天,顾家上下已经统一了故事的版本,再看向她的时候,眼里都带着同情。
顾文澜为此还特地带了熊孩子特地过来道歉,只不过他自己就是读圣贤书长大的,还没开口,自己的脸就红了大半。
支支吾吾的,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只能一直逼着顾文青道歉,只是那熊孩子人不大,脾气不小,一脸舍生取义,打死不张口。
他又大病未愈,顾文澜打也不舍的打,骂也不舍得骂,僵持着,越来越尴尬。
余初很大度的表示自己真的没有在意,她这种天天跟在肃美人身后晃荡的人,绯闻女友早就当习惯了。
而且古代人多半比较矜持,还有等级观念,基本上八卦也只是会在私底下八卦一下,从来不会当面说什么。
她自认为自己态度诚恳,眼神真诚,但是明显对这次道歉事件没有什么帮助。
顾文澜的脸更红了。
道歉事件之后,顾文澜基本就消失了,天没亮就出了门,天黑了才回来,即使在家,也跟自己的书房和屋子杠上了。
不止一次看见她后脚刚到,前脚就有个身影,翻飞着青色的长衫匆匆离去。
余初在门口逮了几次也没有逮到人——
再怎么迟钝,余初也知道,顾文澜这小子在躲着她。
她捡了根树枝在地上画了正字。
到长平城第五天了,没有顾文澜,她也得出去一趟。
第七章
古代封建社会,父系男权主导,对女性的友好度一直不够。
无论是衣食住行,还是社交经营,女性的限制条件都非常多。
所以一线人员中,女性的比例,只维持在三成左右,其中大半女性都有固定的男性队友,以夫妻、兄妹、姐弟、父女……等身份进行隐匿。
单独的女性,更适合在内宅和宫中,其他行动相对就比较麻烦。
比如说出门。
顾家家世应该不错,就连别院,也有家仆打理的井井有条,规规整整。
因为之前熊孩子的闹剧,余初被一干家仆划分到了妾室\偏房\外室\别院小主这样的角色上。
——正经的正室先不说门当户对,那也必须八抬大轿明媒正娶,不存在随意领回别院的情况。
所以按照风俗习惯,余初出门,必须要有顾文澜的同意或者陪同。
在堵了顾文澜几天未果的情况下,余初决定用最简单有效的办法——翻墙。
次日,余初睡到日上三竿。
丫鬟小桃自带谍报属性,余初刚睁开眼,她已经将顾文澜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出门,去的什么地方都一一汇报了一遍。
只是小桃的情报,说着说着总会歪楼。
“这苏公子是咱们顾少爷的同窗,她有个妹妹年方十八,跟咱顾少爷年幼时还一起玩过。”
“秦玉堂新出了一款口脂,听说吃饭喝水都不会落色,隔壁宅子的王大奶奶用了之后,看着都年轻了几岁呢。”
……
吃完早饭,余初换了身深色素面衣服,手抓着一把瓜子,磕着瓜子,顺着走廊晃荡到后宅的小院子里。
别院不算高门大院,外墙三米多高,院内种了几棵桂花树,树冠已经远远高于墙面。
在角落处刚好呈现出一个视觉的死角。
余初逗着鸟笼里挂着的画眉鸟,等扫地的仆人消失在了走廊的另一头,将瓜子壳扔到树底下。
她抓着裙摆别在了腰侧,往后退了五六米的距离,助跑,起跳,一脚踩在墙面之上。
借力一跃,两手已经稳稳挂住墙头,轻巧的翻了出去。
她今天要去的地方,是长平城内的一个驻点。
这个驻点一直是作为一线人员适应训练所用,更倾向于后勤补给部门,有自己的商铺和酒楼,坐落在长平城最繁华的地段之一。
为的就是大隐隐于市。
几年前她路过长平的时候,还曾经借地休整过两天,和驻地的负责人卢戈打过几个照面。
那是一个十分小心谨慎的人,微胖,脸上总是挂着笑容,无论是说话还是做事都十分圆滑,八面玲珑。
只不过这人有点恶趣味,好好一个酒楼名字——
余初站在茶馆门口,看着对抗酒楼招牌上,龙飞凤舞的三个烫金大字。
怡春院。
外面挂着一副烫金的对联,上联:赤橙黄绿青蓝紫。下联:一枝红杏出墙来。横批:春色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