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这是什么?”宁不羡的视线忽然停在门纸上的一个半指宽的洞口处。
掌柜弯腰凑上去辨了辨,忽然高声惊叫道:“啊呀!这是山间的匪盗们吹的迷香啊!你们要找的那位妇人,莫不是已经被匪盗绑走半月有余,那哪还有得命在?!”
“你说这京郊的山匪大剌剌地闯入这京城内,还特意从东市内绑走了一个农妇?他们冒这么大风险图什么?”
“也说不准是有人假冒山匪,这迷香在黑市上不难弄到,只是要在我这客栈内将人神不知鬼不觉地带走,绑匪身手应当不差。”
“掌柜的,那日退房的细节,你还记得什么些什么吗?”
“细节……”掌柜的仔细翻倒着脑子里的记忆,苦思冥想着,忽然一拍脑门,“啊对了!味道!是味道!那来退房的男子身上有股脂粉熏香气!当时我还以为那男子是那农妇的相公,私下和店内的小二念叨,说那农妇的郎君背着她在这东市里刚喝完花酒回来!”
齐蕴罗问宁不羡:“你怎么看?”
“没有哪个绑匪会闲到吹迷香绑人之前先去喝个花酒。”宁不羡道,“除非他身上本来就常年带着那股味道。”
“怎样的脂粉味?”齐蕴罗问,“莫停居接胡客,香料味儿您闻惯了,能辨出一二吧?”
“不是胡人那种冲鼻子的香料味……我说不上来。”他又吸了吸鼻子,似乎在仔细回味,“硬要说的话,这位夫人您别不高兴……”
宁不羡见掌柜的望着她,讶异地指着自己:“我吗?”
掌柜的顿了顿:“对,和您身上的味道,有些相似。”
……
“是茶铺。”宁不羡和齐蕴罗并肩走出了莫停居,她道,“我见老汪媳妇的那日,刚好是浮云茶代售权茶赛结束的当天下午,当天晚上,老汪媳妇就失踪了。若说绑匪身上气味和我身上的相似,想必就是当日参赛的众人之一了。只有那一日,他们才能接触到浮云茶,染上香气。如果是他们的话,这一切也就说得过去了。”
“可他们对老汪媳妇下手做什么呢?”
宁不羡顿了片刻,迟疑道:“苦栗果?”
齐蕴罗压低了声音:“问题是,苦栗果不是只有你知道吗?他们怎么知道的?”
“他们……”宁不羡忽然一顿,“不对,还有一个人可能知道。”
“谁?”
“当时随同户部的于侍郎一起去江南的那位,杨侍御史。”
*
东市,杨家生民坊内。
“厥初生民,时维姜嫄。生民如何?克禋克祀,以弗无子。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载震载夙。载生载育,时维后稷……”
生民坊的中台前没有甘棠居的妙龄侍女,也没有柏舟阁的白面郎君。一个中年男子坐在台上轻抚着指下的五弦琴,潺潺琴音伴着高昂的生民之颂,响彻室内。
台下所坐,皆是簪缨士子,或击节而歌,或和弦而唱。
周始祖之母姜维生子,于是天下万民迎来了勤于农桑之事的周始祖后稷,生民之曲乃是借周朝百姓颂周始祖之功德,借比本朝。
这些自身或家中带着一官半职的士子们,最爱来生民坊参加这种颂德集会,仿佛只要唱过这么一遭,忠君爱国的拳拳之心就得到了一次彰显,嘴里喝的茶反而不是那么重要了。
一位士子抿了口茶,正逢小二端着一碟灰黑色的点心块,放在他桌上。
士子没见过这东西,视线被吸引了过去,好奇问道:“新上的茶点?这是什么,我为何从未见过此物?”
小二恭身:“回郎君,确是新品。此物名为,苦果羹。”
第一百四十八章 户部争功
生民坊的苦果羹甫一推行,便在京城之内走翘。
据生民坊说,此物产自江南一带,是一种山野间土生土长的野树,当地居民没有粮食吃时,就会爬上树,打下它的果子,磨成粉入食,价贱且丰富,可抵挡口粮。
如今前线战事吃紧,稍稍懂些眼色的人都知道此时应该说些什么好听的话讨圣上欢心。
于是不出数日,就有京中大臣自早朝之时将其奏呈圣上,言:“此物风靡京城世族之中,足见京中众臣僚与百姓勠力同心,我朝必能大破敌军,扬圣上天威!”
圣上一听这么个稀奇东西,立刻来了兴趣,要亲自品尝。
东西很快从宫外被送进。
生民坊这里讨了个巧,它们知道那东西有泥土苦腥,士族们必吃不惯,所以在制糕点时只用了部分淘洗了数遍的苦栗粉末,而混以净白面,再调入蔗糖混合制成形,所以口感才没有原始版本的那么粗粝难咽,故而世家也能接受。
至于送到圣上那里的,那就更加精心烹调,苦栗子粉调配的分量就更少了。御膳房交代了,给圣上的东西不能腌臜,要精而又精,生怕这贱东西吃了对圣上的身体有损害。
所以,等御膳房将东西捧到了陛下跟前,待其一勺子舀下时——
“呵,这东西苦涩中居然还透着一股胡麻香气?”
边上的内侍大臣立刻眉开眼笑地信口胡诌:“咱们天朝上国,物产丰富,兴许这江南的野果子,正是那胡邦所出之物的祖爷爷也说不定呢?孙子肖爷爷,这不是人之常情吗?”
此话一出,圣心大悦,直言边关将士该有口福了,下令要重赏发现此物的生民坊。当得知生民坊乃是太子妃杨家所有后,面色稍顿,但转瞬后便嬉笑如常:“杨氏不愧为当世第一大族,世家之表率。”
身处后宫的贵妃杨氏获得嘉赏,众臣亦为太子歌颂太子妃母族之功德,杨氏在京中声望,达到峰顶。
圣上大笔一挥,亲自将这苦果羹重新赐名为“天果饼”,并下令户部下辖仓部立刻去江南收集采办这苦栗果子,与粮食一并押往苍州前线。
此事原该为仓部分内,若沈明昭还在,只需下书仓部郎中或员外郎往江南采办,采必回江南即可。
然而,自沈明昭离开后,户部早已不是当初那个户部。
新任户部尚书虽驭下甚严,但却让各世家往这官署内塞人,生生将这里漏成了个筛子,成了世家们在朝堂之外的第二个战场。
如今这赈灾肥差一下,派往江南的人选竟是硬生生吵了三天都没结果。
宁云裳看着其余三部郎中、员外郎在尚书跟前不断辩陈利弊,相互驳斥,实感心累:“事急从权,人选先定为好,不可延误圣上所定之期限。”
“宁郎中此话不妥。”第一个反驳她的是金部员外郎,金部因为跟着于侍郎,常年没什么存在感,如今可以自由辩驳,金部二位主官自然跳得最高,生怕场面不够乱,“圣上只同咱们约定了这事毕之期,然具体哪项流程所耗多久,并未硬性规定,可见是给足了临场转圜的余地。兹事体大,人选胜过一切,选错了人选事倍功半,选对了人选事半功倍,人选乃是成事重中之重,怎可轻易糊弄?”
“是啊,宁郎中,你自己不参与,总不能不让我们不慎重吧?”
“哎,周郎中此言差矣,这宁郎中可是圣上钦定的女官,咱们这进度差了,你要人家宁郎中怎么去和圣上报备交代啊?”
说话间,就连高坐上首的尚书视线也向她投了过来,眉宇之间尽是不喜。
“……”宁云裳只能缄默,心内无奈地叹了口气。
这新尚书早就看她不顺眼,无论是因为她是女子,还是因为她这圣上亲拔,就差将眼线写在明面上的存在。
皇家鹰犬,谁不忌惮?
有时宁云裳甚至会想,这是否是圣上的刻意之举,好教她无法真正融入同僚之中?
眼见着她在这屋中待得尴尬,她只好顺水推舟,推说度支司有事需做,提前离开。
离开了那吵闹嘈杂的室内,她本想着走到后院厨房的无人之处去歇口气,却不想正巧听到她自己司内的两位主事正在喝茶抱怨。
“真倒霉。”其中一位主事啜了口茶水,“这主事一职本就是闲差,如今还分到这女子手下。自新尚书来,咱们这度支司在官署内竟是连人家金部都不如!赈灾这么大的事,沈尚书在时,哪一次不是仓部出人,咱们统账,你看看如今,八竿子打不着的金部都知道横插一脚,咱们这位娘娘只会在边上发呆陪笑!”
“呵!还沈尚书呢!人都被贬到前线去了!谁不知道娘娘是沈尚书的小姨子,没听说过小姨子的屁股有半边是姐夫的么?”
“噗哈哈哈哈……”
两人正笑着,忽然听到边上有一声脚踩落叶的轻响。
两人身形一僵,笑着顿住,回头看时只见他们的女主官正自一旁款款而来。当即嘲笑抱怨的心思半点也没有了,手脚冒出冷汗,脑子里飞快琢磨着她听到了多少,会不会为了报复他们报知圣上,摘了他们的乌纱帽?
可谁知,她却是一派如常。
“肖主事,平准署本月的报书看了吗?”
“呃,还没有……”
“刘主事,届时无论哪司主出赈灾,度支司都要协同配合,你去清点一下过往文书,今日事毕前置于我桌上,可否?”
“是,是……”
两人一边点头,一边心内长出了一口气。
呼……还好,还好,她没听见。
被交代完任务的两人正要离去,却在此时忽然又听得身后传来一句:“下不为例。”
抬起的脚忽然一僵,汗也止不住地随着定住的动作往下暴淌。
他们艰难回头:“宁……宁郎中,我们……”
而宁云裳只是笑笑:“还不快去?”
“是!是!这就去,这就去……”
两个主事,灰溜溜地,落荒而逃。
宁云裳轻舒了一口气,正要离去,却蓦得被身后一个冷淡的嗓音叫住:“宁大人。”
那熟悉的声音虽不再如年少时那般清泠如冷月茗泉,却将她的记忆瞬间便拉回了六年前西北的冷夜中。
寒夜里,破庙中温暖的篝火驱散了黑暗中的恐惧、迷茫,而她记忆里的少年身形,也早已比之六年前更加高大挺拔,他身上的甲胄还未脱下,银灿灿的,似是裹满了大漠之上的雪月风霜。
“叶铮!”
第一百四十九章 曾忆少年
青年男子冲她微微点头,冰霜般的面容下,泄出丝丝暖意。
“听说这次因为敬王之事预警有功,圣上加封你为昭武校尉,还没恭喜你呢,叶校尉。”
叶铮嘴角动了动,头低下来些许:“叶大人近来好吗?”
少年的身量就如抽条的笋般节节冒,六年过去了,原本身量到他鼻尖的宁云裳,如今只能堪堪够到他的肩膀。
宁云裳想起方才的糟心事,却只笑了笑:“如常。”
说着,她又生怕自己声音小了,叶铮听不见,下意识脚踮了踮。
叶铮整个身子弯下来一半,不易弯折、嘎吱作响的甲胄声令宁云裳如梦初醒:“好了,好了,别弯坏了甲胄,我没那么矮。”
叶铮唇角微扬,顺从地站直了些。
“还没问呢,叶大人是刚从城外的骁骑营回来吗?”
叶铮点了点头:“圣上有命,让我去看看。”
其实就是奉命去帮忙练个兵。
圣上总觉得京郊的守军自开国安定以来,便一直屯田种地,从前的老将亡故后,兵士就更加懈怠,既没杀过人,也没多少血气,于是便隔三岔五地找边地回京述职的守将回来,给他们练练,别荒废了。
之前叶铮送沈明昭等人回京之后,便奉命一直留在京城,直到近来才受命陪同此次的运粮官,一并押送粮草回西北。
宁云裳颇有些歉意地点头:“你是来交接粮草运送事宜的吧?可惜如今尚书大人尚在斟酌,运粮官人选,暂未定下。”
叶铮一双星眸望着她:“你去吗?”
宁云裳愣了愣,随后笑着摇摇头:“运粮一事兹事体大,想来,尚书大人应当不会将此事托付于我这般女子……”
叶铮打断了她的赘述:“你想去吗?”
宁云裳被他那模样逗笑了:“怎么,我想去,小叶大人就能让我去吗?”
“我可以去请示西北都护。”
“叶校尉。”宁云裳面上的笑意淡下来,“你是觉得,我应该搬出祖父来威胁自己的长官吗?”
“……”
“那我倒真不如早日嫁入毅国公府算了。”她轻叹了一声,“……就像他们常常说的那样。”
似乎是被宁云裳这股隐隐带着忧伤与无奈的气氛所感染,叶铮抿了抿唇,似乎斟酌了又斟酌,他十分艰难地开口道:“你……不想和……成亲?”
可是宁云裳笑着将他的话堵了回去:“我想。”
“……”叶铮垂下了头。
“我很喜欢他的。”似乎是在解释给叶铮听,也在说给她自己听,“我很小的时候就进了宫,跟随宫中的女官长大。我爹说,我将来长大成人之后是要入后宫,嫁给圣上的。可我那时候太小了,在我眼里,圣上就像一个和我爹一样和蔼可亲的长辈,我实在是没办法想象自己嫁给一个和我父亲一般大的男子的模样。我很害怕,很不愿意,但没人能告诉我,我不愿意,又该怎么办?但就在这个时候,我遇到了跟着老国公和国公夫人来宫中赴宴的秦朗。”
那时宁云裳只有十岁,跟着随同长大的王女官在宫宴上奉茶。
第一次见这么大场面,这个十岁的小姑娘难免有些紧张,奉茶之时不慎将茶水泼到了毅国公家小世子的衣服上。
她吓坏了,生怕小国公当场发难,让王女官责罚她,一边慌乱地用手绢擦拭着那明显污做一团的名贵袍子,一边眼泪扑棱棱地往下掉。
这时上方传来一声无奈又好笑的少年声音:“明明是你泼的我,怎么你倒哭成了这样?”
她抽噎着抬起头,泪光盈盈中现出了一张如玉般的少年面庞。
那时秦朗已经十四岁了,翩翩少年的风姿初现,就连宴会上,也有不少王公家的郡主、县主们,隔着桌条、人群,在用余光偷觑他。
秦朗弯下腰来,从袖中掏出一方手帕,一面给她擦,一面轻声细语地哄,等到她泪水干透,他那袍子已算是彻底救不得了。
一方帕,一场泪,至此,令宁云裳弥足深陷。
如今她也说不清自己最初的心动,究竟是对秦朗的,还是对那个恍惚间能逃离后宫高墙的机会的。
她只记得自己最初下定决心要拒绝选秀,是因为秦朗。
他站在那株宫柳下,手里捏着当初为她擦泪的那方绣帕,问她:“宁……宁姑娘,我……你要不要嫁给我,做未来国公府的女主人?”
宁云裳不想做什么国公府的女主人,但她大概是喜欢眼前紧张询问她意见的少年的。
她在宫中看过太多类似垂怜,但实则没有选择的事情了。
圣上择妃,是垂青,是嫔妃要跪在他脚边,毫无预兆地等待天恩的沐浴或责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