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道之中,她不停奔走,印下一个又一个血脚印。她手脚并用,爬上层层台阶,撞开自己的房门,最终抢一般地从暗格中取出那坛黄酒。
一坛黄酒,只喝了一指高度,便是祝眠那碗黄酒酿元宵。
木公子说是她杀了祝眠。
她不信。
祝眠怎会死于旁人之手?
怎会死在她的手上?
她掀开坛封,举起酒坛,拼了命地将黄酒灌下。她要亲自试一试,究竟是不是这酒的毒,究竟是不是她杀了人。
祝眠,究竟会不会死。
头一次觉得酒是如此难以下咽。仿佛一把干草塞入喉咙,几乎要将肌肤挤裂,干草的尖刺又像是一根根针,划过她的肠子。
一坛饮尽,她将酒坛摔出,抬头不知看向何方。
唇角酒液,眼角泪珠,在雪白的脖颈上交汇。
喝完一坛酒,她再没有任何力气,只能歪倒在床榻之上,身形扭曲,毫无美态,甚至一只血足搭在床边,滴落几滴鲜血。
等着就好。
祝眠生,她生。
祝眠死,她死。
其中缘由,她不想细究。
很累,很倦。
六神无主,魂不守舍。
与人对话,为何要留心对方脸色?为何要留意话外之音?为何要将看似毫不相干的事情串联成线?为何要费心费力去寻找一个答案?
像现在这样不好吗?
再不用猜。
她只需要躺在床上,时间会给她一个结果。
蜡烛越来越短,天色越来越暗。她不知谁来过,不知谁离开,不知谁愤怒,不知谁哭喊。无论是谁将情绪宣泄在这间屋子中,她都不知道,不在乎,不记得。她只想早死,也只想早生。
鸡鸣将她自太虚中惊醒。
她还活着。
所以祝眠也该活着。
这才对,她怎么可能,她怎么有能力,杀掉一个活在白天的杀手,杀掉江湖第一的刀客。一切都是虚惊一场。都是公子瞬在说谎。
可他在哪儿?
为什么失踪了这么久?
她在床上翻找,顾不得凌乱不蔽体的衣衫,从角落翻出一把剪子。
公子瞬说她身边有人盯着,时时刻刻都盯着。无论是谢尧的人,还是祝眠的人,一定能知道些什么。她不想再自己窝在角落里苦思冥想,不想再抓心挠肝坐卧难安。
她举起剪子,一手按在心府,感受到了心脏的跳动,随后将剪子尖对准心脏。她将手臂伸长到不能再长,随后狠狠回赐。
一枚铜钱打在她的手腕上,迫使她丢去剪刀。
果真有人。
“请英雄出面一会!”她将衣衫拉平整,仔细留意着周围的一举一动。
几个呼吸后,有人自窗子闯入,是张陌生而又普通的脸。
一个看似平凡却绝不平凡的男人,他手中抛着几枚铜钱,叹息道:“姑娘何苦?”以铜钱为兵刃,几乎瞬间她便想到对方的名字。
五铢通宝,陆千钱。
这次,她将剪子尖抵在喉间:“是谁让你来的?”她将剪子拉远,是给对方反应时间。而将剪子抵在喉间,便是要让对方来不及出手。
无论陆千钱拿的谁的钱、领了谁的命,总归是要保住她的命。既然是要保她的命,她以命相挟,还能问不出一个名字吗?
作者有话要说:
①《胡夫人挽歌》梅尧臣
已哉胡夫人,其寿七十余。其子哀母死,一夕髭皓如。髭白发亦白,长号守茅庐。扶棺埋吴云,来会倾市墟。谁复向寒月,卧冰求鲤鱼。
第29章 枕黄粱
“唉,血阎罗欺侮你,可你也将他杀了。何必寻短见呢?”陆千钱手中始终捏着一枚铜钱。铜钱就是他的武器,所以江湖人称呼他五铢通宝。
春容被带去银楼的那段时间,他思来想去找不出法子,最终假装嫖客,花了十枚铜钱进入银楼。结果刚一进去,就见春容慌不择路地冲过大门,身后留下一枚枚血色足印。
用暗器的人,眼力极佳,哪怕只有一瞥,也能看清全貌。他看到春容衣衫不整,身上染血,衣袖潮湿。他跟回去守着,不久后发现血阎罗的尸体被悄悄送出。楼里人私下悄悄议论,说是春容杀了人。
凶名在外的血阎罗死在她的手上,可惜。陆千钱以为,倘若他能早些跟上,杀血阎罗的人,必定会是他自己。
“是谁让你来的?”
剪子尖戳进肉中,沁出血珠。
她不想听旁的话,只想知道,陆千钱在替谁办事。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陆千钱摊开手,“主顾给了钱,我只管办好事。至于主顾姓甚名谁,哪里有铜钱多少来得重要。”
不知道,他竟不知道。
春容泄气,放下剪子,不知该如何是好。
陆千钱悄步上前,将剪子推飞开来,这才安心说:“姑娘安心活着,找你那丫头来给你清清伤口上上药。我这单生意再有一日就结束了,姑娘不是爱给人添麻烦的人,就当是行个方便,让我安稳拿了工钱走人。”
“再有一日?”春容顿时振作起来,那她就再等一日,一日后,无论是人是鬼,总会现身。否则,陆千钱不会走。
她守着更漏,一滴水一滴水地数着时光流逝。
粒米不进,滴水不沾。
从天亮守到天黑,再从天黑守到天亮。陆千钱与她道别:“多谢姑娘配合,我算是功成身退。这枚铜钱留给姑娘做个纪念。”一枚铜钱落在她枕边,陆千钱并未现身。
她将窗子敞开,不顾深秋冷风鼓满堂。
站在窗边,脚下伤口未清,陷在肉中的碎石砂砾再度刺破血痂,她不知疼痛,只守在窗边,望着重重屋檐。远处炊烟袅袅,街巷渐渐热闹,她能在重檐缝隙间看到来往穿梭的行人,却不知她等候的人,是否走过这条街巷。
木门被人推开,再轻轻合上。
“听说你在等我。”
她木然回头,怔怔看着站在不远处的人。
当人活生生出现在面前时,她才将心吞回腹中。
祝眠叹息一声:“陆千钱拿了钱还不算完,竟要喋喋不休许久。”
她努力攒出笑意,却再每一口气吊着令她站稳。脚底是钻心的痛楚,身上又全无力气,她腿软了,将倒下时忙扒着窗棂,不至倒在地上。
祝眠将她抱回床上,一眼瞧见她脚底的伤,不由道:“看来你们的鞋子做工不好,竟让路上的砂石伤了脚。”
一如上次,祝眠将她的脚置于大腿上,撕扯下一帘软纱。这次却无从下手了。
“看这样子,不是今日的伤。怎么不给自己上药?你的铜镜呢?看来是不太好用。”
确实不是今日,两日前的伤,自回来后便未管过。好像有人要替她疗伤,她无暇应声。她细细看着祝眠的面庞,仍无暇顾及脚底的伤。
“小赵,端盆热水来。”祝眠十分熟稔地向着门口呼喊一句。不出片刻,小赵端着热水盆进房中,小心翼翼地将水盆放在一旁,方便祝眠取用。
祝眠蘸水清洗伤口。小赵在旁默默擦着眼泪,眼眶红着,也不知哭了多久。
屋内静悄悄地,让她静心看着对方。他的手指纤长,手掌中有些茧子,握刀的手,该是如此。衣衫是换过的,不是走时的衣衫。襟怀微微隆起,不知是带着什么要紧物件。袖口有些许水渍,大概是刚刚溅上的。下裙染了污血,还有几粒碎石,是刚刚从她脚底清出的。鞋子是普通的布鞋,沾着湿润的泥土,泥土间夹着几根枯草,想必刚从河边走过。
伤药抹过伤口,小赵递来纱布绷带,她由着他将自己的脚缠成厚重的茧。
“刚巧,我新买了两双鞋子,一双崭新没有穿过。”祝眠自怀中抽出一双黑布鞋,“原本需要找个裁缝替你改一改尺寸。但现在应该不用了。”他将鞋子在春容的脚上比划着,动作轻柔地将那只白白胖胖的茧塞进黑布鞋中,竟还有些勉强。
“从我进屋开始,你没说过一句话。”祝眠放下她穿上鞋子的脚,“难道血阎罗将你的舌头割了。”说完,他还煞有其事地凑上前来,正正瞧见春容雪白脖颈上淤青的指痕。
人已近在咫尺。
温热的呼吸贴在她的肌肤上轻轻搔过。
自听闻死讯以来,她日夜将人挂在心上,只盼他能活着,只盼见他活着。
如今,他活生生地,近在咫尺。
是一阵软玉香风,衣袖飘摇。
春容起身扑入祝眠怀中,双臂紧紧环在他的脖颈。她的脸颊贴着他的鬓发,泪水再抑不住,如珠如串,直将他的发丝打湿。
小赵懵在当场,片刻后默默退出房去。
祝眠亦有些迷惑,甚至在她起身之处,他的手已握住了刀。是什么让他没有拔刀?他自己也说不清楚。那一瞬间的迟疑,已让美人入怀中。
他听到压抑的哭声。
哭,他见过很多。
将死之人,总要哭泣。老人泪浊,稚童泪清,男人泪默,女人泪带脂粉香。那些眼泪,从未能近他的身。
但头一回,有人在他怀里哭。
用泪水淋湿了他。
他幼年时哭过两次,一次因为疼痛,一次因为委屈。疼痛时哭泣,师父抽打,更痛些,于是自那以后,再痛的伤口他都不会落泪。委屈时哭泣,只在半夜,蒙着被褥,湿了枕头,却无人问津,次日夜行,哪怕有黑巾蒙面,也蒙不住他红肿的眼睛,被对手耻笑,于是自那以后,再委屈他都不会落泪。
她脚心有伤,石子卡得那样深,定是疼得厉害。
或许是因疼痛落泪。
他说:“若是痛得狠了,找郎中买瓶麻沸散,便不会再痛。”
春容松开环住他脖颈的手,继而捧着他的脸颊,泪水涟涟,注视着他的眼睛,说出重逢后的第一句话:“我有八百两,买一条命。”八百两,是祝眠杀一个女人的价码。
“是听到了那些闲话?”原来是因委屈落泪,祝眠心想。
“八百两,买我自己的命。”
她一字一句,掷地有声,不容置疑。
祝眠凝眉回望,她在哭泣,但语调中却不夹杂丝毫颤音。她说的斩钉截铁,世上最清醒的人都说不出如此清晰的话语。
有人买挚友的命,有人买妻子的命,有人买儿女的命,有人买父母的命。但平生首次,他遇见一个人,要买自己的命。多年的习惯让他做交易时闭口不谈其中因由,但此时此刻,他很想知道原因。
“或许你并非拥有着勇气。你是天生的疯子,是个亡命之徒。”
“你不迷恋酒色财气,却不会不杀人。”春容嫣然笑起,“你一定会记得,有个女人,为了让你记住她,花钱买自己的命。”
祝眠隐隐有些喜悦。
却不知喜从何来。
春容看到他微微扬起的嘴角,倘若不是近在咫尺,一定没有人能觉察,他有了些微笑意。
她看到了。
于是,她亲吻上去。
从小到大,她早已无比熟练,该如何去激起男人的欲望。
沉闷的声音自床畔传来,是他的刀被春容踢到地上。
绑带一条条解开,衣衫一件件褪下,她将他按住,脊背紧贴着墙壁。她看到他眼中的不可置信,但又如何?倘若他要杀她,她早已将银子备好。
更漏点滴,日渐升起。
分明曾无数个日夜间,无数次绣榻上,令她无数次厌烦疲倦,敷衍地发出一腔一调。
但这一次,她觉出乐趣。觉出喜悦。觉出一切由衷。
她知道他像孩童一样青涩稚嫩,她也知道她应该说些动人情话。
但什么都没有。
碰触颠倒之间,他无师自通破了戒,她用肢体肌肤将话说尽。
她抓紧一切能够抓紧的。只怕一切自从流逝,只怕仅是一枕黄粱,来日无痕梦醒,再无回头之路。
他是她离开软玉楼的轿子。脚下的路崎岖坎坷,无尽颠簸。他让她五脏六腑移了位,肝肠寸寸折。却是欢愉难耐,心攀极乐。
他也是她江海寄余生的小舟。带她在浪中沉浮。船下惊涛,船上骤雨,身如浮萍逐风波去。神思飘忽游离,终有归处。
她渴求他带她去往归处。
无论归处是何处。
第30章 心绪绞
枣香,红豆甜。
她从恍惚中醒来,被甜香紧紧包裹,仿佛躺在云间,飘飘然不知今夕何夕。一团糯云挂上双唇,些许积雨沥下,湿润了唇齿喉咙。一日一夜未饮水,三两滴雨露润下,便是久旱逢甘霖。
云向内推,她轻咬一口,红豆与红枣的香气顿时满溢。
枣泥红豆沙馅元宵。
祝眠噙了一颗填喂过来。一颗元宵吃完,她精神头好了许多,却仍神游天外,心中空落落。到小赵替她擦身,端来汤药,她才恍然惊觉,绞着她许久的人已不在了。
她本该十分熟悉。
——一梦醒来,枕边空空,昨夜的客早已穿戴完整,将不堪与污秽尽数留下,衣衫鲜丽地走在大街上。
但却又十分陌生。
往日她从不会回想,从不会遗憾。可她遗憾些什么,她道不明的。
下床换衣时,她才发下,那只黑布鞋还套在脚上,滑稽可笑。
“祝公子说:去去就回。”小赵满心欢喜地替春容换衣,比起前几日的失魂落魄,姑娘今日状态好了许多。她本以为春容伤了人,撞了邪风,还去求宦娘请法师来驱邪,却被数落一通。但祝公子一来,姑娘便全好了。因而一见春容出神,她便赶忙在旁提醒着。
“去去就回?”春容发呆片刻,耳畔响起他开口时话音尾端总带着的细微水音,继而双颊微红。
梳了髻,匀了妆,换好衣裳,又是那似烟雨霏霏下的温婉佳人。换鞋时,小赵却犯了难。脚上层层包扎,寻常鞋子定是套不进去,可这只黑布鞋是男人样式,丑极了,与春容这身衣裳打扮太不匹配。
“收起来吧。”春容看出小赵的犹豫,褪下鞋子。
这只鞋子确实不宜穿着。
软玉楼已起笙歌,春容听着门外琴音,试图静下心来。其实她的心一直很静,只是静得太过,便犹似心乱如焚。
“阿燕怎样了?”她试图捡起头绪,稍捋一捋。
“姑娘怎么突然问起阿燕?”小赵有些疑惑,有些艳羡道,“阿燕好福气,有客人花二十两银子替她赎了身,昨夜一顶小红花轿抬走了。”
小屋内交叠的男女尸身,她不会看错,是阿燕和血阎罗。
公子瞬私下见她,用阿燕与血阎罗作掩护,又怕走漏风声,所以杀人灭口。他们将血阎罗的死栽在她手上,又谎称阿燕被人赎买走了。于是那日在小屋内,被血阎罗□□践踏的人变成了她。血阎罗与沈掠光合谋劫走谢华君十万金,她本就猜测是得公子瞬指使,如今又得了佐证。